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病人转诊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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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模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模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3号)的要求,规范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联网结报工作,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患者提供跨省住院医疗服务及联网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条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简称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由各地卫生计生委向国家卫生计生委申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可为新农合跨省转诊患者提供联网结报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用于规范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履行服务协议、规范转诊患者入院登记、出院结报等服务管理流程,实行跨省就医转诊制度,加强对跨省定点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

二、入院登记服务管理第五条在参合患者跨省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院业务流程及时为转诊参合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六条转诊患者应当经过门诊接诊,由门诊医生根据病情为符合入院指证的患者开具入院证明。

第七条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后持入院证明到指定窗口办理入院登记,主动告知转诊身份,并出示跨省就医转诊单、身份证、农合卡(证)等材料。

携带材料不全的应当告知患者带齐全部资料后方可享受跨省联网结报待遇。

第八条住院登记时,医院工作人员须询问患者转诊情况,核实转诊单、身份证、农合卡(证)与入院证明是否一致并留存转诊单。

必要时,可通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简称国家平台)调用参合信息库进行核实,以防冒名顶替。

(一)如身份属实,在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里将其标志为“跨省就医新农合患者”身份,并调用国家平台转诊信息,将其转诊状态转变为住院状态。

(二)如对患者身份有疑问,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出院结算前与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参合地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核实,并明确告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对该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

在确认患者身份后,应当及时在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里将其标志为“跨省就医新农合患者”身份,并调用国家平台转诊信息,将其转诊状态转变为住院状态。

2024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三篇)

2024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三篇)

2024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____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与目标设定随着我国农村医疗体系的建设和新农合政策的推行, 农民群众的医疗水平逐渐提高, 医疗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转诊转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医疗资源的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____年的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转诊转院管理机制, 确保农民群众在转诊转院过程中获得便捷、高效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具体目标如下:1.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意识和知晓率;2.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协作合作, 建立健全转诊转院信息共享机制;3.减少转诊转院等待时间, 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4.完善农民群众就医路费报销流程,降低就医负担;5.统计和分析转诊转院数据,为政策调整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二、工作内容与具体措施(一)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意识和知晓率1.加强对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政策宣传和培训, 提升农民对新农合转诊转院政策的了解和认知;2.在村级医疗卫生站、村委会等公共场所设置展板、海报、宣传栏等, 宣传新农合转诊转院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流程;3.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短信等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知晓率;4.各级卫生部门与基层医疗机构密切合作,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义诊活动,进一步普及转诊转院知识。

(二)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协作合作1.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转诊转院协作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2.建立转诊转院信息共享平台, 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之间的实时数据共享;3.加强转诊转院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生的转诊转院能力,减少转诊转院的不必要环节和耽误时间;4.控制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之间的转诊转院比例,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三)减少转诊转院等待时间,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1.加大对现有医疗机构的建设和改造力度, 提高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推广和应用远程医疗技术,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能力;3.加强转诊转院预约、排队和等待时间的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4.制定并实施紧急转诊转院疾病的应急预案,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转院就医。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咱就直接进入主题哈。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关键在于怎么做。

今天,我就结合自己10年的经验,给大家梳理一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工作实施方案。

一、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职责1.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慢性病的健康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要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角色,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2.二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同时,承担起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任务。

3.三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疑难杂症、危重病的救治,以及医学科学研究。

同时,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建立双向转诊制度1.基层医疗机构向二级医疗机构转诊:对于基层医疗机构不能确诊或治疗的病例,应主动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转诊前,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了解患者病情,确保转诊安全。

2.二级医疗机构向三级医疗机构转诊:对于二级医疗机构不能确诊或治疗的病例,应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同时,二级医疗机构要承担起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任务。

3.三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对于病情稳定、可以康复的病例,三级医疗机构要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系统的治疗。

三、优化医疗服务流程1.建立预约挂号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推行预约挂号,方便患者就医。

同时,鼓励患者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预约挂号,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2.完善会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会诊制度,对于疑难病例,要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提高诊断准确率和治疗效果。

3.加强信息共享:各级医疗机构要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患者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的实时传输,方便患者就诊。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1.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医疗机构要加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2.业务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实施。

农合转院流程

农合转院流程

农合转院流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制度,为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在农村地区,农合转院是指患者在所在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接受治疗后,由医生根据病情需要转院至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流程。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农合转院的具体流程。

首先,患者在所在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接受治疗后,如果医生判断需要转院治疗,会向患者提供转院证明。

这份证明需要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转院医院的相关信息等内容。

患者需要妥善保管这份证明,并在转院时提交给目标医院。

其次,患者在收到转院证明后,需要及时联系目标医院,了解目标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有些医院可能要求患者提前挂号或预约,因此患者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免耽误治疗时间。

接着,患者需要到所在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的医保窗口办理转院手续。

在办理手续时,患者需要提供转院证明、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办理转院手续。

随后,患者需要按照医保规定的流程前往目标医院进行治疗。

在前往目标医院的过程中,患者需要妥善保管好转院证明和医疗相关证件,以便在目标医院顺利办理入院手续。

最后,患者到达目标医院后,需要向医院的相关部门提交转院证明,并按照医院的规定完成入院手续。

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需要提供医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便医院能够及时为患者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总的来说,农合转院流程主要包括医生提供转院证明、患者联系目标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前往目标医院治疗以及办理入院手续等环节。

在整个流程中,患者需要与所在医院和目标医院的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便顺利完成转院手续,接受进一步治疗。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农合转院流程有所帮助,让患者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医疗转院,接受更好的治疗服务。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行为,建立分级管理的双向转诊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知情选择的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2)分级管理的原则。

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确诊治疗。

(3)综合权衡的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到医院时应考虑患者病情与医院的专科、专病特色。

(4)资源共享的原则。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5)连续医疗服务的原则。

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医疗服务。

第三条双向转诊执行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向医院转诊的指征:①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指征:①医院门诊或出院后需要进行跟踪、随访、康复、卫生宣教和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例,而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

②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维持治疗的病例。

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④其他应当转诊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的病例。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基层医疗机构患者转往医院:①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转诊原则及转诊指征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县外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分流病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合理控制外转医疗费用支出,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农合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参合农民患病在本县(市、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条参合农民患病转至县(市、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二)确诊后无条件治疗需要转往县外医疗机构诊疗的;(三)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

第四条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省卫生厅统一格式的转诊、转院审批表(见附件),报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批准后方可外转。

县合管办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办理转诊手续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为农民指定医疗机构。

第五条参合农民因急危重症或在外务工、居住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可先住院治疗,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所在县(市、区)合管办备案报批。

出院后,持所住医疗机构急诊证明或务工、居住证明,回所在县(市、区)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核对参合农民的身份证明、合作医疗证和转诊证明,及时为转入的参合农民办理住院手续。

发现病人与所持合作医疗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出具相关证明,并及时通知其所在县(市、区)合管办。

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应告知其及时补办转诊手续。

第七条参合农民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向本人出具诊断证明、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收费单据及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及出院小结)。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单(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部分)并加盖医疗机构新农合办公室印章。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的,不要求出具费用汇总清单等收费明细单据,住院费用按照病种价格,凭诊断证明、出院证、收费单据及转诊、转院审批单(加盖医疗机构新农合办公室印章)到所在县合管办报销。

农合转院流程

农合转院流程

农合转院流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农合)是我国农村居民参加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

在实际就医过程中,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将就医地点从一个医院转到另一个医院,这就需要进行农合转院流程。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农合转院的具体流程。

首先,农合转院需要患者本人或家属携带相关的医疗资料和证明文件前往原就诊医院的医保窗口办理转院手续。

在办理转院手续时,患者需要提供身份证、农合卡、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以便原就诊医院进行资料审核和备案。

接下来,原就诊医院的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患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转院申请表。

审核通过后,患者需要在转院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由原就诊医院的医保窗口盖章确认。

随后,患者需要将已确认的转院申请表和相关医疗资料交由原就诊医院的医保窗口进行备案。

备案完成后,患者可以根据医生建议和自身情况选择转院的目标医院。

在选择目标医院后,患者需要携带已备案的转院申请表和相关医疗资料前往目标医院的医保窗口,办理转院手续。

目标医院的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患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转入申请表。

审核通过后,患者需要在转入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由目标医院的医保窗口盖章确认。

最后,患者需要将已确认的转入申请表和相关医疗资料交由目标医院的医保窗口进行备案。

备案完成后,患者可以按照医生的安排进行转院就诊。

需要注意的是,农合转院流程中,患者在办理转院手续时需要耐心等待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核和办理过程,同时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以便顺利完成转院手续。

另外,患者在选择目标医院时,应根据自身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进行合理选择,确保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农合转院流程并不复杂,但需要患者和家属配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办理转院手续。

只有做好了这些工作,患者才能顺利转院就诊,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希望以上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愿大家身体健康,早日康复!。

新农合转诊转院制度(完整资料).doc

新农合转诊转院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河南省卫生厅制定《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主要内容如下:一、新农合病人在本参合辖区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二、新农合病人在外地(本市辖区以外)就医,应符合以下条件,1)所患疾病在本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2)所患疾病在当地无条件治疗的;3)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

三、外出就诊(转至市辖区以外就医)所需要的手续:1)因病情需要转往辖区以外的,应当由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后方可外转。

2)新农合病人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需住院治疗的,应选择县级及以下的定点医院就医,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应有居住地县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3)急诊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应在住院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县(或区)新农合办公室备案,并由所诊治的定点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到医院农合办备案。

急诊证明应与病程记录相吻合(对不相吻合的,其补助医疗费用由医院全额承担)。

4)外伤病人不需要转诊,自费住院,出院后回当地报销。

四、除急诊及精神病外,病人无转诊手续直接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10%。

五、定点医院必须履行的义务:告知义务:1)对无转诊手续的病人,住院前医务人员应当告知其先到当地县级及以下定点医院就医,或到县级医院开具转诊手续。

2)无转诊手续仍坚持要求住院的,医务人员应要求其在知情同意书相关栏目签字,并协助其补办电子转诊手续或转诊备案手续后收治。

核实身份:1)定点医院应认真对参合人员的身份,及时为转入的参合人员办理转诊手续,以便网上录入信息,方便及时结报。

2)发现身份不符时,及时通知医院农合办,农合办拒绝接受电子转诊信息,并通知参合地农合办。

出院时医院不得为其出具病历复印等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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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卫生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保证我市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参合住院病人转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逐级转诊的制度
县内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越级转诊病人,村卫生室转诊病人首选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转诊病人首选当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直接向市以上医院转诊病人。

县、镇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并做好转诊登记工作。

二、实施县外转诊备案制度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参合病人需要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首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越级向省级以上医院转诊。

对于需要转诊到省、市级定点医院或市外其他医院住院治疗者,由转出医院(县以上)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县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经县级经办机构授权也可直接在县级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备案后的转诊证明有效期为15天。

三、规范市级定点医院住院病人转诊管理
自9月1日起,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急危重症患者不再实施网上转诊。

参合急危重症患者未能提前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定点医院应及时将病人收住院,接诊医院应提醒病人亲属于入院后15天内(出院前),持接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或门诊病历等资料到当地县级经办机构补办转诊手续,逾期未办理转诊手续或病人已经出院的,按照非正常转诊处理。

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建档与审批以及档案撤销、门特病人的建档管理等政策不变,继续执行《徐州市新农合住院病人转诊管理规定》(徐卫农卫〔2014〕2号)相关规定。

四、切实做好分级诊疗管理病人救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分级诊疗病人的救治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规范建立双向转诊、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市、县定点医疗机构要帮助下级医疗机构开展各项诊疗工作,确保纳入分级诊疗管理的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以切实减轻参合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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