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纲要
危险废物焚烧工艺设计及相关指标

7 危险废物燃烧7.1 设计规模和物料性质7.1.1处理规模根据危险废物统计资料,采用燃烧处理的工业废物量规模为5000t/a.。
一期工程先建立1套处理规模为15t/d的燃烧装置,年工作日为330天。
7.1.2废物和燃料种类、性质及成分〔1〕待处理废物的种类、性质和化学成分本工程处理的废物以固态、液态废物为主,主要是热值较高和毒性较大的医院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液等,此外,还有污水处理的含油污泥等。
从废物的状态划分有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半固体膏装废物。
另有一局部桶装废物因不能进展二次混料,必须连桶一起燃烧。
根据国外一些危险废物燃烧处理单位的运行检测分析结果,进入燃烧车间的工业危险废物的理化性质大致如下:低位热值:1200~41000kJ/kg;固体废物水分:25%~45%;膏状废物水分:70%~85%;液态废物水分:0~99%;固体废物灰分:5%~25%;挥发分:3%~40%。
医疗废物成分参照国有关城市的医疗废物调查资料,包含容见表7-1,医疗废物组成参见表7-2。
预计市医疗废物的成分为:水分20~40%、灰份11.9%、可燃物60.61%、容重0.3t/m3,湿基低位热值1900~4500kcal/kg。
主要元素的含量为:C 32.07%、O 14.58%、S 0.26%、H 3.05%、N 0.49%和Cl 0.23%。
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的病毒、细菌,其病毒细菌的危害性是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据国相关研究调查资料,医疗废物中的粪大肠菌群数和细菌总数分别高达0.83×1010个/升和8.1×1010个/克,乙型肝炎外表抗源的阳性率可高达89%。
表7-1 医疗废物包含的容表7-2 医疗废物的主要容〔单位:%〕为:C:12%~45% ; H:1%~9% ; O:2%~13% ; S:0.1%~3% ; Cl:0.1%~12%; F:0.1%~6%; P:0~3%; Si:0~15% ; K:0~3% ; Na:0~4 %; V:0~0.1%。
浅谈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主厂房的建筑设计

浅谈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主厂房的建筑设计摘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是指把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危险废物集中在特定场所进行焚烧,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类身体健康带来危害的建筑工程。
本文主要叙述了该工程的焚烧主厂房及辅助用房,建筑设计如何根据工艺的特点,在满足工艺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建筑设计的原则,将坚固、适用、美观的使命贯穿其中。
使其即是用于进行危险废物焚烧的特定场所,又拥有让人们产生视觉冲击力和形体美感的建筑语言。
关键词:危险废物;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丁类厂房前言:现代化工业的飞速发展,是产生各种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
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处置这些危险废物的任务已是迫在眉睫了。
为了不给人类带来危机和负担,该如何安全、有效的处理这些危险废物呢?专业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就这样应运而生了。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是采用专业焚烧炉对危险有机废物进行焚烧处置,焚烧产生的废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中净化处置,最终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到大气中,不会污染空气及破坏生态环境。
工程中主要从事这项生产的核心建筑,便是危险废物焚烧主厂房了。
主厂房的设备主要由废物预处理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几大系统组成。
本文结合了工程实例,详细阐述主厂房建筑设计如何根据工艺要求,将各系统有机结合,形成独特的建筑设计理念的过程。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防城港工业废物综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广西省防城港市港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工业园,用地面积67054.08平方米。
项目总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危险废物9万吨,主厂房设计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年处理量为2万吨。
本项目是将焚烧主厂房与焚烧辅助用房合为一栋多层的丁类厂房来建设。
这栋厂房按使用功能大致分成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焚烧主厂房,包括卸料大厅、料坑等,层数为四层;第二部分为焚烧辅助用房,包括空压机房、配电室、控制室、MCC室、办公室等,层数为两层;第三部分为焚烧线,由各种不同功能的设备组成。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管理要求

(一)工程设计资质管理。新(改、扩)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应有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项目设计经验和设计项目的成功业绩.
(二)厂区设置要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厂应包括废物接收贮存区、废物处置区、附属功能区、办公生活区等功能区,其中废物接收贮存区应设置废物接收、鉴别、贮存、预处理等单元,废物处置区包括处置、二次污染防治等单元,附属功能区包括供水、供电(含备用电源)、消防等单元。
《管理要求》正式施行后,新(改、扩)建及未通过环评审批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应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已通过环评审批且环保“三同时"验收3年内(含未验收)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应于验收后5年内按《管理要求》完成整改;环保“三同时”验收超过3年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应在2年内按《管理要求》完成整改。已建项目在相关期限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满后不再受理其申请.各地要组织辖区内相关焚烧处置单位认真学习《管理要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整改落实。
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系统配置要求
(一)危险废物接收系统
1.危险废物接收系统应包括检查、取样、称量和卸载区.卸料场地应配有供清洗设备或卸料使用的蒸汽、水、溶剂、氮气等,清洗废水收集后集中处理,卸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送入焚烧炉焚烧或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应对照焚烧处置系统允许接受废料的标准,制定危险废物预验收和接收程序。应按“一厂一档”方式建立危险废物特性数据库,具体检测分析数据保留5年以上。
2。对贮存库房、物料传输过程以及焚烧线的重要环节,应设置现场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数据保留1年.料斗料位由抓斗起重机控制室的监视器显示,焚烧炉燃烧及除渣池状况由设置在中央控制室的监视器显示。
化工建设项目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规范 (HG 20706-2013)

本规范关于焚烧工艺条件的规定(6)
• 固体化工废物焚烧炉结构
• 1、具有一定形状且可搁置炉排上的固体危险废物,宜采用炉排式焚烧 方式,其炉型可选用固定炉排焚烧炉(水平固定式固定炉排焚烧炉、 倾斜式固定炉排焚烧炉等)和活动炉排焚烧炉(阶梯往复式炉排焚烧 炉、链条式炉排焚烧炉等)。
• 2、颗粒细微或是泥浆状无法搁置炉排上的固体危险废物,宜采用炉床 式焚烧方式,其炉型可选用固定炉床焚烧炉(水平固定床焚烧炉、倾 斜式炉床焚烧炉等)和活动床焚烧炉(转盘式炉床焚烧炉、隧道回转 式炉床焚烧炉、回转式炉床焚烧炉等)。
本规范拟解决的突出问题
• 1、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焚烧炉 是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独一个 焚烧炉构不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还需包括危险 废物输送、贮存、分析化验、预处理、进料、焚烧热 利用、烟气净化、残渣处理、排气筒、仪表和自控、 安全设施等。
• 2、焚烧炉是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根据需焚烧处理的危险废物特点进行专门的设计 和建造,整个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也应专门设计和 建设。
数据; • 3、气态废物的爆炸极限及不同气态废物混合后的爆炸极限,气
态废物中有机物的自燃点。 • 辅助焚烧所需燃料的来源、状态、热值、物化性质、组成(或
元素分析)、灰熔点及其运输方式等。
相关问题说明
• 1、预处理的问题。 • 2、安全问题。 • 3、固态、液态、气态危险废物混合处理问题。 • 4、焚烧热利用问题。 • 5、焚烧烟气处理问题和二恶英、飞灰控制问题。 • 6、设立分析化验室的问题。 • 7、厂址选择问题。 • 8、总图布置问题。 • 9、关于焚烧处置设施先进性的问题。 • 10、关于采用普通燃煤(油、气)锅炉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的问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2年第33号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
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危险废物污染,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进行修改。
现公布修改方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主题词:环保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规范公告
附件: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
为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进行修改,修改方案如下:
一、将4.2.3的(2)修改为: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二、删除6.6.1条
三、将8.2.3中“回用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1989)”修改为:“回用水质应符合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的规划与设计

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规划与设计原则根据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等危险特性,在工程规划、设计中至少应考虑如下原则。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计量、鉴别、暂存、处理、处置全过程实行监控,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原则上应由处理处置单位统一负责,对其危险特性实施严格控制。
(3)功能齐全、综合配套,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兼顾当前和今后发展,一次性规划,分期分步实施。
功能齐全、综合配套有利于处理处置设施集中、提高处理处置和管理水平,减少不同处理设施之间物料转运量,利于废物流的顺畅,降低成本。
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其种类、成分随着政府部门的立法和执法程度、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减废计划、工艺转型、自行处理实施、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之间的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处理处置工程应采取一次规划,以保证工程总平面布置的紧凑、合理、物流顺畅,操作安全;初期建设规模不宜过大,可根据生产过程中废物的变化情况分期分步调整处理处置规模,尽量减小建设和营运风险。
(4)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统一。
在“用者自付”的市场机制下,必须就每一废物种类选择投资和运行成本较低的处理方法,一般来说,不同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成本由低至高依次为安全填埋、生物处理、稳定化/固化处理、物理/化学处理、高温焚烧。
(5)危险废物每种废物数量不是很多,许多处理工艺都是不同处理单元的组合,性质相近的废物可采用同一设施处理,而且对现有设施稍作调整或稍新增一部分设施就可处理另一类废物,因此工艺设计应充分考虑通用性和普遍性,以利于处理设施运行的灵活性和广泛适应性。
(6)充分考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特殊性,加强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消防和环境保护措施,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施配置规划一个功能相对齐全的现代化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工程一般具有管理、收集运输、计量鉴别、暂存交换、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等功能。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前言危险废物是指因含有有毒、有害、易爆、易燃、腐蚀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而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是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的重要工作。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是一种同时处理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的全过程处置方式。
因此,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应运而生。
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一、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证明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证明应包括投资主体、项目名称、规范适用标准、具体工程范围、建设地点等要素。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内容,并制定相应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预算。
2.项目选址:在选择项目选址时,应充分考虑危险废物批量、集中度,焚烧处置的危险性以及交通条件等因素。
3.环境影响评价:在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阶段,应制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计划。
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均应列入考虑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二、工程设计阶段1.总体规划设计:根据废物特性、集中度以及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总体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在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预处理和二次污染等因素。
2.工艺设计:在工艺设计中,应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与技术路线。
同时建立废物监测与控制系统,以确保焚烧效率、减少二次污染。
3.设施设计:设施设计包括建筑、设备、电气、自动化、仪表等要素,应充分考虑技术安全、操作便利和应急措施等因素。
三、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是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的最后一步,主要包括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等。
在该阶段,工程方案的实施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验收规定》执行。
结论制定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事业的发展。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项规定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以确保焚烧效率和废气、废水、废渣三废治理的措施得到完善。
能够有效地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提高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效率。
(完整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固废] 我读《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一、时间、适用范围本标准自2014 年09 月01 日起实施。
医疗废物作为一类特殊的危险废物,其管理技术要求参照医疗废物相关标准。
二、处置技术1、分类2、适用性预处理技术主要适用于焚烧、非焚烧、安全填埋等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前的预处理过程。
焚烧技术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的形态可为固态、液态和气态,但含汞废物不适宜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爆炸性废物必须经过合适的预处理技术消除其反应性后再进行焚烧处置,或者采用专门设计的焚烧炉进行处置。
ü回转窑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组分的有机废物、未经处理的粗大而散装的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有机污泥等。
ü液体喷射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低熔点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等。
ü流化床主要用于处置粉状危险废物,也可用于处置块状废物及废液。
ü固定床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灰组分的有机废物等。
ü热解炉主要用于处置有机物含量高的危险废物。
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
ü热脱附技术适用于处置挥发性、半挥发性及部分难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可用于处理含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泥浆、沉淀物、滤饼等。
ü熔融技术适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等。
ü电弧等离子体技术适用于处置毒性较高、化学性质稳定,并能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特别适宜处置垃圾焚烧后的飞灰、粉碎后的电子垃圾、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
安全填埋处置技术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填埋场衬层不相容废物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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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纲要
一、基本情况的掌握
1、废物的种类、数量及特性,废物的特性包括:水份、灰份、
碳氢氧的含量、挥发份、热值、主要有害物质(硫、氯、氟)
的含量等。
2、处置规模:年处理能力,固/液废物的比例。
3、烟气排放所执行的标准,包括地方标准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二、总体设计
1、各功能区的划分:办公区、职工生活区、废物暂存区、废
物预处理及配伍、焚烧处置区、事故水池、初级雨水收集、消
防及生产水池、供配电、污水处理、车辆清洗及停放区、消防
通道、绿化等。
2、人流及物流出入口设置、门卫及地磅房设置。
3、总平面布置。
三、焚烧工艺设计
1、根据废物的特性、处置能力计算焚烧系统所需的理论空气
量、实际空气量。
2、物料平衡及热平衡计算,确定各设施出口的烟气量。
3、主要工艺设备规格的选型计算:回转窑、二次燃烧室、余
热锅炉、急冷塔(半干式除酸塔)、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器、ID风机、喷淋塔、烟囱以及燃烧风机等。
4、根据废物的种类确定其进料方式。
5、固体废物、液体废物贮存区。
四、详细设计
1、焚烧车间平面、立面布置图设计:主厂房、辅助用房、焚
烧系统设施、废液贮罐区、给排水、配电房、压缩空气站、水泵房、中央控制室、管架廊、电缆桥架廊等。
2、土建基础条件。
3、工艺流程图设计。
4、带PID控制系统流程设计。
5、辅助系统设计:空压机站、软水制备、泵房、余热锅炉辅
助设施设计、冷却系统设计。
6、管路系统设计。
7、电气控制设计。
8、DCS控制设计。
五、焚烧炉及烟气净化设计
1、焚烧炉:目前国际比较流行的焚烧炉主要是回转窑,回转
窑对处理危险废物适应性很强,操作维护比较简单,处理能力比较强。
另外,对处理比较单一的危险废物还采用等离子炉,等离子炉处理危险废物还不太成熟,其维护成本比较高,目前在国际上应用比较少。
回转窑的设计:根据焚烧量确定回转窑的容积(窑的直径和长度),斜度(2.5~3%),传动装置(设置主传动和辅助传动,主传动的转速0.2~2rpm,辅助传动的转速0.1rpm),窑头窑尾
密封,窑头面罩,窑尾冷却,窑口护铁及耐火材料等。
回转窑内物料与烟气的流动方向分为顺流和逆流,现在普遍采用的是顺流,排渣温度在900~1000℃,此时炉渣不完全处于熔融状态。
如采用逆流,燃烧器设置在排渣端,通过过提高燃烧温度可保证炉渣熔融后排出,经急冷后变成玻璃体。
2、二次燃烧室的设计:根据焚烧所需的实际风量及烟气量计算炉容,保证烟气从最后一个进风口到烟气出口间的停留时间大于2秒。
二燃室低部设排渣口,顶部设置紧急排放口,保证在炉内正压及紧急情况下能联动打开。
耐火材料的设计除保证其能抵抗酸碱气氛的侵蚀外,还需提高隔热效果,减少散热损失。
3、余热锅炉:设计中需考虑结垢降低换热效率,还需考虑所产蒸汽的利用,如加热燃烧空气、加热高热值废液、低热值废液蒸发浓缩及发电,其所发的电能可满足焚烧所需的用电量。
4、急冷塔:常规的急冷塔除可将烟气温度在1秒钟内从500℃降到200℃以下外,还可通过喷石灰浆乳液进行酸性气体的去除(即半干式除酸塔),最关键的设施是水或石灰浆的雾化装置,雾化后的水或石灰浆乳液的粒度在150µm以下。
烟气的急冷还可以采用换热器进行急冷,其最大的优点是无需用水并可产生200℃左右的蒸汽,急冷时间也可在1秒钟内完成。
5、干式反应器:喷入干的消石灰粉中和急冷塔出来烟气中的
酸性气体,以防止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对烟道及除尘设备等的腐
蚀;喷入小苏打可进一步去除半干式除酸塔出来烟气中酸性气
体,提高除酸效率,并达到烟气排放标准的要求。
喷入活性炭对烟气中的重金属及二恶英进行吸附。
6、布袋除尘器:设计合适的过滤风速及选择优质的滤袋,提
高粉尘的去除率,设计中还需考虑系统的漏风率小于1%,不允
许内漏,还要考虑除尘器加热装置,以免烟气结露对壳体及滤
袋的腐蚀。
7、喷淋塔:喷淋洗涤塔对烟气最佳的除酸温度为80~90℃,
进洗涤塔前的烟气温度需降到90℃,降温设备可设计成喷雾塔
降温,也可设计一种换热器进行降温,产生的高温水可以利用。
洗涤后烟气中的水处于饱和状态,设计独立的除雾装置去除烟气中大部分水,降低烟气中水的含量。
洗涤后烟气温度为70~80℃,为防止烟囱产生大量的白烟,需将烟气温度加热到130~140℃。
8、烟囱:设计中需考虑防腐蚀的问题,烟囱的高度需满足建
设规范的要求,并尽量设计高一点,增加抽力。
六、不同焚烧及烟气净化工艺的比较
1、焚烧炉:在国内比较常见的焚烧炉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热
解气化炉,另一种是卧式回转焚烧炉(回转窑)。
热解气化炉又分两种:A/B炉及立式回转炉,这两种炉都是将废物中的可燃物以还原气氛通过加热分解的形式变成可燃
烧的气体,进入二次燃烧室进行焚烧,不可燃物即灰渣从炉底排出。
A/B炉通过两个轮流进料及排渣可以简单地达到连续运行的效果,但整个系统运行不会太稳定,导致二次燃烧室的温度产生波动,这种炉普遍自动化程度不高,工人劳动强度比较大;立式回转气化炉可以达到连续进料及排渣,系统运行比较稳定,自动化程度比较高。
这两种气化炉对处理医疗废物、抹布、废包装物等类型的废物效果比较适用,但单台炉的处置能力比较小。
回转窑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焚烧炉,该炉对废物的适应性很强,单台炉的处置能力比较大,自动化程度非常高,系统运行相当稳定,处置效果好。
2、烟气净化系统: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两种除酸净化工艺,一种是半干法,另一种是湿法洗涤。
早期的焚烧厂主要是半干法,近几年采用湿法洗涤的比较多,主要原因是早期的半干法除酸效率相对较低,对硫的去除率为85%,氯的去除率为90%。
这些年对半干法工艺进行改良,增加干法除酸塔之后,其除酸效果大大提高,接近湿法洗涤的除酸效果。
这两种烟气净化工艺的优缺点也比较明显:半干法+干法除酸工艺除对酸性气体的去除率稍低之外,其他优势相当明显,主要优势是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对设备没有腐蚀、烟气无需再加热、投资及运行成本低,排烟温度高,没有白烟。
而湿法洗涤需要使用大量的生产用水,产生的高浓度的盐水需要进行处
理,设备的腐蚀也比较严重,且还需要蒸汽再加热,难以避免
白烟的产生。
七、焚烧炉的发展趋势
不管是热解气化炉还是回转焚烧炉,都会产生一定量的炉渣、灰渣及飞灰需要固化填埋,填埋的费用比较高,且随着对土地的使用限制,可供填埋的场地越来越少,将无法满足这些危险废物填埋的需要,这就要求将此类废物进行无害化后作为普通废物进行处理或利用,为此必须选用其他的焚烧炉来处置危险废物。
目前国际上发达的国家开始尝试等离子冶炼炉来处理危险废物,包括炉渣及飞灰。
其原理是采用高温等离子焰将废物(废物里面的无机物、重金属及盐类)加热到熔融状态,熔融物经急冷后形成玻璃体,将重金属、盐类物质稳定固熔在玻璃体中,使其毒性无法渗出,从而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所以,将来焚烧炉的发展趋势将普遍采用等离子炉。
另外,还可以在现有回转焚烧炉的基础上,将传统的顺流改为逆流,回转窑出来的炉渣经过高温焚烧产生熔融态,经急冷后产生玻璃体,所有的有害物质固熔在玻璃中,达到无害化处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