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管理制度
文化站管理制度

文化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站的管理,保障运营秩序,提高文化站的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文化站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组织运营的,为公众提供文化、艺术、教育等服务的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中心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文化站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规范、人员管理、经费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
第四条文化站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服务大众,促进文化传承和创新。
第五条文化站管理应当依法行政,尊重民族、地区的文化差异,保护传统文化遗产,推广优秀文化成果。
第六条文化站管理应当积极开展文化教育、宣传文化政策、组织文化活动,提高文化站的社会影响力。
第七条文化站管理应当注重团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员工素质,建设一支文化站相适应的专业团队。
第八条文化站管理应当保障员工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职业素养。
第九条文化站管理应当拓展融资渠道,保障文化站运营资金,促进文化站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文化站管理应当注重感知公众需求,加强和社区的联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满足公众需求。
第二章组织规范第十一条文化站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和人员配备。
第十二条文化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规定。
第十三条文化站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保障优秀员工的激励和晋升。
第十四条文化站应当建立文化活动策划机制,定期举办文化展览、演出、讲座等活动,丰富文化站的内涵。
第十五条文化站应当建立文物收藏、展览管理制度,保护文物安全,严格审批文物展览计划,做好文物保管和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文化站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公共设施和人员的安全,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文化站的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文化站应当建立和国内外文化组织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增强国际影响力。
第十八条文化站应当建立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官方网站和社交平台的信息,提高文化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4年文化站管理制度_文化站管理制度条例

文化站管理制度_文化站管理制度条例文化站管理制度篇1为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免费提供辖区居民学习、娱乐、社交的场所,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文化活动室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是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活动器材设备。
二、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6:00—18:00。
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凡来文化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五、活动室内的书刊杂志、活动器材不得私自带出,也不向外借用。
六、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器材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七、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文化站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对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根据文化部颁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特定本制度请自觉遵守:一、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二、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三、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四、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
五、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
文化站管理规章制度

文化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総則第1条:为规范文化站的管理秩序,提高文化站的服务水平,保护文化站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文化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文化站工作和参加文化站活动的人员。
第3条:文化站是资源共享,服务社区,传递文化的平台。
文化站的管理宗旨是服务大众,推广文化,提供优质文化活动。
第4条:文化站的管理要以落实国家相关法规为基础,坚持用户至上,服务为先的宗旨,积极发展文化事业。
第二章文化站人员管理规定第5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履行职责。
第6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要尊老爱幼,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积极向用户解答问题,提供帮助。
第7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要保守用户信息,严格遵守用户隐私,注意保护用户权益。
第8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要维护文化站的形象,自觉投入工作中,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9条:文化站的活动策划人员要严格遵守文化站工作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活动计划。
第三章文化站使用规定第10条:用户在文化站参加活动要遵守文明礼仪,文化站规章制度,不得扰乱文化站秩序。
第11条:用户在文化站使用设施、借阅资料等要爱护公共物品,不得损坏或非法占用。
第12条:用户在文化站使用电子设备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使用。
第13条:用户需遵守文化站活动时间,不得在文化站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14条:用户需在文化站内保持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第四章文化站安全管理规定第15条:文化站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确保工作人员和用户的人身安全。
第16条:文化站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17条:文化站应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和用户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第五章文化站活动管理规定第18条:文化站要根据用户需求,定期举办文化活动,丰富文化生活,提高用户参与度。
第19条:文化站活动策划人员要根据活动内容制定详细方案,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文化站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站管理,提高文化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文化站,包括乡镇文化站、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站等。
第三条文化站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应坚持公益性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文化站职能第四条文化站主要职能包括:1.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 传承和发展地方优秀传统文化;3. 提供文化教育培训,提高群众文化素质;4. 搭建文化交流平台,促进文化繁荣发展;5. 完成上级文化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机构第五条文化站设立站长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站长若干名,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第六条文化站内设办公室、活动部、培训部、设备管理部等职能科室。
四、管理制度第七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3. 热爱公共文化事业,责任心强。
第八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执行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 严谨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单位内部信息;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文化站设备、设施的管理:1. 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运行;2. 设备、设施使用后应及时归位,保持整洁;3. 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文化站活动管理:1. 文化站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群众;2. 活动内容应丰富多样,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兴趣爱好的群众需求;3. 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做好策划、宣传、报名等工作;4.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五、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文化站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设备、设施、活动等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文化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文化站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站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文化站设立站长、副站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五条站长负责全面领导文化站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站内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文化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文化活动,推广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公共文化服务部:负责图书馆、展览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与服务。
(四)社会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全民素质。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文化站工作人员实行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站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八条出勤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工作纪律:(一)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尊重群众。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四)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工作考核:(一)文化站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二)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与进修第十一条文化站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进修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化站管理制度

文化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站的管理,规范文化站的工作行为,提高文化站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文化站是提供文化服务的公共场所,主要职责是开展文化宣传教育和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文化建设。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文化站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文化站的管理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创新,服务群众, 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第二章文化站的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文化站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机构、社团或者其他形式,具体由文化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六条文化站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文化站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教育和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文化活动,提高居民文化素质;收集和整理社区文化资料,建立文化档案;参与社区文化建设规划。
第七条文化站应当设立管理岗位,负责文化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
第三章文化站的服务内容第八条文化站的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图书借阅服务;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组织艺术展览和文化展示;开展文化沙龙和文化交流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观考察等。
第九条文化站应当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合理制定服务项目和时间,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
第十条文化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估制度,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调整和改进服务项目。
第四章文化站的管理和运行第十一条文化站应当按照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文化站应当建立管理和服务档案,对文化站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便于后续的参考和改进。
第十三条文化站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合理。
第十四条文化站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和统计文化站的各类信息,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文化站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文化站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文化站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文化站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文化站规章制度(4篇)

文化站规章制度1.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遵守和尊重文化站的规章制度以及区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
2.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文化站内进行违法、违禁、违规的活动。
3.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保持文化站内的公共卫生和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毁坏设施。
4.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注意保护文化设施和文物遗址,不得私自开采或损坏。
5.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尊重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并遵守其管理和指导。
6. 文化站的使用者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并应遵守各个区域内的限制规定。
7. 文化站的使用者不得在文化站内进行商业活动或宣传,除非经过相关许可。
8.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破坏、乱涂乱画,不得使用火源或进行危险行为。
9.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文化站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10.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遵守安全规定,不得进行危险运动或违规操作。
11.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搜集、泄露其他使用者的个人信息。
12. 文化站的使用者应遵守文化传统和正当的行为道德,不得进行诋毁、辱骂或歧视他人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使用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警告、暂停使用权限或取消使用资格等。
文化站规章制度(2)注重科学健身,增强身体素质,避免运动伤害。
注重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卫生。
注重礼貌谦让,加强文明意识,维护公共秩序。
注重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提高个人修养。
注重遵守制度,自觉服从管理,尊重员工服务。
服务道德规范仪表整洁,气质文雅,举止文明。
爱岗敬业,工作负责,尊重师生。
业务熟练,勤奋认真,精益求精。
服务周到,耐心细致,待人热情。
接受监督,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垂范躬行。
孟塬乡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实行签到制度。
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段进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签到。
文化站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文化站的安全卫生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观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的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文化站负责人是安全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卫生工作负责,具体落实安全卫生措施。
(3)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履行安全责任。
2.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对文化站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消防、用电、设施设备、安全通道等。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3)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如放映室、机房、库房等。
3. 应急处理制度(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4. 用电安全制度(1)严格执行用电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5. 消防安全制度(1)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严禁在文化站内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三、卫生管理制度1. 环境卫生制度(1)保持文化站内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
(2)设置垃圾桶,分类投放垃圾。
(3)禁止在文化站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2. 公共卫生制度(1)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确保公共卫生。
(2)提供充足的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3)加强观众秩序管理,维护文化站内的公共卫生。
3. 传染病防控制度(1)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观众的防控意识。
(2)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
(3)定期对文化站内进行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文化站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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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管理制度一、所使用的计算机、投影仪、卫星接收终端站等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并装订成册,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
二、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室内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应注意保持计算机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卫生,不得在设备上堆放其他物品。
三、要按照正常程序操作设备。
设备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状态,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要按规定程序操作。
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拆卸、移动、擦拭设备,严禁带电拔插电缆线,应定期对设备内部进行清扫。
四、特殊情况下对计算机设备应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或管理人员及时诊断处理。
因违规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操作人员负责赔偿。
五、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确因工作需要,须经站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共享工程专用设备供所在基层服务点开展各类文化服务活动使用,不得挪作政府办公或私人使用。
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1、文化活动室原则上对居住在本镇的具有正常智力和行为能力的群众免费开放。
2、本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财产)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移作他用;爱护财物,人人有责。
3、凡在本文化活动室内活动的应当自觉接受管理,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将文化活动室的器具携带出活动室,不得出借租用。
4、凡在本文化活动室活动的应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有益于政治、文化活动,提倡积极向上的娱乐方式,反对一切赌博行为。
5、自觉遵守文化活动室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扳、摇、拧活动室内的一切设施(电器),确保安全。
6、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1:00——14:00 下午16:00——18:007、爱护公共卫生、指定轮流值日,活动结束时,随手摆好桌椅板凳,妥善放置活动器具。
8、需要到本活动室活动的,应提出申请,经批准登记并愿意遵守本活动室规章制度的,方可开展活动。
文化活动设备管理制度一、所使用的设备要建立档案,要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二、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有站长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四、设备可供开展各类文化服务活动使用,不得私人使用。
图书室管理制度1、图书室是文化站直接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窗口,图书管理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
2、规范执行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3、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4、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耐心细致,急读者之所急,想读者之所想。
5、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购进图书及杂志应及时分类、登录、编目上架,建档管理。
三、对读者借阅图书的,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
四、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
五、对读者在图书室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或进食等不文明现象,要及时制止。
六、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图书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二、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
三、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
四、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五、负责搞好图书室内卫生和安全工作。
六、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年年底定期清点一次。
图书借阅制度为加强对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我镇群众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阅方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每人每次最多借2本,每本交押金50元,借阅时间为7天。
逾期未还者,按每天每册收取滞纳金0.1元。
二、为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读者进入图书室要注重仪表,一律不准穿背心、拖鞋,不准大声喧哗。
三、保持室内安静、明亮、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
四、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五、借书时应认真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撕毁等情况,可要求管理人员加盖破损章。
否则在还书时按本室有关损毁图书的规定处理。
六、未办借书手续携书出库视为偷书。
对偷书者,给予罚款并取消借书资格,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严禁污损图书,对污损情节恶劣者,按书本原价赔偿或取消借书资格。
在读者档案内留底;遗失单本书,按书价三倍赔偿;遗失多卷(册)书之一卷(册)者,按全套书总价赔偿。
八、开放时间:每天上午上午11:00——14:00 下午16:00——18:00(节假日照常开放)。
科技培训室管理制度1、管理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每天必须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整理、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2、认真解答并处理好学员提出的问题,虚心学习,礼貌待人。
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和值班交接手续。
3、定期检查及维护培训室设备,做好培训室的设备登记和管理工作。
4、充分发挥培训设备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做到有专职操作人员,有活动记录,有应用效果。
5、定期组织农业实用技术、科普和各类文艺培训,及时传递市场信息,随时解答群众咨询。
6、加强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病毒、防违规操作,确保投影仪、电脑等设备及系统安全。
7、加强设备管理,节约使用材料,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正常运转。
8、各类培训班开班前,必须以各种形式告知广大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中心管理制度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用设备,不得转借挪用。
2、上机阅览需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每日工作记录,以便查考。
3、杜绝利用计算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众合法权益等活动,不得提供电脑游戏及带有赌博、淫秽色情、渲染暴力等违法内容的多媒体电子文献资料,不允许登陆不良网站或在网上传播不健康信息。
4、要确保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完好,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
5、室内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乱扔纸屑、严禁吸烟。
6、非开放时间要切断总电源,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有关工作。
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工作职责一、根据共享工程建设总体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市支中心做好村级基层服务点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做好本乡村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将宣传报道内容报上级支中心。
三、负责向所辖村(社区)基层服务点提供数字资源、技术保障和管理服务;因地制宜地利用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开展多种服务。
四、负责本服务点和所辖基层服务点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负责所辖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的技术辅导、人员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收集整理有建议和意见,及时准确地向县级支中心或市分中心提供各种数据。
七、负责本服务点及所辖基层服务点的档案资料搜集整理。
八、完成文化共享工程上级支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多功能厅管理制度1、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
2、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3、多功能厅的设施设备,注意防火、防盗、防非法操作。
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灯光、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5、各套设备只能由站内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
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
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6、多功能厅所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如有发现,管理者承担物品损坏或遗失造成的所有责任。
7、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8、其他单位使用多功能厅开展活动,要事先到文化站办公室履行手续,经站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9、每次开展活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开放。
对手续不全和没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放。
10、开展活动时,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
11、场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
不听劝阻者,请其离开活动场地。
12、使用单位开展活动,必须安排至少三名专职人员现场值班维持秩序。
文化站至少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管理服务工作。
如果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则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科技培训室参训人员管理规定1、参训人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参训人员要自觉服从培训管理人员的安排。
2、保持培训室整洁卫生,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严禁吸烟和高声喧哗。
3、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要求,遵守培训室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守则。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有关设备,遇有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者,给予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娱乐室管理制度1、遵守纪律,共同维护好秩序。
严禁在娱乐室内打闹、大声喧哗等,如违反规定,将取消其进入“娱乐室”资格。
2、爱护娱乐室内各项设施及各种娱乐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于故意破坏,扰乱治序者,将给予两倍罚款。
3、娱乐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1:00---14:00 下午16:00----18:004、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娱乐室由专人负责,所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活动,负责人不得将钥匙任意转发他人或随意开放娱乐室,因负责人失职而造成娱乐室财产损坏或丢失,由负责人承担其责任。
5、爱护桌椅,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桌椅搬出娱乐室,如发现将追究其责任,并处以严厉罚款。
6、严格执行收发管理制度,凡申请活动人必须认真填写收发单,由本人签字后,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领用娱乐物品。
凡属娱乐室物品,一律不得拿出娱乐室(除室外活动项目外),一经发现给予处罚。
7、停止娱乐时,将桌椅摆放整齐,关好门窗,整理好所借物品,经负责人填写好签收手续后方可离开。
8、保持室内清洁,不得乱扔果皮纸张,禁止吸烟。
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总结经验,掌握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工作时不办私事。
6、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7、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文化站服务承诺制度1、保证文化站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