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医院关于印发《处方点评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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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夏财荣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某某医院关于印发《药事管理制度》的通知

某某医院关于印发《药事管理制度》的通知

某某医院某某字〔2021〕019 号关于印发《药事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我院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附件:药事管理制度某某医院2021年01月08日附件药事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内容(一)阳光用药是指通过计算机科学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及数据库技术,实现药品采购、医生开方用药、药品使用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对医生处方用药进行信息公开以及在线追踪监控,从而实现对医疗机构非常态化用药现象的及时发现、预警提示、评价分析、纠正改进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及时干预,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二)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的专门用以监管医疗机构阳光用药情况的电子信息系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我院阳光用药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内阳光用药的监督管理,制定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纠风办配合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推进和完善阳光用药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医院成立阳光用药专家组或委托相应机构承担阳光用药工作的指导、评价、监督工作。

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为切实加强我院处方管理,规范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处方点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领导、协调及制度的落实、监察工作。

组长:主管副院长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成员:质控科科长、药剂科主任、临床药学人员、各临床科室主任。

2.处方点评工作组成员组长:医务科科长成员:临床药学组人员、门诊药房相关人员、临床科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处方点评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处方和病历规范化书写、抗菌药物管理、特殊管理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3.定期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审核、公示并落实奖惩。

4.建立监测药品临床应用预警机制,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三)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我院开展以下处方点评工作:1.每月随机抽取1天门急诊处方(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按照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处方100张,和30份住院病历医嘱(应覆盖全部临床科室)进行点评。

2.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处方点评。

3.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1)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规范处方:①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②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

③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奖惩制度范文一、为强化医院处方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医生的非合理用药行为,推动医院实现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遵照卫生厅转发的____部____《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____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具体构成为:组长:____副组长:____、____三、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包括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及病房医嘱单进行抽查审核。

门急诊办公室负责门急诊处方的点评,医教科负责病房医嘱单的点评工作。

四、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涵盖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五、以下情况之一将被视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缺失,书写不规范或难以辨认;(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与预留样本不符;(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如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签名,或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注明日、月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七)药品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模糊;(八)用法、用量使用含糊不清的字句;(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未注明理由延长处方用量的;(十三)开具____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____品、放射____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顺序排列,或未标注特殊调配、煎煮要求的。

关于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的通知
通知:关于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
为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们依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

专家组将按照我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一、专家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专家组员职责:
1、处方点评管理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这包括用药适
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方面。

如果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专家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并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以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

2、专家组还将建立专项处方点评制度。

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专家组将确定专项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并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处方点评。

这些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例(3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例(3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例为严格规范处方管理,构建全面的处方评价体系,提升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推动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遵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细则:1.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与不合理处方两类。

2. 不合理处方涵盖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 以下情况之一,应判定为不规范处方:(1) 处方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失,书写不规范或字迹难以辨识;(2) 医师签名、签章不符合规定或与预留样本不符;(3)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如无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单人值班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注明日、月龄;(5)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6) 未使用药品标准名称开具处方;(7) 药品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模糊;(8) 用法、用量使用含糊字句如“遵医嘱”、“自用”;(9)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10) 开具处方未写明临床诊断或诊断不全;(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12) 未在特定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规定用量,急诊处方超过规定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 开具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遵守国家相关规定;(14) 抗菌药物处方开具未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的;(15) 中药饮片处方未按“君、臣、佐、使”顺序排列,或未标注特殊要求的。

4. 以下情况之一,应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1) 适应症不适宜;(2) 药品选择不适宜;(3)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4) 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国家基本药物;(5) 用法、用量不适宜;(6) 联合用药不适宜;(7) 重复给药;(8) 存在配伍禁忌或不良相互作用;(9) 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5. 以下情况之一,应判定为超常处方:(1) 无适应症用药;(2)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3)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4)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开具多种药理作用相同药物。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五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五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一、为加强医院处方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促进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治疗质量,根据卫生厅转发卫生部____《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____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____如下:组长:____副组长:____\、____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包括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及病房医嘱单进行抽查检查。

由门急诊办公室负责对门急诊处方检查结果进行点评,由医教科负责对病房医嘱单检查结果进行点评。

四、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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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医院
某某字〔2021〕012 号关于印发《处方点评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附件:处方点评制度
某某医院
2021年01月12日
附件
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
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
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
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
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
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
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
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
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
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
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
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
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
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
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
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
1、成立黄岭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如下:,
组长:谢汝伦
成员:陈金梅、李燕红、王伙琴、邓海燕
2、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每个月从门诊随机抽查 10 张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报院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其本人,
3、如果个人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必要时本人参加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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