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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绍政办发〔2023〕41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9日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精神,现就我市促进就业创业制定如下政策。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一)加大企业扩岗政策支持。
更好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金融等政策联动,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项目、行业、产业。
建立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重点领域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按规定落实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以下均需由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
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创新信贷产品、设立专项贷款等方式,支持稳岗扩岗。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稳岗支持条件的,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贷款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绍兴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绍兴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9•【字号】绍政办发[2011]183号•【施行日期】201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绍兴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全民创业,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市政府决定将“绍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绍兴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调整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总召集人:陈长兴召集人:王建新市政府傅茂昌市人力社保局成员:杨志强市委宣传部寿建华市委政研室项良市农办路晓薇市编委办王辉市发改委金志奇市经信委徐志伟市教育局潘新良市科技局潘和忠市公安局祝智贤市监察局黄浙平市民政局何俊杰市财政(地税)局马立远市人力社保局王张贵市建设局周伟市农业局徐建校市商务局陈卫民市文广局陈烈虎市统计局吕智飞市国资委陈文华市总工会赵浪平共青团绍兴市委金月芳市妇联钟宝坤市残联金东海市国税局章行舟市工商局何起东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马立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6〕11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6〕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8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牢牢把握“政策引导、差异服务、优化结构、调控总量”的工作主线,以扩大和稳定农民工就业为基础,着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不断提升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稳步增加,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社会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文化生活、社区服务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为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就业创业(一)加强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
进一步清理就业方面的不合理规定,研究出台消除就业歧视的相关政策,努力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健全人力资源供需信息发XXX预警制度,引导农民工有序合理就业。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的通知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3.03.06•【字号】绍市农局办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已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3月6日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5号)和《绍兴市司法局关于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及备案程序的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二、职责分工起草处室(单位):负责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文件起草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提请合法性审核、提交集体审议、政策解读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在发文审核中提醒、督促起草处室(单位)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法规处: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统一登记编号、备案系统报备、定期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
信息中心: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正式文件、政策解读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基本流程制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签发→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公布、报备、施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3•【字号】绍政办发〔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3日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二)为规范市安委会工作运行,参照国务院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安委会工作规则。
(三)市安委会是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任务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结构设置(一)市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市安委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较密切的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
市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主任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市安委会日常工作。
绍市人职[2008]24号
![绍市人职[2008]24号](https://img.taocdn.com/s3/m/478423270722192e4536f691.png)
绍市人职[2008]24号关于2008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推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中高级职称评委办:根据省人事厅和省系列主管部门意见,为了做好2008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以下简称评推)工作,经研究,现将我市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008年度的评推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时间要求。
2008年度评推工作安排在今年9月底前进行,各系列主管部门在6月底前会同市人事局下发评审文件(具体时间见附件1)。
二、材料申报要求。
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资料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
各级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送审材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国有企事业单位仍按原渠道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送审,无主管部门(指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社会自然人,和由当地人事代理或派遣人员)由当地人才中心受理送审。
申报材料中涉及复印件的,须经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市本级由市职评中心)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签署在首页),由验证人签名,并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公章后有效。
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上签字。
具体要求如下:(一)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_____系列___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见附件3,用A3纸打印)(中级一式25份,高级一式35份);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3份,高级一式4份);3、经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同意的《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核表》(见附件4、5,一式2份);4、经人事职改部门同意的《破格推荐___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6,一式2份);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象照片粘贴表(见附件7)。
(二)需装订成册的材料1、材料清单;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每年度1份);5、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和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必须复印完整清楚,有公章及相应日期);6、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核原件;7、《破格推荐___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8、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论文(论著)、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学术交流论文须提供交流证明);9、科技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集体项目须提供排名依据)。
关于2009年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农业局文件绍兴市人事局绍市农〔2009〕81号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农业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绍兴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计划的通知》(绍市人职[2009]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09年农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凡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应条件,可参加农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保证质量并装订成册(见附件一)。
申报材料除评审表外,其他资料一律不退。
请做好材料的留存工作。
各初评委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材料中涉及复印件的,各县(市、区)须经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签署在首页),由验证人签名,并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公章后有效。
各级农业初评委及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送审制度,规范送审材料,于7月20日前将公示结果函(附件四)、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五)及申报材料报绍兴市农业局人事科教处。
对逾期和不符合评推条件的送审对象不予受理。
三、面试要求为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质量,今年将继续对参加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对象进行论文答辩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计算机、外语和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农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人员,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如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请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六,一式三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根据部、省、市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2009年起,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晋升、聘任、执业、从业资格注册时,需提供本年度由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已实施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且暂未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部门,则需提供本年度经人事行政部门验证合格的原《登记证书》或《学习卡》)。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2.20
•【字号】绍政办发〔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五创图强、四进争先”,扎实推进产业提档、项目提效、环境提质、民生提优等重点任务,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有力支撑。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附件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程炜博副市长
教卫口分管副市长
鲁霞光副市长
陈伟军副市长
汤文全副市长
严钢党组成员
分管市领导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绍政办发〔2015〕7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绍政办发〔2015〕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2014年,各地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报送政务信息,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较好的信息服务。
为鼓励先进,根据《2014年绍兴市政务信息考核及质量评价办法》,现对诸暨市政府办公室等37家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丁国伟等39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一)区、县(市)政府办公室一等奖:诸暨市政府办公室二等奖:柯桥区政府办公室、上虞区政府办公室三等奖:新昌县政府办公室、嵊州市政府办公室、越城区政府办公室(二)市级部门(单位)一等奖:市农业局、市经信委、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二等奖:绍兴银监分局、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农办、驻上海联络处三等奖: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总社、市交投集团、绍兴电力局、市外侨办、市邮政管理局、绍兴银行、市机关事务局、嘉绍大桥公司、市城投集团二、先进个人丁国伟、周莹芳、俞国君、何良良、张淑敏、华宏欣、许冬、陈关正、洪佳萍、XXX、边玉海、徐炳灿、郭焱、陆慧敏、徐韬、甄长超、朱朝晖、赏燕、裘立周、石国江、汪海兰、吕铖亮、许志安、陶莉莉、赵琴、陈伟、赵娟、张英、高卉、孙樑、金秀峰、屠国芳、朱思敏、罗洁、王昌鑫、王鑫煜、何央央、周志贤、陈海燕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绍市农通〔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绍市农通〔2022〕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市级负责、县级落实、部门协同”的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
区、县(市)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设施农业建设和用地监管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设施农业建设和用地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负责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以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控,加强全程化常态化的监管,坚决遏制“大棚房”等农用地非农化现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回头看”期间形成的排查成果,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台账制度。
二、落实备案机制,加强动态管理。
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管理。
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前,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街道)办理报备手续。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浙江省设施农业用地监测监管系统,按规定向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并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台账档案的整理保存和更新,每季度公开一次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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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业局文件绍兴市人事局绍市农〔2008〕105号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农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农业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绍兴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推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人职[2008]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08年农业专业技术资格评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对象:凡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如符合相应条件,可参加农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
二、评审材料要求评审材料应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保证质量并装订成册(见附件一)。
申报材料除评审表外,其他资料一律不退。
请做好材料的留存工作。
各初评委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材料中涉及复印件的,各县(市、区)须经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签署在首页),由验证人签名,并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公章后有效。
各级农业初评委及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送审制度,规范送审材料。
将公示结果函(附件四)、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五)及申报材料于7月20日前报绍兴市农业局人事科教处。
对逾期和不符合评推条件的送审对象不予受理。
三、面试要求。
为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质量,今年将对参加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对象进行论文答辩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计算机、外语和继续教育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等要求按绍市人职(2007)3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请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六,一式三份)。
评审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取得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五、申报纪律要求。
全面落实评前公示制度,各企事业单位应对上报材料中《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二)内容在单位公告栏中公示7天,各初评委应会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当年度公示情况汇总后报评委办。
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三)上签字。
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申请人评定资格,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请,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上报材料要求二、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四、公示结果函五、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六、外语免试审核表七、破格推荐审批表八、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象照片粘贴表九、绍兴市农业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组量化审议试行办法二00八年五月四日附件一:上报材料要求一、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1、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材料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初级一式二份。
表式统一按人事部制发的表样,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
3、《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高级一式50份,中级一式25份,初级一式10份。
统一使用A3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须提交《不具备规定学历农技人员晋升中、初级农技职务统一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经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同意的《破格推荐___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七,一式二份)。
5、《外语免试审核表》一式二份。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三份,内容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介绍,字数在2千左右,须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7、近期二寸证件照一张,贴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象照片粘贴表》上(附件八)。
二、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按此顺序装订成册1、材料清单;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4、任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近3年)5、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连续)和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6、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核表7、《破格推荐___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8、任现职以来的有关代表性论文、著作、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1套,所在单位盖章,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二:推荐______系列____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
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申报人: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
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附件四:公示结果函绍兴市人事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列评委办于二00____年__月__日至__日对_______等____位同志进行了七天公示,公示结果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评委办二00 年月日注:此表在资格审查批复前7天由评委办报市人事局专技处附件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评委会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评委会开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六:外语免试审核表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在资格审查批复前由评委办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盖章。
附件七: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2、此表一式三份在资格审查批复前由评委办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盖章。
附件八: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象照片粘贴表序号:———————— 序号:———————— 序号:———————— 姓名:———————— 姓名:———————— 姓名:———————— 手机:———————— 手机:———————— 手机:————————序号:———————— 序号:———————— 序号:———————— 姓名:———————— 姓名:———————— 姓名:———————— 手机:———————— 手机:———————— 手机:————————序号:———————— 序号:———————— 序号:———————— 姓名:———————— 姓名:———————— 姓名:———————— 手机:———————— 手机:———————— 手机:——————-附件九:绍兴市农业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组量化审议试行办法一、量化内容及分值构成量化分基本条件和业绩评估两个部分。
总分100分,其中基本条件满分32分,业绩评估满分68分。
获县(市、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等另行附加分。
二、各部分计分及加减分1、基本条件(满分32分)。
申报对象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包括规定的破格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其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现从事岗位(专业)分别进行计分。
不计分)每超一年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3)年度考核,任低一级职务每一次合格计1分,每一次优秀计2分,累计不超过8分(同职转评人员只计算近四年考核结果)。
(4)现从事岗位(专业),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计4分,兼职的不计分。
2、业绩评估(指任现职以来的,满分68分)。
业绩评估主要包括:工作实绩、专业论文和科研成果等。
评审对象申报的业绩须经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由3位专家库中的专家根据下列标准分别评估,各自量分,然后取平均分。
(1)工作实绩评估(满分34分),根据申报对象提供的完成工作实绩质量)专业论文评估(满分14分),根据发表论文刊物的级别和论文质量进其中最高为国家级报刊的,最高为14分,省级报刊的,最高为12分;市(地)级报刊的,最高为10分。
)科研成果评估(满分20分),科研成果已获得县(市、区)级一等奖,按下(1)获荣誉称号:县(市、区)级的加4分,市(地)级加6分,省(部)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包括因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获劳动模范或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或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有功所获得的荣誉称号。
不包括群众团体或协会授予的荣誉称号)(2)省级及以上专门人才加10分(含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省151培养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等),市(地)级专门人才加7分,县(市、区)级专门人才加4分。
(3)继续教育合格加3分。
上述计分方法适用在同一个专业组内进行评价。
主题词: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知绍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