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名词解释
明清封建专制名词解释

明清封建专制名词解释
明清封建专制是指明朝和清朝时期的君主专制制度。
在明清时期,君主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力,所有官僚和百姓都要无条件服从君主的命令。
这种统治方式被称为君主专制,君主的决策和命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受任何制约和挑战。
明清时期的封建专制制度实行中央集权,地方各级官僚机构在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需服从中央组织的管理和命令,没有独立自治的权力。
这种中央集权的管理模式使得国家能够更好地掌控地方资源,统一调配人力物力,提高行政效率。
专制主义是指国家政权掌握在少数几个人的手中,与民主制度相对立。
在明清时期,专制主义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皇帝的权威达到了顶峰,国家政权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
总之,明清封建专制是明朝和清朝时期实行的君主专制制度,这种制度使得君主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力,实行中央集权管理,国家政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明清文学名词解释(详细版)

明代名词解释章回小说: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唯一体裁,它是在民间说话艺术中“讲史”一家中发展演变而来的。
由于所讲历史事件年代长、人物多、事件复杂,不可能一次讲完,需要分若干次才能讲完,因此,第讲一次使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这就相当于后来章回小说的一回。
这种分卷分目的形式在章回小说发展初起期的范本《三国志通俗演义》等作品中已大体形成,如全书分若干卷,卷中分若干节,节前有简单目录。
结构上前回与后回保持连续性。
中国第一部长篇小说《三国志通俗演义》,登峰造极之作是《红楼梦》,它标志着章回小说最完美的形式和最高的艺术成就。
历史演义:历史演义是指用通俗的语言,将争战兴废、朝代更替等为基干的历史题材,组织敷演成完整地故事,并以此表明了一定的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和美学理想。
《三国志演义》是我国第一部长篇章回小说,也是历史演义小说的开山之作。
英雄传奇小说:这类小说的特点有历史上的一时故事生发开来,反映生活内容,从纵向看不如历史演义那么长,但从横向看,却比历史演义反应的生活面邀广阔得多,几乎涉及到各个阶层的人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描写市井细民的生活,在描写中又有较多的艺术创造和虚构。
神魔(怪)小说:中国古代小说从作品内容的主要特点来分类,有历史小说,英雄传奇小说,神魔小说,世情小说,狭义公案小说等名称。
神魔小说又称神话小说,主要通过幻想中的神魔鬼怪来反映社会现实。
在明代后期,形成热潮,它们是在儒、道、释“三教合一”的思想主导下,接受了古代神话、六朝志怪、唐代传奇、宋元说经话本和“灵怪”“妖术”“神仙”等小说话本的影响,吸取了道家仙话、佛教故事和民间传说的养料后产生的,主要特征是尚“奇”贵“幻”,以神魔怪异为主要题材,参照现实生活中政治、伦理、宗教等方面的矛盾和斗争,编织了神怪形象系列,并将一些零散、片段的故事系统化、完整化,《西游记》是其艺术代表。
世情小说:所谓世情小说,就是以“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笑花主人《今古奇观序》)为主要特点的一类小说。
明清史名词解释

红色的是我记得的重点,黄色次之,不完全保证啊,反正你都看看吧。
先这么多,回学校我把笔记翻出来再说。
名词解释保甲制度八旗三省六部制永乐大典理学内阁源于明朝,它是明初专制皇权进一步强化的产物。
明太祖为加强中央集权,宣布废除宰相,先设春夏秋冬“四辅官”,后翰林院,从中分化出皇帝的秘书机构——内阁。
明太祖即位后从翰林院选杨士奇等七人入文渊阁当值,参与机密,自此内阁常设,遂有,“内阁”之称。
内阁主要执掌“票拟章疏”和’“参预机务“。
阁臣对皇帝制定决策有重要的影响。
军机处清朝自雍正开始设置的中枢决策机构。
为了当时用兵西北的军事需要,以达到办事密速的效果,一开始仅是临时性机构,称军机房。
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
初设时仅为军事方面,后来发展成总揽军政大权的中枢决策机构。
实权远远超过内阁。
它的设置彻底清除了宰相制度的残余和影响。
军机处不下属机构,所以权力虽大,但并不同于宰相,仍同皇帝的秘书班子。
军机大臣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充任,俗称打军机,其幕僚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
一条鞭法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
初名条编,又名类编法、明编法、总编法等。
后“编”又作“鞭”,间或用“边”。
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
一条鞭法改革主要是役法改革,也涉及田赋。
明代徭役原有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
其中以里甲为主干,以户为基本单位,户又按丁粮多寡分为三等九则,作为编征差徭的依据。
丁指十六至六十岁的合龄男丁,粮指田赋。
粮之多寡取决于地亩,因而徭役之中也包含有一部分地亩税。
这种徭役制的实行,以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广泛存在及地权相对稳定为条件。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5(明清前期)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5(明清前期):8、明清(前期)明太祖(1328-1398年)即朱元璋。
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人。
少时贫苦,在皇觉寺为僧。
1352年参加郭子兴部红巾军,郭死后统率其部。
1356年攻下集庆(今南京市),称吴国公。
这时他采纳了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实行屯田,扩充了自己兵力。
1364年消灭陈友谅势力,改称吴王。
1367年消灭张士诚的割据势力后,派兵北取中原。
1368年在应天称帝,国号明,年号洪武。
同年攻克大都推翻元朝统治。
他在位期间(1368-1398年)•,丈量田亩,均平赋役,兴修水利,推行屯田,并改革工匠服役制度,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加强皇权,以巩固中央集权。
他在位时分封诸王,对官僚大量赐田,加剧了土地兼并,使广大农民遭到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大诰》《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刑典,包括《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三部分,统称《御制大诰》。
洪武中期,官吏贪赃枉法、豪强兼并、脱避粮差日趋严重。
朱元璋为维护统治,遂将「官民过犯」典型案例辑录成册,仿周公《大诰》之制,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冬刊布《大诰》七十四条。
十九年春刊布《大诰续编》八十七条,十九年冬刊布《大诰三编》四十三条,颁行天下,诰诫臣民。
《大诰》所列罪案中惩处贪污罪案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
次者为惩治侵占钱粮和豪右逃避粮差的罪案。
《大诰》惩刑律极为严酷,超出《大明律》标准,诛杀者以贪官污吏、害民豪强为主。
明太祖规定《大诰》每户一本,家传人诵,学校课士和科举策试也以《大诰》为题。
厂卫制度为了镇压人民和监视官吏,明太祖设立了锦衣卫,作为侍从皇帝的军事机构,兼管侦察、逮捕和审讯等事。
明成祖又设立东厂,这是一个缉捕“叛逆”的特务机关,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挥,后来统辖权移到宦官手里,有事可直接向皇帝报告,权力在锦衣卫之上。
明宪宗时增设西厂,用太监汪直为提督。
其为员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
中国古代名词解释(唐宋元明清)

唐朝名词解释:贞观之治:唐太宗在位年间,政治清明,社会较为安定,经济发展较快,史称“贞观之治”。
李世民勤于政事,励精图治,重视选官用人,注意纳谏,同时也重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从而诞生了贞观之治。
开元盛世:开年年间,唐玄宗先后任命一大批能干的官员,通过裁汰冗官,整顿吏治,抑制食封贵族等措施,是开元年间,政治清明,政局稳定,社会经济加速发展,推动了教育文化的繁荣,成为了唐王朝的鼎盛时期,史称“开元盛世”安史之乱:是唐玄宗末期爆发的一场反唐叛乱。
玄宗天宝十四年,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以谋杀奸臣杨国忠为名起兵叛唐,叛乱经历八年,在郭子仪,李光弼等人的艰苦努力下,终于成功平叛,此后大唐王朝在没有昔日的繁荣,成为了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藩镇割据:唐中叶以后,为防守边疆,玄宗时大量扩充防戊军镇,设立节度使,他们的权力高度集中,而安史之乱后,为了平定叛乱,内地也设立了许多节度使,从而形成了藩镇割据局面,到了北宋统一,才结束这一局面。
朋党之争:唐后期两种不同官僚之间的争权夺利斗争。
牛党以牛僧儒,李宗闵为首,代表庶族地主,李党以李德裕为首领,代表士族地主。
这次派别斗争,从准备到开始约40余年,两党在斗争过程中都勾结宦官作为后台,使唐后期的政治更加腐败。
宦官专权:唐中叶以后,朝中宦官的权力不断上升,在宦官掌握中央禁军军权后,他们连皇帝的废立生杀都操纵着,宦官专权威胁到了皇权,也引起了朝臣的反对,但各种反宦官的手段都是一一以失败告终,到903年,才被朱温一举消灭。
三省六部制:三省之名存于魏晋时,隋唐时正式成为中央政府最高机构。
由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组成。
尚书省下还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
中书省为决策机构,门下省为审议机构,尚书省为行政机构,三省互相牵制,对防止权臣篡位,稳定政局,维护统一都起到积极作用。
科举制:为加强中央集权,隋朝废除九品中正制,设立科举制,用考试来选官员,有秀才、明经和进士科。
到唐后进一步完善,有增设武举等科目。
明清文学名词解释

明清文学名词解释
明清文学是指明代和清代的文学作品和文学活动。
明代文学特色是文风豪放,注重个性表达;清代文学特色是文风严谨,注重修辞技巧。
1. 明清文学:明代和清代的文学作品和文学活动的总称。
2. 总集:指收集某个作家的全部作品的文集,如明代冯梦龙的《唐伯虎点秋香总集》。
3. 诗词:指古代汉族文人用来抒发情感、描绘景物的诗歌形式。
明代和清代的诗词创作达到了高峰,代表作家有杨基、杨慎、袁宏道等。
4. 骈文:指长度和格律上有一定规定的文体,以七绝骈文和对仗工整为特点。
明代骈文代表作家有杨基、杨慎、沈德潜等。
5. 戏曲:指戏剧性质的文学作品,有京剧、评剧、越剧等不同地方戏曲。
明代和清代戏曲得到迅速发展,代表作品有《西华山》、《京剧曲谱》等。
6. 小说:一种以叙事为主的文学体裁。
明清时期的小说产生了许多经典作品,如《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等。
7. 诗话:指关于诗歌创作和批评的论述和评论。
明清时期出现了许多文人撰写的诗话,如苏轼的《东坡志林》、袁宏道的《诗林广记》等。
8. 词曲:指以抒发个人情感为主题的短诗或歌曲。
明清时期的词曲成就显著,代表作家有杨基、纳兰性德、杨慎等。
明清史名词解释

明清史名词解释
明清史是中国历史中一个重要的时期,发生了许多重要事件和出现了许多重要人物。
以下是明清史中一些重要的名词解释:
1.永乐大典:明朝永乐年间编纂的一部大型百科全书,全书共22937卷,约3.7亿字,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内容最全的百科全书。
2.仁宣之治:明朝仁宣二帝在位期间,国家安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是明朝历史上的一段黄金时期。
3.土木堡之变:明朝正统年间,英宗皇帝在土木堡之役中被俘虏,明朝军队大败,后英宗被释放回朝。
4.弘治中兴:明朝弘治年间,孝宗皇帝在位期间,整顿吏治,改革税制,重视教育,国家经济和社会得到全面发展。
5.嘉靖大礼议:明朝嘉靖年间,为了确定正统皇帝的地位,发生了长达三十余年的大礼议之争,最终嘉靖皇帝成功确定了自己的正统地位。
6.东林党争:明朝末期,东林党和阉党之间长期的政治争斗和权力斗争,对明朝的灭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7.资本主义萌芽:明朝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海外贸易的繁荣,一些工商业者积累了大量财富,形成了资本主义萌芽。
8.抗清斗争:明朝灭亡后,一些忠于明朝的官民进行了长期的抗清斗争,其中最著名的是郑成功收复台湾。
9.大顺政权:明朝末年,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攻占北京,建立了大顺政权,但不久后被清朝军队击败。
10.南明政权:明朝灭亡后,南方的明朝官僚和地方势力建立了多个小政权,统称为南明政权,它们与清军进行了长期的抵抗。
以上是明清史中一些重要的名词解释,了解这些名词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明清时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状况。
古代明清时期的名词解释

古代明清时期的名词解释在中国历史上,明清时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
明朝和清朝相继统治中国几百年,期间发生了许多重大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变革。
在这段时间里,许多名词和概念涌现出来,不仅丰富了人们的思想,也对后来的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1. 举人(Jǔrén)举人是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称谓。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而举人则是科举制度中的一个阶层,属于乡试的及第者。
举人不仅要具备儒家经典知识,还需要有扎实的文章写作能力。
通过科举考试,举人有机会晋升为进士,成为朝廷的高级官员。
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起到了重要的社会稳定和政治管理作用。
2. 乡试(Xiāngshì)和会试(Huìshì)乡试和会试是科举考试中的两个重要环节。
乡试是在每个地方行政区划的乡级以上设立考场举行的一种选拔,主要考查考生的书写和基本知识。
乡试合格者可以晋身到下一个环节的考试――会试。
会试是在省级行政区设立的考场中进行的,范围更广,命题更难。
会试通过后,考生有机会晋身到最终的考试环节――殿试。
3. 殿试(Diànshì)殿试是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的最终环节,也是最为严峻的一次考试。
殿试在皇宫内的殿堂中举办,由朝廷特邀的文官进行主持和评判。
此次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行文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殿试的成绩将直接决定考生的及第与否,对于那些能够通过殿试的考生来说,政治前途一片光明。
4. 红楼梦(Hónglóu Mèng)红楼梦是中国古代文学的巅峰之作,也是明清时期的杰出作品之一。
作为一部长篇小说,红楼梦以贾府的故事为背景,描绘了封建社会的衰落、家族的兴衰和人性的多样性。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为我们刻画了众多的人物形象,他们刻骨铭心,具有鲜明的个性特点。
红楼梦以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的艺术风格,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瑰宝。
5. 四书五经(Sìshū wǔjīng)四书五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经典的总称,也是明清时期的重要文化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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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八股文:明朝科举文章的格式,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卫所制度卫所制度是明朝的一种军制。
明代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
也就是说,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又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划片管辖(云南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中央右军都督府)。
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
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
前身为朱元璋即吴王位时所设的拱卫司。
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朱元璋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成为皇帝的耳目爪牙,监视和镇压全国官吏和民众。
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常以勋戚都督担任。
283.改土归流:也称改土设流、改土为流、改土易流。
明清时对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主之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
即废除自元代以来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
始于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
时云南越州土知州阿资因作乱被斩,乃废土州,置越州卫。
其后时有此举,而规模较大者,一为永乐时平贵州思南、思州两宣慰使之乱,析其地为八府四州;一为万历时平四川播州宣慰使之叛,分播地为遵义、平越二府。
清雍正间,由云贵总督鄂尔泰主持的改流,乃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涉及云南、广西、贵州、四川、湖广五省。
总计当时改流所添设的府州县,约有六十多个。
在改流地区,清政府设兵驻防,实行屯田,兴办学校,编造户口,废除过去土司残暴统治,杜绝土司之间之纷争,促进边远地区与内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加强了中央对边远地区的控制。
但直至清末,土司制度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厂卫明朝特务机构。
厂,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指锦衣卫。
合称厂锦衣卫令牌卫。
东厂系永乐十八年(1420)设立于北京东安门北;西厂系成化十三年(1477)设于旧灰厂;内行厂系正德初年设于荣府旧仓地;西厂和内行厂存在时间不长。
锦衣卫原为内廷亲军,皇帝的卫队,洪武十五年(1382)成立。
厂卫,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
靖难之役“靖难之役”和营建北京,明太祖明太祖把儿孙分封到各地做藩王,藩王势力日益膨胀。
他死后,孙子建文帝即位。
建文帝采取一系列削藩措施,严重威胁藩王利益,坐镇北平的燕王朱棣起兵反抗,随后挥师南下,史称“靖难之役”。
1402年,朱棣攻破明朝京城南京,战乱中建文帝下落不明。
同年,朱棣即位,就是明成祖。
第二年,改元永乐,改北平为北京。
1421年,迁都北京,称北京为京师,南京为留都。
靖难之役,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死后不久爆发的一场统治阶级内部争夺皇位的战争。
黄册明朝为征调赋役而编制的户籍册.因上交户部的一份为黄色封面而得名.黄册是国家征收赋役的根据,又称"赋役黄册"。
黄册和鱼鳞册是明代赋役征发的主要依据,乃是登记天下人口和土地的档案,其中登记人口及其财产状况的叫黄册,绘制全国土地田亩的叫鱼鳞册.是明朝统治者均平赋役,恢复生产的重要措施.鱼鳞图册鱼鳞图册是旧时为征派赋役和保护封建土地所有权而编制的土地登记簿册。
册中将田地山塘挨次排列、丘段连缀地绘制在一起,标明所有人、四至,因其形似鱼鳞而被称为“鱼鳞图册”。
亦称“鱼鳞册”、“鱼鳞图”、“鱼鳞图籍”、“鱼鳞簿”。
鱼鳞图册对于中国土地制度史等领域的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土木之变土木堡之变指明军在土木堡被瓦剌军打败,明英宗被俘事件。
行至土木堡(今河北怀来东),被瓦剌军队追赶上来,把明军团团围住,两军会战,明军全军覆没,王振被部下杀死,明英宗被瓦剌军俘虏。
史称土木之变。
内阁明、清两代所设的政务机构。
明自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杀胡惟庸后,忌大臣权重,不设宰相,而自洪武十五年起仿宋制而设诸殿阁大学士,以协助皇帝处理政务。
永乐初以翰林院讲读、编撰等入阁,参与机务,组成内阁,但阁臣地位并不高,一般秩仅五品。
至明洪熙后职权渐重,多兼领六部尚书,权高于部、院,成了皇帝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
清初以国史、秘书、弘文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后为军机处所夺,内阁便仅存虚名。
小说中称蔡京为“内阁蔡太师”(第十回),是明人口吻,因宋时宰相不称“内阁”。
一条鞭法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
初名条编,又名类编法、明编法、总编法等。
后“编”又作“鞭”,间或用“边”。
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
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
代表了16世纪明代管理者试图获得一种理想状态的各种努力:徭役完全取消;里甲体系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含义上都不再存在;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
而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单一的、固定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三饷明末加派的辽饷﹑剿饷和练饷三项赋税的合称。
辽饷亦称新饷﹐始征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主要用于辽东的军事需要。
到四十八年止﹐全国除贵州等少数地区外﹐平均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
天启时﹐并征及榷关﹑行盐及其它杂项银两。
崇祯四年(1631)﹐又把田课由九厘提高到一分二厘﹐派银六百六十七万余两﹐除兵荒蠲免﹐实征银五百二十二万余两﹐另加关税﹑盐课及杂项﹐共征银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
剿饷为镇压农民起义的费用﹐总数两百八十万两﹐主要也征自田土。
原议只征一年﹐实际上从崇祯十年起﹐直到十三年才被迫停止。
练饷是崇祯十二年根据杨嗣昌的提议征派的﹐名义是训练“边兵”﹐加强九边各镇防御力量﹐实际是为了对付农民起义。
此饷共征银七百三十余万两﹐其中田赋每亩加一分﹐约占总数一半以上。
三饷的加派反映了明末统治的腐败﹐使激化的社会矛盾更趋尖锐﹐并成为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笼络人心﹐曾下诏蠲免三饷﹐但没有认真实行﹐特别是辽饷中的九厘银﹐不久即被编入《赋役全书》﹐成为田赋的正式份额﹐终清一代﹐再未蠲除。
东林党东林党是明代晚期以江南士大夫为主的政治集团。
公元1604年,顾宪成等修复宋代杨时讲学的东林书院,与高攀龙等讲学其中,“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其言论被称为清议,形成了广泛社会影响。
“三吴士绅”、在朝在野的各种政治代表人物、东南城市势力、某些地方实力派等,一时都聚集在以东林书院为中心的东林派周围。
时人称之为东林党。
与东林党政见不合的是内阁大臣王锡爵、沈一贯和方从哲等人,他们被称为"浙党”。
另外还有什么"秦党”,成员都是陕西籍的官僚,还有什么"齐党”、"楚党”、"宣党”,都是以首领的籍贯命名。
4. 摊丁入亩清代的赋税制度。
又称地丁合一,丁随地起。
明代推行一条鞭法后,将部分丁银摊入田粮征收。
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人丁数为准,固定税额,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丁银负担的总数虽固定,但仍十分繁重,并不能解决长期以来赋役不均的问题。
雍正初年,清政府在全国(除山西及西北、西南边区外)逐步推行“摊丁入亩”,即将康熙五十年的丁银额全部摊入地亩,与田赋银一起征收。
从此,丁银随粮起征的“地丁合一”,便成为清代统一的赋税制度。
延续数千年的人头税,从此不再单独征收,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减弱。
5. 卫所制度明代军队的基本组织形式。
按军法规定,京师和地方都设立卫所,数府为一个防区,称为“卫”;卫下设“千户所”、“百户所”。
大体上以5600人为一卫,卫辖5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辖10个百户所;每百户所112人,辖2总旗、10小旗。
分设卫指挥使、千户统领、百户统领。
盛时有547卫,2593所,兵额270余万。
卫、所兵源于从征(明初随朱元璋征战的军户)、归附(明初元军及各起义军的降军和败军户)、谪发(犯人充军)、垛集(三民户为一垛集,一户出一正丁,二户各出一丁为贴丁,轮流服军役)、简拔(民户丁多者拔以充军)、抑配(清理逃军滥及民户)等。
明中叶以后,卫所制废弛,改用募兵制代替16简述明初加强君主集权统治的措施。
(1)废行省,设三司,改革地方机构;(2)废丞相,以六部治国,加强皇权;(3)废大都督府,设五军都督府,制定卫所制度,加强对军队控制;(4)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加强对百官的监察;(5)设置锦衣卫和东西厂,加强特务统治;(6)杀戮功臣,提高皇权。
通过以上措施,明太祖提高了皇权,促成了明代集权政治的建立。
这种高度集中的权力,为明初社会经济的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提供了政治上的保证。
但是,因为明朝时我国封建社会已到晚期,专制主义的强化,必然导致封建政治的腐败,也束缚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延缓了封建社会的瓦解,其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条鞭法亦称“条编法”。
明中后期施行的赋役体制改革。
明万历九年(1581),内阁首辅张居正为缓和阶级矛盾和增加财政收入,实行赋役体制改革,以限制官僚豪强的赋役优免权。
其主要内容是:(1)赋役合并:部分丁役摊丁入亩,力差改以银代役,田赋征银;(2)赋役征收直接由地方官吏办理。
从而简化了征收形式,有利于农民离土从事手工业,也使部分无地农民减去了力役负担。
促进了货币地租的产生和农作物商品化,是我国税制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
但该法因受豪强地主阻挠,实行得不够彻底,明末遭破坏《清朝》一名词解释议政王大臣会议中国清代前期满族上层贵族参预处理国政的制度。
“议政王大臣”之名正式出现于崇德元年(1636)以后﹐但满族上层贵族与议国政的制度﹐却早在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汗国之初即已形成。
当时满族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之际﹐尚存有浓厚的奴隶主贵族军事民主的习俗。
后金的军国大事﹐都由诸贝勒等人共议裁决。
诸贝勒大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等宗室贵族。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之后﹐又置议政大臣五人﹐理事大臣十人﹐与诸贝勒每五日朝集一次﹐协议国政。
天命六年(1621)二月﹐努尔哈赤命四大和硕贝勒按月分值﹐国中一切机务﹐俱令值月贝勒掌握。
天命七年三月﹐努尔哈赤又谕令八旗旗主贝勒共议国政。
至天聪年间(1627~1636)﹐除宗室贵族中被封为贝勒者充当议政的成员外﹐八旗固山额真(见都统)也兼充议政。
至此﹐在天命及天聪年间﹐这种由宗室贵族及八旗中的五大臣﹑固山额真等组成的议政制度﹐虽无议政王大臣会议之名﹐实际上是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的早期形态。
军机处军机处,清代官署名。
亦称“军机房”、“总理处”。
是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
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漏泄机密,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
十年(1732),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
理藩院官署名,清代管理蒙、回、藏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