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论述题_(自动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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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国际法,国家的基本权利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自保权B. 独立权C. 管辖权D. 侵略权答案:D2. 国际法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 互不侵犯C. 互不干涉内政D. 互相经济制裁答案:D3. 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豁免权的内容?A. 司法豁免B. 行政豁免C. 立法豁免D. 军事豁免答案:C4.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的宽度是多少海里?A. 12海里B. 200海里C. 350海里D. 500海里5.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能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解决国际争端B. 发布咨询意见C. 制定国际法规则D. 执行判决答案:C6. 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的形式?A. 停止违法行为B. 赔偿损失C. 道歉D. 军事制裁答案:D7.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一项不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A. 领空B. 领海C. 河流D. 国际海底区域答案:D8. 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法上的战争法的内容?A. 武装冲突的规则B. 战争的合法性C. 战争罪的认定D. 国际人权法答案:D9.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一项不是人权的内容?B. 自由权C. 财产权D. 种族优越权答案:D10. 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的内容?A. 保护本国公民B. 保护本国法人C. 保护本国财产D. 保护外国政府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国际法上的国家义务包括以下哪些?A. 不侵犯他国领土B. 不干涉他国内政C. 遵守国际条约D. 无条件接受国际法院判决答案:ABC2. 根据《联合国宪章》,以下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A. 侵略行为B. 武力威胁C. 经济制裁D. 武装干涉答案:ABD3. 国际法上的国家继承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领土继承B. 国家财产继承C. 国家债务继承D. 国家权利继承答案:ABC4.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A. 联合国B. 世界贸易组织C. 欧盟D. 红十字会答案:ABCD5.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些行为构成国际犯罪?A. 种族灭绝B. 战争罪C. 侵略罪D. 非法贩卖毒品答案:ABC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

大学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大学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大学国际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国际法,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A. 自卫权B. 管辖权C. 独立权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2.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A.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内政B.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外交C.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经济D.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文化答案:A3.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不包括:A. 中国B. 法国C. 德国D. 俄罗斯答案:C4. 根据国际法,国家领土的构成不包括:A. 陆地B. 河流C. 领空D. 领海答案:B5.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其主要职能不包括:A. 解决国际争端B. 提供法律咨询C. 制定国际法D. 监督国际法的执行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一般法律原则D. 国际组织的决议答案:A, B, C2.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国际犯罪?A. 侵略他国B. 种族灭绝C. 非法使用武力D. 贩卖毒品答案:A, B, C3.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包括:A. 国家行为的责任B. 国家官员行为的责任C. 国家对非国家行为者的责任D. 国家对国际组织的义务答案:A, B, C4. 以下哪些是国际法上的“人权”?A. 生命权B. 财产权C. 言论自由D. 宗教自由答案:A, C, D5. 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包括:A. 政治独立B. 经济自主C. 文化自由D. 军事自卫答案:A, B, 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答案: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而国内法是调整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规则。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而国内法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和国家。

国际法的制定和执行更多依赖于国家间的协议和共识,而国内法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由国家机关执行。

2. 什么是国际法上的“国家承认”?答案:国际法上的“国家承认”是指一个或多个国家对新成立的国家或政府的法律人格和主权的正式认可。

国际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国际法的主体不包括以下哪个选项?A. 国家B. 国际组织C. 个人D. 非政府组织答案:C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个选项?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C. 民族自决原则D. 国家领土不可侵犯原则答案:C3. 以下哪个不是国际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国际组织的决议D. 国内法答案:D4. 国际法上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指:A. 国家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用尽所有国内救济手段B. 个人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用尽所有国内救济手段C. 国家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用尽所有国际救济手段D. 个人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用尽所有国际救济手段答案:A5.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A.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B. 国际组织不得干涉成员国的内政C. 国家和国际组织都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D. 国家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答案:A6. 以下哪个不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形式?A. 赔偿B. 道歉C. 保证不再犯D. 制裁答案:D7. 国际法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个选项?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 互不侵犯C. 互不干涉内政D. 互相经济制裁答案:D8. 国际法上的“海洋法”规定,领海的宽度是多少?A. 12海里B. 24海里C. 200海里D. 350海里答案:A9. 以下哪个不是国际法上的“人权”?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财产权D. 奴隶制答案:D10. 以下哪个不是国际法上的“战争法”?A. 海牙公约B. 日内瓦公约C. 联合国宪章D.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国际法上的“国家”包括以下哪些选项?A. 完全独立国家B. 部分独立国家C. 殖民地D. 托管领土答案:A, B12. 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包括以下哪些选项?A. 联合国B. 欧盟C. 世界贸易组织D. 红十字会答案:A, B, C13. 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立法权B. 司法权C. 行政权D. 外交权答案:A, B, C, D14.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包括以下哪些形式?A. 赔偿B. 道歉C. 保证不再犯D. 制裁答案:A, B, C15. 国际法上的“人权”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生命权B. 财产权C. 教育权D. 选举权答案:A, B, C, 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6. 简述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含义。

国际法简答,论述总结

国际法简答,论述总结

国际法简答、论述题答简答总结1>、在交战国之间的公法关系方面战争开始所导致的法律后果答:(一)战争的法律后果(重点)1.外交和领事关系断绝,外交和领事人员在离境前仍享有特权和豁免,馆舍和档案应得到尊重,馆舍、财产、档案和侨民利益可托中立国照料。

2.以共同政治行动或友好关系为其前提的条约立即废止;关于边界条约之类的永久条约原则上不受影响;引渡和贸易条约停止生效,多边条约原则上不受影响,但影响战争的条约停止生效。

3.敌国公有不动产,位于本国领土的,除使馆外可以没收或征用;处于本国军事占领下之敌国领土上的,可征用,但不得取得或变卖,若不动产属于军事性质则可破坏。

敌国公有动产,位于本国领土的,可没收;处于本国军事占领下的之敌国领土上的,可征用但目的仅限于军事目的之用。

海上敌国公船,一般可以拿捕和没收。

4.在本国领土的敌国侨民应允其限期撤离或有限制居住。

5.贸易、交往和契约关系通常停止,各国一般会有事先立法。

6.私有财产。

敌国国民私有财产原则上不受侵犯,但可以加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征用等。

2>简述政府继承与国家继承的区别?1、发生的继承的原因不同。

国家继承是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引起,而发生政府继承的原因是政府的更迭。

2、参加继承关系的主体不同。

国家继承关系的参加者是两个不同的国际法主体,而政府继承发生在同一国际法主体内部的新旧两个政府之间。

3、国家继承因领土变更的情况不同,而在范围上有全部继承与部分继承之分,而政府继承一般是全部继承。

3>简述国际法的法律性质?1.国际法是法律,包含若干对国际社会成员有约束力的规范。

2.国际法主体若违反国际法,则承担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

3.国际实践表明,国际法不仅为各国承认且为各国所遵守,其约束力产生于国家间的共同意志。

总之,国际法是法律,但不同于国内法,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体系。

试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联系与区别。

答:(1)联系。

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在200海里范围内是一个重叠区域。

国际法复习资料论述题、简述题

国际法复习资料论述题、简述题

国际法简答题&论述题一、简述国家法承认的法律效果承认是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法律上的承认将产生全面的法律效果:1)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2)双方可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条约或协定3)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4)承认被承认国取得在承认国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二、简述引渡的原则(1)政治犯不引度(2)本国公民不引渡,大多数国家基于维护本国的属人管辖权,均不允许向外国引渡本国国民。

(3)双重审查制,这个制度要求请求国与被请求国在提出引渡请求或决定予以协助时,都须首先经过司法当局对引渡罪行进行事实的合法性审查,然后再由行政当局的职能部门审查,综合考虑国家主权、条约义务和对等原则等因素后做出最后决定。

如要完成引渡,司法和行政两部门的审查通过缺一不可,体现了两者的互相制约。

(4)相同原则,构成印度理由的必须是引渡请求国和被请求国双方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而且这种罪行必须能达到判处若干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程度。

(5罪行特定原则,此原则要求引渡请求国将某人引渡回国后,只能就作为引渡理由的罪行对该进行审判或处罚,不得对引渡理由之外的其他罪行进行审判或处罚,或再引渡给第三国。

三、简要回答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国际法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还有政府间国际组织。

2.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无专门的立法机关。

3、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

4、在强制实施方面,国际法也与国内法不同。

国际法原则:1、禁止非法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 2、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3、不干涉内政原则4、国际合作原则5、民族平等与民族自决原则6、各国主权平等原则7、履行依宪章所承担义务原则现代国际法的特征1、禁止侵略战争和非法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

国际公法简答及论述(word文档良心出品)

国际公法简答及论述(word文档良心出品)

1、简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

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法律关系,确立国家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

?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5、简述无害通过制度?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是长期国际实践形成的习惯规则,并为《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和《海洋法公法》确立。

无害通过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无害通过权:所有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它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2、无害通过的意义。

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次序或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领海。

在通过领海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无害活动。

3,沿海国对无害通过的权利和义务:⑴可制定关于无害通过的法律规章。

⑵规定海道和分道航行制。

⑶保护权。

⑷沿海国的义务。

?6、简述公海自由航行制度?航行自由是公海自由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他包括以下内容:⑴航行权。

既任何国家的船舶,包括军舰、其他公共船舶和商船,在公海上享有自由航行的权利,除本国外不受任何国家的管辖和支配;⑵船舶的国籍及其地位。

公海上的船舶必须在一个国家进行登记,具有一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是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方便旗船视同无国籍的船舶;军舰和为政府服务的非商业性国家船舶享有完全的豁免权;⑶船旗国的义务。

对悬挂本国国旗的船舶进行管辖;保证海上航行安全;对本国船舶在公海上对他国公民、船舶或设施或海洋造成的损害负责处理。

?确定外层空间法律地位的主要文件是《外层空间条约》及《月球协定》。

按这些法律文件的规定,外空法律地位的内容包括(1)外空探索和利用自由。

外空包括天体是全人类的开发范围,各国均可平等地探索和利用,但应遵守国际法和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和利益。

(2)各国不得对外空主张权利和主权,也不得将据为己有。

国际法考试论述题

国际法论述题1.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独立权。

即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2)平等权。

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往并承受国际的权利。

(3)自卫权。

即有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和协助他国防卫武力攻击的权利。

包括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

(4)管辖权。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他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不享有管辖豁免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进行管辖;此外还可以对本国领土以外犯有危害本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的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还可以根据国际习惯规则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在本国领域之外对本国人犯有某些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或对不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本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些国际罪行进行管辖。

国家的基本义务是指每一国家必须承担的根本性的义务;对这些义务的违反构成严重的国际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

2.试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

答:国家财产是指在国家继承日期依被继承国国内法的规定为该国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利益。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财产继承问题上,因国家继承的情况和有关财产的性质及其所处的位置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原则:(1)在国家部分领土转移的情况下,国家财产的继承应由双方协议解决如无协议则按"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原则"处理;与被继承国有关的动产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2)在附属领土独立的情况下,除适用(1)中所涉及的原则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即要按照附属国对被继承国财产所作的实际贡献的比例转属继承国;(3)在国家合并情况下被继承国的国家财产全部转属继承国;(4)在国家分离或解体情况下,除另有协议外,应按照(3)中的原则处理;(5)在国家解体时,位于被继承国领土以外的被继承国的国家不动产应转属其中一个继承国,但该继承国须对其他继承国做出公平补偿。

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 不干涉内政原则C.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D. 国家领土完整原则答案:D2. 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家的基本权利?A. 领土完整权B. 外交豁免权C. 管辖权D. 战争权答案:D3. 国际法上的“国家”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联合国会员国B. 国际组织的成员国C. 国际法院的当事国D. 非联合国会员国答案:B4.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一项不是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A. 违反国际义务的行为B. 行为的合法性C. 损害的发生D. 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答案:B5. 国际法上的“领土”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陆地领土B. 领海C. 领空D. 外太空答案:D6.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一般法律原则D. 国内法律答案:D7. 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领事保护B. 外交代表的保护C. 国际组织的保护D. 国家对本国公民的保护答案:C8.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A. 谈判B. 调解C. 仲裁D. 战争答案:D9. 国际法上的“自卫权”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针对武装攻击的自卫B. 针对非武装攻击的自卫C. 针对国际恐怖主义的自卫D. 针对国内恐怖主义的自卫答案:D10.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组织的特点?A. 国际性B. 独立性C. 政府间性D. 非营利性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是国际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一般法律原则D. 国内法律答案:ABC2.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国家责任?A. 违反国际义务的行为B. 行为的合法性C. 损害的发生D. 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答案:ACD3. 国际法上的“领土”通常包括以下哪些?A. 陆地领土B. 领海C. 领空D. 外太空答案:ABC4. 以下哪些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 不干涉内政原则C.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D. 国家领土完整原则答案:ABC5.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些不是国际组织的特点?A. 国际性B. 独立性C. 政府间性D. 非营利性答案: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以下哪项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 不干涉内政原则C. 和平解决争端原则D. 以上都是答案:D2.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职能是什么?A.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B.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C. 选举联合国秘书长D. 审议国际法院的判决答案:A3. 以下哪项国际法渊源不包括在国际法体系中?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际法院的判决D. 国内法答案:D4. 以下哪项属于国际法上的强行法?A. 国际人权法B. 国际海洋法C. 国际战争法D. 国际环境保护法答案:C5. 以下哪个国际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A. 联合国B. 世界贸易组织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D. 世界银行答案:B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6. 国际法对国家具有普遍约束力。

()答案:正确7. 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答案:错误8. 任何国家都有权在公海上自由航行和飞越。

()答案:正确9.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对于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正确10. 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对当事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1. 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在国际法上享有平等地位,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涉和侵犯。

(2)不干涉内政原则:各国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和独立。

(3)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各国应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12. 简述国际法的渊源。

答案:(1)国际条约:国家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2)国际惯例:国际社会中普遍遵循的习惯做法。

(3)国际法院的判决:国际法院对国际争端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13. 简述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职能。

答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2)制定国际制裁措施;(3)授权联合国秘书长采取行动;(4)监督和审查联合国维和行动。

国际法论述题(三)

1、我国对南海群岛、东海的钓鱼岛拥有的领土主权有什么国际法上的根据?据已故著名国际法学家起理海教授研究,从历史上看,早在公元前200年,中国的渔民就最先发现了南海的岛屿,并在岛上从事生产活动。

从公元10世纪北宋时期起,中同就通过水师巡逻,与划入版图或实地测量,对这些岛屿实施管辖,近代以来,则进一步竖立石碑、升旗鸣炮或建立灯塔与气象台等,实行管理。

从法律上看,根据国际法上的先占与时效理论,中国不仅发现,而且实际占有了这些岛屿。

根据这些解决领土主权归属的国际法一般原则和规则,无论是历史上中国最先发现,并有效地先占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收回被日本侵占的这些神圣领土的主权行为,中国拥有的主权不容置疑。

再者是东海钓鱼岛,根据解决领土主权归属的国际法一般原则和规则,主张领土主权的国家负有举证责任,此类举证特别要求尊重历史。

琉球群岛历史上曾为独立的琉球王国,自明朝起作为属国(藩封)接受我国朝廷封册,延续至晚清时代。

另外,许多史料证明钓鱼岛早为中国所发现,并纳入中国版图。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波茨坦公告》及《开罗宣言》,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主权归属无可争议,日本将钓鱼岛连同台湾一并归还给中国。

这些都证明我国在国际法上拥有东海钓鱼岛的领土主权。

2、国际法上对陆地边界的划界有什么基本原则或习惯法规则?国际法上对陆地边界的划界主要是国界的划分,一般采取尊重历史传统习惯划界,或根据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划界。

通过条约划界具有更加稳定的法律性。

这种划界的程序通常首先是书面定界,拟定双方接受的两国国界地图;然后是实地标界,即由双边的边界委员会实地勘测后具体标明;最后,制定边界协定书及其地图。

在划界中,比较特殊的界水与界山,一般都采用河道中间线或土航道的中间线作为国界,界山则以分水岭为界。

另外,国际法院明确援引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的条约解释通则,作为可适用的国际习惯法,解决对条约不同理解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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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理论及实践。

(1)这一问题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直接影响到国际法在国内的执行的实践问题。

自19世纪末,西方有两种看法。

(2)一元论的观点。

一元论的“国内法优先说”将导致国际法无效;“国际法优先说”意在取消国家主权,理论和实践上均行不通。

(3)二元论的观点。

二元论正确指出了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种不同法律体系,但将它们对立起来是错误的。

(4)我们的观点。

①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国内法的制定者和国际法的制定者都是国家,这两个体系有着密切的联系,不是相互对立而是彼此联系、互相渗透和补充的。

②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应考虑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不应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③国家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应考虑国内法的立场,不能干预国内法。

④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可以从各国的国内法得到补充和具体化;国内法可以从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得到充实和发展。

⑤总之,两者互相渗透、互相补充,而不是互相排斥、互相干扰的。

国际法不得干预国内法,国内法也不得改变国际法,二者的关系是协调一致的。

2.结合实践,分析我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实践。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1)关于条约在国内的适,各国的作法是不同的。

(2)大多数国家认为凡是本国签署的已生效的条约,经本国法律程序批准即可发生国内效力。

(3)大部分国家,如我国、法国等,认为凡是本国签订的条约,即使与本国国内法抵触,也适用条约。

(4)英国认为条约只有在经议会立法手续后才能在国内适用:条约一经签订和批准,对英国便有拘束力,但不能直接适用于国内法院。

(5)美国认为,条约分为自动执行的条约或条款与非自动执行的条约或条款,前者可以在其法院直接适用,后者则需要经过必要的立法补充才可在法院适用。

均可约束美国法院,为全国之最高法律,任何州宪法或法律不得与之抵触。

至于它们与联邦法律的关系,依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处理。

德国的做法与美国相似。

(6)比利时等国规定,所有条约都要经过立法或立法批准才能在国内法院适用。

(7)条约能否在国内法院适用,取决于国内法的规定。

但国家参加一个条约就受条约义务约束,如国内法院以无国内立法手续与国内法相冲突为由拒绝适用,国家当然应对此行为承担违反条约义务的法律责任。

3.试述国家豁免制度。

(1)国家主权豁免又称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管辖豁免或郭嘉的司法豁免。

它通常指国家及财产不受他国管辖的特权。

(2)国家是国家法上管辖豁免当然享有者。

(3)国家豁免的内容主要有管辖豁免和强制措施豁免。

管辖豁免是一国法院不得针对外国国家提起的诉讼行使管辖权,除非得到该外国的明示同意。

强制措施豁免是国家在外国法院的诉讼中享有强制措施的豁免,这包括免于判决前和免于判决后的强制措施的豁免两个方面(4)不得援引国家豁免的诉讼的核心是商业交易。

(5)国家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放弃在外国法院的豁免权4.试述我国引渡法制度。

(1)引渡的原则,中外引渡合作合作应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并不得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外国向我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只有符合两个条件才准予引渡。

一是双重犯罪原则通常是指引渡所涉对象的行为,只有依请求国与被请求国的法律,均构成犯罪并应受刑罚处罚时,才能引渡。

二是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必须对所请求的事项具有刑事管辖权。

被请求国对请求国提供刑事司法协助是为了有助于请求国实现刑事管辖权。

( 3 ) 专一原则又称同一原则,是指请求国对被引渡的人,只能就引渡请求书中所指控的罪行进行追诉或处罚。

( 4 )政治犯不引渡现在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5.结合实例,评析传统领土取得方式的地位和作用。

在传统国际法上,领土常以先占、时效、征服、添附而取得,此称为“五种领土取得方式”。

(1)先占。

国家占领了“无主地”并在其上建立起“有效占领”,即取得对该“无主地”的主权。

传统国际法上许多人认为凡是没有人居住或虽有土著人居住但尚未形成“文明”国家的地方都是无主地。

从现代国际法的观点来看,有土著部落或具有一定社会或政治组织的人群的地方不能被视为无主地。

所以,无主地只能是尚未为任何国家占领、或无人居住、或土著居民尚未形成部落的地方。

目前,世界上除了荒岛之外,是不存在这样的地方的。

(2)时效。

(概念)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可以非法和不正当占有他国领土在相当长时期不受干扰,就取得了该土地的主权。

这种观点明显是为侵占他国领土的行为辩护的。

时效原则并未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也没有哪个判例专以时效原则裁决。

它在现代国际法上是不合法的。

(3)割让。

割让的概念。

在历史上,大部分割让是由于战争后的和约和不平等条约造成的。

从现代国际法的观点来看,由战争或不平等条约造成的割让是违反国际法的。

(4)征服。

征服的概念。

侵略战争本来是不合法的,以征服和灭亡去取得他国领土,是侵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是现代国际法所不允许的。

(5)添附。

添附的概念。

添附是现代国际法允许的,但添附的发生是有限的。

上述方式,除添附外,都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领土扩张的掠夺性质。

从现代国际法看这五种方式的合法性应具体对待。

6.运用所学国际法知识,论述我国对钓鱼岛领土主权的法律根据。

(一)中国依据先占原则对钓鱼岛享有主权。

钓鱼列岛从明朝时起便已纳入中国版图。

由中国明朝政府作为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

这些岛屿环境险恶,长期无人居住,但这些无人岛并非无主岛,况且这些岛最先是由中国命名并编入历史版图的,是由中国首先发现、记载、利用、管辖、保卫的。

(二)国际条约决定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的法律效力。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中便明确规定,“要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敦促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既然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就意味放弃其所攫取的所有中国领土,这当然包括作为台湾所属岛屿的钓鱼岛。

日本政府时常提起1971年6月17日签署的日美“归还冲绳协定”中包括“尖阁列岛”,企图以此作为国际法上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主要依据。

然而,这一点连美国政府至今都不承认,况且,中国的领土怎么能由日美两国的协议来决定呢?在战后领土归属问题上,日本只能严格遵守1945年其所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及《开罗宣言》。

7.结合海洋法,论述中日大陆架划界问题。

中日两国在大陆架权利制度上的不同主张:中国主张“自然延伸”原则,日本主张“等距离标准”“自然延伸”原则体现在《公约》第76条第1款即“沿海里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含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

”“距离标准”体现在《公约》第76条第5款即“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二者的地位处于不同等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和大陆架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海岸相临或相向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重叠的,在国际法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以协议划定界限。

”这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致,因此,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中国坚持公平原则,是与国际法精神相符合的。

日本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原则,在东海海域划界问题上,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

《大陆架公约》对大陆架划界的规定是(1)同一大陆架邻接两个以上海岸相向国家之领土时,其分属各国部分之界线由有关各国以协议定之。

倘无协议,除因情形特殊应另定界线外,以每一点均与测算每国领海宽度之基线上最近点距离相等之中央线为界线。

(2)同一大陆架邻接两个毗临国家之领土时,其界线应适用与测算每一国领海宽度之基线上最近各点距离相等之原则定之。

8. 从国际法视角论述南海岛屿的主权归属。

南海诸岛主权归属的国际法依据(一)中国依据“发现”、“先占”原则,取得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二)以菲律宾为代表的国家主张的以“发现无主地”、“邻接”原则取得南海诸岛主权没有国际法依据无主地不同于无人居住的土地而是指“没有主权归属的土地”。

(三)以“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来主张“岛屿主权”,严重背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上述国家提出的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的各种借口为例,可以想象南海诸岛主权争端的错综复杂性,一方面此争端涉及周边国家众多,另一方面,所涉及的国际法原则和依据复杂。

但有一点就是中国自古以来就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的事实,无论从历史的,还是从法律角度讲,都是不容抹杀的,都是无可争议的。

9.试述领事官员与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的内容,并予以比较。

外交特权与豁免是指外交代表机关与其工作人员在接受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的总称。

领事是指根据国家间的协议,异国派往另一国某一城市或者地区执行领事职务,以保护派遣国及其公民、法人在当地合法权益的人员。

外交关系是领事关系的基础。

两者在特权与豁免上的关系如下:(一)馆舍的特权与豁免1.馆舍都不受侵犯。

2.馆舍内的文件不受侵犯。

3.通讯自由的特权。

4.馆舍免纳捐税的权利。

5.馆舍人员有行动的自由和私人行李免受检查权利。

6.外交使馆和领事馆都有使用派遣国国家标志的权利。

(二)外交人员或者领事人员的特权与豁免1.无论是外交人员还是领事人员都享有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

2.外交人员和领事人员都享有管辖上的豁免。

3.外交人员和领事人员都享有作证义务的免除的权利。

4.外交人员和领事人员都有捐税和关税的免除的权利。

5.外交人员和领事人员都享有私人行李不接受检查的权利。

6.对于特权或者豁免得放弃都必须由派遣国作出明示书面的表示。

10.结合实例,分析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论述:(1)条约仅对当事国有拘束力,对第三国是无约束力的。

“约定对第三者既无益也无损”,这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原则。

这一原则得到国际判例的支持。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4条重申了这一原则:条约非经第三国同意,不为该国创设义务或权利。

(2)条约为第三国创设权利。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如果一条约对第三国创设权利,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

第三国若无相反表示,应推定其同意。

因此,在第三国同意下,条约可为第三国创设权利。

(3)条约为第三国创设义务。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5条规定,在符合如下两个条件下,条约可以为第三国创设义务:第一,条约当事国有为第三国创设该项义务的意图;第二,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该项义务。

11.试述条约终止、停止施行与无效的原因及区别。

1.(1)三者的概念不同;条约的终止是指条约由于期满或其他原因在法律上终止存在,不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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