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制度(一)2024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制度(一)引言概述: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制度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建立质量检验组织1.明确质量检验组织的职责和权限2.确定质量检验组织的人员结构和工作流程3.制定质量检验组织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南4.培训质量检验组织人员,提高其专业水平5.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有效进行二、建立质量检验标准和规范1.制定适用于船舶建造的质量检验标准和规范2.明确各项质量检验指标和检验方法3.建立质量检验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机制4.持续改进质量检验标准和规范,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5.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船舶建造质量三、实施质量检验过程1.确保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全程监控和质量检验2.建立船舶建造各阶段的质量检验控制点3.落实质量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制度4.建立船舶建造质量问题的处理机制5.加强质量检验过程的监督和审核,提高检验效果和质量水平四、开展质量检验工作1.对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质量检验2.进行船体结构和焊缝的质量检验3.开展舾装和电气系统的质量检验4.对涂装和防腐系统进行质量检验5.对船舶建造完成后的整船进行综合质量检验五、总结与展望本文综述了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制度的五个大点,包括建立质量检验组织、建立质量检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过程、开展质量检验工作以及总结与展望。
通过建立科学严谨的质量检验体系,我们能够确保船舶建造质量符合要求,并不断提升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质量检验的标准和方法的研究,进一步完善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制度。
XX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XX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次数:编制:审核:批准:发放编号:受控状态:XX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发布XX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目录质量手册0.1 前言0.2 颁布令0.3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0.4 管理者代表授权0.5 质量手册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4 质量管理体系4.1 总要求4.2 文件要求4.2.1 总则4.2.2 质量手册4.2.3 文件控制4.2.4 记录的控制5 管理责职5.1 管理承诺5.2 以顾客为中心5.3 质量方针5.4 策划5.4.1 质量目标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5.5 职责、权限和沟通5.5.1 职责和权限5.5.2 管理者代表5.5.3 内部沟通5.6 管理评审5.6.1 总则5.6.2 评审输入5.6.3 评审输出6 资源管理6.1 资源的提供6.2 人力资源LYGZY-ZL-A-2 第1页共2页XX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目录质量手册6.2.1 总则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6.3 基础设施6.4 工作环境7 产品实现7.1 产品实现的策划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7.2.1 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7.2.2 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7.2.3 顾客沟通7.3 设计和开发7.4 采购7.4.1 采购过程7.4.2 采购信息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7.5 生产和服务提供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7.5.4 顾客财产7.5.5 产品防护8. 测量、分析和改进8.1 总则8.2 监视和测量8.2.1 顾客满意8.2.2 内部审核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8.3 不合格品控制8.4 数据分析8.5 改进8.5.1 持续改进8.5.2 纠正措施8.5.3 预防措施附件A: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附件B:质量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附件C:程序文件目录附件D:代理服务活动流程图LYGZY-ZL-A-2 第2页共2页XX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0.1 前言质量手册0.1 前言连云港中源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是交通部批准成立、经贸部核准的从事中外籍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代理及相关业务的专业船舶、货物代理公司。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全文)

The reason why a great man is great is that he resolves to be a great man.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20__年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第二章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第四条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
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一)A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三)C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四)D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客船的法定检验。
CCSR9001船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CCSR9001-20091船用产品制造厂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Professional Quality ManagementSystem Requirementsfor Marine Product Manufacturer2009 年发布 2009 年实施中国船级社发布CCSR9001-20092前言中国船级社(CCS)是由中国有关法律授权的、经法律登记注册的从事船舶入级服务与法定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组织,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正式会员。
根据CCS 规范要求,为了保证船用产品满足认可和检验要求,促进船用产品质量的全面提高,提升中国制造的品质,本社编制了《船用产品制造厂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本文件覆盖了ISO 9001:2000 的全部要求,并增加了对船用产品制造厂的专业要求。
为了便于识别,本文件为ISO 9001:2000 标准的要求部分加了方框,对船用产品制造厂的专业要求部分用附加要求的方式表示。
同时,为了便于船用产品制造厂使用,本文件对一些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地方增加了指南,以便于船用产品制造厂理解和实施。
本文件对船用产品制造厂提出了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也为相关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提供依据。
CCSR9001-20093目录1 范围 (6)1.1 总则 (6)1.2 应用 (6)2 引用标准 (6)3 术语和定义 (7)4 质量管理体系 (8)4.1 总要求 (8)4.2 文件要求 (9)4.2.1 总则 (9)4.2.2 质量手册 (9)4.2.3 文件控制 (9)4.2.4 记录的控制 (10)5 管理职责 (10)5.1 管理承诺 (10)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11)5.3 质量方针 (11)5.4 策划 (11)5.4.1 质量目标 (11)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11)5.5 职责、权限和沟通 (12)5.5.1 职责和权限 (12)5.5.2 管理者代表 (12)5.5.3 内部沟通 (12)5.6 管理评审 (12)5.6.1 总则 (12)5.6.2 评审输入 (13)5.6.3 评审输出 (13)6 资源管理 (13)6.1 资源的提供 (13)6.2 人力资源 (14)CCSR9001-200946.2.1 总则 (14)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14)6.3 基础设施 (14)6.4 工作环境 (15)7 产品实现 (15)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15)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16)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16)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16)7.2.3 顾客沟通 (17)7.3 设计和开发 (17)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17)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18)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18)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19)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19)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20)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20)7.4 采购 (20)7.4.1 采购过程 (20)7.4.2 采购信息 (21)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21)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22)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22)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23)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23)7.5.4 顾客财产 (24)7.5.5 产品防护 (24)7. 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25)8 测量、分析和改进 (26)8.1 总则 (266)8.2 监视和测量 (26)8.2.1 顾客满意 (26)8.2.2 内部审核 (26)CCSR9001-20095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27)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27)8.3 不合格品控制 (28)8.4 数据分析 (29)8.5 改进 (29)8.5.1 持续改进 (29)8.5.2 纠正措施 (30)8.5.3 预防措施 (30)CCSR9001-20096船用产品制造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范围1.1 总则本文件为有下列需求的船用产品制造厂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并希望得到本社型式认可或工厂认可(同时也适用于已获得本社认可的产品制造厂),当船用产品制造厂仅申请设计认可时,其质量管理体系可参照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文号】海船检[2003]3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海船检[2003]37号)中国船级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局(处),海事局各船舶检验管理处:为规范对船舶法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其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第一章适用范围一、为规范对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其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以下称《管理规定》)。
二、《管理规定》适用于对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审核和审核管理的各级机构和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以下称审核员)。
三、《管理规定》明确了对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审核和审核管理的各级机构以及受审单位、审核组和审核员的相互关系。
四、《管理规定》明确了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引用文件《管理规定》引用《办法》有关内容构成其条款。
当《办法》被修订时,《管理规定》将引用《办法》的最新版本。
第三章术语与定义除下列定义外,《管理规定》的专用术语与定义同《办法》及其所引用的术语与定义相一致。
观察项:系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有违《办法》的现象或问题,其性质或其原因难以确定,但如任其发展将会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受审单位应对其予以特别关注,采取措施控制其发展。
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

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船舶法定检验是保证船舶安全运行和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环节。
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对于船舶法定检验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然而,实践中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妨碍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本文将探讨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常见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提高船舶法定检验的质量和效率。
一、常见问题1. 缺乏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船舶法定检验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非常重要。
然而,许多船舶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搭建上存在问题。
一些企业缺乏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导致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和不系统化。
2. 人员培训不足船舶法定检验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然而,一些船舶企业在人员培训方面投入不足,导致检验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操作能力不足,影响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责任不明确在一些船舶企业中,质量管理体系的责任划分不清晰。
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导致质量管理体系无人负责或多人负责,责任不落实,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4.缺乏内审和评审内审和评审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
然而,一些船舶企业缺乏内审和评审,没有建立稳定的督导机制,影响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及时发现问题和持续改进能力。
二、改进措施1.建立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船舶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和要点,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系统化。
通过培训和示范,引导员工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加强人员培训船舶企业应加强人员培训,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能力。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提升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水平。
3.明确责任分工船舶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责任分工,制定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4.建立内审和评审机制船舶企业应建立内审和评审机制,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审查。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制度

船舶产品质量检验制度1.目的为确保船舶产品质量,规范船舶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有效控制生产过程的施工质量,根据相关船级社《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的要求,对建造中的船舶产品实施监督检验,促使船舶产品符合技术规范,促使生产进度与质量的和谐和统一,增进顾客满意,实现产品质量的持续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船舶产品制造及其全过程的相关施工、检验人员。
3.适用标准检验依照相关船级社《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法定检验指南》进行检验,符合相关船级社检验标准以及《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SQS》、GB、CB的要求,并能满足相应入级船级社的相关规则、规范要求。
检验还结合相关图纸、工艺文件等资料的具体要求。
4.检验职能的划分4.1自检:具体作业项目的施工人对其所施工的工件质量负责自检自纠;4.2互检:施工车间(班组)、施工队或其指定的检验人员或专人负责对施工的产品质量检查,负责处理内检、外检中的质量意见;4.3厂检:船舶产品生产过程的全程质量检验;4.4外检:船东、船检按企业QC人员向其提交的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认定;4.5质检部门履行质量管理及监测职能:4.5.1进货检验:负责船用外购设备、材料、外协件、外加工件和物资的质量检验;4.5.2实施无损探伤检测及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的资质考核、取证、培训的联络实施工作;4.5.3按规定要求编制单船《交验项目表》与船东代表、船检确定交验项目并商定交验程序,以使船舶检验工作顺利进行;4.5.4负责在船舶建造完工后,按规定要求编制装订《船舶制造质量检验报告》成册,提交船东代表、船检部门,及公司质检验部门或档案室保存。
4.5.5负责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统计质量指标及质量资料的保存工作。
5 各级质量检验责任人员职责5.1质量检验员职责5.1.1负责内检计划、外检计划、日交验计划、周交验计划、专项过程交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负责按期完成外检计划,是对外报检一次合格率的直接责任人;5.1.2严格执行质量检验规程,负责分管项目对施工单位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巡检,对自检、互检后提交内检的项目进行检查,出具质量鉴定意见的整改意见,督促限期完成,并对质量总是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在过程巡检、内检中,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制止,并组织相关负责人分析症结原因并监督整改;5.1.3负责向船东、船检提交项目外检,督促施工单位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意见,负责与船东船检联系协调;及时向生产主管及施工单位反馈船东、船检意见并督促处理。
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1. 引言船舶是海上运输的主要工具之一,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保护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以及维护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国都有一套法定检验体系来管理船舶的质量。
本文将介绍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2. 作业文件的目的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是为了确保船舶的法定检验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它的主要目的包括:- 提供操作指南和规范,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 明确法定检验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 确保法定检验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的要求。
- 提供记录和报告要求,便于监督和评估。
3. 文件内容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3.1 质量管理体系描述- 包括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要求和运行机制的描述。
- 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目标和原则进行说明。
3.2 工作流程- 包括法定检验的工作流程、流程图和相关的操作指南。
- 描述每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3.3 质量记录- 描述法定检验工作中的记录要求,包括检验结果、评估报告、证书等。
- 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和机密性。
3.4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描述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要求和方法,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 包括审核计划、审核程序和审核报告等。
3.5 文件控制- 描述文件版本控制、文件分发和更新的管理措施。
- 确保作业文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文件格式和要求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的格式应符合以下要求:4.1 语言和排版- 使用准确清晰的中文表述,避免使用口语化或难以理解的术语。
- 文章段落分明,逻辑结构合理,语句通顺易懂。
4.2 标题和编号- 使用清晰明确的标题和编号,便于查找和引用。
- 建议使用编号标识文件的章节和子章节,如1、1.1、1.2等。
4.3 表格和图表- 使用规范的表格和图表格式,确保数据清晰可读。
- 表格和图表需要适当加以说明,方便读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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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作档案目录1、船舶服务申请书2、船舶建造能力评估报告复印件3、会议纪要(适用于省局委托的检验)4、受理回执(如有时)5、船舶检验计划(或“检验项目、数据记录表”)6、检验项目交验单及附件(对应“检验计划”或“检验项目、数据记录表”)7、船舶服务工作联系单8、无损检测计划(附射线探伤片位图、超声波探伤区域图)9、龙骨安放申请书10、龙骨安放日期确认书(系统打印)11、倾斜试验核准/免除申请书12、倾斜试验核准/免除通知书13、船舶下水申请书14、船舶下水核准书15、资料流转记录单(如有时)16、船舶吨位丈量记录检验技术资料目录1、船舶技术图纸、资料2、船舶建造质量证明书3、船舶吨位丈量计算书(系统打印)4、船舶检测、试验记录汇总(对应“检验计划”或“检验项目、数据记录表”)5、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6、无损检测报告(X射线、超声波)7、密性试验报告8、倾斜试验报告9、CO2灭火系统检修(含称重、吹通报告)(如有时)10、油水分离器水样分析报告11、磁罗经自差表(如有时)12、完工图13、海事机关登记(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船名、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建波建造(改建)检验计划编制工作指南一、目的指导各市局验船师小组编制“船舶检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使用范围适用于各市局管辖区域内授权范围(或省局委托)非“船长小于等于80米内河船舶”建造(改建)“船舶检验计划”的编制。
(现有船舶的初次检验可参照执行)三、船舶建造(改建)概况描述“计划”须描述以下内容(一)船名/工程编号及船舶主尺度、机电主要设备型号及参数。
(二)业经验船师小组确认的建造及安装工艺文件记录。
(三)全船焊接、无损检测及密性试验计划。
四、责任的明确“计划”须充分体现船厂、船东/船东代表、验船师小组保证船舶建造(改建)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一)船厂的责任1、依据《江苏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船舶的建造质量负责。
2、严格执行船检法律、法规、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保证提交的检验/检测资料、文件和报告的真实性。
3、确定本厂质检人员或外委方检验/检验人员,参与船舶建造(改建)全过程的检验/检测等质量管理工作。
4、按照要求完成“计划”中确定的所有检验项目的自检工作,并在自检完成后按照“计划”确定的检验类型(B/W)经船东/船东代表确认后向相关专业的验船师提交“检验项目交验单”。
5、某个项目如未交验完成所有内容,未经船东/船东代表、验船师共同确认,不得遗留至下个工序交验。
(二)船东的责任:1、确定相关专业人员保证“计划”的正常实施。
2、监督船厂按照船检机构/验船师小组认可的施工图纸及工艺文件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专业的验船师进行意见反馈。
3、对在船厂检验记录/检测报告/”检验项目检验单”及相关文件、资料中签署的意见负责。
(三)验船师的责任:1、严格按照船检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对船舶建造(改建)过程实施技术、质量监督。
2、按照“计划”对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验证,遇有问题及时与船厂、船东/船东代表沟通,对在船厂检验记录/检测报告/“检验项目检验单”及相关文件、资料中签署的意见负责。
3、“计划”实施完成后着急船厂、船东/船东代表进行检验/验证工作总结,对遗留项目制定再次检验/验证计划。
五、检验项目及交验方式(一)本指南以10000DWT近海一般干货船为例列举需完成的检验项目,验船师小组针对所执行检验船舶的具体情况参照所列举的检验项目依据《船舶检验业务与管理系统(2003版)》进行增减。
(二)船厂以“检验项目检验单”的形式检验确认的所有检验项目,并提交标明的验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检验项目属性:1、所有检验项目均须规定为“必检项目(B)”/“委托检验项目(W)”a)”必检项目”定义为:船厂检验(并记录)、船东/船东代表确认、验船师逐项检验/验证的项目;b)“委托检验项目”定义为:船厂检验(并记录)、委托船东/船东代表检验/验证的项目。
2、检验项目表中标明“*”的项目必须在下水前完成项目交验。
3、采取抽样验证的检验项目须明确抽样比例或直接明确数量、部位(区域)、长度等。
4、根据具体情况可对检验项目属性(B/W)进行更改。
编制:船舶检验管理科审核:批准:船舶建造能力评估工作指南一、目的知道各市局开展船厂船舶建造能力评估工作,确保船厂具备与其拟建造船舶相适应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控制能力。
二、使用范围使用于各市局管辖区域内船厂船舶建造能力评估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对纤维增强塑料船生产企业参照执行)三、船舶建造能力评估小组组成:在分管副局长领导下,成立由船检科长或副科长担任组长,验船师为成员的船厂船舶建造能力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成员应相对固定。
四、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一)工作流程(二)工作要求:1、非“船长小于等于100米内河船舶”的建造能力评估对单船进行;“船长小于等于100米内河船舶”的建造能力评估度对船长进行。
2、船长预约评估时须递交“船舶建造能力评估预约书”和“船舶建造能力评估项目表”及相应资料。
3、船检科长(或委托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指派评估小组成员,评估小组组成人员每次不少于2名。
4、评估小组对船长递交的“船舶建造能力评估项目表”及相应资料进行审查:有疑议的,与船厂沟通;无疑议的,在约定时间进行现场验证。
5、评估小组现场验证:5.1混凝土船台、尺寸及平面布置等。
5.2.1焊接工艺业经认可,且符合该船焊接要求。
5.2.2船体建造及主要设备安装工艺合适,并且符合船厂现有施工条件。
5.2.3焊工数量满足本船施工要求。
5.2.4施工人员与质检人员名单、资质(船体、机电)与船厂实际人员相符。
5.3船厂施工设施、检测设备检查:5.3.1主要施工设施清单及证明文件与船厂实际情况相符。
5.3.2有“船舶质检单位能力评估报告”,且与拟建造船舶无损检测项目相适应。
5.3.3自由或委托的检测单位的检测设备及检定证书(至少包含测厚仪、激光经纬仪、卷尺、直尺、焊角尺、游标卡尺、塞尺、秒表、压力表、兆欧表、万用表、点温计、转速表)与实际情况相符。
5.3.4自由或委托的检测单位的检测人员及资质证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3.5“无损检测计划”切实可行。
5.4试验条件:拟建造船舶须进行的倾斜、系泊、航行试验条件与现场情况相符。
6、评估小组根据核查情况填写“船舶建造能力现场评估记录”,经船厂确认后,双方签名,各执一份;存在缺陷的,船厂整改完成后评估小组重新验证。
7、基本具备拟建船舶建造能力的,签发“船舶建造能力评估报告”。
8、“船舶间杂能力评估报告”有效期:(1)非“船厂小于等于100米内河船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个月。
(2)“船厂小于等于100米内河船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9、“船舶建造能力评估报告”失效,须重新评估。
编制:船舶检验管理科审核:批准:焊接工艺认可工作指南一、目的知道各市局开展船舶焊接工艺认可服务,确保船检服务对象(船舶修造企业)所采用的焊接工艺符合造船规范要求。
二、使用范围使用于省局及市局管辖区域内船舶修造企业申请的船舶焊接工艺认可服务过程的控制盒管理。
三、焊接工艺认可小组组成焊接工艺认可小组由船检科船体验船师组成,成员应相对固定。
四、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一)工作流程(二)工作要求1、船舶修造企业申请焊接工艺认可服务时,须递交“焊接工艺认可预约书”和“焊接工艺计划书“。
”焊接工艺计划书“内容包括:(1)母材的牌号、级别、厚度和交货状态;(2)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和保护气体)的型号、等级和规格;(3)焊接设备的型号和主要性能参数;(4)坡口设计、加工要求及衬垫材料(如有时);(5)焊道布置和焊接顺序;(6)焊接位置(平、立、横、仰焊);(7)焊接规范参数(电源极性、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和保护气体流量);(8)焊前预热和道间温度、焊后热处理及焊后消除应力的措施等;(9)施焊环境(现场施焊或车间施焊);(10)特殊要求(如有时)。
2、船检科科长(委托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指派认可小组成员没人可小组组成人员每次不少于2名。
3、认可小组须评定“焊接工艺计划书“的符合性的可行性:有疑义的,与船舶修造企业沟通直至形成一致意见。
4、进行焊接工艺试验时:(1)时间施焊前,认可小组按照“焊接工艺计划书“确认:a、母材的焊接材料;b、试件尺寸;c、焊接设备;d、施焊环境e、施焊焊工的能力。
(2)试件施焊过程中,认可小组全程监督并记录有关焊接参数。
(3)试件施焊完成后,可小组会同船舶修造企业:a、确认船舶修造企业或船舶修造企业外委的试验机构记录的焊接参数和结果。
b、对完成焊接的试件进行标识。
c、检查热处理后的试件焊缝情况(如有时)。
d、对试件焊缝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无损检测。
e、从合格的试件上切割试样并对试样边缘进行适当的打磨处理。
f、对试样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及试验后焊缝断面检查,并记录。
g、对不满足要求的试件,可重新制作一个相同的试件以相同的方法进行施焊和检查:仍不满足要求时,可要求船舶修造企业在修改“焊接工艺计划书“的相关内容后,重新制作试件并施焊。
检查、试验。
5、焊接工艺试验完成后,认可小组汇总检查、试验结果并与船舶修造企业确认“焊接工艺计划书“中通过认可的焊接工艺项目,并由船舶修造企业编制”焊接工艺汇总表“。
6、认可小组组长编制“焊接工艺认可报告“后,连同”焊接工艺汇总表“(”焊接工艺认可报告“附件)经船检科科长(委托人)审核确认后签发。
编制:船舶检验管理科审核:批准:无损检测检验工作指南一、目的知道验船师执行无损检测检验。
二、使用范围适用于各市局管辖区域内建造(改建)的钢制船舶船体焊接无损检测检验过程的控制盒管理。
三、无损检测计划建造(改建)船舶开工前,船厂须编制“无损检测计划“,”无损检测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基本参数(船厂L、型宽B、型宽D、吃水T、主甲板宽b)。
(二)X射线检测1、检查数量(数量不得低于规范要求)。
2、各部位拍片数量分布。
(三)超声波检测检测内容及比例,不得低于下表:(四)“无损检测计划“须体现对以下部位的检测:1、船舯0.6L区域内的强力甲板、舷侧顶列板、舷侧外板、船底板等纵横焊缝交叉点和船体分段大合拢的环形焊缝,以及平板龙骨对接缝和圆弧形舷侧顶列板的对接缝。
2、强力甲板舱口角隅板。
3、船舯部0.6L区域内纵向骨架和纵舱壁扶强材的对接接头。
4、起重桅的对接环缝,包括焊缝上的每个交叉点。
5、主机座、齿轮箱与船底结构的角焊缝。
6、大开口舱口围板与甲板的角接缝。
7、集装箱船的箱脚结构加强。
8、其它各层甲板、平台板、内底板和纵横舱壁的对接焊缝。
(五)无损检测项目次序。
四、无损检测检验(一)“无损检测计划”由船厂在预约船舶建造能力评估时提交,并由船舶建造能力评估小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