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2•【字号】东府办〔2016〕89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东府办〔2016〕8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12日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6〕74号)和《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6〕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近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工作提出以下要点。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一)落实政府责任。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按时保质编制并实施东莞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类机构功能定位,加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
(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二)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市公立医院继续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取消300元以上耗材加成以及取消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加成。
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工作,建立完善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
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订实施差别化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1]316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1]3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e71f54ce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4d.png)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1〕316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我厅决定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县域卫生信息化、远程会诊系统、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等7个方面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在各单位申报、市局根据粤卫办函[2011]195号通知要求推荐的基础上,经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广州市、省人民医院等87个单位为第一批省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现将试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卫生信息化是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医改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手段。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
各级医疗卫生部门要把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有效落实医改任务,监测与评价医改实施效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医药费用,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试点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财政、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落实支持试点的各项措施。
2023年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

2023年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卫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是指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卫生系统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一系列措施,旨在提高卫生系统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信息化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发展趋势,卫生系统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1) 提高管理效率: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卫生系统的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资源的全面共享和流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 优化医疗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患者流程,提高医患沟通效果,提升患者体验。
2.任务:(1) 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系统:卫生系统应建立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推广电子病历的应用,方便医务人员查阅和管理患者信息。
(2) 打通医疗信息流通渠道:建立卫生系统与医院、药店、医保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信息流通渠道,实现医疗资源的全面共享。
(3) 建立远程医疗系统:通过远程医疗系统,实现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在线咨询、诊断和治疗,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4) 加强数据管理与安全保护:建立数据管理与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患者隐私和用户数据的安全。
三、建设方案1. 建立统一的卫生信息管理平台(1) 建立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医疗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 开发管理软件,对医院、药店、医保机构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监督能力。
(3) 建立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实现电子病历的统一标准和共享,方便医务人员查阅和管理患者信息。
2. 推广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1) 加强医务人员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使用效率。
(2) 鼓励各大医院推广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3) 建立电子病历互通平台,实现不同医院之间的电子病历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建立远程医疗系统(1) 建立在线咨询和预约平台,方便患者进行远程咨询和预约挂号。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制定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建设、 管理、应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强化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支撑
加强人才培训
开展卫生信息化人才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
鼓励科技创新
加大对卫生信息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 强合作。
推动技术应用
积极推广先进的卫生信息化技术,促进新技术在卫生领域的应用 。
建设目标
加强卫生信息安全防护,保障 信息安全和体系 ,包括安全审计、入侵检测、
数据备份等。
建设要求
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提高 信息安全意识,确保信息安全
防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远程医疗服务与协同平台
建设目标
01
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
远期目标(7-10年)
全面实现卫生信息化,构建智慧型卫生体系, 推动卫生事业现代化。
03
重点领域与项目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目标
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 卫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建设,提 升网络带宽和数据处理能力,
满足卫生业务需求。
建设内容
加强卫生信息网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互联网、广域网和局域网等 ,实现网络高速、稳定、安全的 互联互通。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
核心原则
需求导向
紧密结合卫生业务需求,针对关键 环节和瓶颈问题,优先发展信息化 基础设施和核心业务应用系统。
共建共享
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避免重 复建设和信息孤岛。
创新引领
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 ,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创新 发展。
服务民生
社会参与和共建共享
社会参与
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卫生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的重要手段。
东莞市作为中国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城市,在卫生信息化建设方面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以期推动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稳步发展。
一、明确建设目标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卫生信息化的水平,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减少患者就医的困难和不便。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建立全市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交换。
2、升级和完善医院信息系统,推广电子病历、移动医疗等新型医疗技术的应用,提高医院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建立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加强对重大传染病、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
三、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广远程诊疗、互联网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实现患者与医生之间的实时互动,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
2、加强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和应用,确保电子健康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的能力。
3、提高卫生管理的决策分析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卫生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为卫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卫生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提高卫生信息化人才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2、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信息化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1、制定和完善卫生信息化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规范要求。
2、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1、建立由卫生、财政、科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09•【字号】东府办〔2013〕106号•【施行日期】2013.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已废止)东府办〔2013〕10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9日东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实施“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
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东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卫生事业发展成就“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卫生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妥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成效:(一)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医疗机构建设全面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把“四院一中心”等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加大资金投入,建成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新涌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市医疗救护120指挥中心等重点工程并投入使用。
市、镇两级财政投入资金进一步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三大体系”。
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卫生信息化已成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推动力量。
为了加快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健康东莞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应用导向、安全可靠”的原则,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总体目标到具体年份,建立起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卫生信息化体系。
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化、医疗保障信息化、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和综合管理信息化的协同发展。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质量效率,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卫生应急管理水平,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治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卫生信息网络建设。
建立高速、稳定、安全的卫生信息专用网络,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互联互通。
2、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
配备满足信息化应用需求的服务器、存储设备、终端计算机等硬件设施,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
(二)建立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平台1、建设市级卫生信息数据中心。
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数据,建立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共享交换的卫生信息资源数据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数据等。
2、完善卫生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疗卫生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应用1、普及电子病历应用。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电子病历,实现病历书写、医嘱下达、医疗护理记录等医疗服务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2•【字号】东府办[2007]106号•【施行日期】2007.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10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部署,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东府〔2007〕96号),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领导机构成立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吴道闻(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朱益民(市政府副秘书长)管敏政(市卫生局局长)詹文光(市财政局局长)梁冰(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金行中(市卫生局)王钊鸿(市发展和改革局)黄容开(市民政局)陈锐康(市财政局)莫达兴(市人事局)张亚林(市社会保障局)曾瑞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邓卫洪(市物价局)方德佳(市城建规划局)李照光(市机编办)张建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祁志强(市建设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社卫办),设在市卫生局,由金行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选派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联络员。
各镇街要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宣传科教办、社会事务办、城建办、计生办、财政分局、社保分局、医院等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卫生信息化是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的重要举措
卫生信息化是改善 民生的重要保障
目的和任务
提升卫生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加强卫生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发展历程与现状
卫生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卫生信息化发展仍存在不足之处
02
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及问题
3
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我国卫 生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升级。
06
卫生信息化建设预期效果
提高卫生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完善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
加强卫生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提高卫生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推广数字化医疗设备
推广数字化医疗设备,包括智能医疗终端、医学影像设备等,提高医疗设备的数字化程度和智能化水平。
04
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发展思路与目标
总体思路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 融合,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 理水平。
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国情、符合新医改要求的卫生信息 化体系,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 同,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重点
以基层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县域 内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以疾 病控制、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为重点,完善相关 信息系统功能,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医 疗服务、行业管理为重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 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实施路径与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卫生信息化建 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 ,将卫生信息化建设纳 入医改目标和考核体系 。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和整体医疗效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制定指导意见并进行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在制定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法规: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与法律法规的相互配套和相互推进。
2.现有基础:评估现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了解现有的信息化水平和资源,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和支持。
3.用户需求:认真听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需求,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能够真正满足用户的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4.技术能力:考虑现有技术能力和发展趋势,选择适合的信息化技术和系统,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其次,制定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建设:加强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网络和通信设施、数据存储和处理设备、软件应用系统等,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2.数据共享:推动医院和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提高信息传递和交流的效率,便于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诊疗和用药的无缝对接。
3.电子病历:加强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促进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动,提高诊疗过程的透明度和效率。
4.医疗质量管理:建立相关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医疗质量的监控和评估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
5.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的效果,促进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创新和发展。
最后,为了保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信息化素养,形成合力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环境。
2.安全保护: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隐私和医疗机构的数据安全,提高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落实省卫生厅《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2004-2010年)》(粤卫〔2004〕23号)及《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粤卫〔2005〕126号),加快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保证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和可持性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近几年来,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总体水平与其他领先行业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适应卫生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一、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机构不健全,投入不足;二是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协调和协作,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突出,开发成本高;三是建设方案缺乏严格的科学论证及审批程序,盲目开发或引进,低水平重复投资,浪费严重;四是重硬件轻软件、重技术轻服务等现象较为普遍;五是系统功能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共享程度低,难以互联互通;六是缺乏复合型信息技术人才,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严重滞后。
当前我市正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战略,实施“科技东莞”、“商贸东莞”、“平安东莞”、“创业东莞”四项工程,努力把东莞建设成为国内外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现代制造业名城之一,在2010年以前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的发展,既是总体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推动力量。
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卫生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性战略举措,是深化卫生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卫生行政部门的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的迫切需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卫生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抓住机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化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二、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核心,以运作机制创新为动力,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应用主导、服务社会,安全可靠、务求实效,以信息化推动卫生现代化。
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采用先进的、成熟的信息技术和卫生管理理念,整合信息资源,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和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卫生信息化促进卫生现代化;通过电子政务推进卫生行政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推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
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原则是:(一)统筹协调原则。
按照省、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全市统筹规划,规范建设标准统一的信息系统和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
综合运用不同机制和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促进全市卫生信息化工作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原则。
卫生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重视解决实际问题,以应用促开发,增强公益性信息服务能力。
充分采用先进的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强各部门协同工作能力,简化群众办事流程,优化业务流程,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卫生行政效能、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资源共享原则。
卫生信息化建设必须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下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保证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开放性、实用性及安全性。
在此基础上,加强各单位和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公开,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突出重点的原则。
正确处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明确不同阶段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有所为,有所不为。
当前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重点是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卫生信息数据平台建设,规范和引导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五)确保安全原则。
卫生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的要求,在系统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三、卫生信息化建设近期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一)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工程构建覆盖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高效、快速畅通的信息网络系统,网络触角延伸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卫生室,规范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提高信息质量。
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和中心数据库。
规范和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监督、医疗救治的管理决策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系统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互连互通、强化职责、依法管理的原则建设,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系统建设任务。
具体任务包括: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依靠卫生信息网络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数据分析、预警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建设,与其它应急救援机构联动协作,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建立规范化的医疗救治信息系统依据医疗卫生信息传输系统和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大型医疗设备、医疗救治能力等卫生资源数据库,在医疗机构、紧急救援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前哨监测作用,提高应急指挥决策及调配能力。
3、建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利用全市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实行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达到实时、准确的效果。
4、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利用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建立覆盖乡镇的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完成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信息采集和网络通讯系统以及卫生监督执法报告个案数据库的建设,实现市、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实时传送与交换。
应用各种先进信息技术,对全市高毒作业场所、放射源及其他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区域实行重点动态监控。
(二)“一站式”电子政务工程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实现政府职能的科学配置、组织结构的优化整合以及行政管理流程的合理重组。
按照《广东省“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原则和要求,加快建设标准规范、入口统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一站式”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简化公共服务程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把面向社会公众的业务,尤其是行政许可事项,逐步通过互联网提供跨部门的“一站式”电子化服务,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推进卫生行政管理创新。
加快建立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建立起基于数据库的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逐步开展各种交互式办公活动,完成行政审批、公文处理、行政监管和公众服务等政务的网络应用,实现电子公文交换及网络办公。
同时,建立自动化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更好的受理公众服务需求、处理反馈意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三)医院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引导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及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指导医院选择信息系统,建立审批机制,注重医院信息系统各应用模块的系统集成、优化,避免重复开发、重复投入。
加快临床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如电子病历、数字化影像、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应用。
规范医院业务流程,降低医疗成本,增强管理效率,为病人提供高效、低耗、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院的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
有条件的医院要在抓紧建设好内外网站的基础上,逐步并入全市卫生信息网络,与医保系统、社区卫生服务系统、疫情报告系统、卫生主管部门的多向交互;利用远程医疗技术,为病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
随着电子签名法、认证技术的发展、相关法律的建立,积极推进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实现全市区域性电子病历共享交换,达到资源共享。
近期内抓好试点医院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争取2006年提交试点经验。
(四)卫生信息资源库抓紧建立各类卫生信息资源库,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到2006年建立起各类规范化的卫生信息资源数据库,包括卫生资源数据库、妇幼保健数据库、健康和疾病监测数据库、卫生监督数据库、临床医疗数据库(病案首页、门诊病历等)、医学科技类数据库、卫生经济类数据库、卫生政策法规类数据库等,并建立比较完善的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和公众咨询提供服务。
(五)其它卫生信息系统通过应用先进信息网络技术,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运作模式和管理模式,建立以个人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健康档案为核心,能充分满足社区卫生服务各项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通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管理,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站点多、分布广、计算机基础薄弱和技术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避免重复投资和无效投资,充分保证投资效益。
整合现有的医学科研教育信息系统,建立比较完备的网络化医学文献数据库系统,发展数字医学图书馆,开展远程医学教育、远程医疗咨询服务等。
(六)信息系统安全机制建设严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信息网络系统,按照国家《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机房建设,配备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防雷、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等设备。
使用正版软件,购买杀毒软件,建立安全防患机制,建立容灾备份系统及制度,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加强应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
四、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一)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各单位应尽快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单位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备案。
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投资建设。
明确现阶段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卫生事业经费中应按适当比例投入卫生信息化建设(根据粤卫〔2004〕23号《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2004-2010年》文件精神,各单位应按总收入1-3%的比例投入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电子政务信息和公共卫生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采集更新、运行维护、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所需经费,要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信息系统的维护与运行费用应列入经费预算安排,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升级维护。
各单位“一把手”应率先垂范,学习、掌握电子政务的有关知识与技能,带头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