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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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探析【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土地规划和流转面积控制不当、市场化程度不足、生态环境受到影响等。

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包括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等措施。

只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农民权益、土地规划、市场化、生态环境、解决途径、政府扶持、市场机制、监管力度。

1. 引言1.1 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各种方式流转到农民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承载了更多的发展压力和需求。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一种重要的发展趋势和政策支持。

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逐渐被纳入法律法规框架,政府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

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土地规划和流转面积控制不力、农民权益保护不到位、市场化程度不足等。

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也需要农民积极参与和配合。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最终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些农民可能因为缺乏足够的信息和谈判能力,导致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权益受损。

有些贫困农民甚至可能因此丧失土地权益,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

土地规划和流转面积控制问题。

一些地方存在土地流转规划不合理、面积过度流转等情况,导致土地资源过度集中,农村土地利用格局不合理,甚至引发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足问题。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民而言, 他们 主要 有三 大社会 保 障 , 女 , 和 储 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增强 这部法律 的可 操作性 同时 , 即子 土地 蓄。 而土地作为农民的“ 活命 田”“ 田”是他们根本 要适 应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和 社会主义 市场经 济的要求 , 、保险 ,
保 障 。当非农产业无法保 障基本生活时 , 土地就是农民 对 土地 法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有关 法律进行修订 。
定 和安排都 一一顺 应 , 在合法权 益遭 到侵 害时 , 不能及 柱 , 即所谓 “ 房东 经济 ”有 的城 郊几 乎每个家 庭都会 以 , 时寻求行政或司法救助 , 。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 问题 的主要原 因 .
出租房屋补贴 基本生活。集 中居住后 , 这些农民 的房 租 收益可能落空 ;五是这 些土地 用于 工业和商业用地 , 必
护 能力 , 不能很好地适应作 为法律主体和 市场主体 的要 迁农民房屋 的补偿标准都低于 安置房 的价格 , 民购 买 农
求, 也不利于村民 自治制 度的落实 。不 少农 民把 土地集 相 同面 积住房 资金大大增加 ; 四是减少 了农民 收入 。对
体所 有 当成村委会所有 , 委会未按法定程 序作 的决 于城 郊农 民 ,房租 收入 曾经 是农民 家庭收入 的主要 支 对村
2 . 2对政 府部 门、集体 经济组织的权 力缺 乏有效的 组织 , 用于发展和壮 大村组 经济。 建立各种物业设施 , 并
制 约机 制 在我 国农村 土地仍 属于集体所 有 ,土地 承包 以股份 的形式把 资产量化给 集体经 济组织和农民 , 使被 经营权 的处分在 一定程 度上受村 集体 的限制 。同时 , 由 征地较多 的村和失地农 民获得 长期得益的保障机制 。 于政府部 门在其 中又起 指导作 用 , 土地承包经 营权 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而在改革发展与稳定当中,土地流转制度良策的提出,无疑给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本文深入研究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的现状和发展,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其进行剖析,结合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经验,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困难,并试图对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可行性方案。

【关键词】土地流转;特征;主要问题;对策思考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概述(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中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可以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特征1、农村土地流转周期较短。

就我国目前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分析,百分之八十的农村村民之间进行的自主自发的土地流转周期是在两年内完成,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区和落后的地区,农民为了完全保护自己的利益甚至在进行土地流转时,还达成一个季度签一次的协议。

2、农村土地承包和租让的情况居多。

由于承包或租让土地不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的合法手续,很多农民在土地承包和租让时为了节省时间与省去麻烦,他们都不会按照规定要求去村委会报告,更不会去乡镇经管部门办理正规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因此,由村委基层向上级汇总的农村土地承包、租让的土地面积与实际流转的土地面积在数据上就有非常大的差距,普遍比实际流转的面积少很多。

3、农民自行流转为主。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农民自行组织的流转和乡镇村委集体委托相关的组织土地之间的流转。

农民自行流转土地占绝大部分,他们之间的流转,一般是熟人之间进行,在亲朋好友之间互相告之,而农民去委托人乡镇村委集体组织流转的比例是非常的低。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与现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民将其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其他个人或组织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然而,在流转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法律问题,如流转程序不规范、权益保障不力、合同履行不严格等。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分析(一)流转程序不规范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一些地方在流转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流转程序混乱,甚至出现违法流转的情况。

这既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权益保障不力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尤为突出。

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等原因,农民在流转过程中往往面临权益受损的风险。

例如,一些地方在流转过程中忽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导致农民无法充分享受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

(三)合同履行不严格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和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导致合同履行不严格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些流转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甚至出现违约行为,给双方带来损失。

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一)规范流转程序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对流转过程的监管,确保流转程序合法合规;另一方面,要推动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存在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存在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存在哪些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的行为。

这一机制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首先,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具体的操作层面,还存在规定不够明确、细致的情况。

例如,对于土地流转的合同形式、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导致在一些土地流转纠纷中,各方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其次,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不健全。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信息流通不畅,缺乏有效的信息平台。

很多农户想要流转土地,但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一些有需求的经营主体又难以获取准确的土地流转信息。

这不仅降低了土地流转的效率,还增加了交易成本。

同时,土地流转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不够合理,缺乏科学的评估标准和定价依据,导致土地流转价格的确定往往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容易损害农民的利益。

再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也制约了土地流转。

对于很多农民来说,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一种生活保障。

在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农民担心一旦失去土地,生活将失去依托。

因此,即使他们在土地经营上效益不高,也不愿意轻易流转土地,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的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

另外,土地流转后的用途监管存在困难。

一些受让方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业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进行过度开发,破坏了土地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

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手段不足、力度不够的问题,难以有效遏制这种违规行为。

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分配机制也不够合理。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利益分配中获得的份额相对较少。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土地流转,过于强调规模经营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农民的利益诉求,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获得感不强。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力 转 移 、农 地 利 用效 益 提 高 和 改 革 发 展 政 策 驱 动 的 产 物 ;是 新 时期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制 度 改 革 成 果 在 农
2、不 得 改 变 土 地 所 有权 的性 质 和 土 地 的农 业 用 途 ;3、
民身 上 的 又 一 体 现 。从 生 产 力 层 面 看 ,土 地 承包 经 营
进 方 )的 行 为 。
体 、流 转 客 体 、流 转 方 式 、流 转 合 同 、流转 期 限 、流 转 价 格 、流 转 管 理 、流 转 纠 纷 解 决 等 具 体 制 度 安 排 及
其相互关系。
( 一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原 则 。
土 地 承包 经 营 权 流 转 原 则 是 指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流 转 应 当遵 循 的 基 本 规 则 。按 照 《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第
改 变 农 村 土 地 所 有 权 权 属 性 质 、主 体 种 类 和 农 业 用 途 的基 础 上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人 ( 即 流 出方 )依 法将 该 物 权 性 质 的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或 者 从 该 物 权 性 质 的 土 地 承包 经 营 权 中分 离 出来 的 部 分 权 能 转 移 给他 人 (即流
权 流 转 本 质 上 是 农 业 生 产 力 的 基 本 构 成 要 素— — 土 地
流 转 的 期 限 不 得 超 过 承 包 期 的 剩 余 期 限 ;4、受 让 方 须 有 农 业 经 营 能 力 ;5 、在 同等 条 件 下 ,本 集 体 经 济
收稿日期 : 2 0 1 3 — 0 3 — 2 1 作者简介 : 杨 勇( 1 9 8 2 一 ) ,男,陕西大荔人,供职于 中国人 民银行 张掖 市中心支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
1. 司法效力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不清晰,司法
效力不足,容易引发土地纠纷和产权不稳定的问题。

2. 规模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相对较小,流转面积有限,无法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效益。

3. 流转价格不合理:由于缺乏市场竞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格常常偏低或偏高,不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4. 农民权益保护不够: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
护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农民利益被侵害。

5. 交易流程繁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流程繁琐,手续复杂,增加了交易成本,限制了流转的自由性和效率。

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明
确权益归属,加强司法保护,确保流转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鼓励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模化
经营,培育大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
水平。

3. 建立市场化流转机制:引入市场竞价机制,促进土地流转价格的合
理形成,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4.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农民合法
权益的宣传、教育和维权,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不受侵害。

5. 简化流转手续:简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手续,提高流转的
自由性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转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对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效率以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探讨和解决。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这也是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步骤。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一)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一些地区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如未按规定进行流转登记、合同内容不完整等。

这不仅可能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引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

(二)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

如一些地方在流转过程中,未对农民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征询意见,导致农民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外,对于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情况,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这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带来了法律风险。

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流转程序、合同内容、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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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而在改革发展与稳定当中,土地流转制度良策的提出,无疑给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本文深入研究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的现状和发展,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其进行剖析,结合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经验,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困难,并试图对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可行性方案。

【关键词】土地流转;特征;主要问题;对策思考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概述(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中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可以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特征1、农村土地流转周期较短。

就我国目前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分析,百分之八十的农村村民之间进行的自主自发的土地流转周期是在两年内完成,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区和落后的地区,农民为了完全保护自己的利益甚至在进行土地流转时,还达成一个季度签一次的协议。

2、农村土地承包和租让的情况居多。

由于承包或租让土地不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的合法手续,很多农民在土地承包和租让时为了节省时间与省去麻烦,他们都不会按照规定要求去村委会报告,更不会去乡镇经管部门办理正规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因此,由村委基层向上级汇总的农村土地承包、租让的土地面积与实际流转的土地面积在数据上就有非常大的差距,普遍比实际流转的面积少很多。

3、农民自行流转为主。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农民自行组织的流转和乡镇村委集体委托相关的组织土地之间的流转。

农民自行流转土地占绝大部分,他们之间的流转,一般是熟人之间进行,在亲朋好友之间互相告之,而农民去委托人乡镇村委集体组织流转的比例是非常的低。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土地流转的农村土地产权和收益权归属主体不明晰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的产权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但在农村土地的产权中还存在二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产权的主体不够明晰。

现行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但产权属于谁是有很大的争议,不够明确。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原来农村土地的产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二是产权的权利不够完整。

所有权是土地产权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拥有所有权也就代表土地所有权人有对土地的拥有、使用、收入、处置等权利,而处置权是最能体现所有权的,可是就目前农村的土地所有权而言,通常是不是拥有这些权利,从处置权上来看,农村的乡镇、村、村民小级三级,没有哪一级有权利对集体土地拥有最后的处置权,必须要由县级以上的土地管理部门才有资格进行处分。

集体无权出让、转让土地,无法把土地作为抵押标的。

2、土地流转的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的程序也不够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由于土地产权的不清晰必然导致土地难以流转发生和发展,这里的流转仅仅还只限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流转过程的行政化。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大部分是通过乡级或村级行政手段进行,有的地方甚至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因素难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是流转方式的简单化。

使用权的变化主要限于婚丧嫁娶、学生上学等人口变化因素,在形式上仅限于转包、互换等一些简单的流转方式。

三是流转空间的封闭化。

大部分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很少流向外部成员,农民没有赋予抵押、租赁等土地权利,使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中介和金融支持难以形成,严重阻碍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另外,土地流转的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

绝大部分的农户在农户之间进行土地流转,只是进行口头上的约定,没有正式合法的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合同也只是简单,不规范,没有得到公正,也是不合法的,也没有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审查批准同意。

另外,绝大部分在土地流转时不会到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

3、土地流转的市场还不够健全,土地流转机构没有建立完善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土地的转让方找不到土地的受让方,土地的受让方找不到土地的转让方,形式主要以转包为主,形式比较单一,土地转让信息的取得主要依靠邻居、亲戚、朋友及农村干部的信息交流,这就造成了土地交易的成本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低,而且流转的内容简单,流转期短,流转面积小,使经营主体不敢在土地、机械、行动措施上做大的投入,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持续成长,在土地流转的规范内容方面,有些地方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缺少合同对流转双方进行的约束,农村村民之间的绝大部分是自行对土地进行流转,而且大多数又为口头协议,基本上是没有书面合同,暗地里流转绝大多不经过相关部门的申请、不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更不用说去相关的部门进行报告,在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很少地进行干预,进一步恶化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导致农村土地流转的无序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的打点和看管机能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难以经由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本的优化。

4、土地流转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具有中国农村村民生存发展与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

倘若如果农民忽视了土地流转措施,他们的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就会得不到保障,随时随地有影响到自身基本权益的可能。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和健全,土地仍然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保障功能,比如说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都附着其上。

如果农民把自家的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出去,这些最基本的综合保障都有了后顾之忧。

在我国的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存保障,同时,土地还可以促进农民的就业,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也就导致了农民不敢随便地抛弃赖以生存的土地,土地在他们心目中仍然具有很高的地位,他们认为有了土地,对自身而言就有了保障,就算在外面就业不如意,收入不行,还是可以回到家乡进行传统的耕种,起码能够保障自己的温饱问题,从这一方面看来,农民对土地的需要是不可能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

三、完善土地流转的对策思考(一)通过法律规范,实现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

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要建立“两个市场”,一个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另一个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长久以来,我国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产权有着显著的差别,不平等关系也依然存在。

就是这种长期存在的不平等关系,使得我国一直以来就是这种局面:“两种产权、两个市场”的形势。

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行合理的改革和完善后,我国的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进行分离,经营权实质上是可以进行出售、抵押、出租的,而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非农建设用地)却是不可能进行的,目前来看,是完全不能实行自主地流转,农民拥有的土地产权是不规范不合理的。

在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难题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流转法》的制定是形势所需,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经济收入有了大幅增长,总体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的新的困难需要我们去解决,比如:当前“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二)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的程序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

它不仅对土地资源配置及其效率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影响,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的程序。

1、建立健全农村的土地流转服务市场。

让农村土地流转进一步发展为市场化,就需要发展土地流转的服务中介和交易中介,通过市场化来规范土地交易中的各项行为,减少农村土地的流转成本。

耕地使用交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交易主体很多的方面,这就要求相应的中介服务市场为其提供合法合理的服务。

要建立耕地使用权市场信息、咨询、预测和评估等服务系统,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

2、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程序化。

第一,农民进行申报,由农户填写统一出具土地流转的书面委托书,村服务站汇总报乡(镇)流转服务中心,乡(镇)经管部门或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档案和微机数据信息库;第二,乡(镇)流转服务中心将收集信息报县(市)区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进行归纳与汇总,提出相关的要求,将信息更好的反馈给农民,并进行指导;第三,流转服务中心组织流转双方协商,达成意向;第四,签订书面合同,经村委会盖章后到乡(镇)土地流转中心签证、登记备案,并监督合同兑现。

3、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日常监管工作。

例如可成立土地委托流转领导组织和服务中心,严格合同管理,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在土地流转中的监督引导作用,特别是用制度手段规范流转。

对土地流转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才能使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得到专业性的帮助。

(三)积极探索市场化形式,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探索市场化形式,要求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198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上就已经明确,允许农民流转所承包土地,政策由来已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规定了“三个不得”,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形式,首先要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

以村组为单位,把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流转情况、农村劳动力情况等资料进行全面统计,逐级上报汇总,形成报表。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保护农民土地流转的收益不受影响。

再次,在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村组设立服务站,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为流转双方牵线搭桥,开展土地流转申请委托、供求登记、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纠纷调解、法规咨询等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市场为导向,自负盈亏,自主服务,解决土地供需双方因不能及时沟通而使流转受阻的矛盾。

(四)深化体制配套改革,健全社会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机制。

建立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建设的政策。

增加政府投入资金,并合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推动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

只有对农业投入增加了,基础设施改善了,才能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家庭经营向集约化水平的转变。

2.进一步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

第一,合理拓宽劳务输出渠道,为农民外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技能培训,搞好信息服务、政策服务、法律服务,为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提供优质服务,让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能够走出去,挣到钱,留得住,使大量的农村人口离开农村土地,离开农村,向城市转移,为农村发展创造必要条件;第二,要加大发展乡镇企业,尤其是农产品的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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