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课件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的关系密切,这份《国际组织与国际法》PPT课件将为您详 细介绍它们的定义、发展、作用和挑战。
简介
国际组织是为了处理国际事务而建立的机构,国际法是规范国家间行为的法 律体系。
国际组织
种类
涵盖了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各种类型的国际组织。
成立和发展
讲述国际组织的创立历史和发展演变。
国际法
来源
解释国际法的发源和形成过程。
法律地位和适用
探讨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 围。
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关系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介绍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力。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合作
展示国际组织和国际法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国际法的发展和变革
发展历程
揭示国际法的发展过程和历史节点。
变革和挑战
探讨国际法在面临的变革和挑战。
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
作用与意义
阐述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对全球治理的重要作用。
对全球治理的影响
说明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对全球治理的积极影响。
结语
1 未来发展趋势
展望国际组织和国点。
是否应该废除国际组织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国际组织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国际组织辩论。
首先,国际组织辩论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国际组织的决策可能并不符合所有成员国的利益,因此在辩论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情况。
另外,一些国际组织辩论的结果可能并不具有约束力,导致辩论的结果缺乏实际意义。
因此,废除国际组织辩论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其次,国际组织辩论的存在可能会加剧国际关系的紧张局势。
在辩论中,不同国家的代表可能会因为利益分歧而产生冲突,导致辩论演变成了口水战,甚至可能升级为实质性的冲突。
因此,废除国际组织辩论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
最后,废除国际组织辩论可以节省时间和资源。
国际组织辩论需要组织大量的会议和讨论,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而且辩论的结果并不一定能够产生实际的成果,因此废除国际组织辩论可以节省这些时间和资源,用于更加实际和有效的国际合作。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国际组织辩论。
首先,国际组织辩论是国际社会进行交流和协商的重要方式。
通过辩论,不同国家的代表可以就重大的国际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
废除国际组织辩论会削弱国际社会的交流和协商机制,不利于国际合作和发展。
其次,国际组织辩论可以促进国际社会的民主化和透明化。
通过辩论,国际社会可以了解不同国家的立场和观点,促进各国之间的理解和沟通。
废除国际组织辩论可能会导致国际决策的不透明和不民主化,不利于国际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最后,国际组织辩论可以促进国际法治的发展。
通过辩论,国际社会可以就国际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进行讨论和协商,促进国际法治的发展和完善。
废除国际组织辩论可能会削弱国际法治的发展和实施,不利于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国际组织辩论是国际社会交流和协商的重要方式,应该继续保留并加强。
通过国际组织辩论,可以促进国际社会的交流和协商,推动国际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有利于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因此,不应该废除国际组织辩论。
国际组织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与作用

国际组织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与作用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国际关系日益紧密,国际组织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中的影响和作用。
一、国际组织的作用国际组织是由多个国家共同组成的,其中包括政府和私人组织。
国际组织的成立旨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保护环境和人权等。
国际组织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看: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际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联合国、北约、上合组织等。
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组织,其宪章确定了国际法和人权标准,并为世界范围内的和平与安全提供了法律框架,它还通过其各种机构协调国际纷争,促进对话和协商。
北约则致力于维护北大西洋的安全和稳定,上合组织则是亚洲地区的安全机制,这些组织都为维护全球和平与安全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2.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组织还扮演着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的角色,例如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
世界银行专注于投资可持续的发展项目,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以加强它们的经济实力。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致力于维护国际金融稳定,提供财务援助和建议,以确保各国能够度过经济危机。
3.保护环境和人权国际组织在保护环境和人权方面,起到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共处的作用。
例如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致力于保护全球的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国际人权组织则关注人权问题,例如反对盲目的执法,推动平等、和平和公正等。
二、国际组织的影响国际组织的成立和发展,是伴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来的。
国际组织的产生对世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国际组织的形成加强了国家之间的联系国际组织的形成促进了国际社会的发展和扩大,并在这一过程中帮助各成员国建立了联系。
在联合国系统下,成员国可以通过各种机构进行商贸、科技交流和卫生合作等,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也呈现出更紧密的联系与交流。
形成了一个互相依赖的全球化社会。
2.国际组织的发展加强了国际法治的建设随着国际组织的发展,其规章制度已形成,构成了一个群体的国际法体系。
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总论)》读书笔记

国际组织法读书笔记《国际组织法(总论)》梁西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五版。
第一章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基本性质第一节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概念剖析国际组织的概念:一般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通过协议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
其宗旨是依靠成员间的合作来谋求共同利益。
所谓国际组织法,是指用以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国际组织建立、存在与活动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国际组织的五个基本特征:1、国际组织的主要参加者是国家。
2、国际组织是有别于其成员国而具有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一种国家间机构。
3、国家为了使国际组织实现其宗旨,需在一定范围内约束国家本身的行动而赋予国家组织若干职权。
4、国际组织具有高度的国际合作功能。
5、国际组织是以国家间的正式协议为基础而建立的。
第二节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性原则”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就是它依法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资格。
国际组织,即使是最有权威的国际组织,业只是一种介于国家之间的法律组织形式,而非国家实体,并不具备国家的属性。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法律人格的行为能力有如下几个方面:1、缔结多边或双边协定2、召集和参加国际会议3、派遣与接受外交使节4、调节国际争端5、承担国际责任和请求国际赔偿6、参加另一个国际组织的活动甚至加入另一组织7、作出国际承认与作为国际承认的对象8、构成国际继承的主体和客体9、其他行为能力国际组织法律人格和行为能力有如下特点:1、国际组织具有广泛地享受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
2、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一种有别于其成员国法律人格的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主权国家是积极的能动的基本的国际法主体,国际组织则是主权国家通过协议创立的国际法主体。
3、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及其行为能力的范围问题,国际法并无一般性的规则可循。
4、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的法学理论基础是“职能性原则”。
论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与展望

论国际法的历史开展与展望摘要:当今国际政治多极化,兴旺国家以及开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锋利的矛盾、科学和经济的飞速开展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资源争夺问题以及危及国家平安的当代恐惧主义等国际问题,都让国际关系变得极度紧和敏感,这种情势是有碍全球的开展的。
因此,作为调整国际关系的国际法,在调和各种紧国际关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要更了解国际法,让其为国际关系作出更大的奉献,本文通过研究国际法上千年的历史与开展以及当代国际环境,对国际法在今后的开展做出定位。
关键词:国际法国际关系主题和平开展我们在研究国际法容的历史演变与展望前,首先要清楚的认识国际法的本质。
所谓国际法,或称为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那么、规那么和制度的总体。
从国际法的概念中可以知道,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因此,我们可以说,国家是国际法产生的前提,是国际法的社会根底。
另外,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特别是世界性的国际组织,也作为国际法主体之一,出现在国际法的舞台上。
同时,各国间某些共同的“国家利益〞,是形成国际关系的重要纽带。
而国际法那么是协调各种国际利益的重要手段。
在清楚地认识国际法的实质和特征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场研究国际法的历史演变了。
我认为,国际法的历史可以分为三个时期:〔1〕古代和中世纪国际法,大致是以15、16 世纪为下限;〔2〕近代国际法,从1500 年前后到20 世纪初;〔3〕现代国际法,自从20 世纪初起,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直到目前时期的国际法。
一、中古时期的国际法在远古时期,生产始终没有超出自然经济的围,各民族、各国、各地区间处于相对闭塞的状态,这就是说,国家之间不可能有联系密切的、世界性的交往,也就不可能产生近代意义上的、超出地区界限的国际法。
但自从进入农耕和畜牧社会以后,各国间由于交易或者争夺资源的和平的或者暴力的交往还是有的,而且逐渐增多。
所以,我认为,人类进入农耕和畜牧社会,是国际法萌芽的标志。
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权力与影响力

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权力与影响力近年来,全球化进程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程度不断加深。
在这个背景下,国际组织作为国家间合作的平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们在全球治理中拥有一定的权力与影响力。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国际组织的权力与影响力,并分析其对全球治理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权力体现在其法律制定和执行方面。
比如,联合国是最具代表性的国际组织之一,其下属的各个机构制定和执行着许多国际法规定。
这些国际法规定着全球治理的准则和规范,对各国的行为起到指导和约束的作用。
国际组织的权力来源于其成员国的共识和承认,其法律制定和执行的过程具有普遍性、公正性和平等性,从而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遵守。
其次,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体现在其议程设置和政策推动方面。
国际组织通过召开会议、发表声明等方式,将重要议题置于全球关注的中心,并对其展开讨论和决策,从而对各国政策产生影响。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通过制定贸易规则和解决争端的机制,推动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互利共赢。
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对全球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起到重要的监督和引导作用。
再次,国际组织通过提供发展援助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对全球治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许多国际组织致力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经济社会条件,提升发展水平。
例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减贫、教育、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项目,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促进了全球发展合作和繁荣。
此外,国际组织还通过促进多边合作和协商,增进各国之间的互信和友好关系,对全球治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多边合作是国际组织的核心宗旨,其通过提供平等的交流和合作机会,帮助各国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
例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通过各国之间的协商与合作,制定了《巴黎协定》,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努力。
综上所述,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拥有一定的权力与影响力。
学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作用与影响

学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作用与影响国际法是指各个国家之间为了维护国际秩序和解决国际争端所遵循的共同法律体系。
而国际组织是由多个主权国家自愿组成的机构,旨在促进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
学习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作用和影响,对于我们了解和参与国际事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法的作用与影响1. 维护国际秩序与稳定国际法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维护国际秩序与稳定。
通过明确国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国际法确保各国在国际事务中遵守共同的规则。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国家间的不确定性和摩擦,促进和平与稳定的国际环境。
2. 促进国际合作与协商国际法通过建立合作与协商的框架,推动各国在诸多领域展开合作。
例如,各国通过签署双边或多边条约,共同应对全球问题,如气候变化、人权保护等。
国际法的存在鼓励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协商,促进国际合作的发展。
3. 保护人权与人道主义国际法对于保护人权和人道主义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规范,国际社会能够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减少人道灾难的发生,并确保战争和冲突的规范性。
国际法为国家提供了一套行为准则,以确保人权与人道主义的尊重和实现。
4. 解决国际争端与纠纷国际法提供了解决国际争端与纠纷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国际法院、国际仲裁和国际协商等机制,各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端,减少冲突的升级,并提高诉讼及争端解决的公正性与效率。
二、国际组织的作用与影响1.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国际组织作为国家间的合作平台,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国际组织,各国可以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合作与协调。
国际组织在各个领域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在维护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促进全球和平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提供国际合法性与公正性国际组织在国际事务中提供了一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通过国际组织的参与,国际事务的决策具有更大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国际组织为国际事务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确保各国的发言权和参与权,从而增加国际决策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03.国际组织与国际法

三、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
国际组织对国际法 有哪些影响?
首先,国际组织为订立多边条约和国际公 约提供了便利条件。 其次,国际组织可以通过其决议对国际法 的发展产生影响。
第三,国际组织直接参与和推动国际法的 编篡工作,对现代国际法的迅速发展具有 特别重要的作用。 第四,国际司法组织的判例是国际法的辅 助性渊源。 最后,国际组织还成为不同国家围绕国际 法进行对抗的重要场所。
第四讲预告:
讨论课:世界主要国家与国际 组织
谢谢!
对外主权
国际法含义
政治含义
道德含义
主权国家与国际组织的互动
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前,国家主权占主导地 位,国际组织影响较小。 第二阶段:20世纪,国际组织成为国际关 系行为主体,对国家主权产生了一定的限 制,出现国家主权的让渡。 第三阶段:全球化推动下,国家主权的弱 化趋势进一步加强。
对政府间活动施加影响——压力集团和舆 论的活动 独立的活动——作为自主活动者、进行自 我创造的活动
提供信息与咨询
举办非政府论坛 游说各国政府
国际组织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
第一,缔约权。 第二,使节权。 第三,承认与被承认的权利。 第四,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 第五,召开国际会议的权力。 第六,特权和豁免。 第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其他权力。
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影响
第一,国际组织对国内政治生活的影响日 益增大。 第二,跨国公司不仅操纵着经济全球化的 进程,也在相当程度上左右着民族国家的 国内政治。 第三,国家权力开始分化,国家在权力体 系中的核心地位受到一定程度的动摇。 第四,全球化对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构成 了威胁。
第五,民族国家的传统边界正在变得模糊。 第六,西方国家为了扩展国际活动空间, 建立符合其自身利益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 打着人道主义旗号,大力推行“新干涉主 义”,主张用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修改国 际法,想要从根本上为干涉主权国家制造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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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2-269-02摘要随着国际组织的不断发展,其对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同时对国际法的完善和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际组织的历史,发展以及现状和对国际法的影响。
关键词国际组织国际法联合国国际经济组织一、国际组织的历史及特点(一)国际组织的定义凡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成而建立的各种机构,均可称为国际组织。
广义上的国际组织,既包括若干国家或其政府所设立的国际机构(如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欧洲联盟等),也包括若干国家的民间团体及个人组成的机构(如国际红十字会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
狭义上的国际组织则仅指若干国家或其政府通过签署国际协议而设立的机构。
这个定义使国际组织有了以下几种性质:它是一种跨国界的多国机构;它是由不同国家或其政府,或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机构;它具有较完善的结构体系;它根据其组成分子之间的协议而成立;它具有特定的目的或使命;它在国际社会中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地位除国家间的关系外,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以及国际组织彼此之间的关系,也能形成国际法的新规则。
由于国际组织具有参与国际法律关系的资格,从而大大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
例如,在现代外交法中,国际组织一方面有派遣外交使团的职权,另一方面也能接受外交使团;在现代条约法中,国际组织不仅有一定的缔约能力,可以享受权利,而且也需承担违约责任。
国际组织在法律上地位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1.国际组织在一定范围内有独立参与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
由于国际组织是一种国际合作的法律形式,因此,它具有与其成员国相区别的法律人格,是一种自成一类的国际法主体。
由于国际组织是根据其组织约章而成立的独立实体,因此,它具有依法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
2.国际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具有国际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国际组织有权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交往,建立正式关系,派遣和接受外交代表,缔结双边或多边条约,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等。
此外,像联合国这样一类国际组织,还享有直接提起诉讼和要求赔偿的能力。
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已为许多国际条约和其他国际文件所确认。
二、国际组织的发展趋势(一)国际组织的数量在呈爆炸性的增长50多年以来,各种全球性与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发展迅猛,据统计,目前各种较大的国际组织已达4000多个,其中政府间的重要组织已超过500个。
(二)国际组织的种类在不断丰富现代国际社会是各种国际组织并存的社会。
有民间性组织也有政府间组织,有全球性组织也有区域性组织,有开放性组织也有封闭性组织,有一般性组织也有专门性组织,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参加的国际组织也有各种类型国家间的集团性组织,有多边协定组织也有双边协定组织,有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也出现了具有超国家因素的一体化组织。
21世纪将是各种国际组织平行发展的世纪。
(三)国际组织的职权范围在扩大现代国际组织的触角渗透到各个领域,上到外层空间,下至海床洋底,包括政治、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在内的各个领域。
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同国际组织或多或少的联系起来。
国际组织数量的增加与只能的扩大,使地球上彼此影响的各种国际组织,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国际组织网。
(四)国际组织的作用日益增强国家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及其利益的一定组合,产生了国际合作的必要与可能。
国际组织就是现代国家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独立这种矛盾现象的连接点。
国际组织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每个国际组织都是特定区域范围内或者特定问题的国际论坛,是一种常设的固定的国际会议形式。
2.从世界范围来看,不论是自然资源生产、开发和销售还是资金的融集和借贷,除了各自主权范围内的只能,还存在着一个在各有关国家之间公平、合理分配的问题。
在一定意义上讲,公平、合理的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也需要国际组织的努力。
另外,促进国际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需要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大大小小的组织协调中心。
这种国际分配者的只能与组织者只能非国际组织莫属。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许多国际组织的章程里都规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其重要的职能,有的还规定了相应的解决机制,如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协调,解决争端的程序。
三、联合国联合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行政组织,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广泛职权的世界性国际组织。
目前联合国共有191个会员国。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组织的根本法,加入联合国的会员国,有遵守《联合国宪章》的义务,其中规定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根据《宪章》,联合国的四项宗旨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合作解决国际问题,增进对人权的尊重;成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一)联合国机构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包括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秘书处等五个机关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
第六个机关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
联合国系统还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12个称为“专门机构”的其他独立组织按照合作协定与联合国保持联系。
以及一些办事处、计划署和基金,例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负责改进世界各地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状况。
这些机构向大会或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
这些组织与联合国一起,统称为联合国系统。
它们一起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形式的实际协助。
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经济和社会领域。
(二)联合国对国际法的影响《联合国宪章》明确要求联合国逐步编纂和发展国际法。
联合国这项工作产生的500多项公约、条约和标准已经为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框架。
已经批准这些公约的国家都受到这些公约的法律约束。
联合国专门下属国际法委员会负责起草国际法各个主题的草案,然后将其纳入公约,开放供各国批准。
有些公约已成为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基础,例如有关外交关系的公约和规定国际水道使用的公约。
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负责发展规则和准则,旨在协调和促进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
如联合国率先发展的国际环境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管辖范围内的一些协定包括防止荒漠化公约、保护臭氧层公约和管制有害废物越境转移的公约。
《海洋法公约》谋求确保所有国家能够平等利用海洋的各种财富,保护海洋免受污染,并便利航行自由和海洋研究。
《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公约》是打击毒品贩运的重要国际条约。
同时,联合国仍然是国际努力建立一个打击恐怖主义的法律框架的国际努力关键所在。
在联合国主持下谈判了12项关于打击恐怖主义问题的全球公约,包括1979年《反对劫持人质公约》、1997年《制止恐怖主义爆炸事件国际公约》和1999年《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并正在拟订一项全面的反对恐怖主义条约。
2001年,在9月11日恐怖主义袭击美国后,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强制执行规定,通过一项范围广泛的反对恐怖主义决议。
其中规定防止资助恐怖主义、将为恐怖主义筹集资金定为刑事犯罪和立即冻结恐怖主义金融资产。
安理会呼吁各国加强交流关于恐怖主义分子行动的情报,并决定各国应在有关恐怖主义行为的刑事调查或程序中互相给予最大程度的协助。
四、国际经济组织(一)全球性经济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三个组织是全球性协调经济贸易的主干,在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稳定性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也有利于增强贸易规章和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并对全球贸易中的摩擦及争端建立了一套协商、调解、斡旋的解决方法。
世界贸易组织的各多边贸易协定,大大强化了其制定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使其具有更好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对全球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有益的推动。
(二)区域性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是国际组织当中最活跃也是最重要的种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贸易格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世界各国在经济贸易交往中纷纷采取了措施,一方面以地理位置为依托,在数个国家之间范围内酝酿或制定一体化的自由贸易协定,建立区域自由贸易组织,形成共同贸易市场。
另一方面,以各自区域性经济组织为基础,制订贸易协定,加强贸易保护主义,强化贸易壁垒,抵制外国产品对共同市场的冲击。
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有“1992年欧洲共同体形成一体化大市场”;“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济组织”这些组织都通过了宣言,制定了地区性的一体化经济合作计划。
(三)国际贸易的集团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区域性经济组织的地位日益加重,国际贸易集团化趋势已对全球的国际经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各区域性贸易集团在对内和对外贸易方面都建立了一整套法律机制。
这些法律和行政往往是利已排他的。
在当今国际贸易活动中,有些国家利用反倾销作为控制进口的一种贸易保护手段。
如何防止一些国家滥用反倾销手段,也是需要国际经济条约与法律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四)国际经济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国际经济组织的活动,从范围上看,国际经济组织已经从战前的主要协调跨国经济活动中的技术标准发展到对国际贸易、金融、投资等各领域的全面协调和管理;从内容上看,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法律规范已经不再局限于对国家经济管理的加强和补充,而是开始从国际经济整体立场出发,以促进国际协调,建立国际经济的法律秩序为目标;从方式看,国际经济组织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也从主要采取协商、调解等传统的外交手段发展到利用仲裁、拆讼等准法律随着国际经济组织调整的对象扩大,手段增多,效力加强,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已是早期国际经济组织不可比拟的。
国际经济组织发展到现在已经具有比较完善的结构安排,出现了组织内部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争端解决机构的分工,并发展出具有国际经济组织特色的议事规则等组织制度。
而从制度安排的效力范围大小的角度来看,国际经济组织所影响到国际经济关系制度化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主权国家的国内法规。
国内法规对国际经济制度的承认,为国际经济关系的制度安排提供了国内立法的效力依据。
作为国际经济制度一部分的国内法规的最大特点是它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2.主权国家间的双边经济协定。
双边经济协定作为单边国内法规的补充,是国际经济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双边经济协定虽然在协调两国经济关系上发挥着灵活、务实的作用,但其效力范围却仅限于协议国双方之间。
3.区域性组织的多边经济协议。
区域性组织的多边经济协议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区域组织内部,由于组织内不同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其制度安排具有过渡性和协调性的特点,因此,区域性组织的多边经济协议的约束力一般较弱。
4.全球性组织的多边经济协议。
全球性组织的多边经济协议主要是在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全球性组织内部达成的,虽然全球性组织的多边经济协议涉及国际经济关系各个领域,但由于参加国多样性的存在以及参加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这些制度安排中有一部分或是示范性的,或是自愿参加的,或是不可强制执行的,其约束力在目前仍然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