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项目
固废处理设备项目建设背景分析

固废处理设备项目建设背景分析政策持续利好,助推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市场规模扩大。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固废处理的主要细分领域。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排放量呈逐年递增趋势,无害化处理需求也随之释放。
从处理方式来看,焚烧处理无论是从总量还是效率上提升均比卫生填埋处理更大,同时,焚烧处理占比也逐渐增大。
从各省市地区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十三五”规划来看,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前景十分广阔。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加大,固废处理作为环境治理的主要项目之一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层面持续出台政策,推动我国固废处理行业的发展。
201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尤其针对固废处理企业提出了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分别针对工业固废处理和城市生活固废处理提出了指导意见,制定了发展目标。
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将助推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人口数量和经济总量的增长,生活垃圾的排放量也在逐年增加,随之生活垃圾清运量也在不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2017年,我国生活垃圾排放量呈逐年递增趋势,随着城镇化率增长速度加快,2015年开始,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速始终保持在5%以上,2017年,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1520.9万吨,较上年同比增长5.69%;预计2018年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22900万吨。
生活垃圾排放量的增加,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的释放。
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焚烧无害化处理以及作肥无害化处理。
其中作肥无害化处理只适用于乡村,且占比较小,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和焚烧为主。
随着生活垃圾清运量的不断增长,无害化处理需求得到释放,其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增长更为迅猛。
2011-2018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逐年增长,且增速始终保持在12%以上,远远高于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量增长速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https://img.taocdn.com/s3/m/509bba36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80.png)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直辖市城市管理委(市容园林委、绿化市容局、市政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环境保护局:为切实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刻认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处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有了较大改善。
但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设施处理能力总体不足,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仍有部分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具有占地较省、减量效果明显、余热可以利用等特点,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在我国也有近30年应用历史。
目前,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装备日趋成熟,产业链条、骨干企业和建设运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
各地要充分认识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复杂性,提前谋划,科学评估,规划先行,加快建设,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
二、明确“十三五”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将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
《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发布,五年内建设改造1528座垃圾中转站

# 文章导读10月15日,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HWZS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中转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一三五、三步走”总体目标,解决生活垃圾中转站规划布局不合理、建设运行技术水平不高、中转能力有缺口等问题,集中开展改造提升,着力补短板、提效能,推动生活垃圾中转站减量化、集约化、规范化,为深化生活垃圾领域改革、打造全国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规定,实施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通过新建、改造、整合、提升等措施,优化转运站点布局,健全与源头分类相衔接的收转运网络,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到2022年底,所有大、中型中转站完成改造提升;到2023年底,全省50%以上的中转站完成改造提升;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中转站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实现规范、环保、智能、安全运作,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三、基本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
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区位交通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和人口分布情况,按照以人为本、区域协同、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整合一批,提升集约化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高效。
遵循技术适用、环保达标原则,按照“密闭压缩、降噪除臭、渗滤液处理”三个系统全覆盖的标准,统筹谋划中转站改造提升项目,科学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确保中转站基础功能匹配完善。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博文佳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作者: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在现代城市中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设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保护水环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家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建设。
(一)国家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
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重点镇提高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理处置。
——到2020年底,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京津冀地区不低于30%,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其他城市和县城力争达到15%。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77万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2.8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以含水80%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置规模6.01万吨/日,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1505万立方米/日,新增初期雨水治理设施规模831万立方米/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初步形成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体系。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1月目录一、现实基础 (6)(一)建设现状 (6)(二)存在问题 (9)二、面临形势与需求分析 (10)(一)面临形势 (10)(二)需求分析 (11)三、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13)(一)指导思想 (13)(二)基本原则 (13)(三)主要目标 (14)四、建设任务 (14)(一)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与选址 (14)(二)加快设施建设 (15)(三)强化运营管理 (16)(四)完善项目评估与动态管理机制 (17)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8)(一)投资估算 (18)(二)资金筹措 (19)六、环境影响评价 (19)(一)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19)(二)预防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20)七、保障措施 (20)(一)强化组织领导 (20)(二)强化政策支持 (21)(三)强化监督管理 (21)(四)强化宣传教育 (22)附表1: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表附表2:规划2019~2020年开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表附表3:规划2021~2030年谋划开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表附图: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设施布局图焚烧发电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对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具有重要作用,是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贯彻“八八战略”、建设“诗画浙江”的具体实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和落地,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办环资〔2016〕28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垃圾焚烧厂规划选址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四)推动再生水利用
1.建设任务。“十三五”期间,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 1505 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 城市 1214 万立方米/日,县城 291 万立方米/日。
2.技术要求。按照“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再生水生产 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模及布局。结合再
其中:中西部地区建制镇力争达 到 50 75
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 90 力争达到 60
提高 5 个百分点 ≥30*
“十三五”新增 3.1
/
/
22 35.7
5 /
3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率(%)
其中:北京
其中:天津
其中:河北
缺水城市
其他城市和县城
污水管网规模(万公里)
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万立方米/日)
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万吨/日)
对经济发达地区、水体污染严重地区、环境容量较低地区以及国家和地方确定的重点流 域地区,应加快设施建设进度,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5022 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 2856 万 立方米/日,县城 1071 万立方米/日,建制镇 1095 万立方米/日。
5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三)重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1.建设任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鼓励资源 化利用。现有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加快完成达标改造。优先解决污泥产生量大、存 在二次污染隐患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考虑统筹集中 处理处置。
“十三五”期间,新增或改造污泥(按含水率 80%的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 能力 6.01 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 4.56 万吨/日,县城 0.92 万吨/日,建制镇 0.53 万吨/日。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十三五”期间,全国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50.97 万吨/日(包含“十二五” 续建 12.9 万吨/日),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 50%, 东部地区达到 60%。
2.建设要求。坚持资源化优先,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 用的处理技术,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技术和环保标准进行设施建设,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 监控设施。对不达标设施,尽快开展技术改造或关停。
——到 2020 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处理设施建设
1.建设任务。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不具备处理能力的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在 2018 年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建制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纳入县级或市级垃圾处理设施 集中处理,原则上建制镇不单独建设处理设施(距离县市较远的建制镇可视具体情况另行考 虑)。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造升级,逐步缩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距,加快建立与生活 垃圾分类衔接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加大存量治理力度
1.建设任务。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 及库容饱和的填埋场进行治理,使其达到
4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标准规范要求。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要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优先开展水源地、 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对于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尽快开 展改造工作,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两年内完成建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 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对于库容饱和的填埋处理设施,应按照相关 要求规范封场。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可考虑对库容饱和的填埋场土地开展复合利用。 “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理项目 803 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a3b22b02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86.png)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杭州市城管委,杭州市园文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品质,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是指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环卫服务行为。
(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适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三)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
(四)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活动。
二、明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管理部门(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县环卫主管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德市餐厨(生鲜)
34
新建
50
餐厨 2019-2021 4300
预备类
垃圾处理项目
(厨余)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
35 目(餐厨垃圾预处 新建
170
餐厨 (厨余) 2018-2020 7767
实施类
理)
武义县餐厨垃圾综
36
新建
75
餐厨 2019-2021 5520
预备类
合处理厂
(厨余)
兰溪市餐厨垃圾处
37
新建
工程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 17 业园(二期)工程焚 新建 烧厂项目
500 1500
焚烧 2018-2019 21000 实施类
焚烧
20182021(一
期)
149269 实施类
诸暨生活垃圾焚烧
18 项目
新建
350
焚烧 2019-2020 17500 实施类
新昌生活垃圾焚烧
19 项目
新建
500
焚烧 2019-2021 30000 预备类
序
建设 新增处理能 处理 建设起止 项目总投
项目名称
号
性质 力(吨/日) 方式
年份 资(万元)项目类别
德清县餐厨垃圾集 32 中收运处置特许经 新建
营权项目
100
餐厨(厨 2018-2019 6800
实施类
余)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
33 业园
新建
400
餐厨 (厨余) 2019-2021 20000
预备类
43 态环保工程
新建
50
餐厨
(厨余) 2019-2021
/
预备类
泰顺县餐厨垃圾处
44
新建
50
餐厨 2019-2021 /
预备类
置项目
(厨余)
乐清市餐厨垃圾处
餐厨
45 置项目
新建
100
(厨余) 2019-2021
/
预备类
三门县餐厨垃圾处
46
新建
50
餐厨 2019-2021 /
预备类
置项目
(厨余)
天台县餐厨(厨余)
项目名称
号
性质 力(吨/日) 方式
年份 资(万元)项目类别
永嘉县餐厨垃圾处
餐厨
40
新建
150
2019-2021 /
置项目
(厨余)
预备类
平阳县餐厨垃圾处
餐厨
41 置项目
新建
225
(厨余) 2019-2021
/
预备类
苍南县餐厨垃圾处
餐厨
42
新建
300
2019-2021 /
置项目
(厨余)
预备类
文成县垃圾处理生
电厂二期项目
焚烧 2019-2021 35000 预备类
文成县垃圾处理生
3
新建
440
态环保工程
焚烧 2019-2021 26500 预备类
嘉善县生活垃圾焚
4
扩建
烧扩建项目
400 (另餐厨
250)
焚烧 2018-2019 21600 实施类
丽水景宁垃圾综合
5
新建
300
资源化处理项目
焚烧 2016-2018 13700 实施类
业园
焚烧
2019-2021 137600
预备类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
12
新建
目(生活垃圾焚烧)
1000
焚烧 2018-2020 80125 实施类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
13 有限公司垃圾焚烧 扩建
750
发电扩建项目
焚烧 2019-2021 50000 预备类
建德市环境能源项
14 目(建德市生活垃 新建
500
圾焚烧发电项目)
47 垃圾处理项目
新建
50
餐厨
(厨余) 2019-2021
/
预备类
8 烧发电厂
新建
400
焚烧 2020-2022 50000 实施类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
9
目—垃圾资源化协
新建
300 (另餐厨 40)
焚烧
2018-2020
21795
同处理工程
实施类
遂昌县垃圾终端处
10
新建
250
置园建设项目
焚烧 2019-2021 30000 预备类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
11
扩建
700 (建设 1500)
实施类
急处理项目
(厨余)
嵊州市餐厨垃圾处
29 置项目
新建
50
餐厨 (厨余) 2017-2018 6000
实施类
新昌县餐厨垃圾处
30
置项目
新建
50
餐厨 2017-2018 3400
实施类
(厨余)
长兴县餐厨垃圾资
31 源化综合利用和无 新建
100
餐厨 (厨余) 2018-2019 8000
实施类
害化处置项目
焚烧 2018-2020 38487 实施类
浙江新都绿色能源
15 有限公司垃圾焚烧 扩建
400
炉提级改造项目
焚烧 2019-2020 45182 实施类
序
建设 新增处理能 处理 建设起止 项目总投
项目名称
号
性质 力(吨/日) 方式
年份 资(万元)项目类别
玉环市生活垃圾焚 16 烧发电厂二期扩建 扩建
嵊州市垃圾焚烧发
20 电项目
新建
800
焚烧 2018-2020 64000 实施类
缙云县生活垃圾焚
21 烧项目
新建
400 (另餐厨 20)
焚烧
2019-2021
22000
预备类
庆元县生活垃圾焚
22 烧发电与餐厨垃圾
新建
200 (另餐厨 10)
焚烧
2019-2021
15000
协同处理项目
预备类
磐安县生活垃圾焚
附件 2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十三五”规划项目调整表
序 项目名称
号 一、调增项目
建设 新增处理能 处理 建设起止 项目总投
性质 力(吨/日) 方式
年份 资(万元)项目类别
温岭东部垃圾焚烧
1
新建
800
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焚烧 2018-2019 34000 实施类
平阳县垃圾焚烧发
2
新建
750
新建
台州市城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三
26
扩建
期扩建工程
1500 1500
焚烧 2018-2020 90000 实施类 焚烧 2018-2020 92957 实施类
温岭市东部垃圾填
27 埋场项目
新建
200
填埋 2019-2025 6000 预备类
上虞区餐厨垃圾应
28
新建
175
餐厨 2016-2017 1000
置中心项目(一期)
30
餐厨 (厨余) 2019-2021 3000
预备类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38 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新建
300
餐厨 2019-2020 15000
实施类
(厨余)
(诸暨餐厨项目)
淳安餐厨垃圾处理
39 项目
新建
50
餐厨
(厨余) 2019-2021
/
预备类
序
建设 新增处理能 处理 建设起止 项目总投
23
新建
300
烧发电一期项目
焚烧 2019-2021 26000 预备类
序
建设 新增处理能 处理 建设起止 项目总投
项目名称
号
性质 力(吨/日) 方式
年份 资(万元)项目类别
青田县生活垃圾焚
500
24 烧发电项目
新建 (另餐厨 50)
焚烧
2018-2021
29000
实施类
黄岩区垃圾焚烧发
25 电项目
金华市十八里生活
6 垃圾应急填埋场项 新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800
目
三门县生活垃圾焚
7
新建
500
烧发电项目(一期)
填埋 2018-2019 18000 实施类 焚烧 2019-2021 42708 预备类
序
建设 新增处理能 处理 建设起止 项目总投
项目名称
号
性质 力(吨/日) 方式
年份 资(万元)项目类别
江山市生活垃圾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