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计统一技术措施2015年10月1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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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2014年10月15日【第二版】

1建筑设计统一技术措施(详见建筑部分内容)

2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详见结构部分内容)

3给排水设计统一技术措施(详见给排水部分内容)

4电气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4.1设计内容

电气专业设计包括如下内容:

4.1.1小区规划红线内总体10KV供电系统及10/0.4KV变电所、备用电源系统(采用柴油发电机

组)、0.4KV供配电系统。

4.1.2小区规划红线内园林景观、道路等照明、低压配电与控制系统。(该部分由景观、园林、

道路专业设计公司设计)。

4.1.3小区规划红线内各单体建筑及地下室等公共照明、低压配电与控制系统。

4.1.4住宅套内照明。(该部分由二次装修专业设计公司设计)。

4.1.5小区规划红线内各单体建筑及地下室等防雷接地系统。

4.1.6小区规划红线内各单体建筑及地下室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2设计范围与界面

电气专业设计范围界面如下:

4.2.1小区规划红线内总体10KV供电系统及10/0.4KV变电所,以市政变电站10KV配电柜出线

点为外界,以小区变电站10/0.4KV变压器(含变压器)为内界;备用电源系统(采用柴

油发电机组),以发电机组出线柜(含出线柜)为内界;0.4KV供配电系统,以变压器出

线点及发电机组出线柜出线点为外界,以二级配箱(含二级配电箱)为内界;0.4KV低压

配电系统,以二级配箱出线点为外界,以末端配电箱(控制箱)为内界。

4.2.2小区规划红线内园林景观、道路等照明、低压配电与控制系统,以园林景观、道路等电源

总箱(二级配电箱)的出线点为外界,包含该区域的所有照明、用电设备的配电与控制。

(该部分由景观、园林、道路专业设计公司设计)。

4.2.3小区规划红线内各单体建筑及地下室等公共照明、低压配电与控制系统,以各部位电源总

箱(二级配电箱)的出线点为外界,以住宅户内配电箱(含户内配电箱)为内界,包含公

共区域的所有照明、用电设备的配电与控制。

4.2.4住宅套内照明,以户内配电箱出线点为外界,包含户内所有照明、用电设备的配电与控制。

4.2.5小区规划红线内各单体建筑及地下室等防雷接地系统,包含从天面避雷带(网格)、接闪

器、引下线、均压环、户外各部位防雷联接装置、电气接地装置、接地检测装置、接地体

与接地网格等全系统的防雷接地内容。

4.2.6小区规划红线内各单体建筑及地下室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含自动报警、手动报警的全

系统内容;包含联动系统到信号输出模块(含输出模块至联动设备执行机构的连接信号线)的全系统内容。

4.3设计依据

4.3.1设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或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或法规)、地方标准(规范或法

规)、委托方设计要求、技术措施或设计任务书。

4.3.2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或法规)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5)《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4.3.3现行行业标准(规范或法规)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3)

4.4设计原则

4.4.1设计依据的执行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委托方设计要求、技术措施或

设计任务书,当各种标准或要求(措施)有矛盾时,按排列顺序在前的标注为依据。

4.4.2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

理方便。

4.4.3与工程特点、规摸和发展规划相适应,积极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

4.4.4与项目定位相适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耐用可靠的

电气产品。

4.5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4.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照明(指示)系统等要与其它电气分开设计,独

立出图,以便消防报建。设计院必须提供单位及设计人员的消防设计资格证复印件,并填

写消防报审表,以供消防报建。

4.5.2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地方法规,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的标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

设计说明及单体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系统图、平面图、大样图)、主要材料设备表、设

计计算书,及其电子文件等内容。

4.5.3施工图设计完毕,在各专业协调会签之后、正式出图之前,提供1套图纸及其电子文件给

我司审查,确认无误无修改后,方可正式出图。

4.6设计总说明

4.6.1小区规划红线内总体10KV供配电系统及10/0.4KV变电所、备用电源系统(采用柴油发电

机组)、0.4KV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需配置《电气设计总说明》,其内容应与对应的总体供

配电状况相一致,不得涉及与本总体供配电状况无关的内容。

4.6.2描述设计所依据的国家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地方法规、相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文

件、设计任务书及补充文件等版本名称及版次。

4.6.3描述项目概况。(说明各单项建筑的建筑类别、功能种类、防火类别、消防保护对象等级、

建筑高度、层数、总面积、总户数、首层与天面的绝对标高、首层覆土厚度、地下室层高)。

4.6.4描述设计内容、范围、界面。

4.6.5描述市政供电电源情况。(供电回路数量、电源电压等级、市政供电变电站位置、供电线

路走向、需新设电缆沟的路段、电源引入小区位置)。

4.6.6描述小区变配电房位置与房间布置情况,通风、消防、防水、防鼠的要求。

4.6.7列表描述设计技术指标(负荷种类、等级、大小、使用系数、各种类安装负荷与计算负荷、

配电方式、导体类型、总计算负荷)。

4.6.8描述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系统接线应注意:L1相为黄色,L2相为绿色,L3相为红色,

中性线为蓝色,接地线为黄绿双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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