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
交通事故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交通事故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交通事故风险点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风险,了解交通事故的风险点可以帮助我们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交通事故风险点:1. 驾驶员的疏忽:驾驶员的疏忽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使用手机、打电话、听音乐等行为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增加事故的风险。
2. 速度过快:超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之一。
驾驶车辆超过规定的速度限制会增加刹车距离,降低驾驶员对突发情况的反应能力,增加碰撞的危险。
3. 不合理变道:不合理的变道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
例如,频繁变换车道、不打转向灯、盲区操作等都会增加与其他车辆的碰撞风险。
4. 闯红灯/违反交通信号:违反交通信号规定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闯红灯、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行为会导致交叉路口的混乱和碰撞事故的发生。
5. 驾驶时酒驾/疲劳驾驶:酒驾和疲劳驾驶是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危险因素。
酒精和疲劳会影响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
防控措施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伤亡,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防控措施:1. 驾驶员教育与训练: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提高对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的认识。
2. 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加强对交通规则的执法和监督,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信号、限速等交通规则。
3. 提高道路设计安全性:改善道路的设计和建设,采取合理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提供足够的交通信号设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 严禁酒驾和疲劳驾驶:强化对酒驾和疲劳驾驶的打击力度,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增加相关的处罚和惩罚措施。
5. 推广智能交通系统:促进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和应用,例如交通监控、智能导航等,提高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水平。
总结交通事故的风险点包括驾驶员的疏忽、速度过快、不合理变道、闯红灯、酒驾和疲劳驾驶等。
我们可以通过加强驾驶员教育、严格执行交通规则、改善道路设计、打击酒驾和疲劳驾驶、推广智能交通系统等防控措施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伤亡。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1.作为受害者,我能要求哪些赔偿?
答:受害者有权要求肇事⽅赔偿医疗费、误⼯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者受伤住院的,可另外要求赔偿住院伙⾷补助费、护理费等。
受害者构成残疾的,有权要求赔偿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等。
2.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还是选择向法院起诉?
答:各有优势。
交警部门调解能更早拿到赔偿款,但往往相对较少。
通过法院诉讼相对公平,赔偿款项更多,但时间相对较长。
3.上法院起诉⼀般要多久?
答:从⽴案起诉到开庭⼀般需要1个⽉(台州路桥),如果能当庭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则⼀般可直接拿到赔偿款。
4.法院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答:受害者⼀定要保存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收费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交通票据等等直接相关材料。
台州交通事故律师陈*威律师会帮你全⾯整理。
5.请律师打官司费⽤怎么计算?
答:⼀般根据赔偿总⾦额的6%~8%计算。
对于经济困难的外来务⼯者,委托陈*威律师可选择风险代理模式,即先⽀付⼩部分差旅费⽤,再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按⽐例收取实得赔偿款。
⽆论⼀般代理还是风险代理,陈*威律师都会竭⼒为受害者争取到赔偿款。
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

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那么你对交通事故了解多少?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一、交通肇事罪的构罪标准是不是我开车撞伤人了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呢?并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只有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那么,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有没有数量上的要求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注:事故责任由交警大队根据事故情况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因此,只有满足上述要求才会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具体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交通事故一直是我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在2023年依然是如此。
不论是车祸还是行人误伤,每一个交通事故背后都有着深刻的教训和历史沉淀。
本文将以多个案例为例,分析交通事故背后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案例一:肇事司机逃逸,导致伤亡严重2023年的某个夜晚,一名醉酒司机驾驶着汽车猛烈撞向了一群人,并导致多人受伤甚至身亡。
然而,这名司机却选择了逃逸。
当地警方通过调查和监控录像,最终将这名司机抓获。
这次事件让人们看到,肇事逃逸已经成为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应对措施:针对肇事逃逸现象,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攻击肇事逃逸的行为,增加了破事件难度,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可以减少肇事逃逸的发生,保护公众安全。
案例二:行人过马路不遵守规则,致死2023年的某个清晨,一名行人正在过马路,却没有注意到红灯提示,导致被一辆汽车撞倒。
最终,这名行人不幸去世。
这次事故让人们看到,在交通安全问题上,不仅仅是驾驶员需要理智,行人同样重要。
应对措施:加强对行人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对行人过马路规则的严格执行,同时还需加强对驾驶员与行人之间交流的沟通,提高相互尊重与安全防范。
同时,在城市交通规划中,考虑到行人于交通流量的比重,合理配置交通系统和设施,增强行人通行的安全性。
案例三:驾驶员疲劳驾驶2023年的某个下午,一名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失去控制,撞毁了一辆公共汽车,并造成多人受伤。
这次事故让人们看到,驾驶员的疲劳状况已经成为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应对措施:针对驾驶员疲劳驾驶的问题,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警示,同时规定最长的连续驾驶时间,并加强交通警察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查处力度。
结语:以上案例中,每一个事故都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够更好地应对不同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
希望在未来的生活中,每一位驾驶员和行人都能够坚守交通法规,保持冷静,做好预防措施,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并未依照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标准进行操作,以至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等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对人的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往往有多种原因,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类:1.驾驶员行为不当:如超速驾驶、追尾、闯红灯、酒驾、疲劳驾驶等;2.路况恶劣:如道路湿滑、视线受阻、路面破损、路面施工等;3.车辆故障:如刹车失灵、电器故障、轮胎爆胎等;4.天气原因:如大雾、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可谓是多种多样的,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1.人员伤亡:无论是死亡、重伤还是轻伤,都会对肇事者、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身心痛苦;2.财产损失:车辆、道路设施的损毁成本可不小,甚至还会波及到其他市民的财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3.社会稳定受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紧急情况需要消耗大量的救援和医疗资源,同时容易引发群体事件,例如路面堵车、群众聚集等;4.交通秩序混乱:道路交通事故容易引发流量拥堵,严重时甚至会导致道路封锁、交通瘫痪。
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我们应该立刻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
下面是常见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式:1.确认人员安全防护:包括及时报警、拉出事故危险区域、寻找安全避险点等;2.搭建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及时启动一援机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3.保护现场:保证现场基础保留,及时进行事故物品的清理和处理;4.维护社会秩序:防止现场交通的混乱、防止不必要的扰乱。
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措施道路交通事故给人们生命带来的危害无法挽回,因此,预防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下面是几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1.车辆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车辆,保证车辆处于良好使用状态;2.合理驾驶:做好安全驾驶的基本功课,严守交通规则,远离酒驾等危险行为;3.消除道路危险:对于路面坑洼、设施损毁等情况及时修复和维护;4.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让民众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促进公民安全意识的提升。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1. 问题背景交通事故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此问题,我们需要对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 原因分析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2.1 驾驶人问题- 驾驶员心理状况不佳,情绪不稳定导致操作不当。
- 驾驶员疲劳驾驶、酒驾、过度疲劳等引起状态不佳。
- 驾驶员违规行为,如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等。
2.2 道路环境问题- 道路设计不合理,如弯道过急、视线受阻等。
- 道路标志缺失或模糊不清,导致驾驶员误解道路规定。
- 道路维护不及时,如坑洼路面、积水等。
2.3 车辆问题- 车辆技术问题,如刹车故障、轮胎磨损严重等。
- 车况不佳,如超载、装载不稳等。
3. 整改措施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3.1 驾驶人管理- 加强驾驶员的心理健康管理,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 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 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惩罚措施,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3.2 道路环境改善- 对道路进行合理设计,避免出现弯道过急等问题。
- 加强对道路标志的维护,保证其清晰可见。
- 加强对道路的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路面问题。
3.3 车辆安全保障- 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 加强对车辆的装载限制和超载检查,保证车辆不超过安全负荷。
4. 结论通过对交通事故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的提出,我们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然而,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需要政府、交通管理部门、驾驶员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注:本文档中提到的任何观点和措施,如无法确认,请谨慎引用或确认后再使用。
交通事故中的路权纠纷法律解释与维权建议

交通事故中的路权纠纷法律解释与维权建议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包括交通工具和行人在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路权纠纷是常见的问题之一。
路权纠纷涉及到交通参与者对交通道路的使用权,包括优先行驶、保持车距等问题。
本文将就交通事故中的路权纠纷问题,对相关法律进行解释,并提供建议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路权纠纷的法律解释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有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并尊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权益。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路权纠纷问题及其解释:1. 优先行驶权:根据交通法规,有些车辆或行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优先通行权。
例如,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行驶绿灯方向的车辆有优先通过的权利。
此外,急救车辆、警车等应急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也享有优先行驶权。
2. 弯道行车:在一个拐弯或曲线道路上,行驶在内侧的车辆或行人应该具备优先行驶权,以保证安全通行。
而行驶在外侧的车辆或行人应适当减速,保持安全距离。
3. 车道变更:当车辆准备从一条车道变更到另一条车道时,必须使用转向灯,并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变更。
对于正在进行变道的车辆,其他车辆应予以警惕,必要时减速或让行。
二、路权纠纷的维权建议交通事故中的路权纠纷可能会引发争议和纠纷。
以下是一些维权建议,希望能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1. 保护现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尽量保持现场不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保留相关证据。
可以使用手机拍照或录像,记录车辆碰撞的位置、损坏情况等。
如果可能,尽量寻求第三方的目击证人。
2. 联系警方: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交警将在现场进行勘察,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该认定书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具有重要意义,可作为日后维权的关键证据。
3. 寻求医疗救助: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应立即寻求医疗救助。
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对伤者的康复至关重要,并可以作为事故损害赔偿的证据。
4. 合理维权: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被侵犯了路权,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常见问题解析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常见问题解析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正确的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一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二、在北京,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具体在北京市的情况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辖的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昌平、通州等11个交通支队分别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延庆、门头沟、大兴、机场、亦庄开发区等9个区县由各区(县)公安分(县)局下属的交通(巡)支(大)队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
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
三、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
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四、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
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罪标准
是不是我开车撞伤人了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呢?
那么,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有没有数量上的要求呢?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的;(注:事故责任由交警大队根据事故情况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认定书来认定)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因此,只有满足上述要求才会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二、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后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根据条文我们可以看到交通肇事罪中因情节不同而量刑不同,有一般的构罪处罚,即一般情节,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不同情节,分别列明了三种情形下的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应当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死亡结果的出现仅限于过失。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此外,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延伸阅读:根据笔者所办理的若干起交通肇事案件,如果是一
般的交通肇事,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作
相对不起诉处理,也就是说不需要起诉到法院即已结案。
1、肇事者在发生事故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且无酒后驾车、吸
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违章情况且交通事故不是发生在人行道上;
2、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最终
能被认定为自首;
4、通过法院调解或其他方式,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
失均已履行完毕;
5、肇事者通过道歉并额外赔偿被害方等方式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并由被害方出具谅解书;
6、满足当地公检法等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
性要求。
)
三、一般自首的认定
只要当场报警就能认定为自首了吗?
根据刑法67条第一款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
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因此,发生交通肇事后如要成立自首,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方面是交通肇事后需自动投案,
另一方面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那么,何谓自动投案呢?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
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报案方式包括拨打110或到公安机关
投案,且当司法人员询问时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
事实的;
3、在公安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
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将伤者送医救治,而委托他人
先代为投案,事后如实供述的;
5、并非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而是经亲朋好友规劝后陪同投案,并如实供述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行为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1、肇事者先投案交待罪行,而后又潜逃的;
2、肇事后被群众扭送归案的;
3、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的;
4、肇事后,在公安机关追捕过程中走投无路放弃逃跑当场被捕的;
5、经司法机关采用强制措施等其他被动归案的。
何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交通肇事者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
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则仍应认定为自首。
交通肇事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
又为自己进行辩护,提出上诉,或更正、补充某些事实的,应当允许,仍视为自首。
四、特殊情形下的自首
肇事者离开现场后又返回现场的是否能认定为自首?这种情况下
自首能否被认定需要具体分析几个方面的问题:
1、离开现场的主观目的;
2、离开现场的行走方向;
3、离开现场的时间间隔。
如果说肇事后离开现场主观上是为了向周边群众求助,或者为救助伤者而前往周边店铺购买药物,又或者是为了到周边公共电话打
电话报警,这些情况下,只要离开现场的主观目的不是为了逃避法
律责任的追究(出于内心的恐惧),在事后及时返回现场并接受交警
人员的调查,均能认定为自首。
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司机在肇事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但害怕伤者家属赶来会遭到殴打,在周边群众的
劝说下先到附近交警大队投案,在前往交警大队的路途中交警大队
电话通知其返回现场,这时候能不能认定为自首?主要考虑肇事者真
实的主观想法,以及行走路线,间隔时间,因为在此类案件中,周
边虽有群众,但往往不能找到案发时在场的群众对这一事实予以证实。
所以,在这一案件中,笔者主要考虑肇事者案发后能将伤者安
置在安全的地方,且周边有群众在场看护,案发后能主动拨打110
报案,在从离开现场到返回现场仅间隔20分钟,再根据其行走路线
确是前往交警处理中心,认罪态度良好,笔者出于上述考虑,对肇
事者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找人冒名顶替后再返回现场能不能认定为自首?
现实生活中,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发生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查出自己曾喝了酒或者没有驾驶证,因此责任会加重,于是就让同
乘者或亲朋好友代替自己承担责任,在现场经交警的一再询问下再
如实交代真实肇事者的,能不能认定为自首?笔者曾经办理过一起这
样的交通肇事案,交通事故发生后,A为了逃避自己酒后驾车的加
重责任,而让自己的弟弟B来冒名顶替,在交警到达现场勘查后,
确定被害人已因伤势过重,不幸死亡,交警告诉B说应按交通肇事
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原以为只需要被拘留几日的B此时便通知A让
其前来接受调查,此时A能不能被认定为自首?
根据自首需要满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两个要求,在案例中,A
是未被办案人员抓捕的情况下主动前往交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
自己的罪行,满足自首的要求,能认定为自首,但由于存在冒名顶
替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故在案子的实际处理中,虽认定为自首,但量刑上不具有优势,即在量刑上受到很大程度的
影响。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
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
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