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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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 笔记

犯罪学 笔记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犯罪学概述一、犯罪的概念(一)、法学上的概念犯罪是指侵害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由统治阶级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在法律上的规定,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学上的犯罪具有如下特性:(1)、侵害统治阶级意志-----社会危害性(2)、违法性(3)、应受刑罚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二)犯罪学上的概念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而应受到社会处罚和矫治的行为。

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除包涵法定的犯罪外,还包括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1)、触犯刑法而不受刑罚的行为(2)、有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3)、有严重社会危害的不良行为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是广义的犯罪,但须以狭义的刑法学上的概念为基础。

二、犯罪学的概念(一)狭义犯罪学狭义犯罪学狭义犯罪学是指将犯罪和犯罪现象作为整体进行研究,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的科学,其核心在于揭示犯罪原因,故又称犯罪原因学或犯罪定量学。

(二))广义犯罪学广义犯罪学广义犯罪学是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揭示其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特点,探索犯罪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研究预防,减少和控制犯罪的措施和途径的科学第二节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及学科地位一、学科性质犯罪学是一门主要以社会学和法学为基础,并运用多种学科如心理学,生物学和统计学等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揭示犯罪现象及其原因,探索犯罪预防对策的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一)、单一学科或边缘学科的观点既无力完成犯罪学所肩负的使命,又没有反映犯罪学研究的客观现实。

(二)、对综合性学科观点的日益广泛的认同,是犯罪学研究走向成熟的客观要求,必然结果和具体体现。

(三)、独立于其所借助的诸多学科,也不是诸多学科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在更高层次上的概括和综合。

二、学科地位(一)、与刑法学的关系(1)、犯罪学从刑法学中分离出来;(2)、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犯罪学的研究提供借鉴,如:对犯罪的界定及刑罚的预防犯罪功能;(3)、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也可为刑事立法和司法服务,如犯罪的心理态度,量刑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等(二)、与社会学的关系与社会学的关系都研究犯罪的社会原因及社会预防,犯罪社会学是两门学科交叉形成的新学科。

第二章犯罪的概念

第二章犯罪的概念

第二章犯罪的概念第二章犯罪概念第一节犯罪的定义一、犯罪的定义概述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但书”的意义。

1、犯罪的定义《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但书”意义(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的意义。

(1)意义功能这一犯罪定义既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于合理认定犯罪及处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犯罪定义不仅从性质上明确了犯罪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而且还设置了定量要求,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被称作犯罪定义的“但书”。

该“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

(2)理念: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力,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强拿硬要少量财物,符合抢劫特征,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等。

“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但书”也是适应我国法律结:其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劳动教养条例以及工商、海关、税务等行政、经济法规中的处罚规定,违反这些观定属于“违法行为”;其二才是刑法,违反刑法的属于“犯罪.。

“但书”的形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从而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

()刑法体现与(刑法)第13条犯罪定义的定量要求相呼应,分则条文对有些犯罪特意规定程度方面的限制要件,如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在通常情况下有”数额较大”的限制;侮辱、诽谤罪等,有“情节严重”的限制;寻衅滋事、遗弃、虐待罪等有“情节恶劣”的限制。

犯罪的基本概念

犯罪的基本概念

犯罪的基本概念犯罪的基本概念及相关内容1. 什么是犯罪?•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对社会、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伤害或危害的行为。

•犯罪具有主观故意或过失、社会危害性和法律追究性等特征。

2. 犯罪的分类犯罪行为分类•刑事犯罪:以刑罚为主要目的,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行政犯罪: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由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管理处罚。

•经济犯罪:以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走私等。

•社会犯罪:对社会安定有较大危害的犯罪行为,如恐怖主义、暴力犯罪等。

•环境犯罪:破坏环境生态平衡的犯罪行为,如非法捕捞、污染等。

犯罪主体分类•自然人犯罪: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犯下的犯罪行为。

•法人犯罪:由企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犯下的犯罪行为,需追究法人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户犯罪:由个体工商户犯下的犯罪行为。

犯罪性质分类•蓄意犯罪:有明确故意的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盗窃等。

•过失犯罪:由疏忽、不慎等原因造成的犯罪行为,如过失致人死亡、过失失火等。

3. 犯罪的基本要素•主体要素:犯罪活动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为要素:指行为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包括行为的方式、手段、目的等。

•客观要素:指犯罪行为对社会或他人造成的实际危害。

•主观要素:指犯罪行为的主体具有的故意或过失心理状态。

4. 犯罪的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导致社会信任度下降。

•影响经济发展,阻碍社会进步和稳定。

5. 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高刑法的针对性和威慑力。

•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措施。

•加强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遵法意识。

•健全执法机制,增加犯罪侦查和打击的力度。

以上是对犯罪的基本概念及相关内容的简述,希望能对读者了解犯罪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

《刑法》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第二章犯罪概念第一节犯罪的定义一、犯罪的定义概述1,犯罪的定义受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外国刑法或学说大多对犯罪采取法律形式层面的定义,认为犯罪是刑法规定以刑罚禁止或惩罚的行为,或犯罪就是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在前苏联还保留类推制度的刑法中,也曾有过对犯罪从实质层面的定义,如1919年苏俄刑法指导原则第6条规定:“犯罪是危害某种社会关系制度的作为或不作为……”现行俄罗斯刑法采取罪刑法定原则,则给犯罪下了一个形式与实质结合的定义:“本法定以刑罚相威胁所禁止的有罪过地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4条)。

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不同,或者由于人们把握犯罪的角度不同,对犯罪还提出一些其他定义。

例如,根据唯物史观,认为犯罪是一个历史范畴即阶级社会的产物,是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由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有的刑法学者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认为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违法且有责的行为。

有的刑法学者认为犯罪是反社会的行为。

刑事古典学派重视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认为犯罪是造成侵害性结果或危险的行为;而刑事社会学派重视犯罪人及其危险性格,认为犯罪是犯罪人反社会性格的表现。

2,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从法律意义上讲,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例如《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行为,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等等。

在罪刑法定制度之下,严格讲只有这种法律(形式)上的犯罪。

从实质意义上讲,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律之所以要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在外国刑法理论上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是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社会伦理规范(伦理规范违反说),有的认为是目因为它侵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法益(法益侵害说),有的认为是因为它既违反了社会伦理规范又侵害了特定的法益(二元说).这是犯罪的本质,是犯罪的法律意义的根源。

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不作同的犯罪本质观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

第二讲,犯罪概念

第二讲,犯罪概念
第二讲
犯罪概念及其作用
一、犯罪概念的类型 (一)形式、实质和混合意义的犯罪概念 形式、
形式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也称之为犯罪 形式意义上的犯罪概念( 的法律概念), ),认为犯罪是违反刑法应受刑 的法律概念),认为犯罪是违反刑法应受刑 罚处罚的行为。这一概念强调罪刑法定, 罚处罚的行为。这一概念强调罪刑法定,强 调犯罪的刑事违法性( 调犯罪的刑事违法性(即行为与法律规定相 矛盾),进而为认定犯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进而为认定犯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矛盾),进而为认定犯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三)定性和定性加定量的犯罪概念
1、定性的犯罪概念 这是从界定犯罪的模式所作的分类。 这是从界定犯罪的模式所作的分类。 定性的犯罪概念是指立法者在规定犯罪 概念时,只对行为的性质进行考察, 概念时,只对行为的性质进行考察,不 作任何量的分析和规定。 作任何量的分析和规定。
(四)从犯罪概念的作用看,可分为立法 从犯罪概念的作用看, 的犯罪概念和司法的犯罪概念

3、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对立性。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对立性。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对立性是指两 者在动态发展的实然状态中常常是矛盾的。 者在动态发展的实然状态中常常是矛盾的。 社会危害性作为一种行为评价标准, 社会危害性作为一种行为评价标准,具有 易变性、模糊性两个基本特征; 易变性、模糊性两个基本特征;刑事违法 性作为一种行为评价标准,则具有稳定性、 性作为一种行为评价标准,则具有稳定性、 明确性两个基本特征。 明确性两个基本特征。这种对立性不仅反 映在刑事司法中,而且在刑事立法中, 映在刑事司法中,而且在刑事立法中,也 会出现应出罪而不出, 会出现应出罪而不出,应入罪而不入的矛 盾。

实质意义上的犯罪概念是由刑事实 证学派提出来的,认为“ 证学派提出来的,认为“犯罪是反社会 的行为” 犯罪是社会的邪恶” 的行为”,“犯罪是社会的邪恶”。 犯罪是对法律秩序的否定” “犯罪是对法律秩序的否定”。这一概 念将犯罪这种社会现象与社会的关联上 揭示犯罪的本质, 揭示犯罪的本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一 种行为为什么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种行为为什么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1)

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1)
• 二、犯罪的概念
•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 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 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 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 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 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 为是犯罪。”
3.根据是否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某种犯罪不可缺少的条件,来区分 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刑法分则关于解决罪与非罪的方式
?
①以情节是否严重、恶劣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②以后果是否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③以是否明知某种犯罪事实来区分罪与非罪。 ④以是否具有法定的特殊目的来区分罪与非罪。 ⑤以是否使用法律所规定的犯罪方法来区分罪与非罪。 ⑥以是否具有法定的特殊犯罪对象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⑦以行为是否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实施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犯罪的基本特征 1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 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三、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方法
1.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来区分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界限
2.根据是否具备刑法总则规定的构成任何犯罪所不可缺少的要件,来区 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 检察机关根据上述事实,以被告人黄某构成贪污罪为由向法院起诉,试表述犯罪 的本质特征分析并提出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 [答案]不构成犯罪,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第二编 犯罪总论
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教学重点
把握刑法第13条和犯罪的三大基本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 处罚性)。

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学中犯罪的概念
触犯法律而构成罪行的行为
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
在犯罪学中,犯罪是指触犯法律而构成罪行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公民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犯罪的定义
犯罪是指对社会造成危害,触犯刑法规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的类型
犯罪类型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可分为财产犯罪、性犯罪、职务犯罪等;根据犯罪的行为方式可分为暴力犯罪、非暴力犯罪;根据犯罪者的组织状况可分为集团犯罪、团伙犯罪、一般共同犯罪等。

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

只有当这四个方面同时满足时,才能构成犯罪。

《刑法学》第4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刑法学》第4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 耦合式犯罪构成理论通过各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件及其要素, 充分反映出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的本质,且在逻辑上以立法为依托, 便于司法实际操作和掌握,极具实践品格。
• 这一理论也存在诸多不足和疑惑,如在犯罪的认定方面,有罪推定 的可能性要大于大陆法系的犯罪成立理论。
第二节 犯罪构成
二、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
• 所谓加重的犯罪构成,是指以普通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由于具有较 重社会危害程度的情节而从普通的犯罪构成中分化出来的犯罪构成。
• 所谓减轻的犯罪构成,是指以普通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由于具有较 轻社会危害程度的情节而从普通的犯罪构成中分化出来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罪构成
四、犯罪构成的意义 有利于实现和维护罪刑法定原则,防止罪刑擅断 对刑事司法实践起着特别重要的指导作用 • 区分罪与非罪 • 区分此罪与彼罪 • 正确地裁量刑罚
犯罪的实质概念,也称实质 意义的犯罪概念,是指不涉 及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从犯 罪现象的本质上给犯罪下定 义,借此揭示一种行为被刑 法规定为犯罪的内在原因。
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 注重的是刑事立法中 应当如何设置犯罪。 这种犯罪概念的表述 与统治阶级的犯罪观 和刑事责任观是紧密 联系的。
第一节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概念
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所谓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 造成损害之性质。社会危害性是否达到严重程度 是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根本性区别。
影响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因素主要包 括: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的手段、后 果以及时间、地点,行为人的情况及其 主观因素。
• 四要件理论不仅具有历史合理性,也具有现实合理性,且其逻辑 严密、契合认识规律、符合犯罪本质特征,还具有内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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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法律和法学中犯罪概念的精确性,所 以犯罪的法律概念能够为其他学科的研究 提供最好的参照基点。
• 一、犯罪是个多学科的概念
• 人们常常只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和研究犯罪, 往往把犯罪的法律概念视为犯罪的唯一概 念,这是不全面的。
• 犯罪不仅仅是个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个多 学科的概念,不同学科、不同领域都有各 自的犯罪概念。
• 犯罪的社会预防对策就很难提到议程上来, 刑事惩罚就会成为唯一的结论,从而会背 离或缺少犯罪学研究应有的理论认识和研 究方法,学科任务就无法实现,学科发展 就会受到严重限制。
• 三、犯罪概念的外延属于社会现象
• 从方法论上看,犯罪学只有以犯罪是社会 现象这个揭示犯罪本质和来源的命题作为 犯罪概念的外延,才能实现自己的学科任 务,并使学科得到充分发展。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罪的双因素表明,犯罪原因的研究也应 当从二元上加以考虑,不仅要研究犯罪行 为本身的产生原因,而且也要研究法律把 行为评价为犯罪的原因,即行为产生的原 因和法律评价的原因。
第二节 犯罪学犯罪概念的内涵
•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内涵的功能性 • 如何定义犯罪学的犯罪概念,必须从犯罪学的学
科任务上来考虑,学科任务决定研究对象——犯 罪的概念。
• 从方法论上看,犯罪定义要有范畴的功能, 要成为继续认识犯罪的科学工具,从而使 继续认识活动成为可能并有发展空间,使 其所得出的结论能对客观实际具有意义, 有利于实现学科任务。
• 犯罪是个人行为还是社会现象,对犯罪学 来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 这对犯罪的理论思维模式,不同的命题包 含不同的判断、认识,包含着构筑犯罪学 学科理论体系的不同的理论逻辑起点起着 决定性作用。
• 为了实现犯罪学预防控制犯罪的目的,犯 罪学必须研究上述各种行为。
• 犯罪学上的犯罪不只是法律上规定的犯罪 行为,还包括以上这些行为。
• 二、如何认识法律上的犯罪概念
• 刑法定义犯罪概念的直接目的是实现刑罚的公正、 合理和某种程度上的有效,概括地说,可以叫实 现刑罚的法制化,避免刑罚的无序化。
• 定义法律上的犯罪概念不是理论上的问题,更不 是学者们自己主观上的东西,而是一个具体国家 的法律上的问题。一个国家法律上犯罪概念的定 义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法律规定。
• 研究犯罪概念必须首先明确研究的领域, 然后才能准确为犯罪概念下定义,不能认 为犯罪概念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只有刑法 和刑法学才只在法律意义上使用犯罪概念 。
• 犯罪是个多学科的概念,这种认识指出犯 罪不只是法律和法学的概念的同时,也指 出了犯罪问题、犯罪对策、犯罪研究等有 关犯罪的理论和实践,都不只是法律的, 而是多学科的,多种的。
犯罪概念
• 除了在法律和法学中经常运用外,其他许 多学科也运用犯罪这个概念,而犯罪学是 真正研究犯罪本身的科学,无论是从一般 意义上还是从学科对象的意义上,犯罪学 都应当对犯罪概念进行探讨。
第一节 犯罪概念概述
• 在犯罪学产生以前,刑法学被认为是研究 犯罪的唯一学科 。
• 在犯罪学产生以后,人们认识到,刑法学 并不是研究犯罪本身的,刑法学是研究犯 罪法规范的,而犯罪学才是研究犯罪本身 的。
• 同时还规定着研究犯罪现象的基本理论格 局和研究方法,从根本上影响、支配、限 制着研究犯罪问题的角度和思路。
• 二、确定犯罪概念外延的标准
• 犯罪学既可以把犯罪作为“个体自然行为”研究, 也可以作为“群体社会现象”研究。这里面临着 选择。
• 学科任务的实现应当成为选择的标准。
• 如果以“犯罪是个人行为”命题作为犯罪学的理 论逻辑起点,把犯罪学研究范围限定在个人行为 之中,就会到个体生理、心理上去寻找犯罪产生 的原因,看不到犯罪与社会的关系,难以找到有 效、可行的预防犯罪的方法和措施。
• 只强调犯罪的行为因素,或者只强调犯罪的法律 规定因素,都会影响对犯罪本质的认识。
• 在法律之外看,犯罪的本质是法律规定的具有严 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在法律之内看,犯罪的本 质就是违反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的行为。
• 犯罪概念中的行为因素具有客观性,法律 规定因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 犯罪是事实与法律两者的统合。
• 犯罪的功能性概念系指以“严重的社会侵害性” (包括侵害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去 划分何者才是犯罪的一种判断依据,并以此概念 来说明犯罪学研究犯罪的基本范畴及客观标准 (研究哪些犯罪行为对犯罪学而言,有其功能价 值存在)。
• 具体包括:绝大部分法定犯罪行为;待刑 罚化的犯罪行为;准犯罪行为;待除罪化 的犯罪行为。
• 从认识论上看,这样确定犯罪概念的外延 也符合定义犯罪概念的科学性。
• 二、犯罪不存在一般概念
• 犯罪具有相对性,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 标准经常发生变化,而且不同阶级有不同 的观点,甚至完全相反的观点。犯罪概念 的一般标准,或者说共同的标准是不存在 的。因此无法给犯罪概念下一个一般的定 义。
• 三、犯罪概念中的双因素
• 法律上的犯罪是由两个因素构成的:行为本身和 法律规定。
• 法律上的犯罪概念一般地说都是具体国家 内的,都是就一个具体的国家来说的,没
有世界一般法律意义的犯罪概念,因此也 没有科学意义上的一般法律犯罪的概念。
第三节 犯罪学犯罪概念的外延
• 一、确定犯罪概念外延的方法论意义
• 为了研究的需要,从定义外延看,可以把 犯罪确定在“个人行为”范围内,也可以 确定在“社会现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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