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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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一、总则(一)为规范热处理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行为,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改进企业组织方式,合理配置资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引导热处理行业向精密、优质、清洁,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二、建设条件和企业布局(二)投资新建或者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热处理设备创造和热处理工艺材料生产企业(厂、点)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地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导向和区域功能。

新建或者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应具有不少于1000 万元/ 年产值的生产能力。

(三)热处理的生产场所禁止设立在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居民区、商业区、旅游区、蔬菜、粮食等农作物种植区。

(四)所有热处理专业化加工厂点的设立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加快“发展先进工艺,限制陈旧工艺,淘汰落后工艺”为导向。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强化节能减排,促进开辟低碳技术项目,发展高技术附加值的热处理企业。

三、工艺装备及工艺材料(五)热处理加工企业或者厂点应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热设备的有效加热、保温及炉温均匀性应满足工艺要求,少无氧化的热处理加热设备比例达 50%或者以上。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热处理工艺和设备(参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新(扩)建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工艺和装备,现有生产线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和装备。

(六)热处理加热设备应符合相应的电炉能耗分级标准,炉体表面温升、空炉升温时间和空炉损耗功率比应符合GB/T15318 《热处理电炉节能监测》要求。

电阻炉加热效率不得低于 70%,燃料炉综合热效率不得低于 60%。

热处理标准规范

热处理标准规范

热处理标准规范热处理是一种通过加热和冷却来改变金属或合金材料的性能和组织结构的工艺过程。

在工业生产中,热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可以使金属材料获得理想的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从而满足不同工程和使用要求。

因此,热处理标准规范对于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热处理标准规范应包括材料的选择和准备。

在进行热处理之前,应该对材料的成分、硬度、强度等进行全面的检测和分析,以便确定合适的热处理工艺参数。

此外,还需要对材料进行表面清洁和预处理,以确保热处理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氧化的影响。

其次,热处理标准规范应明确热处理工艺的参数和要求。

包括加热温度、保温时间、冷却速度等关键参数的设定和控制要求。

这些参数的选择和控制对于最终材料的性能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执行,确保热处理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另外,热处理标准规范还应包括热处理后的检验和评定要求。

热处理后的材料需要进行金相组织分析、硬度测试、拉伸试验等一系列检测,以验证热处理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只有通过严格的检验和评定,才能确保热处理后的材料达到预期的性能指标。

除此之外,热处理标准规范还应包括热处理设备和环境的要求。

热处理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加热和冷却控制能力,以及稳定的温度和时间记录系统。

同时,热处理车间的环境条件也应符合相关的安全和卫生标准,以确保操作人员和材料的安全。

总的来说,热处理标准规范对于确保热处理工艺的稳定性、可控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标准规范的要求,才能保证热处理后的材料具有良好的性能和质量,从而满足不同工程和使用要求。

因此,制定和执行热处理标准规范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环大气〔2019〕56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现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工业炉窑分类表2.重点区域范围3.现有涉工业炉窑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要求5.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界定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表(示例)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19年7月1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利用燃料燃烧或电能等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熔炼、熔化、焙(煅)烧、加热、干馏、气化等的热工设备,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八类(见附件1)。

工业炉窑广泛应用于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也是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

相对于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明显滞后,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细颗粒物(PM2.5)污染来源中工业炉窑占20%左右。

从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来看,我国既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设备,也存在大量落后生产工艺,环保治理设施简易,甚至没有环保设施,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突出。

热处理行业准入条件

热处理行业准入条件

热处理行业准入条件【中国热加工网讯】热处理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艺,是充分发挥材料潜力、确保产品内在质量、使用性能、技术水平、安全运行的关键工序,也是创名牌、降能耗、减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及其重要的环节和核心技术。

反之也是装备制造业的瓶颈口。

为改进企业组织方式、合理配置资源、保证产品质量、推进清洁生产,坚持“发展先进工艺、限制传统工艺、淘汰落后工艺”导向,抑止企业高能耗、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热处理行业自律,抑止低层面恶性竞争,实行热处理的有序发展,规范热处理行业的环保、安全、能耗、职业健康和技术质量标准, 提升热处理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建立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产业能力强的现代热处理体系,更好地符合国家和地区工业发展规划及区域功能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加快热处理行业向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热处理行业准入条件。

1. 范围本准入条件规定了热处理行业准入基本条件和行业准入管理办法。

本准入条件适用于:⑴从事热处理加工的热处理专业厂或工业企业内部的热处理在线点;⑵从事热处理装备及相关专业设备生产制造销售的企业⑶从事热处理原辅料生产销售的单位。

2. 热处理行业准入条件2.1 符合国家和地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导向和区域功能2.1.1 热处理厂点的设立应符合国家和地区工业发展规划,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和区域功能2.1.2 热处理厂点的生产场所一般应设置在地区规划部门规定的工业园区内,禁止设立在居民区、商业商务服务区、旅游区、蔬菜、粮食等农作物种植区与水源保护区2.1.3 热处理厂点的设立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加快“发展先进工艺,限制传统工艺,淘汰落后工艺”为导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强化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开发低碳技术项目,发展高技术附加值的热处理企业。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热处理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热处理行业管理,做好《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0号)符合性审查及规范公告的实施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审查及规范公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受理、初审及材料汇总报送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保持情况,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申报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

第三条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开展本地区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实施工作中,可结合本地区热处理发展实际情况及相关产业政策,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制定更高要求的本地区标准或实施细则,并据此开展本地区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审核工作。

第二章申报及审核程序第四条申报规范公告的热处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企业的热处理车间及热处理分厂可由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厂或公司提出申报);(二)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三)无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四)企业自查符合《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具体要求;(五)申请之日前2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五条申报规范公告企业应登录“热处理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平台”(网址),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同时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提交规范公告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热处理规范企业公告申报书》(见附件)。

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热处理规范企业公告申报书》包含以下材料:(一)企业基本情况报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企业上一年度(或近三年最高热处理加工营业额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五)企业上一年度对质量检验仪器仪表检定报告;(六)企业上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复印件;(七)企业有害工种人员最近一次体检有效证明;(八)自本办法实施日后新(扩)建企业需提交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复印件;(九)其它证明文件(如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能源审计报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第七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规范公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范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年度规范公告申报通知所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报批稿)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热处理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行为,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改进企业组织方式,合理配置资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引导热处理行业向精密、优质、清洁的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定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二、建设条件和企业布局(二)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热处理设备制造和热处理工艺材料生产企业(厂、点)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地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导向和区域功能。

新建或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应具有大于(含)1000万元/年产值的生产能力。

(三)热处理的生产场所一般应设置在地区规划部门规定的区域内,禁止设立在居民区、商业区、旅游区、蔬菜、粮食等农作物种植区与水源保护区。

(四)所有热处理专业化加工厂点的设立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加快“发展先进工艺,限制陈旧工艺,淘汰落后工艺”为导向。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强化节能减排。

促进开发低碳技术项目,发展高技术附加值的热处理企业。

三、工艺装备及工艺材料(五)热处理加工企业或厂点应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热设备的有效加热、保温及炉温均匀性应满足工艺要求,少无氧化的热处理加热设备比例达50%或以上。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热处理工艺和设备(参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六)热处理加热设备应符合相应的电炉能耗分级标准,炉体表面温升、空炉升温时间和空炉损耗功率比应符合GB/T15318《热处理电炉节能监测》要求。

电阻炉加热效率不得低于70%,燃料炉综合热效率不得低于60%。

(七)热处理的加热设备应使用陶瓷纤维等性能优良的绝热、保温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类材料,保证设备和工艺的能耗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热处理的标准

热处理的标准

热处理的标准热处理是一种通过加热和冷却金属材料来改变其物理和机械性能的工艺。

在工业生产中,热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金属制品的生产过程中。

热处理的标准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热处理的标准以及其在工业生产中的重要性。

首先,热处理的标准包括了对于加热温度、保温时间、冷却速率等工艺参数的规定。

这些参数的选择对于最终产品的性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例如,对于碳钢材料的热处理,通常需要将材料加热至临界温度以上,然后进行保温一定时间,最后以适当的速率冷却至室温。

这些参数的选择需要根据具体材料的成分和要求来确定,因此热处理的标准需要根据不同材料的特性进行具体规定。

其次,热处理的标准还包括了对于产品性能的要求。

不同的产品对于硬度、韧性、强度等性能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热处理的标准需要明确规定产品在经过热处理后应具备的性能指标。

这些性能指标不仅需要符合国家标准,还需要满足具体行业的要求,例如航空航天、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等行业对于产品性能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热处理的标准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进行具体规定。

最后,热处理的标准对于产品质量和性能的保证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执行热处理的标准,可以保证产品具有一致的性能和质量。

同时,热处理的标准也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科学合理的热处理工艺,可以减少产品的废品率,提高产品的利用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总之,热处理的标准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执行热处理的标准,可以确保产品具有一致的性能和质量,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

因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热处理的标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热处理国家行业标准目录现行237项(2018版)

热处理国家行业标准目录现行237项(2018版)

热处理国家行业标准目录现行237项(2018版)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备注1GB 15735-2012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2GB/T 10066.1-2004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部分3GB/T 10066.12-2006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2部分:红外加热装置4GB/T 10066.31-2007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31部分:高频感应加热装置发生器输出功率的测定5GB/T 10066.3-2014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3部分:有心感应炉和无心感应炉6GB/T 10066.4-2004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7GB/T 10066.9-2008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第9部分:高频介质加热装置输出功率的测定8GB/T 10067.412-201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12部分:箱式淬火炉9GB/T 10067.45-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5部分:真空淬火炉10GB/T 10067.47-2014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7部分: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11GB/T 10201-2008热处理合理用电导则12GB/T 10561-2005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13GB/T 11354-2005钢铁零件渗氮层深度测定和金相组织检验14GB/T 11809-2008压水堆燃料棒焊缝检验方法金相检验和X 射线照相检验15GB/T 12603-2005金属热处理工艺分类及代号16GB/T 13014-2013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17GB/T 13298-2015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18GB/T 13299-1991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19GB/T 13302-1991钢中石墨碳显微评定方法20GB/T 13305-2008不锈钢中α-相面积含量金相测定法21GB/T 13320-2007钢质模锻件金相组织评级图及评定方法22GB/T 13324-2006热处理设备术语23GB/T 13925-2010铸造高锰钢金相24GB/T 14999.1-2012高温合金试验方法第1部分:纵向低倍组织及缺陷酸浸检验25GB/T 14999.2-2012高温合金试验方法第2部分:横向低倍组织及缺陷酸浸检验26GB/T 15318-2010热处理电炉节能监测现行237项热处理国家行业标准目录(更新至20180101)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备注27GB/T 15519-2002化学转化膜钢铁黑色氧化膜规范和试验方法28GB/T 15749-2008定量金相测定方法29GB/T 16840.4-1997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法30GB/T 16923-2008钢件的正火与退火31GB/T 16924-2008钢件的淬火与回火32GB/T 17031.1-1997纺织品织物在低压下的干热效应第1部分:织物的干热处理程序33GB/T 17358-2009热处理生产电耗计算和测定方法34GB/T 17455-2008无损检测表面检测的金相复型技术35GB/T 17879-1999齿轮磨削后表面回火的浸蚀检验36GB/T 18177-2008钢件的气体渗氮37GB/T 18683-2002钢铁件激光表面淬火38GB/T 18876.1-2002应用自动图像分析测定钢和其他金属中金相组织、夹杂物含量和级别的标准试验方法第1部分:钢和其他金属中夹杂物或第二相组织含量的图像分析与体视学测定39GB/T 18876.2-2006应用自动图像分析测定钢和其它金属中金相组织、夹杂物含量和级别的标准试验方法第2部分:钢中夹杂物级别的图像分析与体视学测定40GB/T 18876.3-2008应用自动图像分析测定钢和其它金属中金相组织、夹杂物含量和级别的标准试验方法第3部分钢中碳化物级别的图像分析与体视学测定41GB/T 18983-2017淬火-回火弹簧钢丝42GB/T 1979-2001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43GB/T 19944-2015热处理生产燃料消耗计算和测定方法44GB/T 20564.9-2016汽车用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第9部分:淬火配分钢45GB/T 21638-2008钢铁材料缺陷电子束显微分析方法通则46GB/T 21736-2008节能热处理燃烧加热设备技术条件47GB/T 225-2006钢淬透性的末端淬火试验方法(Jominy 试验)48GB/T 22560-2008钢铁件的气体氮碳共渗49GB/T 22561-2008真空热处理50GB/T 226-2015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备注51GB/T 22894-2008纸和纸板加速老化在80℃和65%相对湿度条件下的湿热处理52GB/T 24562-2009燃料热处理炉节能监测53GB/T 24733-2009等温淬火球墨铸铁件54GB/T 24743-2009技术产品文件钢铁零件热处理表示法55GB/T 25151.2-2010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第2部分:尿素级超低碳铬镍钼奥氏体不锈钢选择性腐蚀检查和金相检查56GB/T 25744-2010钢件渗碳淬火回火金相检验57GB/T 25745-2010铸造铝合金热处理58GB/T 25746-2010可锻铸铁金相检验59GB/T 26069-2010硅退火片规范60GB/T 26656-2011蠕墨铸铁金相检验61GB/T 26871-2011电触头材料金相试验方法62GB/T 26872-2011电触头材料金相图谱63GB/T 27945.1-2011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第1部分:一般管理64GB/T 27945.2-2011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第2部分:浸出液检测方法65GB/T 27945.3-2011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第3部分:无害化处理方法66GB/T 27946-2011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67GB/T 28196-2011玻璃退火点和应变点测试方法68GB/T 28694-2012深层渗碳技术要求69GB/T 28838-2012木质包装热处理作业规范70GB/T 28909-2012超高强度结构用热处理钢板71GB/T 28992-2012热处理实木地板72GB/T 30067-2013金相学术语73GB/T 30583-2014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规程74GB/T 30822-2014热处理环境保护技术要求75GB/T 30823-2014测定工业淬火油冷却性能的镍合金探头试验方法76GB/T 30824-2014燃气热处理炉温度均匀性测试方法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备注77GB/T 30825-2014热处理温度测量78GB/T 30839.45-2015工业电热装置能耗分等第45部分:箱式淬火电阻炉79GB/T 30840-2014燃气罩式退火炉基本技术条件80GB/T 3203-2016渗碳轴承钢81GB/T 3246.1-2012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第1部分:显微组织检验方法82GB/T 3246.2-2012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第2部分:低倍组织检验方法83GB/T 32529-2016热处理清洗废液回收及排放技术要求84GB/T 32539-2016高温渗碳85GB/T 32540-2016精密气体渗氮热处理技术要求86GB/T 32541-2016热处理质量控制体系87GB/T 32869-2016纳米技术单壁碳纳米管的扫描电子显微术和能量色散X射线谱表征方法88GB/T 33040-2016热处理木材鉴别方法89GB/T 33161-2016汽车轴承用渗碳钢90GB/T 33522-2017渗碳轴承钢锻件技术条件91GB/T 33954-2017淬火-回火弹簧钢丝用热轧盘条92GB/T 33957-2017热处理炉热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93GB/T 33967-2017免铅浴淬火钢丝用热轧盘条94GB/T 34484.1-2017热处理钢第1部分:非合金钢95GB/T 34560.4-2017结构钢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96GB/T 34564.2-2017冷作模具钢第2部分:火焰淬火钢97GB/T 3488.1-2014硬质合金显微组织的金相测定第1部分:金相照片和描述98GB/T 34882-2017钢铁件的感应淬火与回火99GB/T 34883-2017离子渗氮100GB/T 34889-2017钢件的渗碳与碳氮共渗淬火回火101GB/T 34891-2017滚动轴承高碳铬轴承钢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102GB/T 3489-2015硬质合金孔隙度和非化合碳的金相测定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备注103GB/T 34895-2017热处理金相检验通则104GB/T 36052-2018表面化学分析扫描探针显微镜数据传送格式105GB/T 4194-2017钨丝蠕变试验、高温处理及金相检查方法106GB/T 4296-2004变形镁合金显微组织检验方法107GB/T 4297-2004变形镁合金低倍组织检验方法108GB/T 5099.1-2017钢质无缝气瓶第1部分:淬火后回火处理的抗拉强度小于1100MPa的钢瓶109GB/T 5099.3-2017钢质无缝气瓶第3部分:正火处理的钢瓶110GB/T 5168-2008α-β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111GB/T 5617-2005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112GB/T 5953.1-2009冷镦钢丝第1部分:热处理型冷镦钢丝113GB/T 5953.2-2009冷镦钢丝第2部分:非热处理型冷镦钢丝114GB/T 6462-2005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厚度测量显微镜法115GB/T 6611-2008钛及钛合金术语和金相图谱116GB/T 7216-2009灰铸铁金相检验117GB/T 7232-2012金属热处理工艺术语118GB/T 7631.14-1998润滑剂和有关产品(L类)的分类第14部分:U组(热处理)119GB/T 8014.3-2005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氧化膜厚度的测量方法第3部分:分光束显微镜法120GB/T 8121-2012热处理工艺材料术语121GB/T 9095-2008烧结铁基材料渗碳或碳氮共渗层深度的测定及其验证122GB/T 9441-2009球墨铸铁金相检验123GB/T 9450-2005钢件渗碳淬火硬化层深度的测定和校核124GB/T 9451-2005钢件薄表面总硬化层深度或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125GB/T 9452-2012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126CB/T 3385-2013船用钢铁零件渗氮层深度测定方法127JB/T 10174-2008钢铁零件强化喷丸的质量检验方法128JB/T 10312-2011钢箔测定碳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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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一、总则(一)为规范热处理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行为,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改进企业组织方式,合理配置资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引导热处理行业向精密、优质、清洁,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

二、建设条件和企业布局(二)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热处理设备制造和热处理工艺材料生产企业(厂、点)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地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导向和区域功能。

新建或改扩建的热处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应具有不少于1000万元/年产值的生产能力。

(三)热处理的生产场所禁止设立在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居民区、商业区、旅游区、蔬菜、粮食等农作物种植区。

(四)所有热处理专业化加工厂点的设立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加快“发展先进工艺,限制陈旧工艺,淘汰落后工艺”为导向。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强化节能减排,促进开发低碳技术项目,发展高技术附加值的热处理企业。

三、工艺装备及工艺材料(五)热处理加工企业或厂点应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热设备的有效加热、保温及炉温均匀性应满足工艺要求,少无氧化的热处理加热设备比例达50%或以上。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热处理工艺和设备(参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新(扩)建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工艺和装备,现有生产线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和装备。

(六)热处理加热设备应符合相应的电炉能耗分级标准,炉体表面温升、空炉升温时间和空炉损耗功率比应符合GB/T15318《热处理电炉节能监测》要求。

电阻炉加热效率不得低于70%,燃料炉综合热效率不得低于60%。

(七)热处理的加热设备应使用陶瓷纤维等性能优良的绝热、保温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类材料,保证设备和工艺的能耗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八)热处理设备应采用智能仪表精密控温技术及固态继电器装置,采用工业PC或PLC的计算机控制技术以及智能化柔性控制技术等先进控制系统,其比例应达到控制系统的80%或以上。

(九)热处理炉采用双偶控温系统,每个有效加热区至少有2支热电偶,一支接记录仪表,另一支接控温仪表,其中一个仪表应有报警功能。

现场使用的控温和记录仪表精度等级应符合JB/T10175《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标准规定。

(十)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检测设备、检测仪器及手段,必须配备金相分析和硬度检测手段,必要时按照专业技术需要配置相应的材料成分分析、力学性能及物理性能测试手段,并按照检定规程和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十一)重视设备的更新改造,具有设备更新改造的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役龄在10年以上的热处理设备须进行更新改造,大修时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和精密控温仪表。

(十二)热处理工艺材料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热处理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专用技术文件,生产厂家应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合格证。

重要工艺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复检。

各种槽浴应定期分析和检验,保证满足使用要求。

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十三)加强能源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能效管理认证,建立节能计量、统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Z18719《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GB/T17358《热处理生产电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GB/T19944《热处理生产燃料消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等能耗管理标准。

热处理厂点应设专职或兼职能源管理员,受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负责能源管理工作,按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分析企业能源利用情况,并提出报告。

(十四)热处理能耗指标达到≤3300kWh/万元产值或≤600 kWh/吨工件。

(十五)生产用水应采用循环用水,热处理水耗≤0.3m3/吨工件。

五、环境保护(十六)热处理企业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设置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得投入运行。

(十七)严格贯彻执行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GB15735《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T27946《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GB/T27945.1《热处理盐浴炉有害固体废物污染的管理第1部分:一般管理》、GB/T27945.3《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第3部分:无害化处理方法》、GB/T30822《热处理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国家和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标准,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十八)热处理加工企业应提供所在地区排水和环保部门、卫生监督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定的水排放合格报告、生产厂房内空气中尘毒物质浓度合格报告和生产场所噪声强度与电磁辐射强度合格报告。

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和并公开监测信息,鼓励热处理加工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

(十九)热处理厂应配套建立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有害废弃物处理设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各项处理装置应稳定、有效运行,确保废水、废气和噪声达到标准,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危险废物应按照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贮存,委托处置的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六、产品质量(二十)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应的工艺文件﹙工艺规程、工艺守则、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等﹚和质量检验规程及过程质量控制文件,质量管理达到JB/T10175《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的规定内容。

(二十一)热处理产品废品率不大于0.5%。

(二十二)新建设的热处理厂点(一年内)应提供由地方质监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独立的第三方)检测的热处理质量测试报告,测试项次不少于20项,并有项次合格率(%)结论。

七、企业管理(二十三)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在投入生产经营的三年内应取得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特种行业的热处理厂点还须取得该行业﹙专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GB/T18305《质量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应用GB/T19001的特别要求》等认证。

(二十四)企业的质量、生产、技术、财务、安全、经营、设备等各项制度完善并认真执行。

(二十五)热处理厂点有健全的员工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热处理操作人员应通过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十六)企业信誉良好,诚信经营,有用户满意度评价制度,近两年来无重大质量事故。

(二十七)企业具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并建立技术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质量检查员、热工仪表员、金相检验员、化学分析员和力学物理试验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至少一名热处理工程师﹙或技师﹚负责生产技术。

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掌握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质量标准。

八、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二十八)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减少污染的制度。

企业的生产厂房结构、作业环境、工艺作业和装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15735《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等国家工业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标准。

(二十九)热处理作业场所配备必须的通风除尘排烟气设施,配备必要的废气、废水治理装置和治理效果的监测设施,制订与实施有害危险物的防护技术与措施并能达到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第6.1条的基本要求。

(三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按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定在危险场所设立警示牌,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与器材,通过所在地区消防安全验收。

(三十一)热处理厂点使用的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卫生要求必须符合GB5959《电气设备的安全》有关规定。

(三十二)热处理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质要建立储存仓库(或专用储存处),有保管和入库领用登记制度。

热处理盐浴炉的用盐应符合JB/T9202《热处理用盐》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使用盐浴炉的热处理厂点对热处理用盐,特别是氯化钡盐的储存必须符合GB15603《常用危险品储存通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的规定,设有专用仓库,建立入库登记制度,工作场所采用专用有盖铁箱储存、双人双锁保管、专人负责发放使用。

(三十三)从事热处理生产的各类人员应经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熟悉热处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隐患危险的有害因素,了解导致事故的条件,并能根据其危害性质和途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按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及有关规定正确穿戴与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十四)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九、监督与管理(三十五)从事热处理加工的企业依据本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规范条件公告申请的初步审查工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三十六)地方各级工业主管部门每年对本地区已获公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鼓励社会各界对企业进行监督。

(三十七)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附则(三十八)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热处理加工的热处理专业厂(含热处理专业厂、企业内部的在线热处理分厂、车间、工段和小组)、从事热处理设备制造销售的企业、从事热处理工艺材料和辅助材料生产销售的单位。

(三十九)本规范条件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四十)本规范条件所涉及和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政策、法规若进行修订,应按修订生效后的最新版本执行。

(四十一)本规范条件将根据我国热处理行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四十二)本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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