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信用证与担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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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险_法律规定(3篇)

信用保险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信用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旨在保障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信用保险在我国逐渐发展壮大,其法律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信用保险的定义、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信用保险的定义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投保人)的申请,对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因信用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信用保险主要包括出口信用保险、贷款信用保险、信用证保险等。

三、信用保险法律法规体系1. 法律层面(1)保险法:我国《保险法》是信用保险法律体系的基础,明确了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保险赔偿等基本概念和原则。

(2)担保法:担保法规定了担保合同、担保物权等基本法律制度,为信用保险提供了法律保障。

2. 行政法规层面(1)信用保险条例:明确了信用保险的定义、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事项。

(2)保险业监管办法: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要求。

3.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设立、经营、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2)信用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信用保险业务的经营规则、风险管理等事项。

四、信用保险主要法律规定1.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1)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一方。

(3)保险人:保险人是指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事项。

(2)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3. 保险责任(1)信用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信用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被保险人因信用风险无法履行合同而遭受的违约责任等。

履行中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

履行中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

履行中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在商业交易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付款保证和担保是确保交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方面。

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旨在提供对交易款项的安全保障,确保履行中的付款责任得以有效履行。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见的履行中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

一、保函(Guarantee)保函是最常见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之一。

保函是银行或保险公司代表申请人向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保证,承诺在特定条件下支付一定金额以履行付款义务。

保函通常要求在特定期限内有效,同时确保支付金额与交易金额相符。

对于受益人而言,保函是一种较为可靠的担保方式,因为它直接与银行或保险公司有关。

二、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

信用证由买方的银行发出,向卖方的银行承诺在卖方提供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文件后支付款项。

信用证确保了买方在付款前能够获得商品或服务,并确保卖方能够获得支付款项。

信用证的使用可以减少交易双方之间的不信任和风险。

三、预付款(Advance Payment)预付款是一种在履行前提供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

在某些情况下,买方可能要求提前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确保了卖方在交货之前能够获得款项,同时也为买方提供了一定的保证,确保卖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四、保理(Factoring)保理是一种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

卖方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提前支付给卖方一定比例的款项。

卖方通过保理公司来确保能够及时收到款项,同时减少自身的风险和手续费用。

五、信用保险(Credit Insurance)信用保险是一种用于保障交易中的付款风险的保险方式。

买方或卖方可购买信用保险,以确保在交易中遭受资金损失时能够得到补偿。

信用保险可以提供保证,给参与交易的各方提供信心和保障。

总结:在履行中的付款保证和担保方式中,保函、信用证、预付款、保理和信用保险是常见的选择。

责任保险与信用保证保险

责任保险与信用保证保险
3.3 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员在受雇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雇主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所受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致第三人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3 雇主责任保险
劳工补偿制度是一种因劳工损伤或职业病导致工资损失或医疗费用时,对其本人或家属给予一定补偿的制度。
二、责任保险法律基础
2.3 民事责任的种类 违约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 实际违约 — 预期违约 侵权责任 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责任保险法律基础
2.4 侵权行为的种类 过失侵权 当某人应该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结果,却因为没有做到必要的谨慎而使他人遭受到意外伤害 故意侵权 行为人能够预见自己的违法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损害,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严格责任侵权 既无过失或疏忽,也非故意而导致使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行为
出口信用保险
投资保险(Investment Insurance)
又称政治风险保险(Political Risk Insurance), 是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而开办的保险制度。 包括海外投资保险和来华投资保险。
责任范围: —— 外汇风险 (禁止汇兑的风险) —— 征用风险 (国有化风险) —— 战争、革命、暴乱风险 (战争险,War Risk)
——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 —— 场所责任保险 —— 承包人责任保险 —— 承运人责任保险 —— 个人责任保险
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险, 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险,金融机构责任保险, ……

2024年国际贸易协议风险预防与应对精要版

2024年国际贸易协议风险预防与应对精要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国际贸易协议风险预防与应对精要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概述1.1 协议主体1.2 协议目的1.3 协议范围2. 风险预防2.1 风险识别2.2 风险评估2.3 风险防范措施3. 贸易条款3.1 货物的描述3.2 数量和质量3.3 价格和支付方式3.4 交货期限和地点3.5 违约责任4. 贸易限制与许可4.1 出口许可4.2 进口许可4.3 特殊商品管制5. 争议解决5.1 协商解决5.2 调解5.3 仲裁5.4 法律适用6. 保险与担保6.1 保险责任6.2 保险索赔6.3 担保措施7. 税务与关税7.1 税费责任7.2 关税计算7.3 税务合规8. 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8.1 技术转移条件8.2 知识产权保护8.3 侵权责任9. 环境保护9.1 环保要求9.2 环保合规9.3 环境责任10. 信用风险管理10.1 信用评估10.2 信用保证10.3 信用风险控制11. 汇率与支付11.1 汇率机制11.2 支付方式11.3 汇率风险管理12.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变更12.3 合同终止13. 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13.2 保密义务13.3 保密期限14. 其他条款14.1 法律适用14.2 争议解决14.3 合同的语言版本14.4 合同的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概述1.1 协议主体1.2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风险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1.3 协议范围本协议涵盖了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买卖、技术转移、金融服务等。

第二条风险预防2.1 风险识别双方应共同识别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等。

2.2 风险评估双方应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对各自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性质、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印花税征税合同范围记忆口诀2020(3篇)

印花税征税合同范围记忆口诀2020(3篇)

第1篇一、印花税征税合同范围口诀:买卖租赁租赁赁,借款担保担保证;保险承保承保单,合伙联营联营证;承包承包合同约,委托委托合同约;专利商标注册证,著作权证专有出;版权出版权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出;技术合同技术出,房屋土地出让出;股权转让转让证,合同书据书据出;借款合同借款合,租赁合同租赁合;经营租赁经营租,融资租赁融资租;典当合同典当合,农业保险农业保;出口信用保险出,保证保险保证保;信用证保险信用,保证书保证书出;施工合同施工合,建筑工程承包合;建筑安装工程合,技术开发合同技;转让专利实施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商标注册申请权,著作权出版权转;财产保险财产保,货物运输保险保;工程保险工程保,出口信用保险出;保证保险保证保,信用保险信用保;意外伤害保险保,人寿保险人寿保;货物运输保险保,船舶保险船舶保;车辆保险车辆保,飞机保险飞机保;核电站保险核电,航天保险航天保;施工保险施工保,安装工程保险保;建筑行业意外保,安全责任保险保;意外伤害保险保,财产保险财产保;货物运输保险保,责任保险责任保;信用保险信用保,保证保险保证保;保证保险保证保,保险保险保险保。

二、印花税征税合同范围详解:1. 买卖合同:包括商品买卖合同、技术交易合同等。

2. 租赁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等。

3. 借款担保合同: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4. 保险合同:包括财产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等。

5. 合伙联营合同:包括合伙合同、联营合同等。

6. 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技术服务承包合同等。

7. 委托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调查合同等。

8. 专利商标注册证:包括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9. 著作权证:包括著作权登记证、专有出版权登记证等。

10. 版权出版权许可:包括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等。

11. 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等。

12.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信用保证保险概述(PPT 39页)

信用保证保险概述(PPT 39页)
*诚实保证(bǎozhèng)保险(雇 员忠诚保险)
三、保险责任 雇员在受雇期间盗窃财物而致的损失; 雇员在受雇期间贪污财物而致的损失; 雇员在受雇期间欺诈行为而致的损失; 四、除外责任 1.因雇主擅自减少雇员工资待遇或加重工作
(gōngzuò)任务而致雇员不诚实行为所带来的损 失; 2.雇主没有按照安全预防措施和尽责督促检查 而造成的任何钱物的损失; 3.雇主及代理人和雇第员三十一页勾,共38页结。 而造成的损失;
承保货物的风险已经发生,但出口商的货 款仍有收回的可能性
意义: 有助于出口商协助保险人追讨欠款 有的部门对拖欠违约(wéi yuē)有不同的解释
3) 比例(bǐlì)赔付
第二十页,共38页。
*投资(tóu zī)保险
一、概念 也称政治保险,承保本国对外进行
投资的 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因对方国家的 政治原因造成的投资损失的风险。
第二十二页,共38页。
*投资(tóu zī)保险
2.保险责任: 因东道国实行国有化或其他原因,使投资
项目被没收或征用的损失 因东道国限制汇兑,使投资者的资本或利
润不能汇回本国而造成的损失 东道国发生(fāshēng)战争、革命、内乱使
投资项目遭到损毁或无法运作而造成的 损失
第二十三页,共38页。
*投资(tóu zī)保险
第十页,共38页。
*出口(chū kǒu)信用保险
1) 体现较长的政策性 2) 保单的专门设计 3) 保险人早期介入 4) 4.外汇(wàihuì)风险保险
第十一页,共38页。
*出口(chū kǒu)信用保险
三、短期出口(chū kǒu)信用保险 1.适应条件 凡是以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赊帐等商业
第四页,共38页。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尊敬的先生/女士,我写信给您是为了就信用证的常见风险进行讨论。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

尽管信用证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但仍存在一些常见的风险,需要注意和规避。

首先,虽然信用证意味着银行对支付承诺负责,但存在付款风险。

买方可能无法按时向银行提供交付所需的文件,或者文件可能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这可能导致卖方无法及时获得付款,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信用证还存在欺诈风险。

买方或卖方可能故意提供虚假的文件,以获得不应得的款项。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建议买方和卖方在信用证中规定详细的文件要求,并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核查和验证。

第三,信用证还存在国别风险。

在一些政治不稳定或经济不健康的国家,买方或卖方可能面临无法获得付款或承兑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在信用证中规定适用于此类国家的特殊条款或风险保障措施。

此外,信用证还存在货物质量和交货时间风险。

卖方可能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交付货物,导致买方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受到经济损失。

为了减少这些风险,建议信用证中提及清晰的交货期限和质量标准,并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最后,市场波动和汇率风险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

国际贸易中的货币可能有大幅波动,导致交易双方无法按照原定汇率进行结算。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建议在信用证中规定相应的汇率约定,并留出适当的调整余地。

在信用证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应该充分了解和控制这些常见风险。

定期与银行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贸易咨询也是减少信用证风险的重要一环。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您生意兴隆!此致XXX尊敬的先生/女士,上文已经讨论了信用证交易中的一些常见风险。

现在,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些风险,并提供一些规避措施和建议。

首先,我们来谈谈付款风险。

对于卖方而言,他们期望能按时收到款项以支付其他生产成本或提供其他商品和服务。

然而,买方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付款,例如资金不足、法律纠纷或者其他财务问题。

企业资信管理

企业资信管理

企业资信管理1. 简介企业资信管理是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管理的过程。

通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文将介绍企业资信管理的重要性、目标和方法,并探讨如何有效地进行企业资信管理。

2. 企业资信管理的重要性企业资信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良好的资信管理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提高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度,促进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同时,企业资信管理还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不良信用事件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 企业资信管理的目标企业资信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准确、可靠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为企业提供有关信用状况的信息,并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

具体目标包括:•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市场地位和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评估,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

•提高企业的信用度:通过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信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通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信用风险,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促进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提供可靠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保证,增强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4. 企业资信管理的方法企业资信管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实现:4.1 信用评估信用评估是企业资信管理的核心环节。

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市场地位和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评估,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财务分析、经营能力评估、市场调研和信用记录查询等。

4.2 信用记录管理建立和管理企业的信用记录是企业资信管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记录企业的信用状况和信用事件,为企业提供有关信用状况的信息,并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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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信用证与担保的关系目录1.概念 (3)1.1信用保险 (3)1.2保证保险 (3)1.3信用证 (3)1.4担保 (3)2.信用证 (3)2.1需要交纳的费用 (3)2.2作业流程及单据 (3)2.2.1流程中涉及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3)2.2.2具体流程 (4)2.2.3涉及的单据 (5)2.3涉及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5)2.3.1风险 (5)2.3.2产生风险的原因 (5)2.3.3风险的防范措施 (6)2.3.4部分解决办法 (6)2.4信用证涉及的担保 (6)3.信用保险 (6)3.1信用期 (6)3.2 风险 (7)4.四个业务区别与联系 (7)4.1四个业务的特点 (7)4.1.1信用保险的特点 (7)4.1.2保证保险的特点 (7)4.1.2信用证的特点 (7)4.1.4担保的特点 (8)4.2业务区别与联系 (8)4.2.1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8)4.2.2 信用证与担保 (9)4.2.3 保险与担保 (9)4.2.4 保证保险与保证担保 (9)4.2.5 保证保险与信用证 (10)4.3四者应用范围(环境)比较 (10)5.参考文献 (11)1.概念1.1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

1.2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

1.3信用证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

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1.4担保担保业务是指公司凭借自己资金雄厚、信誉卓越的优越条件,接受客户的委托,以自有财产为其提供担保,保证其能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应享权利实现的一种社会服务。

担保是一种民事行为,他由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应合同债务人的要求,以保证人名义开立的,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履行的书面保涵。

2.信用证2.1需要交纳的费用银行开立信用证时,除要求申请人交纳开证保证金外,还向申请人收取各项费用。

主要啊费用如下:➢开证手续费:通常各银行都具有开证手续费率表,按表定费率收取。

➢通知费:此项费用是通知行通知信用证向受益人所收取的费用。

➢保兑手续费:此项费用是保兑行对信用证保兑,向开证行或受益人所收取的费用,其收费标准与开征手续类似。

➢付款手续费:此项费用是议付行议付单据或收妥结汇时的审单费。

大多为单据金额的一定比率。

➢邮电费:开证行通过SWIFT将信用证通过通知行提示受益人所产生的报文费、信开信用证的邮递费、通知行将正本信用证邮寄受益人的邮递费、议付行向开证行邮寄单据的寄单费、以及议付行向开证行查询的报文费等。

➢其他费用:在我国,银行开立信用证时,有时代有关机关收取一些费用。

2.2作业流程及单据2.2.1流程中涉及的当事人及关系人①信用证开证行(Issuing Bank):是应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该银行一般是申请人的开户银行。

②信用证受益人(Beneficiary):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使用和执行信用证并享受信用证所赋予的权益的人,受益人一般为出口商。

③信用证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

④信用证申请人(Applicant):是向银行提交申请书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它一般为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进口商。

⑤信用证通知行(Advising Bank):是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它一般为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或分行。

⑥信用证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并授权向受益人承担(无追索权)付款责任的银行。

⑦信用证承兑行(Accepting Bank):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的并授权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银行。

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承兑行可以是开证行本身,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外一家银行。

⑧信用证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⑨信用证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是受开证行指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议付行进行付款的银行。

⑩信用证转让行(Transferring Bank):是应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转让给第二益人的银行。

转让行一般为信用证的通知行。

2.2.2具体流程①进出口人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②进口人向当地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同时交纳押金或其它保证。

③开证行根据申请内容,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通知银行。

④通知行核对印鉴或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寄交给出口人。

⑤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合后,按照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信用证要求的货运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寄交议付行议付。

⑥议付行按照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⑦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⑧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⑨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

2.2.3涉及的单据①单据信用证的单据条款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列明的受益人必须提交的单据的种类、份数、签发条件等内容。

包括商业发票、品质检验证书、重量检验证书、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原产地证明。

议付单据包括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保险单、提单、产地证、检验证书。

②议付议付行审核单据,若单证相符,单单一致,就会办理议付,并向开证行寄单请求付款。

议付行经审单发现不符点,在神丹记录上简明扼要的逐条记录下来,将单据退回受益人,待换单后单证相符才寄单结汇。

如遇不符点而受益人无法更改的情况,出口地银行可酌情进行以下处理:凭保函议付、电提不符点、托收寄单或征收意见寄单、退单。

2.3涉及的风险及防范措施2.3.1风险①卖方在信用证项下的风险➢开证行无理拒付➢买方故设障碍➢买方信用证诈骗➢买方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伪造保兑信用证诈骗➢信用证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一或有关部门规章不一➢规定要求的内容已非信用证交易实质➢要求随附不易获得的单据的信用证➢买方利用可转让信用证的“免责条款”进行欺诈➢以“软条款”骗取货物或质押金、手续费②买方在信用证项下的风险延误开证日期,导致合同被取消。

所开立的信用证与合同不符,导致卖方不接受,合同被取消。

买方可能遭遇的最严重风险—信用证欺诈2.3.2产生风险的原因信用证风险产生的制度原因: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单据交易原则、严格相符原则的制度缺失,黄金三原则的相互矛盾。

信用证风险产生的信用原因:信用证结算中信用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完全就会产生信用风险。

信用证风险产生的环境原因:自然原因,如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洪水等;政治原因,一国全面的政治形势及其对该国偿还债务能力产生的影响程度。

最典型的例子是战争、内乱和国有化措施等带来的风险。

此外,一国政府决策机构的构成、高级领导人的决策意向、国内的重大事件、社会变化发展和对外关系都将影响该国政治环境的变化。

信用证风险产生的法律原因:操作中的具体规定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部门的规章制度发生抵触,结果造成信用证支付的失败而产生的风险。

信用证风险产生的经济原因: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的经营管理、市场价格、消费需求、通货膨胀、汇率等各种经济因素在一定时间内发生了始料不及的变化,从而造成生产增减、经营盈亏或支付能力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导致信用证支付不能顺利完成。

2.3.3风险的防范措施①卖方对风险的防范措施发生拒付时应采取的措施:研究拒付理由并与往来银行商讨对策,直接与进口方或其代理商交涉,货运单据的处理与货物的保全。

对诈骗风险的防范措施包括: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丰富国际贸易经验;树立风险意识,重视资信调查;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提高工作的技术交流。

对“软条款”的防范要求识别“软条款”,确保客户没有付款取得单证前无法提货,同时单证由出口商自己缮制。

加强对“软条款”的审核。

对因国家法律不同可能造成损失的防范是了解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

②买方对风险的防范措施在开证前应增加对出口商的了解,加强资信调查。

开证时要求信用证中加列有关货物状况的条款。

加强审单工作、掌握相关法律。

合理利用跟单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及法律武器。

正确选择信用证通知行。

2.3.4部分解决办法进口商拒绝赎单或破产时,银行为求补偿,只好拍卖进口货物。

为了避免此种情况,银行大多要求进口商提供保证人。

2.4信用证涉及的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固然有进口货物作为担保,但银行并非普通厂商,除非别无选择,一般不愿拍卖其作为担保的进口货物。

所以银行大多要求进口商提供保证人。

万一进口商无法偿还票款及有关费用,即由保证人负偿还责任。

除此之外,开证行还可要求缴交保证金及抵押品,具体情形,视进口商的信用及交易内容而定。

3.信用保险3.1信用期根据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信用期限的长短,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支付货款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贸易的保险。

它一般适用于大批量、重复性出口的初级产品和消费性工业制成品。

这是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适应面最广、承保量最大的一个险种。

在实践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通常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在本国注册,按全部营业额投保,及时向保险人申报出口情况等。

经出口公司与保险人协商,保险人有时也可以将承保货款信用期延长至365天的出后贸易。

中长期信用保险是指承保信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出口贸易的保险。

它一般适用于大型资本性货物,如飞机、船舶、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等的出口,以及本国企业参与国际投标或国外投资等开办的一种纯政策性业务。

针对180天到365天之间的空余时间段,主要是考虑到买方和卖方可能有一方需要改动承保货款信用期。

在经过出口公司与保险人协商之后,保险人有时也可以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货款信用期延长至365天。

3.2 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有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保险是买房付款信用方面的风险。

包括:①买房破产或实际已资不抵债而无力偿还贷款。

②买方逾期不付款。

③买方拒收货物,致使货物被运回、降价转卖或放弃。

政治风险是指与被保险人进行贸易的买方所在国或第三国发生内部政治、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导致买卖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收汇风险。

包括:①买方所在国实行进口管制,禁止交易。

②买方实行外汇管制,限制汇兑。

③买方所在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④买方的进口许可证被撤销。

⑤买方所在国发生战争、动乱、骚动、暴动等。

⑥买方所在国或任何有关第三国发生非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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