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合集下载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外科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或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第二条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皮肤科第十一条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警察体检标准

警察体检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外科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第二条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失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警察的体检标准

警察的体检标准

警察的体检标准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重要力量,其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因此,对于警察的体检标准是非常严格和重要的。

下面将就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警察的体检项目包括身体基本指标、心理健康、视力、听力、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多个方面。

其中,身体基本指标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脉搏等,这些指标是评估警察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

心理健康方面主要是通过心理测试和心理评估来评估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以确保其能够承受工作中的压力和精神负荷。

视力和听力是警察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感官能力,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测。

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项目则是为了全面评估警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确保其能够胜任警察工作。

其次,警察的体检标准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身体各项指标在正常范围内,还要求警察没有严重的慢性病史、遗传性疾病史,以及精神疾病史。

此外,警察的体重指标也有相应的要求,过重或者过轻都会影响其工作的效率和身体健康状况。

因此,警察在体检前需要进行一定的准备,包括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饮食、适量运动等,以确保能够通过体检。

再次,警察的体检标准是为了保障其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警察的工作需要长时间的站立、奔跑、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因此其身体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至关重要。

只有身体健康的警察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最后,警察的体检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

通过严格的体检标准,可以筛选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警察,保障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同时,警察个人也需要重视自身的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状态,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综上所述,警察的体检标准是非常严格和重要的,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以及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只有身体健康的警察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级公安机关和警察个人都能够重视警察的体检工作,确保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警察公务员体检标准

警察公务员体检标准

警察公务员体检标准
警察公务员体检是对应聘者身体健康状况的一项重要检查,其标准具有一定的严格性和科学性。

下面就警察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身高体重标准。

一般来说,男性应聘者的身高不得低于165厘米,女性应聘者的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

体重方面,应聘者的体重应该在正常范围内,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0%。

其次,视力要求。

警察公务员的工作需要长时间的目视工作,因此对视力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来说,应聘者的裸眼视力不低于5.0,双眼视力差异不得超过0.1。

对色觉也有一定的要求,应聘者需要通过色盲测试。

再次,听力要求。

警察公务员需要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对听力也有一定的要求。

应聘者的听力应该在正常范围内,不得低于一定的标准。

此外,心理及精神状态也是体检的重点之一。

应聘者需要通过心理测试,确保其心理健康状态符合工作要求。

对于有抑郁症、焦
虑症等精神疾病的应聘者,将被视为不符合体检标准。

最后,体格检查也是体检的一项重要内容。

应聘者需要进行全
面的体格检查,确保身体各项指标符合工作要求。

对于有严重慢性
疾病、传染病等的应聘者,将被视为不符合体检标准。

总的来说,警察公务员体检标准具有一定的严格性和科学性,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警察公务员的身体健康,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希望应聘者能够在面试前对自身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检查,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体检。

警察招录体检标准

警察招录体检标准

警察招录体检标准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如下:1、单侧裸眼视力需高于或等于4.8,单眼矫正后的视力需高于或等于5.0;2、有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的不合格;3、不可有纹身;4、不能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5、不能有肢体功能障碍;6、单侧耳语听力不得低于5米;7、不可嗅觉迟钝。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二条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什么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24868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24868

外科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第二条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XX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XX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XX《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与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 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附件:L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与标准(暂行)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二O ----- 年四月二H^一日附件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与标准(暂行)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一、10米x4往返跑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l与S2)外30 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

木块(5厘米XlO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l线外的横线上。

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l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l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l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

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l与S2线。

图1二、男子IOOO米跑、女子800米跑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

地面平坦,地质不限。

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

当听到口令或者哨音后开始起跑。

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

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

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

公安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

公安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

附件七-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一、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三)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二、实施规则(一)10米×4往返跑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

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

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

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S1和S2线。

S1 S2←→30厘米图1(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

地面平坦,地质不限。

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

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

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

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

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

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摘自:《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七-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外科
第一条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二条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三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四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五条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六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七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八条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九条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条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内科
第十一条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三条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五条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十七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十八条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一条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二条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五条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二十六条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九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条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
第三十二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三十六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三十七条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八条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