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
LEED金奖绿色建筑二星级认证及绿色施工方案

LEED金奖绿色建筑二星级认证及绿色施工方案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是美国绿色建筑协会(USGBC)颁发的一项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旨在鼓励和推动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设计和施工。
LEED认证分为四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绿色建筑一星级认证、二星级认证、三星级认证和最高级别的绿色建筑四星级认证。
绿色建筑二星级认证相较于一星级认证,要求更高,需要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考虑更多的环保因素。
以下是一些建议来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认证:1.可再生能源利用: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来满足建筑的部分能源需求。
安装太阳能光伏电池板,以供应建筑内部可再生电力需求。
2.节水措施:通过运用低流量厕所、节水灌溉系统、雨水收集系统等方式减少用水量。
安装高效洗衣机、水龙头和淋浴头,以降低建筑的用水需求。
3.节能技术:使用高效的建筑保温材料来减少热量的散失,并使用高效的能源管理系统来监测和优化能源使用。
采用LED照明系统来减少能源消耗,并使用自然采光来减少对人造照明的依赖。
4.建筑材料选择: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建筑材料,尽量使用可回收材料,并避免使用有毒化学物质。
使用可持续采购的建筑材料,如FSC认证的木材和绿色建筑认证的地板材料。
5.室内环境质量:确保建筑内部空气质量良好,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涂料和家具,并保证室内空气循环和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
绿色施工方案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环保措施和方法。
以下是一些建议来实施绿色施工方案:1.建筑废弃物管理:在废弃物处理和管理方面采取绿色措施,如分类回收建筑废弃物、将废弃物重新利用或回收利用等。
2.次生材料利用: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可再生的次生材料,如再生混凝土、再生钢材等,以减少对原材料的需求。
3.节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如使用高效照明设备、节能型机械设备等。
4.水资源管理:优化施工过程中的水资源利用,避免浪费和过度使用水资源。
揭阳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揭阳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18‟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的通知》(粤建节函…2018‟1233号)规定和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现提出我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管理(一)根据不同评价阶段,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两类,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标识评价,标识有效期为二年;“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是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标识评价,标识有效期为三年。
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仅能申报“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
(二)全市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7)开展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的项目,全部通过《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申报、评审、公示及公告。
(三)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的居住、公共建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行第三方评价。
评价机构由具有评价能力和独立法人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并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登记后,可以在我市受理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技术评审组织及日常相关管理等工作。
评价机构要依据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出具技术评价报告,并对审定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公示、公告、颁发证书和标识。
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上海地区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依据《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管理第三条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市建交委委托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承担具体实施工作第四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分为“绿色建筑星级项目”和“绿色建筑创建项目”两类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绿色建筑星级项目”的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对于同一星级的建筑,用分数区别,在标志和证书中予以体现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材料第五条评价标识的申请应由建筑物的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第六条申请评价标识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已建成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可申报“绿色建筑星级项目”评价标识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可申报“绿色建筑创建项目” 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综合效果明显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总体规划、建筑设计、施工质量、物业管理等具有较高的水平第七条“绿色建筑星级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向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见附件一)一式2份;工程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二)一式2份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项目的地理位置、工程投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类型、结构形式、开发与建设周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等情况的说明;2、技术总结:从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对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等进行全面总结;3、相关附件:工程验收材料、检测报告、企业资质、申报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意见所有申报材料均需附光盘一份第八条“绿色建筑创建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在完成建筑设计方案之后,向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申报材料:绿色建筑创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三)一式2份;绿色建筑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四)一式2份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类型、总平面图、结构形式、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示范面积、开发与建设周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等情况如果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两类,应分别注明各类建筑面积和示范面积;2、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包括采用的主要绿色建筑技术;3、工程技术可行性方案:对规划设计中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应用进行总结,并对后期的施工和运营管理提出具体的实施策略,如是既有建筑,详细论述改造机制的可行性;4、技术经济分析:包括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绿色建筑增量成本概算和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5、进度计划与安排:项目的建设计划和周期;6、效益分析:包括绿色建筑示范效果预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市场需求分析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前景分析等内容;7、项目承担单位资质:包括建设单位和科研、设计、高等学校等技术支撑单位的实力情况介绍; 8、项目风险分析;9、相关附件:工程立项批文和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均需附光盘一份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第九条申报程序申报单位从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下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或“绿色建筑创建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照程序进行申报;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受理评价标识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绿色建筑星级项目,其申报单位需委托相关测评机构进行测评,并向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提交测评报告;没有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应提出形式审查意见,申报单位可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后,重新组织申报第十条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验的基础上,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对申报材料和测评报告进行评审,并确定评审意见第十一条评审意见应达到专家评审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同意通过并签字认可评审过程中专家如对提交的材料提出疑议,由专家评审组进行核查第四章公示和颁证第十二条通过评审的项目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提供署实名的书面材料第十四条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协调解决的项目,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由市建交委审批,报建设部备案;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由市建交委审核,报建设部审批第十五条对有异议而且无法协调解决的项目,由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向申请单位说明情况并退还申请材料第十六条建设部对通过审批的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和标志;市建交委对通过审批的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和标志。
绿建二星实施方案

绿建二星实施方案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建造、使用、改造和拆除的全过程中,充分考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保护环境及改善室内环境质量的建筑。
在当前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背景下,绿色建筑成为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
绿建二星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案背景。
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但也伴随着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为了推动建筑行业向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我国提出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其中绿建二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等级。
因此,制定绿建二星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目标。
1. 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节能水平;2. 促进建筑行业向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3. 增强建筑行业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4. 提高建筑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健康水平。
三、方案内容。
1. 制定绿建二星实施标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2. 加强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倡导使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3. 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建筑的节能水平;4. 推广绿色建筑理念,提高建筑从业者和使用者的环保意识;5. 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方案实施。
1. 建立绿建二星实施方案的宣传推广机制,提高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2. 加强对建筑从业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专业水平;3. 加强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支持和推广,树立榜样效应;4. 加大对绿色建筑科研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绿色建筑的技术水平;5. 建立绿建二星实施方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五、方案效果。
1. 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提高了建筑节能水平;2. 增强了建筑行业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3. 提高了建筑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健康水平;4. 促进了建筑行业向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

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一、方案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发展方针,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环保节能的实施,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和理解,制定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实施方案。
二、评价标准1、省一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建筑设计要注意制定合理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坚持可再生材料、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等。
(2)建筑要有较好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的减排,降低使用环保建材,有较好的建筑能耗管理系统。
(3)建筑要合理利用日光和自然通风等资源,减少用电量,改善室内环境。
(4)建筑要规范管理,建立操作规程,有绿色运营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2、省二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建筑能够使用可再生资源和节能材料,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控制,有较好的风光资源设计。
(2)建筑要有良好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处理与利用流程,降低碳排放,采用绿色建材。
(3)建筑要在设计上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减少用电量,优化建筑能耗管理系统。
(4)建筑运营中,要充分尊重环保意识,落实绿色运营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三、评价方法1、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包括公共建筑、住宅区等建筑类型,评价标准分为省一级和省二级,分为设计评价和实测评价两个环节。
2、评价程序:(1)评估机构预评估:评估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预评估工作,包括估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指标,以及设计中使用的材料和采用的技术等。
(2)现场实测评估:评估机构应按照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现场实测评估,检查建筑是否符合评估标准,并对建筑能耗、环境质量等指标进行实测。
(3)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机构应按照评价标准,对建筑进行打分,并将评估结果公示。
(4)评价结果反馈:对于评估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建筑,评估机构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对建筑进行重新评估。
四、评价认证1、认证机构:本方案指定相关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服务,认证机构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实力,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后方可开展认证业务。
冀建科【2010】206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

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细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是指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等级评定的建筑物,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
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
第三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3年。
第四条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和二星级2个等级。
第五条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评价标识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我省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组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评审的项目、公示,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编号后,颁发证书和标志。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粉煤灰综合利用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建筑节能办)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管理。
第八条省建筑节能办负责组织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建立并管理评审工作档案,受理查询事务,接受国家绿标办的监督和管理。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建科(2007)206号

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细则》),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3年。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并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绿标办),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绿标办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组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提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支持。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受委托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组成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组织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并将评价标识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绿标办备案,接受绿标办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应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专业人员进行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专业评价工作。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倡导,绿色建筑成为了建筑行业的热门话题。
绿色建筑通过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节能性、环境友好性和健康性能。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得以制定。
二、方案目标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评价标准和认证机制,推动建筑行业向绿色建筑转型,降低建筑物的资源消耗和对环境的冲击,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
三、评价标准1. 资源利用(1)能源利用:建筑物的能源效率和利用再生能源的比例;(2)水资源利用:建筑物的节水措施和水资源利用效率;(3)材料资源利用:建筑物采用的可再生材料和经过环境友好加工的材料的比例。
2. 环境质量(1)室内环境:建筑物内部空气质量和舒适度;(2)室外环境:建筑物周边的景观、空气质量和噪音控制。
3. 建筑创新(1)设计创新:建筑物的建筑设计和功能创新;(2)技术创新:建筑物采用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4. 社会责任(1)公共空间:建筑物对公共空间的贡献和可使用性;(2)社区交互:建筑物与周边社区的交互性和互动性。
四、认证机制基于以上评价标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设立了认证机制,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具体认证流程如下:1. 申请阶段(1)建筑业主或开发商向绿色建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2)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建筑设计文件、能耗数据等。
2. 评估阶段(1)绿色建筑认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评估;(2)评估团队进行现场勘察,对建筑物进行评估。
3. 评定阶段(1)评估团队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物进行评定;(2)评估报告提交给认证机构,由专业委员会审定。
4. 认证颁发(1)认证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决定是否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认证机构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并公示在相关平台上。
五、实施推广为了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加快绿色建筑的发展,有以下措施:1. 政策支持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绿色建筑的发展,例如提供税收减免和贷款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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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绿色建筑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对于减少环境负担、节约能源
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广和宣传绿色建筑,引导公众选择
绿色建筑,我们制定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
一、评价标准
1. 能源利用效率
绿色建筑应有高效的能源利用系统,包括采用节能设备、利用可再
生能源等。
2. 资源循环利用
绿色建筑应具备有效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包括水资源循环利用、
废弃物处理等。
3. 室内环境质量
绿色建筑应注重改善室内环境,提高员工的舒适度和生产效率,包
括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等。
4. 建筑外立面设计
绿色建筑应注重外立面设计,减少冷热桥效应,提高建筑隔热性能。
5. 城市生态环境影响
绿色建筑应尽量减少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减少噪音、减少
光污染等。
二、标识设计
1. 标识形式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采用清晰、简洁的图案符号,以突出绿色环保的主题。
2. 标识颜色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主要以绿色为主色调,寓意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3. 标识尺寸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尺寸视建筑物大小而定,可以有不同尺寸的标识供选择。
三、标识使用
1. 标识位置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应放置在建筑物显眼的位置,如大堂入口处、建筑外立面等。
2. 标识方式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可以采用贴纸、标牌等形式,以便公众能够清晰地辨认。
3. 标识更新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评估并更新标识。
四、推广与宣传
1. 媒体宣传
通过媒体的力量,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和认可度。
2. 信息发布
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官方网站,发布绿色建筑案例、标识使用指南等相关信息。
3. 培训与推广
组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培训活动,培养专业人员和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和意识。
五、监督与管理
1. 监督机构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
2. 评估与认证
对申请使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进行评估认证,确保其符合相应标准。
3. 日常检查
定期进行对持有标识建筑的日常检查,确保其继续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通过实施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我们将更好地推广绿色建筑,引导公众选择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建筑,以促进社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