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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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卫生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财务人员及各部门相关人员。

第三条我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操作;(二)公开透明,民主管理;(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强化责任,严格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财务科,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完善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我院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四)负责编制、审核和汇总我院财务报表;(五)负责我院财务核算、账务处理和会计档案管理;(六)负责我院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七)负责我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八)负责我院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我院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筹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批准的筹资计划,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二)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资金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四)资金结算: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五)资金审计: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我院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二)账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准确;(三)会计档案: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四)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基层卫生院财务会计制度(3篇)

基层卫生院财务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保障卫生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卫生院的财务会计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监督等。

三、财务预算1. 财务预算编制:卫生院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业务发展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真实反映卫生院财务状况和业务需求。

(3)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全面反映卫生院各项收支。

(4)稳妥性原则:预算编制应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2. 财务预算审批:预算编制完成后,报卫生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

3. 财务预算执行:卫生院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四、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原则:(1)合法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真实、准确反映卫生院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

(3)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遵循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方法。

(4)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2. 会计核算内容:(1)收入核算: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2)支出核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

(3)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4)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5)净资产核算: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等。

3. 会计核算方法:(1)权责发生制:收入和支出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2)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

(3)成本核算:根据业务性质,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

五、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编制:卫生院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内容:(1)资产负债表:反映卫生院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卫生所财务管理制度

卫生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卫生所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卫生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所内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卫生所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4.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卫生所预算管理实行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应当在每年年初完成,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

2. 预算编制应当依据国家政策和卫生所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入和支出。

3. 预算编制应当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预算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2.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3. 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七条预算监督:1. 财务部门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的执行效果。

2. 有关部门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财政部门应当对卫生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收入管理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九条医疗收入管理:1. 医疗收入应当及时核算,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医疗收入应当按规定上缴财政,不得截留、挪用。

3. 医疗收入应当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条药品收入管理:1. 药品收入应当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核算。

2. 药品收入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 药品收入应当按规定上缴财政,不得截留、挪用。

2023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0篇)

2023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0篇)

2023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0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3000字)卫生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卫生院管理提出的客观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加强卫生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和核算组织体系卫生院应加强对成本管理、核算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院、科室、个人三级成本核算组织体系。

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可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人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各相关科室应有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卫生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资料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三、卫生院成本核算的原则为了正确核算卫生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则。

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三)配比的原则。

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五)一致性原则。

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相互可比。

卫生院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卫生院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卫生院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2. 财务收入应按照规定及时上缴国库,不得截留、挪用。

3. 财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4. 财务收支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严禁伪造、变造。

5. 财务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

三、固定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购建、报废、调拨等事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

3.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4. 固定资产报废、出售、转让等,必须经过资产评估,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财务审批制度1. 财务支出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2. 财务审批权限如下:(1)1000元以下支出,由卫生院财务负责人审批;(2)1000元以上至50000元支出,由卫生院院长审批;(3)50000元以上支出,由卫生院理事会审批。

3. 财务审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五、内部审计制度1. 卫生院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收支、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2.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3. 内部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整改。

六、奖惩制度1. 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卫生院_财务管理制度

卫生院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卫生院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卫生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记载。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全面反映,不得遗漏。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报送,确保财务工作高效运转。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卫生院资金管理实行预算管理,按照年度预算进行编制、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预算编制:(一)根据卫生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二)预算内容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筹措预算等;(三)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第六条预算执行:(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二)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三)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七条预算调整:(一)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审批;(二)预算调整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卫生院收入管理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九条医疗服务收入:(一)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确保医疗服务收入真实、准确;(二)加强医疗服务收入核算,定期核对,确保收入完整。

第十条药品收入:(一)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确保药品收入真实、准确;(二)加强药品收入核算,定期核对,确保收入完整。

第十一条其他收入:(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他收入合法合规;(二)加强其他收入核算,定期核对,确保收入完整。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卫生院支出管理包括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固定资产购置等。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卫生院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卫生院

一、前言为加强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卫生院的财务安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手册。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

4. 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计划、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

2.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对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 财务人员: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财务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卫生院的年度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编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资金管理(1)卫生院的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2)建立健全资金收支台账,确保资金收支的准确性、及时性。

(3)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定期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成本核算(1)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成本核算。

(2)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查找成本控制点,降低成本。

4. 财务报表编制(1)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编制卫生院的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院长签字确认。

5. 财务分析(1)定期对卫生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找出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

(2)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五、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对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监督部门有权要求财务人员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并对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财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附则1. 本手册由卫生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5篇)

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5篇)

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

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有收费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

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室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室,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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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

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
外购收款票据。

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

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卫生院也不得将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卫生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卫生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卫生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卫生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

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卫生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

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一)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卫生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

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卫生院对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须经卫生院有关人员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

卫生院应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登记备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卫生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

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单位职工食堂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计划安排列支和对支出进行决算,并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卫生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培训费、其他费用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应严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列支。

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卫生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单位国家规定工资(即职务工资、事业津贴、岗位津贴)的额度内。

个人消费基金增长率不得超过业务增长率,以防止个人消费资金过快增长。

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以防止亏损现象发生。

卫生院应建立每季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增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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