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工作管理制度(正式版)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气、设备检修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编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电气、设备检修的组织、管理、操作要求及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各检修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按照分工和负责制原则,每个检修单位设立相应的检修组织。
第八条每个检修组织设有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电气、设备检修工作。
第九条主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检修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专业培训制度,对从事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三章管理第十一条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
第十二条检修前必须确定具体的检修计划,并由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当建立专门的记录,详细记录检修过程、检修内容、检修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者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主管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检修结束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章操作要求第十六条电气、设备检修全程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接触电气、设备。
第十七条在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或者断开保护装置。
第十八条在拆卸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确保设备已经停止运行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在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工具和仪器设备。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具,并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与安全。
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检修结束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并及时归位工具和仪器设备。
电厂检修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检修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检修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辅助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检修单位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检修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检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检修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检修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检修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修工作,确保检修任务按时完成。
第六条检修人员负责具体执行检修任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修质量。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检修工作进行安全监督,确保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检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检修计划制定: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周期等因素,制定检修计划,报经检修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检修任务分配: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检修计划,将检修任务分配给检修人员,明确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时间等。
第十一条检修实施:检修人员按照检修任务要求,认真执行检修操作,确保检修质量。
第十二条检修验收:检修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对检修质量进行评定。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检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检修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操作设备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检修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检修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检修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修,确保检修质量。
第十八条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九条检修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检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对检修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检修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态度等。
电厂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电厂检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电厂所有大、中、小型检修,包括日常维修。
三、检修安全的基本要求1.建立健全的检修组织机构。
编制检修方案,落实项目分工,落实物资供应,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教育。
检修管理应以项目为基础,安全措施要采取确认制。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检修负责人。
凡二人以上作业的检修项目,应指定安全负责人。
作业施工人员做到任务明确,安全措施明确,安全条例明确。
3.制订开停车方案及检修安全注意事项,召开各种规模、类型的动员会,按项目组织学习、进行技术交底,充分掌握开停车过程及检修现场的安全生产要点,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检修设备所在车间的负责人应对安全开停车,加插盲板,隔绝、清洗、置换、切断电流等安全交出条件负责。
高压设备卸压后,要换成低压表和水柱表,验证压力已卸完、有毒有害物料排放干净,要防止死角和余压。
5.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票证管理制度。
公司现在建立的票证有:动火许可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动土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设备检修许可证、抽堵盲板安全许可证、断路联络票、吊装安全作业票。
四、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检修前准备(1)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2)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2.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检修过程中,严禁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3)检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4)检修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检修后的安全管理(1)检修完成后,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检修工作管理制度

检修工作管理制度检修工作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检修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检修工作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厂生产设备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运维检修成本,保障水电厂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电设备检修工作(以下简称“设备检修”)主要包括修前策划、修中控制、竣工验收和总结、故障抢修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水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设备检修管理遵循“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检修采用计划检修为主,状态检修和故障检修为辅的检修模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设备检修实行归口管理。
国网运检部、省公司运检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电科院负责设备检修的技术支撑;水电厂检修部门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管理;水电厂检修班组负责设备检修实施。
第七条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公司设备检修原则。
(三)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设备检修年度专项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储备库。
(四)监督、指导公司系统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负责公司系统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评价和考核。
(六)组织对构成三级设备事件以上的水电厂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八条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供电公司检修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检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供电公司的检修工作,提高供电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相应政策1. 供电公司将负责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保证供电稳定。
2. 检修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工作质量。
3. 检修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专业技能和责任心。
三、检修管理制度1. 检修计划1.1. 检修部门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需求,制定检修计划。
1.2. 检修计划包括设备名称、检修内容、检修时间、检修人员等信息。
1.3. 检修计划应提前制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2. 检修流程2.1. 检修前,检修人员应仔细查阅设备资料和相关标准,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
2.2. 检修时,检修人员应按照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3. 检修后,检修人员应填写检修记录,记录设备的检修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检修标准3.1. 检修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3.2. 检修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检修操作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四、检修人员管理1. 培训要求1.1. 检修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专业技能和责任心。
1.2. 检修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2. 岗位责任2.1. 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检修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2. 检修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供电的稳定。
五、检修质量控制1. 质量监督1.1. 检修部门应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定期对检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2. 质量监督应包括抽查、复查、追踪等监督措施,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 质量评估2.1. 检修部门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评估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2. 质量评估应包括检查、评分、考核等评估方式,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检修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1.1. 检修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程序,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
电气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电气检修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检修作业,保障人员安全,保持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线路、开关设备、控制设备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电气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相关培训,具备相关技能和证书。
第四条电气检修作业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安全、效率、优质的原则。
第二章电气检修作业管理要求第五条电气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计划编制,明确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措施等。
第六条检修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停电检查,确认设备已断电并放置警示标识。
第七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第八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设备工作原理和相关操作规程,做到严格按要求操作。
第九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快速、准确地排除设备故障。
第十条检修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事故发生。
第三章电气检修作业程序第十一条电气检修作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一)确定作业范围和内容,制定作业计划。
(二)确认设备已停电,放置警示标识。
(三)检查设备状态,排除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四)根据故障现象进行检修,修复设备故障。
(五)作业结束后,进行设备再启动测试,确认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作业记录,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以备查阅。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电气检修作业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一)严禁在设备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作业。
(二)严禁单人操作,必须有多人配合,进行作业。
(三)严禁在不熟悉设备操作规程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检修作业。
(四)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动设备线路或开关。
(五)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进行检修作业。
第十四条电气检修作业中必须做好火灾防护工作,确保作业现场无明火,保持通风畅通。
第十五条电气检修作业中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电力公司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供应质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包括定期检修、特殊检修、应急检修等。
第三条检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检修计划与安排第四条公司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季节特点、负荷变化等因素,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检修计划应明确检修项目、检修时间、责任部门、验收标准等。
第六条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检修工作应优先安排在负荷低谷时段进行,减少对电力供应的影响。
第三章检修实施第八条检修前,应进行现场勘查,评估检修风险,制定安全措施。
第九条检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检修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确保检修质量。
第十一条检修工作应采用标准化作业,对检修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二条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缺陷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检修结束后,应进行设备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第四章检修质量与安全第十四条检修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检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检修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检修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检修档案与记录第十九条检修工作应建立档案,包括检修计划、检修记录、验收报告等。
第二十条检修档案应保存完整,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二十一条检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检修过程和结果。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二条公司对检修工作实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检修质量、安全、进度等。
第二十三条对检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日常发电检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发电效率,保障发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发电设备的日常检修工作。
第三条日常检修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发电设备检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日常检修工作。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检修计划,组织实施检修工作,并对检修质量进行监督。
第六条运行部门负责发电设备的日常运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检修部门。
第七条检修班组负责具体实施检修工作,确保检修质量。
第三章检修计划与实施第八条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所需材料等。
第九条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维护保养周期、季节性因素等因素编制。
第十条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检修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检修完成后,检修班组应填写检修记录,并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签字。
第四章检修质量与安全第十三条检修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检修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检修,并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检修结束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确保检修质量。
第五章检修记录与资料管理第十七条检修班组应建立检修记录,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检修结果等。
第十八条检修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第十九条检修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如图纸、报告等,应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二十条对在检修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或检修质量不合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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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控制表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工作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检修质量,控制检修费用,确保机组修后安全、经济、长周期运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单位以及受托管理的单位。
3 职责3.1 公司安全生产部3.1.1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电力行业检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公司发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制度。
3.1.2 组织编制公司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规划、年度检修计划及各类专项检修计划,审核报批各发电公司的设备检修计划、项目和费用。
3.1.3 负责协调公司所属发电公司与工程公司之间的检修业务。
3.1.4 按照公司招标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检修项目的招标工作。
3.1.5 负责对公司所属发电公司的设备检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
3.2 各发电公司3.2.1 贯彻执行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制定发电公司内部设备检修管理标准和检修程序文件,组织本单位发电设备检修工作。
3.2.2 负责编制本单位机组三年滚动检修规划、年度检修计划及各类专项检修计划,对技术复杂的检修工程项目进行调研,按照公司要求编制项目调研报告。
3.2.3 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检修工程项目。
负责招标限额以下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技术服务项目的议标工作。
负责发电设备检修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
3.2.4 对检修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及费用进行全过程管理。
依据公司制度和标准对工程公司承担的检修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
3.2.5 机组等级检修期间,为工程公司检修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场所和生活设施。
3.2.6完成《机组等级检修全过程管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3.3 工程公司3.3.1 贯彻执行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
制定工程公司内部检修管理标准并执行。
3.3.2 直接承担公司内部发电机组等级检修标准项目,通过协商议价的方式承担有能力完成的其他检修项目。
3.3.3 全面负责所承担检修项目的安全、质量与工期管理。
3.3.4完成《机组等级检修全过程管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基本原则4.1.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 T 838 -2003)》为指导,开展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4.1.2 发电设备检修要全面实行“5211”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修安全质量可控在控。
“5”就是五制:修前三项分析制、检修文件包制、A级检修监理制、重点项目专责制、检修质量追溯制;“2”就是两零:过程“零违章”、移交“零缺陷”;“11”就是一化一优:检修作业标准化、机组修后达全优。
4.1.3 在发电设备检修中,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确保检修作业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1.4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做好发电设备检修规划和计划,合理安排设备检修间隔和项目。
发电公司应积极开展设备状态检修,防止设备过修和欠修。
4.1.5要建立检修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4.1.6 检修施工应采用先进工艺和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具,不断提高检修技术管理水平。
4.1.7设备检修费用实行定额管理,要严格控制检修费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超出定额。
4.1.8在主要材料价格和市场人工费发生较大变动时,本制度中各项费用定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费用定额调整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4.1.9发电公司要按照检修进度组织好备件材料采购,因备件材料导致工程公司窝工的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4.1.10发电公司给工程公司的付款采用“4-4-2”方式,即合同签订后检修工作开工前付给40%的预付款,检修工作完成机组并网后一周内付给40%工程款,机组运行60天之后付给其余款项。
4.1.11工程公司管理费用可按检修工程合同价款的7%到10 %提取,具体额度由工程公司根据内外部市场的情况自行控制。
4.1.12外委项目合同中应明确项目、安全、质量、进度、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项目开工之前须签订相关的合同。
4.1.13 本制度中的费用金额无特殊说明均不含增值税。
4.1.14 风电场公用系统管理按照本制度执行,单体风机检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4.2发电设备检修的内容和分类4.2.1发电设备检修内容包括:机组A/B/C/D级检修、公用系统辅机大修、建构筑物大修、日常一般维修、春秋检等专项维修。
4.2.2检修项目按照检修费用科目分为以下四类:4.2.2.1机组等级检修,指发电机组A/B/C级检修。
4.2.2.2辅机大修,指单元机组之外的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特定检修。
包括输煤、化学、供水、除灰公用、脱硫公用、暖通空调、压缩空气、消防公用、起重等设备设施,以及生产用的特种车辆和仪器。
4.2.2.3建构筑物大修,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定期维修和特定维修。
4.2.2.4一般修理,指日常生产中进行的维护和维修。
包括:发电机组D级检修;设备、设施和建构筑物的日常维护和修理;春秋检等专项检修项目。
4.2.3 检修项目分为标准项目和非标项目,在机组等级检修、辅机大修、建构筑物大修科目中区分标准项目和非标项目,一般修理科目中不区分标准项目和非标项目。
4.2.4 标准项目4.2.4.1等级检修标准项目是指每次等级检修必须要实施的检修项目。
4.2.4.2编制标准项目可参考检修导则中的指导性意见,具体可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发生故障对机组安全运行构成致命威胁的设备和系统,按照“逢停必检”确定的检修项目;二是因转动、腐蚀、冲刷、受热等外界因素,可以预见存在缺陷或者隐患的设备的检修;三是按照行业标准、设备设计、技术监督等要求,需要定期进行检查、测量、校验、整定的项目;四是每次检修时必须完成的清理和冲洗工作。
4.2.4.3公用辅机大修标准项目是指为了消除因磨损、腐蚀、转动等因素造成的设备缺陷和隐患,每年必须进行的固定检修项目。
双路系统可以交替列入年度标准项目中。
4.2.4.4建构筑物标准项目是指为保证建构筑物正常使用每年进行的固定检修项目,包括屋顶防雨、屋外墙面修复、道路修补、沟道清理等。
4.2.4.5发电公司编制等级检修、辅机大修、建构筑物大修标准项目,构成一个完整的标准项目体系。
不同等级类型的发电机组标准项目体系将以公司标准下发。
4.2.5非标项目4.2.5.1在标准项目之外,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提出的检修项目均为非标项目。
4.2.5.2项目费用在50万元以下为一般非标项目,50万元以上为重大非标项目。
4.2.6标准项目和非标项目的界面4.2.6.1机组等级检修中,保温项目均不列为重大非标项目。
检修项目的保温拆装按照机、炉、灰硫等区域分别列为一般非标项目,在修理费定额之内列支。
4.2.6.2标准检修项目和非标检修项目均包括自用的脚手架。
搭设脚手架的架杆、架板及其他部件由发电公司负责提供,租赁费用不得打包列入重大非标项目,可作为一般非标项目从修理费定额中列支。
4.2.6.3通过设备解体检查方可确定工作量的项目,解体检查、回装以及预期中的修复工作可列为标准项目;对检查出来的超过预估的重大缺陷进行修复可另外列为非标项目。
4.2.6.4委托特殊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定的项目,设备拆装等配合工作可列为标准项目,检定本身可列为非标项目。
4.3 等级检修间隔与组合4.3.1原则上按照6年为周期建立机组等级检修组合模型,进口机组检修周期可延长至8年。
特殊情况下检修周期可做必要的调整。
4.3.2 机组B级检修一般安排在A级检修后第三年进行,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进行调整。
4.3.3 机组6年期四级检修的组合模型如下表:4.3.4 主变压器一般为每10年进行一次A修,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可以进行调整。
4.3.5 新投产机组第一次A(或B)级检修的时间应根据制造厂要求和合同规定以及机组的具体情况确定。
若制造厂无规定,原则上投运一年内安排一次检查性A级检修。
主变压器第一次A级检修一般为投产后5年左右,可根据试验结果进行调整。
4.4 机组等级检修工期4.4.1 参照发电设备检修导则的规定,公司火力发电机组等级检修的停运时间规定如下表。
表A 发电机组等级检修停运时间单位:天4.4.2 装备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机组,检修停运时间可在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天。
4.4.3 因重大检修非标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对检修工期构成影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检修工期,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4.4.4 机组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工期和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4.5 检修费用4.5.1公司以年度为基本单位编制检修费用预算并执行。
4.5.2检修费用预算包括四项内容:机组等级检修费、辅机大修费、建构筑物大修费和一般修理费。
4.5.3机组等级检修费用4.5.3.1机组等级检修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发电公司管控的标准项目(不含工程公司人工费)、一般非标项目和重大非标项目修理费;二是工程公司承担等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人工费。
4.5.3.2发电公司管控的标准项目和一般非标项目修理费实行定额管理,包括等级检修备件材料费、设备外委修理费和检修管理费。
费用定额详见表B。
表B 标准项目和一般非标项目修理费定额表4.5.3.3重大非标项目单报单批,发电公司根据实际需求申报重大非标检修项目,申报时按照要求编制调研报告,详细说明项目费用构成。
4.5.3.4在标准项目内容和范围确定的前提下,工程公司承担标准项目的人工费实行定额管理。
人工费定额详见表C。
表C 等级检修标准项目人工费定额表4.5.3.5发电公司检修管理费用控制在检修总费用的1%到1.5%之间,由发电公司自行控制,从标准项目材料费中列支。
4.5.3.6在A/B级检修中,电、汽、燃油等检修用能列入检修费用,包含在表B所列的费用定额中。
检修中磨煤机和球磨机筛选后补充的钢球、转动设备检修后补充的润滑油均不包含在检修费用中,由运行材料费列支。
4.5.3.7等级检修标准项目修理费调整新机组第一次检查性A级检修,标准项目修理费定额在标准值的基础上下降40%;流化床机组的检修费用定额调整系数为1.15;投产20年以上的机组检修费用定额调整系数为1.1。
4.5.4辅机大修费和建构筑物大修费4.5.4.1辅机大修费和建构筑物大修费由标准项目费用、一般非标项目费用、重大非标项目费用构成。
4.5.4.2按照装机容量和公用系统的配臵,确定辅机大修和建构筑物大修标准项目及一般非标项目检修费用定额,详见表D和表E。
表D 辅机大修标准和一般非标项目费用定额表注:1、已经过供热系数调整。
表E 建构筑物大修标准和一般非标项目费用定额表注:1、已经过年限系数调整。
4.5.4.3辅机大修和建构筑物大修重大非标项目由发电公司申报,公司组织进行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