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结课论文
2024年环境保护法总结范文(二篇)

2024年环境保护法总结范文____年环境保护法总结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使得环境保护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健康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我国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于____年颁布了《环境保护法》。
本文将对该法进行总结,探讨其主要内容和意义。
一、背景与意义: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涉及到人民的福祉与国家的长远发展。
随着污染物的排放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给人类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情况,我国于____年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旨在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该法的颁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通过全面规范环境保护行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使全社会形成了共同的环境保护意识。
2.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环境保护法》对于环境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大,迫使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
3.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该法明确了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政府从单纯的行政管理者转变为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和服务者。
4.维护了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通过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管理和治理,有效保护了人民的生态环境和健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基础性法律,它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1.总则: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即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监管,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环境保护目标与原则:规定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防治污染、保障人民健康的基本目标,并确立了环境政策的原则,如依法管理、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和追溯等。
3.环境污染防治: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进行了管理和治理。
法律对于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排放许可制度和排污费征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的基本观念。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环境资源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环境资源法学论文范文一: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这两个体现新的发展观的重要历史文件,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环境资源法的历史使命自第一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尝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危机的苦果,而酿成这种苦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干了许多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蠢事。
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大跃进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盲目推行毁林毁草开荒、围湖围海造田和打虎灭雀等征服大自然的运动,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唯意志论的支配下,搞什么“开荒开到山顶,种田种到湖底”和“大炼钢铁”,结果造成了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近几十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措施,退田还林还草,治沙治水治山,但由于欠账过多、积重难返、治理污染艰难和恢复生态缓慢,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趋势。
实践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谁违背大自然的规律谁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自然生态失衡即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学期末总结

环境法学期末总结一、引言环境法是一门关于环境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律学科,是研究国家、地区或国际间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本学期环境法课程的学习使我对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在本文中,我将总结课程中所学的内容,并对环境法的发展和研究进行一些展望。
二、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1. 环境法的基本概念:环境法是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通过法律手段来平衡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门法律学科。
2. 环境法的发展历程:(1) 环境法的起源:环境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历史的早期。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各国开始制定一些零散的法律法规来解决环境问题。
(2) 环境法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也日益增加。
各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形成了现代环境法体系。
(3) 环境法的发展趋势:未来环境法的发展趋势是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倡导可持续发展,提高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
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1.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核心原则是预防原则和污染者负担原则。
预防原则强调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强调事前防控。
而污染者负担原则则强调污染者应当承担环境损害的责任和成本。
2. 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环境法的基本制度包括环境法人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责任制度等。
这些制度通过设定环境目标、规范环境行为、监管环境行为和追究环境责任等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四、重要环境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2.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是北京市为应对大气污染问题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
3. 实践案例:比如“散乱污”整治行动在中国推进的案例,以及“逆向诉讼”在美国环境法律中的应用等。
2023年环境科学与生态保护大学期末结课论文

2023年环境科学与生态保护大学期末结课论文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2023年环境科学与生态保护领域的新成果和挑战,旨在促进环境科学的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实施。
文章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分别是:引言、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研、数据统计与分析等,研究结果重点介绍了环境科学相关领域的新发现和生态保护的现状,结论部分总结了研究的主要发现并提出了对于环境科学与生态保护未来发展的启示。
1. 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环境科学与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综合分析近年来环境科学领域的新成果,探索生态保护的前沿课题,并对未来的发展做出展望。
2. 研究方法2.1 实地调研通过对各地区环境现状以及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和生态环境的恢复情况。
2.2 数据统计与分析收集相关的环境数据和生态保护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揭示环境科学与生态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3. 研究结果3.1 环境科学相关领域的新发现通过研究,我们发现了一系列环境科学领域的新发现,例如新型环境污染物的出现以及对生态系统的潜在威胁,全球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等。
3.2 生态保护的现状在生态保护方面,我们调查了各地的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保护情况,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生态系统的破坏、物种灭绝和保护工作中的困难。
4. 结论本研究对研究方法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以下几点结论:4.1 加强环境科学的研究未来的环境科学研究应该加强对新型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和研究,深入了解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并探索相应的治理和修复方法。
4.2 强化生态保护工作生态保护工作应该更加注重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加大对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4.3 加强国际合作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因此,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结语:通过本文对2023年环境科学与生态保护的研究,我们了解到了一些新的发现和现状,也对未来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环境法课程论文1900字_环境法课程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环境法课程论文1900字_环境法课程毕业论文范文模板环境法课程论文1900字(一):环境法与执法课程社会化合作模式探究论文摘要:本文以环境法与执法课程为切入点,探讨法律类课程社会化合作开发的方式。
通过学校与相关机构的合作有效提高教学质量,课程的社会化合作,做到了应社会需求、与市场接轨、与用人单位合作、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全新课程理念,实现学校与用人单位“双赢”的结果。
关键词:环境法与执法社会化合作模式环境法与执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该课程对学生专业能力的要求具有综合性特点,课程设置的着眼点在于普遍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兼顾。
在培养上要求将理论内容与实践内容融合于一体,课程内容可直接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操作或解释实践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这样的课程更适合于与社会相关机构合作开发,更能发挥出社会化合作的优势。
社会化合作的形式能有效帮助同学们建立现代化的法制理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拓展职业生涯的宽度和深度。
一、课程社会化合作设计社会化合作,顾名思义就是高职院校与社会用人单位的一種合作模式。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高职院校如何培养出具有高职院校特色,具备较强社会竞争力的人才,就需要与专业对应的社会岗位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为社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和实践性。
社会化合作注重在校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可以利用社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学校与社会资源、信息共享,从而达到“双赢”的模式。
环境法与执法课程是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在校所采用的主要教学资源包括:世界大学城专题学习平台、环境法规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教案、pp t课件、视频、学生互动微视频、案例库、习题库、图片、网络课程等多种教学资源。
为了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并最大化地利用社会相应岗位的资源、信息,设计开发了如下合作形式。
1.职业情境设计:课前通过社会化合作平台,学生下相关机构调研、实践,感受真实的岗位情境。
2.任务情境设计:在课堂教学的环节中,创设社会化合作共同开发的任务情境,有序地启发引导学生探究、思考、完成任务,拓展提升。
中国环境法论文4400字_中国环境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中国环境法论文4400字_中国环境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中国环境法论文4400字(一):中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缺陷和改进策略论文【摘要】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加强环境保护势在必行,这就需要我国的环境法得到有效的落实,发挥环境法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但是当前环境法的实施路径尚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
鉴于这种情况,深入研究我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缺陷,完善实施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简要阐述改进我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必要性,对我国环境法的实施路径进行分析,探讨其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几点改进策略。
【关键词】中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环境保护必要性改进策略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在环境法方面我国目前已出台30多部法律,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此外,还有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共计超过一千余件,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环境法律体系。
但是,我国的环境法律虽然在不断完善,实际的实施效果却相对有限,相关法律在落实过程中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習总书记曾在反腐倡廉会议上指出“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虽然这是关于反腐倡廉领域的,但是引申到环境法当中也同样适用,我们不仅要完善环境法律体系,同时也要注重实际实施效果,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可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改进我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必要性关于改进我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必要性,主要包含这几方面,其一,我国长期以来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牺牲环境效益为代价,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腾飞,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是与此同时人与自然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城市化建设对于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超出了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导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在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完善环境法律体系,改进环境实施机制的缺陷是必然要解决的问题。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简介本文档包含了6篇关于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最新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参考和启示,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研究环境法律政策的相关问题。
范文1: "环境法律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法律政策实施情况,论文指出了环境法律政策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性。
范文2: "环境法律政策的立法与实施"该篇论文重点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的立法过程以及实施情况。
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环境法律政策立法机制和实施措施,论文分析了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范文3: "环境法律政策与气候变化"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
论文分析了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环境法律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于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效果。
范文4: "环境法律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该篇论文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
通过对多个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的比较,论文分析了不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不足。
范文5: "环境法律政策中的社会参与"该篇论文重点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中的社会参与问题。
通过对不同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社会参与机制的分析,论文探讨了社会参与对于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以及促进社会参与的途径和方法。
范文6: "环境法律政策的改革与发展"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论文分析了不同国家在环境法律政策改革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如何通过改革和创新推动环境法律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效果。
以上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不同角度和方面的论文参考,希望能够对读者的研究提供启示和帮助。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关注环境法律问题对于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民法典至关重要。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浅谈环境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篇一摘要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改进、法律监督的强化、公民环保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强化、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等几个方面。
本文以哈药总厂的环境污染为视角就环境法律制度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环境法制建设立法理念环保意识法律监督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059-01一、哈药总厂环境污染现状近来,环境污染成为社会热点:先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爆出自来水受污染事件,紧接着是湖南省浏阳镉污染事件见诸报端。
就在舆论对上述两起环境污染事件纷纷“口诛笔伐”之际,8月4日的《人民日报》又披露了哈药总厂多年挥之不去的“药厂怪味”事件。
早在2007年8月,哈市环保部门对外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哈药总厂处于城市上风向,向大气散发的异味主要来自于青霉素车间产生的发酵气味,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等挥发性气体。
而当年,哈药总厂也确定了异味深度治理方案,投资近8000万元分别对发酵气味、蛋白烘干气味、污水处理厂静态挥发臭气等进行了治理。
从去年以来,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医大二院超声科主任、博士生导师田家玮教授也连续两年分别联合51名、47名政协委员进行联名提案,分析了药厂怪味的危害性,提出了整改、搬迁、核心部分搬迁等一系列建议。
可是,两年过去了,药厂怪味依旧,市民闹心依然。
二、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试行)》。
这部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针对中国当时的环境状况,根据当时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制度。
中国环境法制建设经过20余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一系列法律制度,已形成为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在实施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仍存有缺陷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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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摘要】我国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人们的环境权益受到侵犯和威胁,进而威胁到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严峻的环境危机开始促进我们对自己的思想与行为检讨、反思与评判。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是这样应育而生的。
它为我国阻止环境恶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户”我国起,就似乎有些“水土不服”它一直与我国文化、经济、法律、政治、社会发生了融合碰撞、摩擦,被容纳的同时也受到了排挤、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出台时,受到多方面的弱化,,所以注定先天不足。
而本文的目的在于探寻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如何改革以及完善途径,使之能够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产生更为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念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开发建设活动正式实施后,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基础,以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等开发活动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通过评估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前后污染物排放及周围环境质量变化,全面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实际影响和环境补偿措施的有效性,分析项目实施前一系列预测和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找出出现问题和误差的原因,评价预测结果的正确性, 提高决策水平,为改进建设项目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是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的一种技术手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内容、审批程序、法律后果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1美国是第一个将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化的国家,1969年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首创这项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是对评价的主体、对象、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程序作出规范和安排。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了定义: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对象与内容环境影响评估不是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它适合于:在建设过程中工艺过程和环保设施有所变更;由于当地开发活动较多,环境质量有了重大的变化;由于当地环境规划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标准有所提高;在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下达1蔡守秋主编:《环境资源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78一179页。
后, 需重新确定项目的允许排放量;目前的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其效率不能达到原定要求, 不能满足当地环境的总量控制需要;其它环保主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项目。
主要内容应包括:环保设施的排放量核实,这部分资料可以使用竣工验收的资料, 对不足部分进行必要的补充;根据国家、省、市总量控制指标重新确定项目的允许排放量;对影响区的环境质量的验证性评价;针对建设项目的实际生产过程,实际环境审计;制订环境监控计划,实行环境保护的TQC全程控制;由于工艺、设备的改变或原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性评价;对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补救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现实意义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改革。
在传统的经济发展中,往往考虑直接的、眼前的经济效益,没有或很少考虑环境效益,有时甚至为获取局部的暂时的效益,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
结果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尖锐对立。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有效地改变这种状况。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是认识生态环境与人类经济活动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关系的过程,认识的提高和深化,有助于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环境影响评价为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在传统的发展中,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由于缺乏社会的、经济的、特别是环境的综合分析评价,盲目性很大,往往造成畸形发展,出现资源和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污染。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掌握区域的环境特征和环境容量,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才能符合客观规律并切实可行。
3、环境影响评价是为建设项目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按行科学管理的依据。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获得应将建设项目的污染和破坏限制在什么范围和程度才能符合环境标准要求的信息和资料,据此,提出既符合环境效益又符合经济效益的环境保护对策,并在项目设计中体现。
使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和设施建立在较科学可靠的基础上,同时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缺陷我国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虽然已经进行了专门的立法,但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许多规定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该制度的实际实施过程中,也有大量不尽人意的表现,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进、完善的探讨方兴未艾。
1、评价范围狭窄汪劲教授认为“广义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包括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区域开发、政策制定、立法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不利影响,也包括对环境的有利影响)或环境后果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
而狭义的环境影响评价,则是对于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但对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未涉及。
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第七条也仅仅是指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特别是对综合规划中地位最高、作用最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未纳入该法的适用范围。
由此看出我国环评立法思想还不够解放,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有必要进一步充实,使环境影响评价从点源评价扩大到面源评价,从微观层面到宏观层面进行评价。
2.评价的内容单一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第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2汪劲:《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一环境与开发决策的正当法律程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
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从我国的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只是对单一的方案所可能造成的环境后果进行预断评价,没有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提交可替代方案。
而可替代方案恰恰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没有规定可替代方案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个缺憾。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无论是在进行对人类环境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各项提案或法律草案、建议报告、政策规划等宏观的、战略性的重大活动,还是在进行具体的开发建设等微观的行动,实现上述的人类活动在效率最优的情况下,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最小化或者环境效益的最优化。
为达到此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必须包括建议行动在内的可供选择的方案。
3不同的方案,它所消耗的人力、资源是有所差别的,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环境、生态的负面影响都会各不相同。
方案的提交者应该区分不同情况要求提交相应的基本方案和替代方案,使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比较各种方案、管理技术、减损措施,全面进行考虑,多方进行权衡,力求环境负面影响最小化、环境资源成本最小化、获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从众多的方案中,我们可以选出一个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能够协调统一的方案来实施;从一个大的方案中,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步骤、程序,不同介入时期和具体地点;以及其他细节部分的不同安排。
3.公众参与不充分“广泛的公众参与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和可供选择的替代行为,提高了将民众价值与政府政策相融合的机会。
”43韩广等:《中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26页。
4See William A Tilleman,Public Partie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essment Press,33Colum.J.Transnat`1995,p337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第11条规定了“有关行政机关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第6条规定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2002年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章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11条和21条明确了“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以听证会、论证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但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的有效参与并没有得到落实,可以说,以上我国有关公众参与的规定只是搭起了一个堂皇的空架子,在环境决策中多了一道形式上的程序,并没有什么可以实际操作的内容,公众在决策中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
“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深度并不充分,建设前一般不通知居民详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也并没有公开”。
5具体有以下几点:(1)公民参与权利不明确,内容不具体(2)公众参与信息不畅(3)公众参与缺乏保障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某种角度上说,一个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完备决定着其有效性的高低。
因此,须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
1、通过立法拓宽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
建议建立健全宏观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政策、立法等活动列入环评范围。
进一步拓展环评内容和范围。
另外,环评不应只局限在工业污染项目上,还应针对非工业项目,如与遗址公园、保护区、旅游开发区、度假区等相关的建设项目,要特别注意对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可能造成的影响。
2、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法律化、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克服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现实障碍,使国家在环境影响评价上对公众有效地开放,实现国家和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公众参与制度有必5刘左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释意以及实用指南》,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83页。
要在环评法实施细则中进一步细化,使其具有操作性。
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环评的必要前提。
3、加强对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法律应明确规定环评书中应有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分析,以使建设者可以通过替代方案对环境影响程度的比较,选择最佳经济与环境效益的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