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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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集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集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集目录一、国际贸易术语二、合同的标的物三、国际货物运输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五、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六、国际货款的收付七、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八、进出口合同的商订九、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十、国际贸易方式一、国际贸易术语【案例1】CIF合同风险承担[案情介绍]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小公牛,按CIF莫桑比克港口条件成交。

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在装船时支付,以换取装运单据;其余半数价金在到货时付清。

”后来货物因风险而损失,未能到达目的港。

买方则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支付余数货款,双方发生激烈争论。

[案例焦点]CIF合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谁承担,买方有无拒付余数货款的权利?[分析述评]买方无权拒付余数货款。

因为:(1)CIF条件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由买方负责。

(2)CIF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已提供符合规定的全套单据,买方就应按规定支付货款。

(3)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到货时付清”,只是对付款时间和方式的规定,而不是以到货为付款的限制性条件。

(4)合同规定另一半货款是在货到目的港时支付,而货未能到达,则应按一般预计到达目的港的时间之后一段合理时间内,由买方支付另一半货款。

【案例2】CIF合同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案情介绍]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吨洋葱给澳洲的公司,洋葱在日本港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公证行并出具证明。

但该批货物运抵澳洲港口时,洋葱已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

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

[案例焦点]卖方是否需要承担货物变质的损失?买方有无拒收货物的权利?【案例3】进口合同采用CFR术语时的运输风险[案情介绍]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进口一批高级产品,按CFR上海,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承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

我开证行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进行偿付。

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上海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破产倒闭,承运船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

《国际贸易实务》第6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结算

《国际贸易实务》第6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结算

【学习目的与术语】
▪ 【本章学习目的】 ▪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各种票据的定义、种类及
其流通程序,理解汇付和托收的当事人及流程, 熟练掌握信用证的种类、支付程序及特点,了解 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和作用,并学会在不同条件 下选择适当的支付方式。 ▪ 【本章关键术语】汇票、本票、支票、信汇、电 汇、票汇、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信用证、UCP、 不可撤销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 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简称 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 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 一种汇款方式。
(三)汇付的特点
1、风险大。 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对于预付货款的买 方来说,能否按时收汇或能否按时收货,完全取决于对方的 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好,则可能钱货两空。
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 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 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简言之,本票是出票人 对受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本票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 发的称为商业本票或一般本票。由银行签发的称为银行本票。 商业本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银行本票则都是即期的。
(二)汇付的种类
1、信汇(Mail Transfer, 简称M/T)。它是汇出行应汇款人 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 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方式的优点是费用较为低廉,但 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较迟。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是汇出行应 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 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 式。电汇方式的优点是收款人可迅速收到汇款,但费用较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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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国际贸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思考和学习。

在这个过程中,实际案例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几个实际案例,以完整的方式展示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一:进口商品一个公司有意向从中国进口一批商品,这些商品的货值是10万美元。

该公司应首先确定其目的地国的进口要求和相关规定。

在确认商品符合目的地国规定之后,该公司将要考虑为进口货物提供什么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装卸船、仓储、保险等。

此外,这个公司也应该考虑使用何种运输方式,是否需要报关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处理。

案例二:出口商品一家中国公司有意向向英国出口一批商品,这些商品的货值是20万美元。

该公司应该确认目的地国英国的进口要求和相关规定。

此外,该公司还需要确保商品符合英国的规定。

为了满足英国市场的需求,该公司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对商品进行改进。

在确认这些事项后,该公司应该考虑选择何种运输方式。

案例三: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一家中国公司向一个欧洲客户出售其产品,合同金额为30万欧元。

该公司和客户应当选择的最佳支付方式将取决于双方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在确定了支付方式之后,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术语。

案例四:货物保险一家中国公司向一个美国客户运输货物。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损坏。

在此情况下,如果提供保险,则保险公司将负责赔付定损金额。

在选择保险方面,公司应检查不同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和条款,并确定最符合其利益的保险公司。

案例五:反倾销措施一家美国公司在出口到中国的过程中遭遇了反倾销调查。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该公司应了解中国反倾销条例,并准备提交要求的文件和证据。

在反倾销的过程中,该公司也需要积极地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最佳的处理结果。

结论:国际贸易是一个具有挑战的过程。

在每个案例中,公司需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因素。

在处理这些因素时,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条款。

通过深入研究实例,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国际贸易的实际应用,进一步提高其的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ppt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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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 注意事项
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费用 明确装运期、装运地点和目的地 由买方确定交货时间时,买方要及时 通知卖方 具体交货地点未确定,卖方可在最适 合要求的地点交货
风险划分与费用划分点分离
CPT和CFR比较
相同:基本原则相同
风险划分点与责任划分点分离 风险在交货地转移 卖方订立运输合同,交付运费 同属装运合同
FOB、 CFR & CIF
相同: 交货都在出口国的装运港 风险划分都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凭合格单据证明已完成交货(象征性交货)
不同: 承担的责任不同 支付费用不同
FOB CFR CIF
装上船 后风险
买方 买方 买方
手续 订舱 保险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费用 运费 保费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CIP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文件,承担出口税捐等费用 订立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
地的正常运费 订立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费 承担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第一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

买方:
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办理进口手续和必要时 经另一国的过境手续
FOB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 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
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
洁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国际贸易术语
0.1 定义和分类 0.2 主要贸易术语 0.3 其他贸易术语 0.4 小结

国际贸易实务-一般贸易方式与综合贸易经营方式

国际贸易实务-一般贸易方式与综合贸易经营方式
极性,利用包销商的销售渠道,巩固和扩大市场 (2)可减少多头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的弊端 (3)有利于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和供货 缺点为: (1)包销商可能利用其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和控制市场 (2)包销商可能还经营其他出口企业的商品,使其不
能专心经营约定的商品 (3)若包销商经营能力差,会出现“包而不销”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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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特点: (1)寄售是寄售人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代销 商在其市场上代销,因此它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买 卖。 (2)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归寄售人。 (3)寄售人与代销商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 (4)代销商不承担市价涨落与销售畅滞的风险与费 用,只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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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与招标的特点
(1)在招标方式下,投标人是按照招标人的的时间、地点 和条件进行的报盘,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一旦投标人违约, 招标人可以要求赔偿。
(2)招标投标属于竞卖方式,即一个买方对多个卖方。卖 方之间的竞争使得买方在价格及其他条件上有较多的比较和 选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采购商品的最佳质量。
(2)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承接不必未采购原材料、 零部件而筹措外汇资金,也无需承担成品销售的风 险。
(3)承接加工装配一方,对来料来件不拥有所有权 而只有使用权,即只能对来料进行加工面对来件进 行装配,并收取一定的加工装配的工缴费。
(4)国外委托方承担接受全部加工装配合格成品和 交付约定工缴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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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基本程序 (1)准备阶段。将货物运到拍卖人指定仓库,进 行挑选、分类等工作。 (2)查看货物。 (3)正式拍卖。 (4)付款和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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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寄售
寄售是指出口商最为寄售人与归外代销商 签定寄售协议后,由出口商先将货物运往 寄售地,委托代销商在其市场上代销,待 到货物售出后,代销商将扣除佣金与其他 费用后的货款交付给寄售人的一种贸易方 式。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

第一章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适用范围应仅限于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贸易的特点:一项具有涉外性质的商业活动;环境错综复杂,变化多端;风险远比国内贸易大;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竞争异常激烈。

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适合合同当事人所在国国内的有关法律(一般国内法规中规定了解决合同双方法律冲突规范的办法);适用有关的国际协定、条约或公约(双边协定,多边协定) 国际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不具有强制性,而是具有国际社会民间性质的行为规范 国际贸易方式:单边进出口,经销,代理,寄售,展卖,招标与投标,拍卖,期货交易,对销贸易,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 第二、三章 贸易术语+INCOTERMS ® 2020 贸易术语用来确定交货条件,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专门解释CIF 合同而制定 《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90)6种贸易术语(EXW, FOB, FAS, CFR, CIF, DEQ )美洲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 2020)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20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插入指定交货地点)按EXW 术语交货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费用都是最小的 FCA Free Carrie 货交承运人(插入指定交货地点) FCA 条件下通常由买方安排承运人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CIP 术语中,货物从交货地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投保属于代办性质CPT 的卖方责任与费用=FCA 的卖方责任与费用+运输责任与费用 FCA,CPT,CIP 属于运输合同,象征性交货 DAP Delivered at Place 在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地) DPU 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 目的地卸货后交货 双方不希望由卖方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不宜使用DPU 术语,而应使用DAP 术语成交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插入指定目的地) DDP 交货,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国的国内市场,卖方办理了进口结关手续 装运合同指卖方负责在装运地完成交货并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的术语:EXW,FCA,CPT,CIP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在出口国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合同,卖方办理出口关税 采用集装箱运输时,不宜采用FAS 术语,应选用FCA 术语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 空舱费 Dead Freight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买方或其他对货物有可保利益者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 FOB Liner Terms FOB 班轮条件,卖方不负责装船费用 FOB Under Tackle FOB 吊钩下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吊钩所及之处费用 FOB Stowed FOB 理舱费在内,卖方负责装船并负担理舱费(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FOB Trimmed FOB 平舱费在内,卖方负责装船并负担平舱费(对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CFR Liner Terms CFR 班轮条件,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CFR Landed CFR 卸至码头,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驳船费 CFR Ex. Tackle CFR 吊钩下交接,卖方负责将货物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的费用,买方负担驳船费 C FR Ex Ship’s Hold CFR 舱底交接,买方自行启航,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产地交货合同:EXW 装运合同:FAS, FOB, CFR, CIF, FCA, CPT, CIP 到达合同:DAP, DPU, DDP 第四章 合同当事人即指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与履行合同,并享有一定权利与承担约定义务的人。

什么是国际贸易实务

什么是国际贸易实务

什么是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实务是指跨国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交易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际贸易发展迅猛,国际贸易实务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本文将从国际贸易实务的定义、重要性以及相关的要素和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国际贸易实务的定义国际贸易实务是指跨国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交易活动。

它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支付结算、报关退税、海关检验等诸多细节,并受到国际贸易法规和政策的约束。

国际贸易实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二、国际贸易实务的重要性1. 促进经济发展:国际贸易实务有助于拓展市场空间,促进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流,推动各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2.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国际贸易实务,各国可以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和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扩大就业机会:国际贸易实务带动了全球范围内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形成,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促进了就业稳定和增长。

三、国际贸易实务的要素1. 贸易合同: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的基础,贸易合同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品质、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2. 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关税是国家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配额、技术壁垒、质量检验等,它们对国际贸易实务产生重大影响。

3. 国际支付和结算:国际贸易涉及到跨国支付和结算问题,包括信用证、托收、汇票等方式,这些支付和结算手段对贸易实务的进行起到关键作用。

4. 运输和物流:国际贸易实务需要解决货物的运输、仓储、包装和配送等问题,物流环节的顺利进行对贸易实务非常重要。

四、国际贸易实务的实践经验1. 加强市场研究和信息收集:了解国际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情况,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是开展国际贸易实务的基础。

2. 遵守国际贸易法规和规定: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贸易法规和规定,遵循国际贸易法规是保证贸易实务顺利进行的关键。

3. 寻求贸易伙伴和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有助于减少不确定性,提升贸易实务的效率和效益。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2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2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案例题1.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但航行途中由于舱汗,大米被部分受潮,品质受到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应负责?答:按照本例的情况,卖方已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把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上,自装船越过船舷之时起,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因此在运输途中因舱汗,大米受潮而影响品质,这是属运输风险损失范围。

事实上,货物在装船时,已验明品质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

因此,根据FOB条件的惯例解释,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风险而发生的损失,卖方无需负责。

2.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一小时后,因触礁沉没。

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答:以CIF条件成交,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此,虽然货物在离港一小时触礁沉没,卖方仍有权凭合同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买方不能拒付。

3.中方某公司按每公吨484美元FOB V essel New Y ork进口100公吨钢材。

中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由我另行电汇。

问这是什么道理?答:在对美按上述价格术语洽谈进口交易和签订合同时,还应明确买方应负责办理各种出口证件和负担一切有关签证费用。

即对于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款也应注明须由买方负担。

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中的有关解释(参见《美国定义》FOB V essel 项下,买方责任中:第四条——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第六条——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但清洁的轮船收据或提单除外,上述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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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贸易是在古老的易货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 进出结合为基本特征的一种贸易方式。具体是指在互惠的 前提下,由两个或多个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 产品可以部分或全部以相对出口产品来支付。 2.对销贸易的主要类型
对销贸易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易货贸易、补偿贸易、 反购或互购、转手贸易和抵销贸易等。
2.经销协议的内容(Exclusive Sales Agreement) 经销协议是指出口商与经销商签订的规定经销方式
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采用经销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慎重选择国外经销商 (2)合理规定经销商品和经销地区 (3)明确规定经销数量或金额 (4)明确经销商品的作价方法 (5)注意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 (6)要注意订好经销协议
关系。要协调好所经营的同一商品的价格、市场,不要轻 易以国外建立的企业替代原有的代理商。 (4)加强与代理商的联系,充分发挥代理商的作用。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节 寄售、展卖与拍卖
一、寄售(Consignment) 1.寄售的概念及做法 寄售是一种委托他人代为销售的贸易方式。 2.寄售的特点 (1)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2)寄售是先发货后成交; (3)风险及费用的划分不同于正常出口。 3.寄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独家经销又称为包销,是指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 限内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即进出 口双方在包销协议中约定,供货人在指定地区只把货物 卖给包销人,而不能再向当地其他客户供货,这就是赋 予包销人经销指定商品的独占权。
(2)一般经销
一般经销又称为定销,指进出口商确立了相对稳定 的购销关系,但经销商不具有独家经营权,供货商可以 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 品,进口商也可以同时从几家出口商那里购进商品。
展卖是利用展览会和博览会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 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 2.展卖的特点 (1)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 进交易; (2)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 (3)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意见,改进产品质 量,增强出口竞争力。 3.展卖的类型 (1)国际博览会(Intenational Fair) (2)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 (Chinese Export commodities Fair)
(3)在国外举办展卖会 4.运用展卖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三、拍卖(Auction) 1.拍卖的概念及做法
拍卖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交易方式,目前仍然被采 用。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商品通常是品质难以标准化,或难 以保存,或传统上就习惯拍卖的商品。 2.拍卖的环节和方式 拍卖商品要经过四个环节 (1)拍卖行发出拍卖公告。
二、代理(Agency)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本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
作其他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 生效力。在国际贸易中,代理人通常作为委托人在国外的 代表,为委托人的商品买卖提供服务。 2.代理的类型 (1)按职权范围可分为总代理、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2)按行业性质可分为销售代理、购货代理、货运代理和 保险代理。
第一节 经销与代理
一、经销(Distribution) 1.经销的概念及性质
经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常见的贸易方式,指进口商 (经销商)根据与国外的出口商 (供货商)达成书面协议,承 担在规定期限和地理范围内经销指定的商品的义务。
按照经销的权限不同,可将经销方式分为独家经销和一 般经销两种。
(1)独家经销
3.代理协议的内容
4.运用代理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慎重选择代理商。要在广泛接触、相互了解的基础上,
选择资信好、渠道健全、经营能力强的销售商作为代理商。 (2)认真签订代理协议。协议中全面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明确规定地理地区、代理佣金等条款。 (3)处理好代理商与在国外建立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
(2)买方事先到仓库或货物储存地看货,并记下某些被看 中货物的编号。
(3)拍卖行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公开拍卖。 (4)出价最高的购买者获得货物的所有权,当场缴纳款项
后便可将拍卖的货物取走。 拍卖方式的出价方法有以下三种: (1)增价拍卖 (2)减价拍卖 (3)密封递价拍卖 3.运用拍卖业务中的有关问题
三、国际招标的方式 国际上采用的招标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国际竞争性招标 2.谈判招标 3.两段招标 四、招标与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
招标与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 评标、决标及中标及签约等环节
第四节 对销贸易与加工贸易
一、对销贸易(Counter Trade) 1.对销贸易的概念
第三节 招标和投标
招标和投标是当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最早始于货物的买卖,但当前大量流行于国际承包工程 的交易,尤其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或国际间政治贷 款项目的采购。 一、招标与投标的概念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 (买方)事 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
准备买进的商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 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投标(to submit tender)是指投标人 (卖方)应招标人的 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 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二、招标投标方式的特点 招标与投标不同于一般贸易方式,起主要特点为: 1.招标只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一般由投标人一次性递 价成交,无需经过双方反复磋商。 2.招标是由一家招标人向多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所 以,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而招标人则处于比较 主动的地位。
一般包括协议性质,寄售地区,寄售商品的名称、规 格、数量、作价方法,佣金支付和货款收付,保险的责任 和义务等。 4.运用寄售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对代销人的选择。 (2)订好寄售协议。 (3)加强对寄售商品和数量的选择。 (4)注意缩短结算期限 二、展卖(Fairs and Sales) 1.展卖的概念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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