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计划2021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2.07•【字号】川财会〔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会〔2021〕43号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相关要求,现将四川考区2022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不含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相关规定。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5.13•【字号】内人社办发〔2021〕81号•【施行日期】2021.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现将《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5月13日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服务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
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未完成评审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专业),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并对照国家已出台的改革指导意见,抓紧修订评审条件,今年要全面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修订任务。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各盟市、各评委会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2021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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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地方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74号),现就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分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两个级别)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条件(一)考试报名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2.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3.恪守职业道德。
(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报名条件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2个,分别为《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考试范围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所确定的范围。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一、考试目的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对统计学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国家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运用情况,考核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
二、考试基本要求(一)统计学基础知识1.掌握搜集数据的常用方法及其特点和应用条件;熟悉统计学基本概念;了解统计学的发展,了解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
2.掌握描述统计数据特征的基本方法及其适用性。
3.掌握单个总体参数估计的方法,掌握样本量的影响因素和确定方法;了解评价估计量优劣的标准。
4.掌握时间序列基本分析方法;了解时间序列构成分析。
5.掌握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
(二)统计法规1.掌握统计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效力和基本原则。
2.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法行为种类和相应法律责任。
3.掌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职责职权,违法行为种类和相应法律责任。
4.掌握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认定机关。
5.掌握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主要职责和职权。
6.掌握统计法关于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一、考试目的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对主要统计指标的掌握情况,对统计设计、统计报表、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处理汇总、数据发布全流程的掌握情况;考核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基本业务能力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一)统计调查设计与管理1.掌握我国现有统计调查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2.掌握我国现有统计调查的主要方法及其特点;了解我国现有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3.掌握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概念;了解我国现有常用统计分类标准的类别和主要内容。
(二)专业统计1.掌握专业统计的基本概念、调查单位和调查方法。
2.掌握主要统计指标、统计口径范围。
3.熟悉主要统计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作用和影响。
(三)周期性普查1.掌握我国现行周期性普查的种类和特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3.11•【文号】人社厅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局人事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3月11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和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部考试中心负责拟定考务制度、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考务文件,组织实施资格考试,统一管理和维护考务信息,承担职业资格证书便捷化服务具体工作,指导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考务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发布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等。
第五条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拟定本地区考务制度、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及考务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地区资格考试,设置考区、考点,配备并管理监考、巡考队伍,指导考区、考点考务工作,按照权限认定、处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生成并管理考务信息,承接相关考试阅卷及证书发放工作等。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目的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运用统计方法、经济学基础理论、会计基础知识等有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根据不同要求进行数据描述、参数估计、假设检验,并对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能力;利用统计和会计资料进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判断和分析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一)统计学基础知识1.掌握搜集数据的常用方法、特点及应用条件;熟悉统计学基本概念;了解统计学的发展,了解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
2.掌握描述统计数据特征的基本方法及其适用性。
3.掌握参数估计方法,掌握样本量的影响因素和确定方法;熟悉评价估计量优劣的标准。
4.掌握总体均值与比例的假设检验方法;熟悉假设检验的基本原理。
5.掌握回归模型的参数估计方法及检验;熟悉回归预测方法及效果评价;了解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的基本思想。
6.掌握时间序列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时间序列构成分析。
7.掌握统计指数的编制原理及方法。
(二)经济学基础知识1.熟悉需求理论、供给理论、均衡价格理论和弹性分析;熟悉企业成本函数、收益函数和利润最大化条件;了解市场的基本类型及其均衡条件;熟悉市场失灵的原因与后果,了解消除市场失灵的政策与手段,了解收入分配公平理论。
2.掌握国民收入核算中的总量指标与核心指标;熟悉现价GDP和不变价GDP的基本核算方法;掌握总收入-总支出模型和政府购买乘数、税收乘数计算方法;熟悉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
3.掌握IS-LM模型,判断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状况;熟悉货币需求函数和货币供给函数。
4. 熟悉失业的类型、测量及其对经济的影响;熟悉不同类型通货膨胀的成因及其对经济的影响;了解短期和长期菲利普斯曲线。
5.了解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和工具;熟悉国际收支平衡的含义及其与国民经济收支平衡的关联关系;了解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及其适用条件,了解供给管理政策。
(三)会计基础知识1.掌握会计等式、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熟悉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基础和会计计量属性;了解会计的含义、会计的目标、会计的职能及会计法律制度。
2021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旨在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考试都有不同的要求和难度。
考试科目包括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以下是2021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
初级考试:
考试时间:9月11日
考试科目: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实务
中级考试:
考试时间:9月12日
考试科目: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实务
高级考试:
考试时间:9月11日
考试科目: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实务
报名条件:
初级报名条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中级报名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高级报名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总的来说,想要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并且通过学习和准备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也要注意了解考试的具体要求和报名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报考要求。
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一、请按照《2021年度特长计划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考试组织开始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如因特殊情况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
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XX]19号)规定,珠
宝专业的考试每2年举行一次。
由于考务安排的原因,原定于2021年
举行的注册资产笔试评估师珠宝专业的考试调整到2021年举行。
三、未列入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
专业考试的日期另行通知。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力度筹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
项考试工作预先安排安排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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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2021
2021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包括多个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 5月15日,会计(高级)考试举行;
2. 5月15日、16日,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监理
工程师考试举行;
3. 会计(初级)考试于5月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22日、23日举行;
4. 注册建筑师(一级)考试于5月15日、16日、22日、23日举行,注册建筑师(二级)考试于5月15日、16日举行;
5. 5月29日、30日,将同时迎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6. 5月30日,演出经纪人资格考试。
7. 6月5日、6日,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考试举行;
8. 6月19日,经济师(高级)考试举行;
9. 6月19日、20日,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举行。
请注意,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此外,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因疫情防控
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
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