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认证常见问题解答(面向纳税人)

取消认证常见问题解答(面向纳税人)
取消认证常见问题解答(面向纳税人)

取消认证常见问题解答(面向纳税人)

1.咨询问题:销方企业开具发票后是否进行身份确认?安全接入与统一受理

平台的区别?

答复内容:开具发票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身份确认,开票请求也不会发送到安全接入。在企业进入开票系统、发票上传、上报汇总等操作

时,才会进行身份确认;安全接入负责对身份验证进行合法性确

认,业务受理系统负责对业务请求进行转发。

修订日期:2016年4月1日

2.咨询问题:纳税人申报时,如何取得抵扣发票信息?在一窗式比对中比对明

细是什么?

答复内容:取得纸质发票的抵扣联;或从我们的查询平台勾选;一窗式不比对明细,只比对抵扣的税额合计之类的数值。

3.咨询问题:CA登录时的密码是什么?纳税人自己定的还是税务局人员定

的?有没有初始密码?在哪里修改密码?

答复内容:纳税人可以设置的,默认是8个8;

在哪里改需要咨询税控的技术支持。

4.咨询问题:如果查询的发票量超过5000份,系统仅显示前5000份发票清单,

这种情况修改发票查询条件如何进行修改?

答复内容:在查询条件中缩短开票日期范围,增加销方号等。

5.咨询问题:确认勾选是哪个状态表控制的?当前台显示不能确认时,是哪些

原因造成的?

答复内容:纳税人点击操作发起的,不是状态控制的;不能确认,通常是纳税人已经确认过了。1个月只能1次。

6.咨询问题:昨天下午已经改为A级企业,但企业在平台上查无此纳税人?

答复内容:隔日才可登陆,因为纳税人档案信息同步需要时间。

7.咨询问题: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登录密码是什么?

答复内容:输入证书密码。

8.咨询问题:北京纳税人在增值税查询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输入完就没反应

了。

答复内容:由于北京比较特殊,在应用前面还有一个微软iis服务转发请求,需要让其先确认他们的iis是否正常。

9.咨询问题:取消认证用户登录不上去,显示网页有错误。

答复内容:登陆不上的原因有税控的受理系统、身份认证系统的问题。

10.咨询问题:在哪里查询发票?

答复内容:在‘发票勾选’里面输入发票的代码号码等信息查看。

11.咨询问题:纳税人只是勾选了2张发票,税额几百块钱,但是在确认勾选那

里却有很多份发票,现在纳税人不敢确认了,询问原因。

答复内容:因为扫描认证的发票也在确认勾选栏中,所以那些发票应该是扫描认证的。

12.咨询问题:在取消认证查询平台无法登录,录入密码也无法成功,是什么原

因?

答复内容:如果取消认证系统登录不了,涉及这几个系统,局端身份认证系统有问题、受理系统的问题。

13.咨询问题:安装base. Driver.exe的时候与系统有关吗?用户用的是XP系

统安装的。

答复内容:安装时要关闭IE。

14.咨询问题:操作系统闪退的原因是什么?

答复内容:这是由于没有识别到盘的证书信息(目前操作时会读盘信息,有时候会遇到随机错误),导致闪退。

15.咨询问题: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对操作系统有要求吗?

答复内容:要求在WINDOWS系统下才能正常登陆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都可以;尽量不要使用从网上下载的GHOST安装系统,尤其是

经过精简的GHOST安装系统。

16.咨询问题:安装证书和控件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答复内容:按照操作手册中的步骤进行安装;如果用非administrator用户登录WINDOWS,在安装证书和控件的时候,需要选中安装文件,

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即使当前WINDOWS

用户在administrator组且具有管理员权限也必须选择“以管理

员身份运行”。

17.咨询问题:使用发票查询系统时IE如何设置?

答复内容:浏览器建议使用IE浏览器,360浏览器也可以(使用的是IE的内核);IE8、IE9、IE10、IE11都是可以的,但是用户使用的

IE小本版本也许会有差异;要把发票查询系统的地址加入可信站

点,并在可信站点的“自定义级别”-“设置”中,将全部选项

启用,重启浏览器生效。如果用非administrator用户登录

WINDOWS,在启动IE的时候,需要选中IE的快捷方式,点击鼠

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即使当前WINDOWS用户在

administrator组且具有管理员权限也必须选择“以管理员身份

运行”。

18.咨询问题:在使用发票查询系统时IE控件及驱动安装注意事项。

答复内容:按照《基础驱动及安全控件安装手册》安装;不要插盘安装证书(01.taxca.p7b)。

19.咨询问题:取消认证系统中,确认勾选模块,3月份包括2月份扫描认证的

发票信息,这样正常吗?

答复内容:不正常,3月份理论上应该只显示3月份扫描认证的发票和3月份待勾选的发票,确认后用于4月份的抵扣。2月份已认证的发

票应该不显示(目前显示,有可能是由于税控推送已认证数据的

时候推送晚了,比如3月初才推送,以后系统应该会进行屏蔽处

理)。因为确认勾选那里会显示扫描认证的发票信息和查询平台

勾选的发票信息。

20.咨询问题:三证合一的企业,之前的老税号票能否也在查询平台上操作,

一个盘对应一个纳税人识别号?

答复内容:一个盘对应一个纳税人识别号,如果老税号没有盘就不能在查询平台上操作。

21.咨询问题:1、2月开具的票是否也可以在发票查询平台中勾选?

答复内容:1、2月开具的没有认证的票可以在平台中勾选,认证的票系统默认勾选,不可取消勾选。

22.咨询问题:发票勾选功能可以查询的发票范围是什么?

答复内容:主要指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或3月1日起使用扫描认证方式采集的、尚未申报抵扣的、发票状态为正常且开票月份至每

月1日不超过180天的发票,在当月都可以进行勾选、发票金额

为正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

销售统一发票。

23.咨询问题:在查询平台上是否可以撤销勾选操作?

答复内容:可以撤销,在未确认之前都可以撤销勾选,但是如果已确认就不可以撤销。来自扫描认证的票,不可以撤销勾选。

24.咨询问题:已勾选但是未确认勾选,超过180天,是否算过期?

答复内容:不算,能看到就说明没超期。另,每月底系统自动将勾选的票进行确认,所以不会出现勾选且超过180天的情况。

25.咨询问题: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现在还不能勾选?

答复内容:可以。按照现行政策出口退税的专用发票本身也要进行扫描认证。

所以,只要能在查询平台里能查到想用于退税的发票,勾选了是

申请抵扣了理论上就不能用于退税了。目前,平台不提供勾选退

税的功能。

26.咨询问题:发票查询平台可以打印勾选确认清单及汇总表吗?

答复内容:系统暂不提供每月勾选的清单及汇总表的打印功能(下一步会增加)。目前,汇总表可以通过截取电脑屏幕的方式打印,勾选清

单可以通过【批量导入】的“下载发票文件”功能可以下载所有

可抵扣发票清单,包括已勾选和未勾选的发票,通过excel打印。

27.咨询问题:个别税控盘无法登录,登录时报“打开设备—未知错误”,但是

纳税人的开票软件可以登录。不知道是盘的问题,还是驱动的问

题?

答复内容:此类错误请先找当地税控盘服务单位解决。通常是驱动、控件等安装问题。Win8 、win10系统需用系统管理员身份运行浏览器

28.咨询问题:本月勾选的发票应该是用于4月份申报期抵扣的发票,已经在2

月份、3月份抵扣过的发票不应该再允许纳税人勾选?

答复内容:是的,在勾选功能如果看到来源是认证系统,则不允许勾选。

29.咨询问题:以前月份认证过的数据或已认证但也出现在勾选功能里的原因:

答复内容:3月前认证的数据,由于系统初始化时间差等问题,目前暂未清理,到4月1日后会自动统一清理掉。3月当月已认证的数据,

注意观察在勾选功能中的来源字段,是否为底账系统,如果是则

说明认证的数据尚未推送给底账系统(通常至少有1天的时间

差)。对于此种情况,纳税人可以进行勾选或等待税控系统的数

据推送和更新(如果过几天来源变为认证即表示数据同步成功)。

同时,建议企业以后少用认证的方式,以避免出现类似的疑问。

已认证后,在查询平台中重复勾选不会造成系统异常或重复抵

扣。同时,只要在税控系统认证过的发票,即使在查询平台中没

有,也不影响企业次月抵扣。

30.咨询问题: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确认勾选的发票能否从原增值税认证

系统查询到勾选发票明细?

答复内容:能查询到在发票查询平台确认勾选的发票。

修订日期:2016年4月1日

31.咨询问题:本月从确认勾选模块查询勾选发票时已经有数据,经查询这些数

据是2016年2月份通过认证系统认证的部分发票,并不是通过

发票勾选确认的发票。这样就会造成月末确认发票时不能准确统

计出3月份确认勾选的发票税额?

答复内容: 2月份认证的发票,目前已从系统自动清除(此为历史数据初始化、清理的问题,不影响企业操作、抵扣),本月中旬,我们会

统一对2月已认证的数据进行清理,不会影响企业3月确认时的

发票税额汇总。4月份起,如果再出现此问题,通常是认证数据

同步周期存在延迟问题。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建议企业以后

只在发票查询平台中勾选,而不再进行扫描认证。

32.咨询问题:在发票查询平台,勾选了一张,可到发票确认栏有一千多张显示

勾选了?

答复内容:1千多张里面,包括之前通过扫描认证渠道采集的发票。在勾选查询中,可以看到这些票的来源应该为认证系统(后期系统可能

会优化,只显示来自于勾选操作的)。

33.咨询问题:二月份已经在发票认证系统扫描认证过了抵扣了的发票,现在三

月份查还是能勾选?

答复内容:正常只有2月最后1周认证发票才会出现此问题。此为系统初始化可勾选数据早于发票认证的时间所致。近期我们会统一将相关

发票的状态进行更正。同时,此部分数据及时重复勾选也不会在

局端税控系统产生重复,企业还是只能抵扣一次。如果能查到发

票时,发票的来源显示为认证系统,则是不能勾选的。

34.咨询问题:一张专票已经扫描认证通过了,但是在查询平台中查询此张专票

是‘未勾选’的状态,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这是由于在2月23日的系统初始化导致的,在3月份之后的票不会出现此问题,后续会有脚本解决,用户不用做操作。

35.咨询问题:在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时,显示‘统一受理系统异常’是什

么原因?

答复内容:查看异常的错误代码(例如:-960010000)在业务受理错误代码整理中查看错误说明。

36.咨询问题:在发票查询平台中,批量勾选,下载的文件中,对于不想勾选的

票的信息需要删除了再上传吗?

答复内容:不用删除。不勾选的票,在是否勾选那栏选择‘否’上传即可。

37.咨询问题:在发票查询平台中,确认勾选页面是否有打印导出功能?

答复内容:目前没有打印导出功能,后续会增加。现在用户的勾选确认的发票在数据库中可以查询到。

38.咨询问题:在登陆发票查询平台时,显示‘统一受理系统异常’里面有500

的错误代码,这该如何操作?

答复内容:这通常是系统内网处理的问题,重启内网应用来解决。

39.咨询问题:如果一张票在3月10日就超180天了,今天勾选了但是不确认

勾选,等月底统一确认,那么这张票还算过期票吗?

答复内容:不算过期票,勾选了就不算过期票了。而且抵扣时限为:按月申报纳税人为本月1日的前180日,按季度申报纳税人为季度首月

1日的前180日。

40.咨询问题:在登陆发票查询平台系统时,输入完密码之后页面的左下角显示

‘网页有错误’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设置IE浏览器,把弹出窗口的阻止去掉;在打开IE浏览器的时候右键点击‘以管理员的身份登录’打开浏览器。

41.咨询问题:用户认证了100张发票,且都是一个月认证的,但是在查询平台

中只能查到50份发票,剩下的不是未勾选,而是根本查不到,

这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部分3月前认证的票如果状态是异常的也不显示以及是3月认证的,通常需查看后台表中是否存在,需要用户提供发票的票号。

而且只要在税控系统认证过的发票,即使在查询平台中没有,也

不影响企业次月抵扣。

42.咨询问题:在发票查询平台页面,现在还能显示开票月份是2015.8月份的

票,已经超过了180天了,这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对于180天的概念,有些票是按月份计算的,有些票是按季度计算的。对于按月计算的,是本月1日往前180天之内的票都没过

期,如果是按季度计算的,是本季度首月1日往前180天之内的

票都没过期。

43.咨询问题:3月份只勾选了9张货运专票,但是在增值税发票确认勾选那里

显示了16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这是2月份系统自动确认的任务没有执行,所以导致了3月份也显示了2月份的扫描认证的票,4月份就不会出现此问题了。

44.咨询问题:2月份已经勾选确认了12份发票但是申报系统没有数据,而且

在发票查询平台,发票查询模块也查不到信息,这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这是因为同步任务没有开,2月份系统还处于准备阶段,如果需要可以负责推送过去,以后不会出现此问题。

45.咨询问题:企业的纳税人状态‘有效’、‘无效’会不会影响企业登录发票

查询平台?

答复内容:不会影响企业登录发票查询平台的页面。

46.咨询问题:在安装发票查询平台时提示‘加密外壳扩展已停止工作’不能

安装证书该如何解决?

答复内容:选中证书,鼠标右键选择‘管理员取得所有权’,再安装证书,然后清空浏览器缓存,再重新打开浏览器。

47.咨询问题:在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的票,在税控系统是否能够体现?

答复内容:同步之后会有回传值,在税控系统是可以看到的。

48.咨询问题:三证合一换识别号的企业,以前开的发票能否在发票查询平台中

看到?

答复内容:这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在数据库中查询此纳税人的档案信息是否有NSRSBH_YS,有的话会自动推送的,在发票查询平台可以

看到。如果没有无法同步就不能查询到。

49.咨询问题:插盘时的主税盘、分税盘是否都能用?登录时看到的页面都一样

吗?

答复内容:只能同时在线一个,不分主税盘和分税盘,页面展现一样的。

50.咨询问题:已维护A级能正常登录平台的和维护,但是查无此纳税人无法登

录,进行比较,区别在档案信息扩围企业标志不同,是否因此导

致?

答复内容:没关系。

51.咨询问题:营改过来的地税户是否分等级?道转过来就认定成A级?

答复内容:全部都是,不分级。或者不含D级,但一般纳税人D级没有多少。

转过来的一般人,全部取消认证,否则大厅压力和扫描仪成本没

法承受(目前正在梳理如何优化系统)。

52.咨询问题:统一受理系统异常,在纳税人登录时报错,金税盘按照错误提示

查找路径不存在,是何原因?

答复内容:是传给防伪税控系统的税号存在乱码,乱码的可能原因据可能是身份验证系统返回的税号是乱码。此问题会在后期优化提示信息。

修订日期:2016年4月1日

53.咨询问题:A级企业登录取消认证平台提示档案不存在,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首先确认该用户是A类纳税人且已启用,确认该户档案已同步;

如已同步还不能登录,换一台机器再试;按照盘的类别分别找服

务单位解决驱动兼容性问题。

54.咨询问题:前台如何查看是否同步?

答复内容:前台无法查看,如果有不能登录,先确认是否为A类,再由长软协助查询是否同步。

55.咨询问题:电子底账的默认县区管理员角色是否可以添加“企业信用等级维

护”模块?

答复内容:只有省局有“企业信用等级维护”模块。

56.咨询问题:三证合一的企业,当时导入的是旧识别号,现在已变成新号,发

票查询平台登录提示没有档案,是否可以在电子抵帐系统里新建

一个档案?

答复内容:可以在电子底帐系统直接导入该户企业档案。

57.咨询问题:企业已经安装了证书和控件,纳税人档案也进行了维护和同步,

但企业在登陆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时报“找不到纳税人档案”,

不能登陆。

答复内容:首先确保税控器具是完好的,然后可以换一台电脑尝试登陆。这和纳税人安装证书和控件的方式、IE设置以及使用的操作系统有

关系。

58.咨询问题:在电子底账系统页面-企业信用等级维护,浏览-上传的Excel不

成功,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由于Excel的‘nsrsbh’的格式不正确,应该是文本格式。

59.咨询问题:在登录发票查询平台的时候报错‘统一受理异常,有500的错误’,

是什么原因?怎么解决?

答复内容:查看异常的错误代码(例如:-960010000)在业务受理错误代码整理中查看错误说明。如果是报错中有‘500’是由于外网生成了

随机数给统一受理,统一受理转发给内网处理的时候,内网处理

报错‘500’,重启内网服务试试。

60.咨询问题:在登陆发票查询平台的时候报错‘打开加密设备时验证用户口令

—函数参数错误(0xB)’

答复内容:(1)检查一下密码是否输入正确,密码是证书密码;

(2)检查盘是否被锁住了;

(3)检查服务器内存(内存空间满了,自动宕了)。

61.咨询问题:发票查询平台中一张发票在勾选且确认之后,在申报系统查询不

到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发票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之后进入到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系统,与申报系统没有关系。

62.咨询问题:一户企业在省局的数据库中显示是A级的且已经启用了,但是在

总局的库中显示不是A级,启用标志是N,是否会造成无法登录查

询平台?

答复内容:不会造成无法登录查询平台,redis是从省局数据库同步的,与总局无关。

63.咨询问题:企业已经五证合一了,是今天在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的,那么明天

在发票查询平台是否可以看到新老税号的信息?

答复内容:可以在发票查询平台看到新老税号的信息看。

64.咨询问题:在发票查询平台-确认查询的时候,查询出来的发票是否包含网

上认证的发票吗?

答复内容:如果网上认证的发票是在确认前进入查询系统的,则在确认查询中能查询到。如果是之后进入的,则不能查询到,在未确认查询

中能查询到,但已经不能再确认,且下一月,会从未确认查询中

直接移除。

65.咨询问题:在发票查询平台的工作台中,3月份显示的信息都包括什么?

答复内容:3月份的工作台显示的信息包括:未超180天的发票信息和3月份网上认证的发票信息。

66.咨询问题:如果今天勾选确认了一张发票,那么对于明天扫描认证的发票会

不会造成影响?

答复内容:不会造成影响,扫描认证的发票不确认也不会造成影响。

67.咨询问题:部分纳税人在登陆平台后,企业名称没有显示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可能是IE设置问题,可把IE的缓存清一下再登陆,也可能没等首页刷新完,就点别的菜单了。

68.咨询问题:纳税人信用等级是必须要从电子底账系统维护吗?

答复内容:必须从电子底账系统维护。

69.咨询问题:如果在第179天内做的勾选没做确认,180天后系统如何处理?

答复内容:首先现在的180天期限,是以当月的1日向前推180天得票。所以,在本月中不会出现179天到180过期的情况。在本月1日向

前180内开的票,在本月都可以勾选确认。

70.咨询问题:企业通过平台提前认证了,结果发票丢失、损坏或者对方开错作

废了,该怎么处理?如果企业要是通过平台认证后也做过申报抵

扣了,又该怎么处理?

答复内容:如果在同步税控系统之前变为异常,则不会写入税控系统(相当于没抵扣)。如果已经确认并推给税控了,则需稽核核查处理,

或企业自行找税局处理。

71.咨询问题:在发票查询平台-发票勾选中,勾选之后点击‘保存’系统报错

‘统一受理系统异常’,这该如何操作?

答复内容:再点击一次试试。由于会话时间是10分钟,如果超过10分钟不动页面,再点击保存时会有问题的。

72.咨询问题:3月份认证的发票在发票查询平台显示是未勾选的状态,这是什

么原因造成的?

答复内容:对于增值税专票:根据发票的代码号码查询,此张专票在表中不存在,可能是由于防伪税控系统没有推送导致的;对于货运专票,

如果没有推送那么数据没有同步到电子底账,发票查询平台就会

认为是未勾选的。

73.咨询问题:某些纳税人票量巨大,勾选比较复杂,有什么别的方式(例如接

口方式)能解决么?

答复内容:手工勾选(也支持多张票的批量勾选)和文件批量勾选。

74.咨询问题:如果企业变更成了三证合一的税号,无法登陆,如何处理?

答复内容:需在纳税人档案中将该档案(新税号)维护为A级企业,启用标志为“启用”,等同步后即可登录,同时需要在该档案中添加对

应的老税号,便于登陆后的业务操作。

75.咨询问题:增值税升级版中的特定企业能使用查询平台吗?

答复内容:目前不能。

76.咨询问题:在取消认证系统中,增值税发票确认勾选后,合计的金额小数点

后有很多0,与正确的合计金额不符,这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这是精确度的问题,下次升级会解决。

77.咨询问题:一户企业,CA认证书是有效的,内网和外网OCSP都可以查到,

开票端也能进入,测试没问题,但登陆查询平台CA不受信,是

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如果是CA不受信,需找服务单位。

78.咨询问题:在防伪税控认证的表中,电子底账推送过去的抵扣联数据只有

730多条记录,与实际偏少,是否正常?

答复内容:正常,网上认证的票不会再推给税控。

79.咨询问题:取消认证系统登陆时,纳税人忘记登陆密码,要怎么修改?只要

修改盘的密码就可以了吗?现在确认勾选后还是当晚传到税控

系统吗?

答复内容:登陆密码遗失可以找相关税控器具的服务单位;当天共确认勾选后是在当晚传到税控系统。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版本本.docx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监理单位:证书编号: 证书 包括 工程 内容 现场 检查 结论 交工 证书 签明 问题 处理 结果 姓名工作单位(部门)职务职称担任本项目职务签名检 查 人 交工证书签明缺陷责任期起讫时间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时间签发人 保修 期内 自费 修复 内容 保修期起迄时间 承包人(章):监理工程师(章):业主(章): 附 件 注:本证书一式陆份,由监理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责任缺陷后签发。 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泸州段)工程项目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第页,共页本证书包括的工程: 检查人(单位:施工、监理、检测、设计、业主): 合同规定缺陷责任 月实际缺陷责任 年月日 年日 终止日期终止日期 承包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驻地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名: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名:年月日业主代表意见: 签名:年月日说明:如为一级机构,可根据监理机构职能分配,签字栏及监理机构名称可做相应调整; 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如总承包单位内部划分了合同段,成立了具备项目管理各种职能的项目经理部的,可按内部划分的合同段进行申报。 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缺 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条) 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泸州段)工程项目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单位: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省亚通公路工程监理所 合同号: 第 1 页,共 1 A1 页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你单位承建的A1 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第 1 号与第 3 号中列出的未完工程尾工和缺陷,已经于2016年06月25日以前完工和修补完毕,并由监 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依据合同规定,本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已于2016年06月25日期满,特发此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盖章) 日期:年月日业主意见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意见 (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清单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1.两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 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 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 教育文凭课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 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7b16173961.html,/,下载)。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 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经验攻略,超详细!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经验攻略,超详细!我是11年年底从加拿大毕业回国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外留学生留学回国,哈哈,我也算是你们的学姐啦!现在留学生回国需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都说复杂难搞,可本学姐当年只花一两个月就拿到了学历学位认证书,可能有些运气,但还是有些要注意的要点,有些要注意的细节,其实也蛮简单的,接下来本学姐就讲讲认证过程中的经验,希望对最近回国需要学历学位认证办理的同学们有些帮助啦! 可能很多人会问为什么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又不是假的,可不可以不用办理? 本学姐可以为您一一回答。 1.根据国家部委级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规定: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留学生回国后报考公务员,进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教育学位报

考,大型外企入职必须提供的国外学历的证明材料,同时,在此类单位的职位升迁和调整时也需要向人事部门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即想要有好的工作待遇,好的工作升迁机会与前途,这个认证是必须的; 2.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大陆范围内对国外学历学位的合法及真实有效性及同中国大陆范围内学历学位相对应关系的唯一的权威的确认方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之所以如此受社会及用人单位的重视,是因为随着留学的日益盛行,留学生的选择越来越广泛,而国外院校的质量却良莠不齐,充斥着大量的“野鸡大学”、违规办学机构等,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就是对留学生国外学历学位的一个鉴定,以确定其海外学历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其海归身份,唉,简单的说就是,确认你是一只如假包换真正的“海龟”。 下面本学姐就来跟你们讲讲具体的认证流程。 一.准备一张二寸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片 这个是必须要准备的,不过本学姐要提醒的是, 大家最好多准备几张,到时候要用的,因为照片 比较小,容易丢失或遗漏,以免到时候带来不必 要的麻烦,花费不必要的时间啦!往往大家认为 最不容易遗漏的,就是最容易遗漏的,所以本学姐再次提醒小伙伴们切记多准备几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片。(至于大家如何获取照片,可以去专门的照相馆去照,非常容易,不过照相费用有点贵,我当初就花了近60块钱,其实照片也可以大家自己打印,要便宜的多,如果亲们手中有,那就更好啦!)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深圳市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百度一下)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申请一般纳税人时应注意: 1、注册成立公司时,必须以实际的资金投入,开设公司银行基本户; 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税务机关要求公司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以及开户行银行对帐单,证明该公司的资金投入情况。(实际上是资信调查,防止皮包公司取得合法票据的出现,如果新成立公司非涉及到国税增值税部分则无关紧要,因为地税买发票暂时来说没有这么严格) 2、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公司实际经营的地址必须一致。因为在公司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派员到公司经营地进行实地考察,以其真实性决定是否给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一个因素。这一点地税方面也一样,在其向纳税户第一次供应发票时,必须到其公司经营所在办公地址进行考察,以断定是否对其供应发票。同时需提供仓库租赁合同,且同样要求具有真实性。 3、在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时,必须立即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因为新成立公司必须在6个月内申请是否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间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时间为起算日期),如果在该段时间内不申请或因其他原因未能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必须在一周年内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销售满180万元后才可以重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这样公司在销售时必须按销售额的4%(工业为6%)计缴税金,所有进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公司是一个不小的损失。更为不利的是客户不愿意接受4%的抵扣,使公司业务较难拓展。 4、如果新成立公司在短期内不准备购入固定资产,那么在出具验资报告书中,出资者至少要以少量的固定资产作为实收资本报入。因为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过程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固定资产清单,且会对其来源进行核对。 5、必须取得与供货商、承销商签定的购、销合同。 6、必须在公司成立15日内建立帐册。 以下简附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报告 (2)申请认定表 (3)工商营业执照 (4)国税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码证 (6)法人身份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1、认证流程 2、在线申请网址: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7b16173961.html,/Login.aspx 3、注册并登录系统后,完成各项信息填写 4、支付费用 信息填写完成后,在线支付费用385元(含25元认证证书邮寄费用)5、提交纸质材料 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苏州市提交材料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需提交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 6、发放证书 纸质材料经过人才服务中心确认无误后,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调研,即可发放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采取邮寄方式发放。

附件1: 1.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到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可前往我中心6层服务大厅内的翻译公司办理翻译;如前往北京CBD认证验证办公室和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可直接选择同处该办公大厅的翻译公司进行认证翻译。每份认证翻译均需额外提供一套证书及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复印件,因北京CBD认证验证办公室内暂无法提供复印服务,烦请有需求的申请者提前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翻译件将在翻译完成后直接转入认证程序,无需现场等待翻译结果。) ; 5.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下载)。 根据不同情况另需提交的相关证明(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1. 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外国相关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非远程方式)就读证明等); 2. 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怎么计算 1、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企业税负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如果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2、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的测算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如果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配比分析,以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3、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100%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正常峰值,该企业申报异常。 4、企业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抵税额增长比例) 如果企业应纳税额连续三个月等于0,该企业异常。 5、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 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当期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连续两个月大于60%(特殊行业除外),该企业申报异常。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化分析 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动率=当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上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大于1.5或小于0.5,该企业申报异常。 下面我們舉個例子來詳細說說如何具體操作: 公式 1.2 %=X÷Y,想控制1.2%的税负,就要交纳X元增值税,并要做Y元主营业务收入,可有两个变量怎么能控制税负呢? 还有一个公式 Y=(上期留抵增值税+本期进项增值税)÷(17%-1.2 %) 我们把上述公式中的红字称为“本期可抵扣增值税”蓝字称为“预计税负”则 Y=本期可抵扣增值税÷ (17% - 预计税负) 例:上期留抵100万增值税,本期已认证进项增值税100万,想要控制在1.2 %的税负,应当做多少主营业务收入? 套入公式得 Y =(1000000+1000000)÷(17%-1.2 %) =2000000÷15.8%=12658227.85(元) Y計算應纳增值税X =12658227.85×17%-2000000 =151898.73 (元) 税负率=151898.73÷12658227.85=1.2 % 将你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到12658227.85元就能达到1.2 %的税负了 有些会计人士在月底一衡量税负发觉高了就向下调销售收入,调过后发觉还不理想就还调,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当在月中旬结合进项发票情况合理控制制定税负,控制销售收入。

一般纳税人证明 一般纳税人证明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以下是分享的一般纳税人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般纳税人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抄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袭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不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就不给你开专票! 最近,有好多小伙伴很好奇如何查询销售方是否是一般纳税人,其实很简单,就在销售方登记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就可以查询。 以四川省为例。 1、登录四川省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3、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即可 4、比如我输入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点击查询就得到下面的结果了。 注意各省网站只能查到各省的公司,其他省份的公司不能查询 比如北京注册的公司,你在四川省的网站就没法查询。我们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公司在四川省网站是查询不到的。 我们登陆北京市税务局网站,也是在我要查询里面 输入名称或者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查询到。 当然北京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更牛,信息更全面。

所以,有了这个查询功能,如果哪天对方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是否可以以此查询截图来证明呢 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电子税务局都有这个功能。如图所示,灰色地区尚未开通。 那么现在又出现一个问题,如果对方非要让我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我应该怎么提供莫非真的给对方打印一个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其实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八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就是这么个东西,一式两份的,纳税人留存的那份可以用来证明。 不过现在印象中很少有地方需要提供这个一般纳税人证明了。 以前还是挺多的,很多时候你要求别人给你开专用发票,对方都会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比如纳税人出差,需要索取专票,对方要让你出这个证明,如果当时没有办法提供,可以用手机在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信息给对方财务看,这样也是可行。其实税务局已经明确过,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需要提供开票信息即可,不需要提供诸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目前除了一些银行、加油单位在向你开具专用发票时候还需要让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外,其他基本都不存在这种现象。比如,某银行在向客户开具手续费专用发票时候就需要客户提供如下资料 1 开发票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书面资料「加盖公章」 3、客户需提供需要开票的手续费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4、客户还需填写我行开票申请表「加盖公章」 5、客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当然,除了开票,有时候招投标中也有被要求提供这个证明的。其实虽然我们现在看一般纳税人证明是登记表来证明。以前还不是这样的。最早有单独一个证书的,如图。 后面,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实施后,一般纳税人是实行认定制。那个时候,如果你认定是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会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目录 第一章编制目的 (1) 第二章编制依据 (1) 第三章工程概况 (2) 第四章保修内容 (3) 一、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范围 (3) 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保修期 (3) 第五章质量责任缺陷期 (6) 第六章保证金 (7) 1、保证金的扣留 (7) 2、保证金的退还 (7) 第七章保修程序 (8) 第八章附则 (10)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第一章编制目的 为使本项目工程竣工完成后质量保修期内质量缺陷能及时合理修复处理,明确保修期质量责任主体,更好地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期保修工作,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起实施,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9月1日起实施,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

5、《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试行)》(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6、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第三章工程概况 瓮开高速PPP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和黔南州瓮安县境内,起点位于贵瓮高速在瓮安枢纽以西5.3公里处的白溪,连接已建的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瓮安至贵阳段,终点位于蛇卡枢纽北面8.2公里处,连接兰海国高遵义至贵阳扩容工程。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是“678”高速公路规划中“第三横”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是“678”网规划仅剩的三条待建省高项目之一。 我合同段主要施工任务为土建工程K43+120~K48+163.234和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工程。土建工程起点为冯三枢纽互通终点,终点为三合场枢纽互通与遵贵扩容工程连接,线路长10.642km(含互通匝道长度),房建工程包含高枧收费站、中坪收费站、花梨收费站、米坪收费站、洛旺河服务区及冯三收费站。 本段共设桥梁3204m/12座(含互通7座桥)。其中特大桥0m/0座;大桥2980m/8座,分别是寒朝山大桥(14×40mT梁)、山脚寨大桥(8×30mT梁)、大坡大桥(9×40mT梁)、浪树湾大桥(5×40mT 梁)、三合场枢纽互通A匝道Ⅱ号桥(30+50+30)+2×30m箱梁、三合场枢纽互通B匝道Ⅰ号桥30+(30+50+30)m箱梁、三合场枢纽互通B匝道Ⅲ号桥(13×40mT梁)、三合场枢纽互通C匝道桥(18×40mT

报到证常见问题

报到证常见问题 问题一: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报到证(也叫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 报到证的作用在于:(1)是学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凭证;(2)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3)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从某种意义讲,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异地就业无法落户,甚至回家乡就业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问题二:报到证是如何办理的? 答:毕业生离校前,学校集中办理报到证,再分发到各学院,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可至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离校后,学校有几次集中办理,分别是:7月1日、7月12日,届时学生可至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 7月15日开始,学生凭学校出具的打印报到证申请单自行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电话:)问题三:外地生源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如何领取进沪就业通知单? 答:外地生源与上海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在离校前学校集中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随报到证一并分发到各学院,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可至辅导员处领取。离校后,毕业生凭学校鉴证后的就业协议书、《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毕业生可凭进沪就业通知单第一联去用人单位报到,凭进沪就业通知单第二联用于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为此,建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尽早签订就业协议书。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政策和办事指南详见21世纪人才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b16173961.html,)问题四:报到证是不是每个毕业生都可打印的?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22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二○一○年二月十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认定以后的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臵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第六条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七条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第八条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三)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见附件2),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

【全攻略】留学法国回国学历认证的流程学位学历认证经验

留学法国回国学历认证的流程学历认证经验 现在从法国留学毕业的学生纷纷回国,我也是去年才刚刚回国的,回国后就都需要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的办理,大家才回国可能对这个学历学位认证的办理的具体流程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也蛮简单的,只要大家熟悉流程后按着流程走,就很快就会办理了,并且取得证书也是很快的事情,我也就只花了一两个月的时间就收到了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以大家清楚流程就好了,也不必过于担心,最开始大家心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疑惑,关于认证一些环节或许不太明白,我都会给大家讲解清楚的,这样大家理解起来也就不会太费力了。 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解详细的学历学位认证办理的具体流程 步骤1.准备认证材料 一、一张二寸蓝底的证件照片 这个是必备的,大家应该清楚,额外我要提醒大家的是,照片一定要是二寸的,最好是蓝底的证件照片,这个到时候会用的,还有就是,我建议大家最好去专业的照相馆去照相,这样的照片质量还是蛮好的,如果大家想要节约成本,大家也可以自己用电脑将自己的照片打印出来,都可以,但是,大家最好还是多准备几张照片,因为照片这样的小物件很容易丢失,以免到时候麻烦而浪费时间,所以大家最好还是多准备几张这样的照片啦! 二、备好需要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大家要认证什么证书就准备好就是,一般是大家在国外学习毕业的大学毕业证书、大学相关学位证书、硕士或博士等更高学历学位的证书,凡是大家认为认证后可能对大家之后有帮助的都可以认证的,但是大家的一些没必要认证的就不用认证了,比如大家在国内已经读过高中并且取得了毕业证书,大家在国外又读了高中一两年的学历,这时大家不用认证也是没有关系的,这样或许还会节约些许时间,另外大家也要备好大家证书的复印件,到时留服是需要的。 三、备好签证出入境记录及护照原件及翻译件 教育部留服中心在对大家进行认证时,大家的签证出入境及护照也是需要的,留服会派专业人员到国外对大家的学习情况及学习经历的真实性会进行核对,所以这个也是一个有据的说明,大家在备好原件的同时,也要备好其中文翻译件,这样也便于留服人员认证和进行有关核对。

认证的各种问题及认证常见问题大全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 此证明是中国驻澳大利亚领馆(驻英国,加拿大,新西兰使馆)教育组出具的您曾在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日本西班牙等国留学的凭据,是我们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用处 ①回国后办理学位认证的重要材料之一,也因此成为回国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份证明,您在国外的学历很可能在应聘时得不到认可。 ②出示归国留学证明,才能享受国家给予归国留学人员的优惠待遇:比如在北京、上海落户,申请创业资金(上海给予软件、薪片类创业基金,北京也给予各种优惠税收和场地免租等,各个地区有个别差异)。 ③可购买免税汽车,享受税收优惠(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④证明您曾在国外留学,值得永久保留。 3.为什么您的学位需要在国内教育部进一步认证? 如果您计划在国内发展,那么办理国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企事业用人单位在您入职时都会需要您提供这个认证。办理的前提是您必须已经获得了驻外使馆开据的《归国人员证明》也就是所谓的使馆公证。办理所需资料众多且烦琐,所有材料您都必须提供原件。相关部门会对您提供的材料一一核实,等待时间会比较漫长。 留学回国后首先你要认证你的学历企业看的不是你的文凭因为网上并没有可查的官方网址来验证文凭的真实性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查证是否在教育部认证过这是唯一的方法 4.但是为什么大多数留学生正常毕业后回国来教育部都不给认证呢?主要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时间过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须自毕业起一年之内办理超过时间使馆工作人员一概不受理) 材料不齐?(护照或成绩单丢失或缺失其他材料) 不给认证?(国内外学习经历有问题工作人员拒你于千里之外)? 某些私立学校或合作项目教育部不承认?(俗称为野鸡大学) 国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大全 1: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国外留学生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是学生就业升学的有利依据。 3:国外留学生学历认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确认申请人是否曾在国外颁发证书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或研究; 2.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为所在国政府或权威评估机构所认可;机构合法性

[2019年整理]一般纳税人证明.doc

一般纳税人证明 目录 第一篇:一般纳税人证明 第二篇:一般纳税人证明 第三篇:一般纳税人开票证明 第四篇: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第五篇: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须知(纳税人)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一般纳税人证明 一般纳税人证明 (一)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5.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8.银行存款证明(即注资凭证)复印件1份 9.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1份 10.公司章程复印件份 11.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二)新办商贸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5.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8.银行存款证明(即注资凭证)复印件1份 9.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1份 10.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11.能证明可以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资料如已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或书面意向复印件各1份 12.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2.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4.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式两份,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新办企业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编辑本段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由于各国教育制度、学位授予办法及学位名称不尽相同,国内众多用人单位对外国教育及学位制度缺乏了解,难以确认外国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真伪和层次,致使一些留学回国人员迟迟不能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虽已就职,但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遇到问题。同时,伴随着高学历、高学位人才越来越走俏,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伪造国内外学位、学历证书的现象。 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我国升学、就业需要,同时为我国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对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服务。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 3、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凭。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别: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瑞士、瑞典、芬兰、挪威、南非、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本人护照; ● 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 国外学习成绩单;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2.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 1.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3.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5.在国内高校在学期间参加交流项目到外国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后获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者申请前应已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同等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能提供相应的学籍证明,同时请国内在读高校将交流项目介绍和与外国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副本提交我中心备案。 6. 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33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继续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如经所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承认也可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7.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如何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我中心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验证点,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可以到离自己最近的验证点办理申请手续。各验证点的联系方式可以在中国留学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b16173961.html,)上查阅。 8.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没有时间限制是不是回国一年后就不能办理了

【百度一下,航程海归咨询】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没有时间限制是不是回国一年后就不能办理了 对《回国人员证明》的人都知道,《回国人员证明》一般都是一式三份的,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有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有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回国人员证明》由于本身具有的特性,成为了留学生回国后也会办理的证明材料之一,就如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一样,《回国人员证明》在进行办理的过程中,留学处在的国家不同所导致的进行办理时的资料也是不尽相同的。 就以加英澳三国为例,在办理《回国人员证明》时所需材料也是有不同之处的。 在办理加拿大的《回国人员证明》就需要提供:申请表;贴有照片的护照主页(和延期页)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正式成绩单的原件,进修、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人员还需要提供加方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或者合作导师的证明信;学生证复印件。 “加方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或者合作导师的证明信”是在进行办理《回国人员证明》的重中之重,是在加拿大办理《回国人员证明》所必须的,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办理英国的《回国人员证明》就需要提供:带序列号的登记表打印件,贴有2寸照片;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学校出具证明信原件;同意大使馆到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在英国办理该证明的时候,同样有不一样的材料,“同意大使馆到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仅仅是最为特殊的,独一无二的,这仅仅只是在英国就读办理该证明的特殊条件。 在办理澳大利亚的《回国人员证明》就需要提供:申请者在留学期间所有的签证以及护照原件;申请者所在学校的正式成绩单以及毕业证原件;申请者的国内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相对于其他两个国家来说,在办理澳大利亚的证明时,所需的材料可以算得上是最简单的,它在进行申请时,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所有的证件都要是原件,不像其他的国家申请时只需提供复印件。

实名制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实名制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1.生源地 生源所在地:一般来讲,即户口迁入我校时的迁入地址。生源所在地即毕业生毕业后,不需要任何协议或接收函等接收材料都可以落户的地区。研究生的生源地,一般来讲,从大四直接考研的,生源地跟高考前一致,参加工作后考研的,生源地视实际情况而定,有的是高考前,有的是工作单位所在地。 生源地有误的,因为我校大部分研究生为大四直接考研,学籍库中生源地大多为本科院校所在地,与实际生源地并不相符,这部分学生请提请异动申请,有户籍证明的上传证明,没证明的将身份证正反面分别上传。 填写生源地时请务必填写正确,请不要为了通过审核而填写错误的生源地。 2.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一般是系统默认的,不允许提请异动申请(需跟学籍库保持一致),如果确实有误,请跟学院老师或我们联系。 3.邮箱填写错误,无法激活请跟学院就业专干联系,老师删除原注册信息后,再重新注册。 4.学历一般只能填写博士生毕业、硕士生毕业、本科生毕业、专科生毕业,有双学位的也只能填写上述学历,但不会对学生本人造成任何影响。 5.身份信息和学籍信息只要都有,即表明你的身份信息和学籍信息无误,请耐心等待学校的审核,学校将在3月27日后逐步完成审核工作。注册页面中出现 下列颜色字体的表明民族、生源地、专业未与学籍库进行严格比对,是没有问题的。(注:蓝色图标标记:表示该项信息与省级学籍信息一致;红色字体显示:表示该项信息与省级学籍信息不一致;黄色字体显示:表示该项信息未与学籍库进行严格比对) 6.提请异动了的,请耐心等待院系--学校—省级一一审核通过 7.我校所有毕业生都为非师范生 8.没有班级的(一般为专硕研究生),请选择专业一样的硕士班级,不用考虑级别。

公路工程保修期规定

公路工程保修期规定 对公路工程而言,质量保修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有相关的规定:第50.2注: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隧道、桥涵)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桥梁工程的保修期可适当延长。 二、缺陷责任期是从FIDIC合同体系中引进的,在缺陷责任期内施工单位承担的义务与质量保修期内义务相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7版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2012年九部委《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都有出现,但存在一些不同,导致实践中的分歧。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第二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对公路工程而言,缺陷责任期为2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区别----起算日期 质量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07版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同—实际竣工日期。 17.4.2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对公路工程而言,交工与竣工是两个步骤,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存在一个从不同向统一的转变过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的是缺陷责任期在前,质量保修期在后: 48.1 交工证书签发并移交管养后,承包人即不再负责对本工程的照管和维护。本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 60. 4 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签发保留金支付证书,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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