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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与合并的区别是什么?

兼并与合并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兼并中的法律规定近年来,大规模的企业兼并成为我国的经济领域中非常令人瞩目的现象。
由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企业兼并立法条文笼统,可操作性差,法规之间、法规与政策之间缺乏整体和层次上的协调和衔接,更加上实务操作中的违规与随意,在法律上带来了许多问题,也引发了许多诉讼。
一、关于企业兼并概念的分析通常,我们把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出于减少竞争对手、降低重置成本、产生规模效应等动机,所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以达到完全控制对方的目的,这些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的各种各样的方法,统称为“兼并”。
但兼并究竟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
我们往往在两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所称的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照某种条件组成一个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其内涵与外延等同于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合同法第九十条所规定的“合并”。
在另一些情况下,兼并除了包括“合并”外,还包括“收购”行为,即一企业以某种条件取得另一企业的大部分或全部产权,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在一定情况下,收购可能演化为合并)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给兼并下的定义是:“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
”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对此进行了修正,认为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丧失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改变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公司法的实施,出现了多种兼并形式,虽然其中一些形式已经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吸收股份式、购买资产式、承担债务式、控股式四种形式不完全相符,但是总体上仍未超出这些形式,而且《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四种兼并方式,实际上仅是给出了兼并的四种操作方法,而不是其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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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公司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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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生活中看到的公司和企业都是可以进行并购、兼并、合并、收购等的,但是很多人都以为这些方式都是一样的,其实是不同的。
下面大家就跟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如何区分公司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的吧。
一、合并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两种。
二、收购
收购(acqu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
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
三、兼并
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
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
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
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
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
兼并、收购、合并和并购的区别

1.兼并根据权威性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兼并(merger)一词的解释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
兼并的方法:(1)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2)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对其他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的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和负债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控股,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1992年7月1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6条规定:“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1996年8月20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再次对兼并的含义作出解释:“兼并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虽保留法人资格,但变更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兼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丧失,并获得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这相当于吸收合并,《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兼并的定义与此相近。
广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但是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一定丧失。
什么是公司兼并?公司兼并收购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兼并与收购有什么区别?

成都公司法务律师:什么是公司兼并?公司兼并收购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兼并与收购有什么区别?来源:法妞问答简介:兼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公司兼并收购非常的普遍,那么公司兼并收购需要了解哪些知识呢?普法:一、并购的一般概念(一)公司并购属于公司投资行为。
公司对外投资通常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实务中,由股东(大)会批准投资规划或计划,并授权董事会批准具体投资项目。
(二)公司并购目的是取得被并购企业控制权。
公司并购,企业规模扩张,产生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
(三)公司并购,企业资产与业务规模扩张,通常增加内部管理费用,但市场交易费用的大幅下降可以带来超额利润。
(四)公司并购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基本形式。
(五)控股合并(股权收购)、吸收合并(资产收购)、新设合并(混合)。
(六)股权并购有二种操作方式:控股权收购、增资控股。
(七)股权并购中被并购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被并购公司控制,其对外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延续承担。
目标公司股东承担尽责披露义务,但未披露的债务,或者或然负债的实际发生,是股权并购的主要风险。
(八)资产并购会产生较沉重的流转税负担。
(九)资产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市场地位与市场份额,应特别约定,并购完成后,原投资人应退出市场,限制竞争。
(十)公司并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并购后的整合追求企业规模效益。
企业整合应特别关注品牌(商号、商标、产品标牌)、市场和技术的整合。
(十一)公司并购过程中,并购方有尽职调查的权利(买方知情权),被并购方有尽责披露的义务(卖方的告知义务)。
由于双方对目标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应当确立依赖被并购方尽责披露实施与完成并购的原则。
二、并购之前你先要了解些什么?(一)摸清家底并购之前,最重要的是企业的关键性数据,比如企业的客户数、收入与利润、公司净资产、净资产回报率、年增长率、行业地位以及非常重要的各个方面的财务指标。
论述兼并与收购的联系和区别

论述兼并与收购的联系和区别
兼并与收购都是企业为了实现自身战略目标而采取的重要手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兼并与收购的联系在于,它们都是企业通过获取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来扩大自身规模、增强竞争力的方式。
两者都涉及到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的转移,都可能对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组织结构、文化等方面产生影响。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兼并和收购往往相互关联,有时候一次交易可能同时包含了兼并和收购的要素。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形式:兼并通常指两家或更多的企业合并为一家新的企业,原有的企业法人资格消失;而收购则是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或资产,目标企业的法人资格可能继续存在。
2. 交易方式:兼并一般是通过换股、吸收合并等方式进行;收购则更多地采用现金、股票或其他资产支付的方式。
3. 目的和影响:兼并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企业的整合和协同效应,提高效率和竞争力;收购则更侧重于获取目标企业的特定资源、技术、市场份额等,以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
4. 文化融合:由于兼并涉及到多个企业的合并,因此在文化融合方面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而收购相对来说对目标企业的文化影响较小,但也需要考虑如何整合双方的企业文化。
总的来说,兼并和收购都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常用的手段,但它们的具体目的、交易方式和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企业在选择兼并或收购时,需要根据自身的战略需求和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
兼并、收购与合并三者的异同

兼并、收购与合并三者的异同企业的兼并、收购与合并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些种类,这三者对于企业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异同一、兼并、收购、合并的共同点在于:1、三者的对象是共同的。
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
2、这三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
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
3、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
通过这种外部扩张战略,能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充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区别在于: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它通过另外组建一个新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责任。
可见,包含兼并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就将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股掌握了该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
2、创新合并中新组建的企业形成后,参与企业的原法人资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业的债务一并归于合并后的企业。
承担债务式兼并中兼并企业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及整体产权一并吸收,表现为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来实现兼并。
兼并行为的交易也是以债务和整体产权价值之比而定的;购买式兼并中兼并方在完成兼并的同时,需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者与兼并企业一起享有按股份分红权利和承担债务义务。
这前二者兼并形式中,原所有者将原资产、债权、债务一并转移,兼并方成为企业资产的新所有者及债务承担者。
吸收股份式兼并中被兼并方所有人将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成为兼并方的一个股东,而与兼并方共但债务。
而收购中,兼并企业作为被兼并企业的新股东,对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不负连带责任,其风险责任仅以控股出资的股金为限。
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引言兼并与收购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与另一家公司进行合并或收购,以扩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或实现战略目标的商业活动。
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兼并与收购已成为企业间战略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兼并与收购的概念、类型、动机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兼并与收购的概念兼并与收购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股权或资产的方式控制另一家公司的经营权。
兼并与收购可以实现资源整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规模的优势,同时也可以实现战略目标的快速达成。
二、兼并与收购的类型兼并与收购可以根据参与方的关系分类为:1.横向兼并:指在同一行业中,两家竞争公司之间的兼并与收购。
通过横向兼并,公司可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
2.纵向兼并:指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下游公司之间的兼并与收购。
通过纵向兼并,公司可以控制整个产业链,提高供应链的协同效率。
3.同业兼并:指在不同但相关行业中,两家公司之间的兼并与收购。
通过同业兼并,公司可以扩大业务范围,获得新的市场机会。
4.跨国兼并: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两家公司之间的兼并与收购。
通过跨国兼并,公司可以拓展国际市场,实现全球战略布局。
三、兼并与收购的动机兼并与收购的动机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扩张:通过兼并与收购,公司可以迅速扩大市场份额,进入新的市场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
2.技术整合:通过兼并与收购具有核心技术或专利的公司,可以实现技术整合,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3.资源整合:通过兼并与收购,公司可以整合双方的资源,实现经济规模的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4.实现战略目标:通过兼并与收购,公司可以快速实现战略目标,如进入新的市场、补充产品线、增加销售渠道等。
四、兼并与收购的影响兼并与收购对公司和市场都有重要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效益:兼并与收购可以带来规模效益和范围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2.市场竞争:兼并与收购会改变市场格局,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但也可能引发反垄断调查。
企业收购和兼并的区别和应用场景比较

企业收购和兼并的区别和应用场景比较企业收购和兼并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并购行为,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扩大。
然而,收购和兼并的方式和应用场景不同,本文将对两者进行比较,并探讨其应用场景。
一、企业收购企业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资产、股份或股权来控制对方企业。
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会全部或部分被并入收购企业,收购企业则成为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
企业收购的实现需要资金实力,因此一般由大型企业来进行。
企业收购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直接收购。
直接收购是指一个企业直接购买另一个企业的控股权或核心资产。
2.渐进收购。
渐进收购是指一个企业在较长时间内逐步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份,最终掌控对方企业。
3.债务收购。
债务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债权,以获得对方企业的控制权。
企业收购的应用场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扩大市场份额。
企业通过收购某个竞争对手或合作伙伴,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实现垂直整合。
企业通过收购某个环节的企业,实现垂直整合,提高自身的供应链和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3.弥补自身短板。
企业通过收购具备自身缺失的资源或技术的企业,弥补自身的短板,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进行合并,成为一个新企业。
兼并后的新企业可以保留两个或多个原企业的品牌、产品和服务,也可以重新定位和整合。
企业兼并需要双方合作,并共同决策、制定发展策略。
企业兼并通常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横向兼并。
横向兼并是指两个或多个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合并,扩大市场份额。
2.纵向兼并。
纵向兼并是指两个或多个处于不同环节的企业进行合并,实现供应链整合和资源共享。
3.无机增长兼并。
无机增长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兼并另一个企业的业务,实现快速扩张和提高企业规模。
企业兼并的应用场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实现快速扩张。
企业通过兼并其他企业的业务,实现快速扩张和提高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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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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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它通过另外组建一个新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责任。
可见,包含兼并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就将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股掌握了该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
2、创新合并中新组建的企业形成后,参与企业的原法人资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业的债务一并归于合并后的企业。
承担债务式兼并中兼并企业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及整体产权一并吸收,表现为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来实现兼并。
兼并行为的交易也是以债务和整体产权价值之比而定的;购买式兼并中兼并方在完成兼并的同时,需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者与兼并企业一起享有按股份分红权利和承担债务义务。
这前二者兼并形式中,原所有者将原资产、债权、债务一并转移,兼并方成为企业资产的新所有者及债务承担者。
吸收股份式兼并中被兼并方所有人将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