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救治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诊室进行初诊。
二、接诊医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上报医务部,由医务部组织全院专家组会诊,明确诊断,同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三、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采集信息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对确诊的传染病人视病情酌情转诊至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疗。
四、对特殊情况或非我院收治对象的病人,应引导病人转入规定的收治医疗单位,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院,做好病人的信息保密工作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必要时预防保健科上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转诊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五、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需更换工作服和帽子口罩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位病人,运送病人的担架和车辆须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六、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书写并保存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七、尊重患者隐私,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1、诊断基本原则1.1 临床症状评估1.1.1 疾病症状的描述及记录1.1.2 病人个人史及家族史的收集1.1.3 疾病分类及病理分析1.2 体格检查1.2.1 体温测量1.2.2 心率及呼吸频率检查1.2.3 皮肤指标观察1.2.4 其他相关检查1.3 实验室检查1.3.1 血液检查1.3.2 尿液检查1.3.3 细菌培养及药敏检测2、传染病诊断2.1 传染病分类2.1.1 病原体分类2.1.2 传染途径分类2.2 传染病的初步诊断2.2.1 根据临床症状及体格检查进行初步判断 2.2.2 针对不同传染病症状的鉴别诊断2.3 确定传染病诊断2.3.1 实验室检查结果有效性评估2.3.2 确定病原体类型及传染途径3、转诊制度3.1 转诊情况判断3.1.1 疑似病例的转诊3.1.2 临床病情变化的转诊3.2 转诊流程3.2.1 拟定转诊计划3.2.2 转诊信息的记录与传达3.2.3 健康档案的转交与保存3.3 转诊后的后续管理3.3.1 转诊病例的跟踪及评估3.3.2 转诊结果的反馈及记录附件:附件一、传染病诊断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传染病预防控制法 - 指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及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的法律法规。
2、传染病 - 指能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传播给人群的具有相同或类似临床表现及致病机制的疾病。
3、转诊 - 医疗机构在原有医疗范围内无法提供必要医学服务时,将患者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过程。
传染病患者转诊制度

传染病患者转诊制度
传染病患者转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接诊疑似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病人后,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医疗机构的治疗能力,将病人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可能涉及的内容:
转诊流程:制定详细的转诊流程,包括病人接诊、病情评估、转诊决策、转诊安排等环节,确保转诊工作有序进行。
转诊标准:制定传染病转诊标准,明确哪些病人需要转诊,转诊的时间和方式等,以保证转诊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专用车辆: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采用专用车辆进行转诊,确保病人的安全和隐私。
感染控制: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进行病人的隔离和转运,防止交叉感染。
病例报告:感染性疾病科每天需核查相关科室疫报和转诊情况,及时进行网络报告,核对疫情报告卡和网络报告卡病人数等信息,确保疫情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转诊记录:门诊医生要对每位疑似病例进行详细的询问,登记相关信息,临床诊断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法定传染病要求报告。
门诊治疗病人要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一旦出现病情变化或进展,及时转诊到上级定点医院诊
治。
病历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给转诊医院,以便于后续治疗。
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包括病人接诊、转诊、隔离、消毒等措施,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等工作。
总之,传染病患者转诊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传染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的风险。
传染病病例转诊制度

传染病病人住院隔离和转诊制度
一、不得随意进行传染病病例的转诊,如却需转诊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处于隔离期的传染病病例不得转诊(特殊情况除外),严防传染病传播。
三、转诊传染病病例时,应当将病人或疑似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四、转诊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五、结核病人的转诊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转诊传染病病例应当详细填写转诊登记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时间、门诊号或住院号、诊断、主要处理、目前情况、转诊时间、转入医疗机构、注意事项等。
传染病转诊制度

传染病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来院病人中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引导到指定传染病医院就诊。
二、初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如我院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应及时报告医务科、院感科,同时联系传染病医院转诊,转诊时同时将病人及病历复印件一并转入传染病医院就诊。
三、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烈性传染病病人应立即先行隔离,再转诊。
四、对合并患有传染病的危重病人,应当立即就地隔离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治疗。
五、对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病人,成都市实行归管理,诊断为肺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病人,按规定填写传染病及结核转诊卡,转诊至彭州市传染病医院就诊。
六、危重传染病病人如使用我院救护车护送,医务人员、救护车司机要做好自身防护,运送车辆在转运结束后应做好消毒工作。
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
概述
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是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而
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本制度旨在确保迅速、准确地诊断传染病,提供及时的治疗,以及合理的转诊安排。
诊疗流程
1. 接诊和检测:病患就诊后,医生应及时进行详细的病情了解
和体检,并根据症状和体征进行相应的传染病检测,以确定病因。
2. 诊断与报告:在确诊传染病后,医生应立即向相关卫生部门
报告,并向患者提供明确的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3. 隔离与治疗:根据传染病的类型和严重程度,患者可能需要
进行隔离治疗以防止病毒或细菌的进一步传播。
隔离期间,医生应
根据患者病情提供相应的治疗。
转诊流程
1. 初步判断:在初步诊断传染病后,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综合考虑是否需要转诊到更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2. 转诊协商:如果转诊被确定为必要,医生应与接收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包括传染病的病情转述、转诊目的和医疗需求等,以确保患者的顺利转诊。
3. 转诊记录:医生应记录转诊决策的理由和过程,以及与患者和接收医疗机构的沟通交流内容。
注意事项
- 医生在诊断和转诊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和伦理规范,确保患者的隐私和权益得到保护。
- 与传染病相关的诊疗和转诊决策应基于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的最新成果。
- 相关卫生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诊疗和转诊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以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以上是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的简要介绍,旨在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以保障传染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传染病转诊制度

传染病转诊制度1:范围和目的1.1 范围本转诊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涉及到传染病的转诊程序和要求。
1.2 目的本转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传染病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并促进传染病的控制和预防。
2:定义2.1 传染病指由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可以通过接触、飞沫、血液传播等方式传播。
2.2 转诊指医生将患者从一个医疗机构或一个医生转至另一个医疗机构或医生的过程。
3:申请转诊3.1 患者首次就诊当患者首次就诊时,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评估是否需要进行传染病转诊。
若判断需要转诊,则应向患者提供转诊申请表格。
3.2 转诊申请表格转诊申请表格应包括以下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转诊原因- 患者病情描述- 目标医疗机构或医生的联系信息- 申请医生的签名和日期4:转诊审批和安排4.1 转诊审批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转诊审批部门,负责审核转诊申请表格并决定是否批准转诊。
审批部门应对转诊申请进行适当的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4.2 转诊安排一旦转诊申请获得批准,医疗机构应尽快联系目标医疗机构或医生,安排患者的转诊事宜。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将转诊的详细信息和相关病历资料发送给目标医疗机构或医生以备参考。
5:法律责任和追究在转诊过程中,医疗机构和医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转诊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导致患者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转诊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 传染病防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控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 医疗机构:指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单位,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 医生:指具备医疗执业资格并从事医疗工作的个人。
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
为了提高传染病的诊疗水平和保护公众健康,建立科学合理的
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
度的主要内容和运行机制。
一、传染病诊疗制度
1. 诊断标准:传染病的诊断应基于病原学、临床表现、实验室
检测等多方面的综合判断,确保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
2. 诊疗流程:传染病的诊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包
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测、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案制定等
环节。
3. 治疗原则:传染病的治疗应坚持综合治疗原则,即药物治疗、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相结合,确保病人获得全面有效的治疗。
二、传染病转诊制度
1. 转诊原则:对于需要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的传染病病例,应及
时进行转诊,以确保病人能够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
2. 转诊流程:传染病的转诊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初步
评估、转诊申请、双向转诊协商和转诊执行等环节。
3. 转诊平台:建立传染病转诊平台,整合医疗资源,促进传染
病病例的转诊和就医,提高诊疗效率和质量。
三、监管与评估
1. 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的监管机制,
加强对诊疗质量和转诊效果的监督和评估。
2. 质量评估:定期评估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工作的质量,包括诊
疗准确性、及时性和转诊成功率等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总结:传染病诊疗及转诊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对于提高诊疗水平、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医疗机构应积极履行责任,
完善制度,确保公众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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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救治及转诊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传染病救治及转诊工作。
强化对救治及转诊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二.
三.成立救治及转诊领导组织和各种组织机
构,为传染病救治及转诊提供各种保障。
四.对发生在辖区内的传染病首诊负责制,要
及时报告,及时隔离,及时救治,不得推诿,拒收病
人。
五.建立传染病专用病房和病床,专人负责。
六.做好传染病的隔离,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七.保障医疗救治的所需药品,设施,设备的
供应,满足救治工作需求。
八.当重大疫情发生时,如果不具备救治条件,
要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同时及时将
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将病历资料
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因病情危重不易转诊
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专家抢救治疗,必
要时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技术支援。
九.转诊车辆应专车专用,专职人员,应带有医疗设备,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应设置专门的污染物放置区域(或设施)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等。
十.转诊后的车辆要对车辆进行消毒后在进行转运下一个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