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一)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局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二)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收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卷烟零售户应当守法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制品零售业务;2.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走私烟草制品;3.销售无当地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4.非法收购烟草制品;5.无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四)相关处罚规定:1.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走私烟草制品:没收销售的烟草制品,并处1-3倍罚款;2.销售无当地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没收销售的烟草制品;3.非法收购烟草制品:没收非法收购的烟草制品。
(五)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法律责任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法律责任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法律责任。
销售非法渠道卷烟是指销售的卷烟不是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而从其他渠道、方式进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十条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七)无证批发卷烟的法律责任无证批发卷烟是指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含50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

烟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烟草行业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行业,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环境的关注不断增加,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也变得越来越严格。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烟草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帮助读者了解烟草行业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
一、烟草行业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规定1.国务院烟草专卖局:国务院烟草专卖局是中国烟草行业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烟草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其职责包括统一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国烟草工作,确保烟草市场的有序运行。
2.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烟草行业的根本性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烟草生产、销售、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根据该法律,除了国家烟草专卖局授权的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烟草产品。
3.烟草专卖税法:烟草专卖税法是我国对烟草产品征收的税收法律。
根据该法律,生产、销售烟草产品的企业需要缴纳烟草专卖税。
烟草专卖税的税率根据烟草产品的种类和价格不同而有所区别。
二、烟草行业的广告宣传和包装规定1.禁止烟草广告宣传:我国烟草广告宣传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外,禁止在广告中进行烟草产品的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烟草广告。
2.烟草包装警示标识:我国对烟草产品的包装也有特定的要求。
根据《烟草产品包装管理办法》,烟草产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注明显的警示标识,如“吸烟有害健康”、“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等。
包装上不得使用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语言。
三、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规定1.烟草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烟草行业的劳动保护工作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
根据该法律,烟草企业应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同时,也要开展职工的劳动保护教育和培训。
2.环境保护要求:烟草生产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烟草企业也需要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烟草企业应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
烟草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解读

烟草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解读在中国的烟草行业中,行政处罚是一种重要的手段,用于约束和惩罚违反法律法规的烟草企业和个人。
本文将对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规范烟草行业的经营活动,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烟草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
二、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类型及适用根据《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烟草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通常会受到以下几种行政处罚: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对于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烟草行政管理部门通常会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
对于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将可能被处以罚款,并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以确保相关企业或个人能够及时整改。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烟草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给公众的健康和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烟草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相关的许可证。
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的权益,确保烟草行业能够按照法规规范经营。
三、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程序烟草行业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立案调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等。
首先,在接到举报或者发现烟草行业的违法行为后,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将会立案调查。
调查的内容包括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核实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性质,以及了解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
其次,如果调查发现烟草行业存在违法行为,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将会组织听证,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听证过程是一个公正、公平的程序,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能够全面陈述自己的案情和观点。
最后,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调查和听证的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烟草法律法规

烟草法律法规烟草法律法规一、背景介绍烟草作为一种常见的消费品,对于全球范围内的疾病和死亡率有着严重影响。
为了控制烟草使用的危害,几乎所有国家都颁布了烟草控制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几个国际上常见的烟草法律法规,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烟草控制的重要性。
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1. 简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于2003年颁布的一个全球性法律框架,旨在帮助各国加强烟草控制,减少烟草相关疾病和死亡的风险。
2. 主要内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烟草制品生产、销售和宣传的监管,烟草税收,警示标签的使用,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等。
通过这些措施,公约旨在降低年轻人吸烟率,提高人们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并加强烟草控制政策的有效性和监管。
三、美国烟草管制法案1. 简介美国烟草管制法案(The Family Smoking Prevention and Tobacco Control Act)于2009年通过,成为美国烟草管制的标志性立法。
2. 主要内容美国烟草管制法案包含了一系列烟草控制措施,如严格监管烟草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宣传行为;增加警示标签大小和内容的规定;禁止在电视和广播媒体上展示烟草广告等。
此外,该法案还授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烟草产品进行监管,例如审查新烟草产品上市前的申请和标签规定等。
3. 烟草控制的效果美国烟草管制法案的实施对烟草控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根据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的数据,自该法案通过以来,美国的吸烟率已经显著下降,特别是青少年吸烟率减少了很多。
四、中国烟草专卖法1. 简介中国烟草专卖法是中国国家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一部烟草控制法律法规。
2. 主要内容中国烟草专卖法主要包括对烟草销售的监管,烟草广告的限制和禁止,以及针对青少年吸烟的特殊保护措施等。
该法律法规针对烟草销售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要求烟草销售必须持有相关许可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并禁止在电视、广播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进行烟草广告宣传。
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3篇)

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专卖工作,保护公众健康,推动烟草专卖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烟草专卖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烟草专卖工作。
第三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健康优先、科学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明确烟草专卖经营者的资格、条件和责任。
第五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形成科学、健康的吸烟观念和生活方式。
第六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注重科研创新,促进烟草健康发展,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烟草产品质量。
第七条烟草专卖工作应当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烟草专卖经营者的资格和条件第八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烟草专卖经营者资格;(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三)具备从事烟草专卖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四)在过去一年内,无被吊销烟草专卖经营资格、涉嫌偷税漏税、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一)不得在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专卖经营;(二)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者无合法生产许可证的烟草产品;(三)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四)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产品;(五)不得违规宣传烟草产品的功能或者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六)不得以低价销售烟草产品。
第十条烟草专卖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销售监管制度,确保经营行为的合规性。
第三章烟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第十一条烟草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烟草产品的销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销售场所应当设立“禁止吸烟”标志,并提供良好的通风设施;(二)销售场所应当摆放烟草产品展示牌,明示烟草产品的品牌、价格、产地等信息;(三)销售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四)销售场所应当保证烟草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五)销售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价格,不得以低价销售烟草产品。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烟草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烟草行业,各国纷纷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进行细致分析和解读,以期更好地了解该领域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的依据与目的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独立制定的一部法律,目的在于加强对烟草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该法律主要依据我国的宪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
二、烟草专卖的主体和范围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指的是国家对烟草及其制品实施垄断经营的一种管理制度。
国家对烟草的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等行为进行专卖管理。
主体范围包括烟草生产企业、烟草销售企业、烟草进口和出口企业,以及相关的烟草配送、仓储、运输和广告宣传等环节。
此外,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消费、销售和宣传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烟草专卖的管理机构和授权机关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管理机构和授权机关。
烟草专卖事业的管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由地方烟草专卖局负责。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家烟草专卖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烟草专卖政策;地方烟草专卖局则负责地方范围内的专卖管理工作。
四、烟草专卖的许可与管理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许可与管理制度。
任何烟草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等经营行为必须事先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草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此外,烟草专卖法还对烟草销售的地点、时间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控制了未成年人和易烟者接触烟草的渠道和次数。
五、烟草专卖的价格与税收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价格和税收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将制定统一的烟草价格,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对于违规销售、偷税漏税以及销售劣质烟草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烟草专卖的宣传与监管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宣传和广告进行了限制。
禁止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进行烟草广告的宣传,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草产品的宣传。
同时,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质量和安全进行了要求,对于劣质烟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将进行严厉的处罚。
解读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x

解读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烟草专卖法是我国针对烟草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我国最近修订了烟草专卖法,对烟草行业的经营管理、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规定。
本文将对新修烟草专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我国烟草行业的管理与发展。
新修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行业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烟草专卖的范围根据新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生产、流通和销售进行的特别管理。
烟草专卖范围包括了烟草的种植、加工、质检、流通和销售等环节。
通过烟草专卖的管理,可以确保烟草市场的稳定和烟草产品的质量安全。
2. 烟草经营许可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经营许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烟草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烟草经营许可。
同时,烟草经营许可证标志着该单位或个人具有合法经营烟草产品的资格,也是其合法经营的凭证。
3. 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产品的制造、流通和销售等环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烟草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烟草产品。
同时,对于烟草产品的流通和销售环节,也做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包括销售人员的资格要求、销售渠道的管理等方面。
4. 烟草专卖地域新修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专卖地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烟草专卖地域是指国家授予地方政府划定的烟草经营的范围。
各地方政府应当依法划定烟草专卖地域,并加强对烟草经营的监督管理,以保障烟草市场的有序运行和烟草产品的质量安全。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新修烟草专卖法,我国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烟草行业进行了管理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1. 烟草广告法烟草广告法是我国对烟草广告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烟草广告的范围、内容、方式、地点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以保护公众健康和预防未成年人吸烟。
烟草打假专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政策

烟草打假专卖相关知识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2、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国产或者外国卷烟的零售业务,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表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3、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想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2)中、小学校周围;(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4)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5)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6)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7)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5、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6、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
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1)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2)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3)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4)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5)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6)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8)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器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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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练习题)一、单选题1、《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是指( C )。
A、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B、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C、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D、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2、《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是指( A )。
A、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B、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C、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D、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3、《烟草专卖法》规定,不属于烟草专卖品是指( D )。
A、卷烟B、雪茄烟C、烟丝D、烟机零配件4、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及制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专门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的总称,含整机及( D )种特定部件。
A、10B、15C、25D、285、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及制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专门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的总称,含整机及( D )种特定部件。
A、21B、20C、25D、286、《烟草专卖法》的通过日期是( D )。
A、1997年6月29日B、1992年1月1日C、1997年7月3日D、1991年6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 A )制定颁布。
A、国务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烟草专卖局D、国家经贸委8、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烟草法典是( B ),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烟草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A《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B《烟草专卖法》C《烟草专卖条例》 D《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9、制定《烟草专卖法》的重大意义不包括( A )。
A、《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B、《烟草专卖法》确定了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提高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C、《烟草专卖法》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D、《烟草专卖法》是烟草企业从事生产和业务活动的法律保障10、制定《烟草专卖法》的重大意义不包括( D )。
A、《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B、《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提高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C、《烟草专卖法》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D、《烟草专卖法》提高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11、《烟草专卖法》的正式施行的日期是( B )。
A、1997年6月29日B、 1992年1月1日C、 1997年7月3日D、 1991年6月29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由( B )制定颁布。
A、国务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烟草专卖局D、国家经贸委13、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D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烟叶收购许可证14、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D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5、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是( B )。
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C、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16、现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于( B )开始施行。
A、2007年2月5日B、2007年3月7日C、1998年5月11日D、2002年7月1日17、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律效力的是( D )。
A、证明力B、约束力C、确定力D、排他性18、下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律效力的是( D )。
A、证明力B、约束力C、确定力D、惩罚性19、“烟草专卖许可证既有赋予权利的一面,也有确定义务的一面”体现的法律效力为( C )。
A、证明力B、确定力C、约束力D、排他性以下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发原则的是( D )。
A、法定原则B、属地原则C、先申请原则D、统一核发原则20、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 A )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1、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 A )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 C )。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烟草专卖局D、市级烟草专卖局2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 C )。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烟草专卖局D、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24、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由( D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A、国务院B、省级C、县级以上D、省级以上(含省级)25、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由( B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A、国务院B、省级以上(含省级)C、地市级以上D、县级以上26、申办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必须由( B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A、国务院B、省级C、市级D、县级27、凡跨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烟叶调拨业务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由( A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A、国务院B、省级C、市级D、县级28、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 D )。
A、1年B、2年C、 3年D、5年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自( D)起计算。
A、生产经营之日B、核准之日C、申请之日D、发证之日29、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不可以采取的方式是( D)。
A、书面检查B、现场检查C、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D、强制检查30、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七条,纳入专卖管理范围的烟叶有烤烟和( D )。
A、晒烟B、晾烟C、香料烟D、名晾晒烟31、名晾晒烟的名录由( A )规定。
A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 、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 、国务院计划部门32、《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合同应当约定( B )。
A、收购价格B、种植面积C、收购数量D、收购时间33、《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合同应当约定( B )。
A、收购地点B、种植面积C、收购数量D、收购时间34、不属于烟叶种植原则的是( C )。
A、良种化B、规范化C、等级化D、合同化35、烟叶收购计划由( B )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A、市级B、县级以上C、县级或市级D、省级36、《烟草专卖法》规定:交售烟叶者如对定级有异议,由( A )裁定。
A、评级委员会B、县级烟草公司C、市级烟草公司D、省级烟草公司37、《烟草专卖法》规定:交售烟叶者如对定级有异议,由( A )裁定。
A、评级委员会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C、地方人民政府D、烟农协会37、省际间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 C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级计划部门38、省内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 D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39、烟叶种植计划是由( D )下达的。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国家计划部门40、烟叶收购工作的原则不包括( D )。
A、按国家计划收购B、按合同收购C、按国家标准收购D、按企业价格政策收购41、烟叶收购工作的原则包括( B )。
A、按计划收购B、按合同收购C、按标准收购D、按企业价格政策收购42、储备烟叶的计划由( A )下达。
A、国务院计划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C、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43、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分立、合并、撤消,必须经( D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消登记手续。
A、省级B、县级C、市级D、国务院44、一个企业分离成两个以上企业,本企业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企业为( B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45、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称之为( B )。
A、新建B、改建C、扩建D、恢复46、卷烟、雪茄烟的年度总产量计划属于( A )。
A、指令性上限计划B、指令性下限计划C、以销量定计划D、指导性计划4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 C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计划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48、国家对卷烟商标注册实行( B )。
A、自愿注册B、强制注册C、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结合D、以强制注册为主49、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必须由(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
A、国家B、省级C、市级D、县级50、国家允许在( D )播放、刊登或设置烟草广告。
A、广播、报纸、期刊B、电影、电视C、影剧院、会议厅、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D、除以上媒介或场所以外的地方51、《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禁止发布烟草制品广告的范围是( A )。
A、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B、等候室、影剧院C、所有新闻媒介和公共场所D、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52、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属于( C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53、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属于( D )。
A、新设分立B、存续分立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54、不属于烟草制品市场的特点是( C )。
A、垄断性B、适度性C、自由性D、复杂性55、只有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批发、( A )以及进出口贸易活动。
A、零售B、运输C、收购D、调拨56、只有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 A )、零售以及进出口贸易活动。
A、批发B、运输C、收购D、调拨57、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 D )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A、100B、40C、80D、5058下列卷烟零售户的销售行为( D )视为非法批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