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最新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监督与指导
对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监理
01
治理方案设计
根据水土流失问题的具体情况, 设计合理的治理方案,包括工程
措施、生物措施等。
03
治理效果评估
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掌握治理 措施的实际效果和影响范围,为
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05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 情况监理
现场巡查和监测
01
定期巡查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得到有 效落实。
监测设备
02
03
巡查记录
使用监测设备,如空气质量监测 仪、土壤湿度计等,对施工现场 的环境指标进行实时监测。
详细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 解决。
VS
监理目标
通过实施本细则,达到以下目标:确保环 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 环境质量,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环境保护 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02
环境保护监理
污染源监理
污染源监理是指对可能产生污染的源头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污染源监理需要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源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现场巡视 监控和检测
督促整改 协调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 题和不良行为。
采用各种监测设备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指标进行检测和 监控,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或不良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 跟踪整改情况。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在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和定期培训的基础上,建立监理人员档案,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二、监理工作准备:1.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工程流程和监理工作要点,确定监理项目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2.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三、监理任务和职责:1.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验收等。
3.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情况,包括防止土壤侵蚀、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等。
四、监理程序和方法:1.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理,包括对工程的基础施工过程进行监控,记录施工数据和情况。
2.监理单位应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档案,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和记录,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
五、监理报告和问题处理:1.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检测结果等。
2.监理单位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监理考核和奖惩:1.监理单位应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2.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监理单位在工作中履职不力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扣分或处罚。
以上是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详细的监理细则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和监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3篇)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应坚持公益性、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治理与修复相结合,综合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强信息公开,促进各方参与,形成全民共治的局面。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四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及时预警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扩散。
第五条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锅炉脱硫、脱硝和烟尘治理,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大气质量。
第六条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农村水污染治理,推广节水技术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七条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和安全处置。
第八条增强生态系统保护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强化对生态破坏行为的打击和追责,推进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三章水土保持第九条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和管理,制定并落实区域、流域和县域的水土保持规划,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土壤保护和防沙治沙工作。
第十条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提高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加强山区水土保持管理,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等工作,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保护山地水源和土壤资源。
第十二条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水体生态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组织和保障第十三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监督执法,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和执法机构,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最新整理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整理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具体文件。
下面是对最新整理的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的描述,超过1200字。
第一章:总则该细则明确了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的目的和任务,强调了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要求监理人员依法、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理工作,确保房建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监理组织及人员该章节规定了监理组织的要求和人员配备。
监理组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以提高监理水平。
第三章:监理工作程序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的工作程序。
包括对施工前的调研和评估,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理和抽样检测,以及对施工完工后的验收和归档等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监理任务和要求该章节明确了监理任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包括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对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水污染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第五章:监理技术与方法该章节介绍了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的技术与方法。
包括了现场监测和检测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对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以及对监测结果的评价和报告撰写的要求。
第六章:监理报告和记录该章节规定了监理报告和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记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第七章:监理考核与奖惩该章节明确了监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八章:附则该章节包括了对该细则的解释和完善的要求,以及对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的引用。
通过对最新整理的房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的详细描述,可以清晰了解到监理的任务和职责,以及对各项监测和检测工作的要求。
这些细则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房建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质量,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汇报人:2023-12-13•引言•环境保护监理细则•水土保持监理细则目录•监理细则的实施与监督•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结论与展望01引言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实施。
目的目的和背景VS监理细则的制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的依据是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技术规范和标准本细则还参考了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实践经验在制定本细则的过程中,还充分借鉴了国内外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实践经验,以确保细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02环境保护监理细则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实现绿色施工,促进可持续发展。
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原则环境保护目标与原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施工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施工后环境保护措施与要求。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水土保持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的一系列措施,旨在保护土壤、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和环境污染。
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理是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水土保持规划落实的关键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以规范水土保持工作中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的目的和原则1. 监理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 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专业和高效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权利1. 监理工作应对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 监理工作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施工解释和技术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查和评估。
3. 监理工作有权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 监理工作有权召开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方的会议,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四、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1. 监理工作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方案符合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要求。
2. 监理工作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监理工作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监理工作应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
5. 监理工作应对工程的验收进行参与和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报告1. 监理工作应对每次巡视和检查进行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情况。
2. 监理工作应编写监理报告,对工程的施工和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六、监理工作的合作和沟通1. 监理工作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2. 监理工作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工程的监理报告和评估结果。
七、监理工作的评估和考核1. 监理工作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水土保持监理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符合水土保持标准和要求。
第三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遵守法律法规,促进绿色发展。
第四条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科学监督: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监督,保证监督结果准确、客观。
(三)公正监督: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对土地开发利用项目一视同仁。
(四)合理监督: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理资格与责任第五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取得水土保持监理资格。
第六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制定监理实施方案,明确监理工作具体内容、目标和方法。
第七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开展监理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理能力。
第九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档案和数据库,对监理项目进行全面记录和存档。
第十条水土保持监理企业应当对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及时向项目施工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土地开发和利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包括工程前期调查与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督促项目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水土保持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监理应当对项目的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水利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土地资源造成破坏。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审定:审核:编写:某工程施工监理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本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实施办法1.监理控制基本要求1.1督促承包人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区及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1.2督促承包人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和生活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1.3指示承包人及时按照图纸规定做好永久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2.监理控制内容承包人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必须编制本合同在施工期间与本合同有关的生产、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并上报监理部,内容为:2.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2.2废旧器材的利用和堆放;2.3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2.4施工生产废水(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修含油废水等)处理措施;2.5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2.6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2.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2.8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处理措施;2.9施工区声环境保护措施与控制;2.10人群健康保护;2.11对施工场地周围林区的保护措施;2.12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工程)
编制:
审核:
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O年五月五日
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1.1工程概况:xxx为长江水系沅水下游左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湖北宣恩县境内的锣鼓川七姊妹山,自北向南流经宣恩县的沙道沟、李家河乡、和来凤县全境,于百福寺进入重庆,再经xxx至白堤入湖南,到沅陵注入沅水。
白水河流域水能资源丰富,总流域面积18530km2,河长427km。
湖北境内流域面积4720km,宣恩县境内干流全长89.9km,开发的任务是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供水、防洪、排涝和其它。
理论蕴藏量195.0MW。
规划按七级开发。
现阶段开发观音坪、沙坪、竹园、小河口四级。
宣恩县境内有各类旅游景点多处。
有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和风情为主要特色的人文景观。
因此,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尤其重要。
1.2 监理工程师熟悉了解施工图中专门列入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
掌握设计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要求。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政府对本项目环保、水保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复函及恩施地方性法规。
2.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2.1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
符合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2 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专职人员、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2.3 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水土保持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水土保持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水土保持部门的支持。
2.4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4.控制要点
4.1 设计图要求控制临时工程的影响
1)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当地环保、水保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手续。
2)修建过程中对树木的砍伐,要办理相关手续。
3)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4)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恢复。
5)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道内,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
4.2 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1)施工中取土及弃碴应在设计文件中指定的位置,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好相关的征地手续。
2)检查取、弃土场便道扬尘对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3)施工取土场及弃碴场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统,弃碴场挡护结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先砌后使用。
4)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周边地貌特点,对取土场予以恢复,在取土场及弃碴场周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表绿化。
4.3 施工现场周围水系的保护
施工中应尽量保护当地水系,如有破坏,应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畅。
4.4 施工影响区的恢复
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清除一切施工垃圾。
硬化的地面、地表临时建筑予以凿除。
5.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5.1 巡视与指令
1)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了解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状况。
对重点工序或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了解水保进展。
2)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施工方改正,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5.2 设计文件中的水土保持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1)路基边坡植草及地表排水系统。
2)弃碴场挡墙的砌筑及岸坡防护。
弃碴场的植被绿化。
5.3 主要措施
1.水土保持与工程主体同步验收,水土保持不达标工程不予验收。
2. 经济措施:工程量清单中技术措施费列有水土保持费用,如水土保持达不到要求,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费用不予计价支付。
3. 报告:对水土保持不重视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议列入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