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装修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装修法律规定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租房合同上必须要有哪些内容和条款下面由来为你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

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的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的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的政府

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

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

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

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护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转租

第二十六条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徇私与舞弊、贪腐收受了贿赂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问题:该条只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权,其他人对房屋有无出租权?非房屋所权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解答: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题:该法采取禁止性方式,规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以以上房屋出租的合同效力如何? 解答:《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该法是建设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以上述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问题:可否租用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解答:“住改商”给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带来噪声、气味等环境污染。《物权法》没有完全禁止“住改商”,而是将选

租赁合同装修期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租赁合同装修期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F区一期商业街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物业或资产(以下简称:租赁物)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F区一期商业街商铺的基本情况;F区一期商业街商铺属于F区一期工业厂房的配套商业,商铺主框架结构。 租赁商铺位

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第一条租赁期限 1.1租赁期限: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租赁保证金、租金角度支付方式 2.1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间,租赁保证金 2.1.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总计人民币元。 2.1.2租赁到期时,乙方交验得得租赁物(包括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果完好无损(除自然损耗外)及乙方无拖欠房租及水电物业等费用时甲方应该将租赁物交验并腾退完毕之日起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一次性免息退还给乙方;乙方交验的租赁物(包括属于甲方的设备)如果出现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或现金赔偿,如有欠费的应交清欠费,租赁保证金可用于现金赔偿和支付所欠水电物业等费用,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2.2租金标准: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期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期间每年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涨幅,每年涨幅金额不低于元。 2.2.1租金支付时间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书(官方版)

编号:QJ-HT-0698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书(官方 版)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ign contracts to ensure tha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书(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正规房屋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 房屋坐落于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12个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抵押金的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为元,承租方一次性交付12个月租金元. 承租方缴纳元抵押金,用于房屋内水,电,煤气等生活费用及家具家电等设施的抵押.承租方负担承租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房屋租赁到期后,如无拖欠费用,抵押金返还.承租期间如果损坏室内设施或家具家电,赔偿金从抵押金扣除,抵押金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需要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合同规定的承租期限内主动终止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出租房,否则,出租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缴纳外,应支付租金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年租金总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2015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标地:乙方自愿租赁甲方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路(街)_____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_____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租期为壹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仍需继续租用,甲方将给予优先考虑,协议另行签订。在租用期间,如甲方对该房屋有急用或建设需要时,甲方必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则协商终止协议事宜,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搬迁,甲方退回押金,甲方不负责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乙方的其他损失。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无需继续租赁,需终止协议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先知甲方,通过协商处理。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前15天内向甲方交清所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否则将押金抵付。不足部分限期交付,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合同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合同法 篇一:租赁合同相关法律汇编 租赁合同相关法律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

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 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及有何规定(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015-42 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及有何 规定(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及有何规定(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约等。其中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继租。承租人的义务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特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房屋租赁合同有何规定: 1、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

内圈房屋租赁合同(免租装修期版)

内圈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构成为以下第【】种(详见第 四、第五条): 1、租金,租赁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2、租金、管理费,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3、租金、管理费、设施补偿费,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租赁物,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类型为【】,【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该房屋用于计算房屋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租赁面积即【实测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1.3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用途,不得擅自改变该用途(包括商铺的名称)) 1.4商铺的营业时间为每日【】至【】,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调整该营业时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免租装修期和开业日 2.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甲方同意的免租装修期届满次日起算】 2.2如需续租,双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天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仍未签订新合同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 2.3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个月的免租装

修期,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无需承担装修免租期内的房屋租金,但应当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费、装修时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4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未开始装修或停止装修超过【十】日的,自第【十一】日起免租装修期终止,租赁期提前开始计算,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支付租金。 2.5如乙方实际租赁该房屋的时间少于 2.1条约定的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装修免租期内免除的所有费用。 2.6免租装修期未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延长,【乙方应当在该期间内完成装修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机构的验收,达到合法经营的条件】。 2.7本合同条款同样适用于免租装修期。 2.8如因免租装修期而产生有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须甲方缴纳的,乙方应当在甲方缴纳前向甲方支付。乙方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的每月租金、每月管理费(如有)和每月场地设施补偿费(如有)总金额【二】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9免租装修期满后的第二日为开业日,乙方应当在该日开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延迟开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的每月租金、每月管理费(如有)和每月场地设施补偿费(如有)总金额【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装修免租期内提前开业的,则以其实际营业之日为开业日,自开业日起计收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的每月租金、每月管理费(如有)和每月场地设施补偿费(如有)总金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3.2乙方应当在验收该房屋之后签署租赁物交付确认文件(该房屋交接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乙方未按时接收该房屋的,甲方可以另行通知乙方接收,甲方作出通知的日期或通知中规定的日期,视为交付的日期;自此乙方应当全面承受与本合同和该房屋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未接收该房屋的情况下,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视为甲方已合格的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法律分析讲课教案

一、实务案例 原告光大公司与被告加州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原告将某房屋租给被告经营使用,租期为2011年8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止。租金为每月15万元,支付方式为年付。保证金15万元,可抵做被告应承担的违约金。双方约定,原告在场地所属大楼为被告广告位,租金每年20万元。对于违约责任,合同约定原告违反合同义务应积极及时采取补救或改善措施,催告后未解决且造成被告损失的,被告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如被告经营亏损,被告有权决定提前终止合同履行,但应提前6个月书面告知原告,并需向原告支付年度租金50%的违约金作为终局赔偿。2015年8月10日,合同约定广告位被政府主管部门拆除,8月17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催款通知书,催收2015年9月17日至2016年9月16日房屋租金。 2015年8月30日,被告向原告发出《关于广告位的催告函》,要求原告恢复广告位,并主张在广告位恢复前,暂停支付租金。2015年10月15日,原告向被告发函,称被拆除的广告位政府相关部门答复需要统一规划,原告同意调整2015年至2016年期间的房屋租金为130万元,要求被告交纳租金。 2015年10月28日,原告再次向被告发函,要求被告三日内支付租金。2015年11月2日,被告向原告发出《解除合同及交还房屋通知函》,称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广告位,被告决定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腾空房屋。2015年11月4日,原告与被告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收回涉案房屋。 2015年12月10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余万元租金及解约违约金160余万元。被告称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原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约定的广告位所致,应由原告承担违约责任。案件审理中,双方认可2015年8月10日合同约定的广告牌被拆除,一直未能恢复;双方均认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已于2015年11月4日解除。但对于合同解除的责任,原告主张系被告经营不善,擅自解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主张系原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广告位,影响被告经营,应由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原告收回房屋后,于2015年11月30日将房屋租与案外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均认可租赁合同关系已于2015年11月4日解除,对此予以确认。原告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广告位,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原告向被告提供涉案的广告位只是合同关系中的次要而非主要义务,即使原告不能按约提供广告位,也不能认定该违约情形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自行搬离租赁场地,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是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最终判决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于2015年11月4日解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17万余元、违约金12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请。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完整的房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互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拥有合法承租权的物业转租给乙方作为用以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办公场所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产位置及面积、用途: 1、位置及面积:位于XXXXXXXXX路XXXX号XXXXXXXXXXXXX的房屋(下称:租赁房屋)建筑面积XXXXX㎡(含公摊面积,室内实用面积为XXXX㎡,具体位置见附图纸)。 2、用途:非常设性教育机构的培训及办公经营场所(用于文体教育培训场所、传媒类办公等相关业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经营证照手续,同时提供所需的房产资料。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X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如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的,则乙方有权优先续期上述场地。 三、租金、租赁保证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含发票、含税)XXXXX元,从年月日起月租金逐年递增X%,乙方必须按起租日前一日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按迟交金额1‰处罚滞纳金,直到乙方结清为止。 2、本合同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给甲方,该押金

款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不做预付租金款之用。本合同履行期满,乙方将租赁物按约定交还给甲方,且乙方结清该租赁房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甲方须在7日内向乙方(凭有效原始收据)无息退还租赁押金。 3、乙方租金支付至甲方如下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4、乙方同意支付一次性的进场费用元,在签订本合同,甲方完成乙方租凭范围内消防设备安装(包括喷淋系统)之日后的天内支付万元;余款元在甲方取得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书后于年月日前支付(如甲方于该日期前无法取得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书,乙方余款支付日期将顺延至甲方取得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书后日内)。甲方收取的该费用后用于提供经政府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公共办公营业场所使用的消防设备设施。 5、租用期间,乙方负责该租用场地内的水电费及其他由乙方自行申办的业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交付以相关部门收取的金额为准。乙方应于收到交费通知后5日内付清当期上述费用。 6、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含发票含税价物业管理费元,该物业管理费与月纯租金同时交付。 四、租赁房屋的交付、装修及维修 1、乙方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押金起五日内甲方交付租赁房屋给乙方,并从租赁房屋交付日的次日起给予乙方一个半月免租期装修期搬场。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完成乙方租赁房屋边界的玻璃墙体的工程(详见《租赁房屋交接状态的说明书》)。 3、乙方进行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和设计图纸交甲方报备,乙方装修工程必须保证租赁物的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 4、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乙方装修的固定天花板、地板、墙体、门窗、隔板不得拆除搬离。 5、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后,租赁房屋发生房屋自身结构损失、渗漏水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修缮工程及相关费用外,其他的日常维修维护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五、租赁物的返还 1、本合同届满或提前解除后30日内,乙方应将租赁物完好返还、并与甲方办理交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详细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

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_房屋租赁合同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_房屋租赁合同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出租方(简称甲方):XXX,男,住址,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XXX,男,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1条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苑XX层的XX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第2条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1X年XX月XX日止。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出租,则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如逾期通知即视为弃权。 第3条甲方于本合同签字时已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随房交付房屋防盗门钥匙X片、水卡燃气卡各一张,电卡号XXXXXXXXX。 第4条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每月X仟X佰元整,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5条自20XX年X月XX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租赁季度,租金按租赁季度支付,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屋的原则,乙方应提前30日支付下一个租赁季度的租金。甲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付,收款人名称:XXXX,账号(卡号)XXXXXXXXX。 第6条乙方应另付甲方租赁押金XX仟元整,甲方收到该款后应向 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履行保证金抵付租金或其他款项。租赁关系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及其所有财产(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并结清有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7条甲乙双方经现场踏勘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系全新精装房,门、窗、水、电设施齐全,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8条甲乙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内配套的家俱电器有:XXXXXXX。以上家俱电器均完好无损。 第9条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读数为XM3、燃气表的底数为零。 第10条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和家俱家电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依法应由开发商或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的房屋维修费用,则由乙方通知甲方催告开发商维修或由甲方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维修费用。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改造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第12条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对自己在租赁房屋内所实施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3条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配套的家俱家电(包括防盗门钥匙水电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及配套的家俱家电应当符合按照其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并在返还时能正常使用。 第14条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支付对方壹仟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简易房屋租赁合同

城市简易房屋租赁合同 简单的合同虽然很短,但是也要具备合同该有的,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来阅读 尖于简易房屋租赁合同参考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 ,即__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日至 __________ 年_____ 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_ 元5乙方应每月付________ 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 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 __________ 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

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稅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六、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5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

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效力(一)

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效力(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出台后备受关注。2009年7月12日,长宁区法院邹碧华院长受市律协邀请,假座云峰剧场就合同法解释二为律师们举办了一场质量极高的讲座。当时会场座无虚席,会后仍有许多律师上台提问。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合同法解释二的重要性和社会关注度。 在讲座中邹院长花了大笔墨在合同解除这一部分。依照《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对该条作出进一步解释,即“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但对方当事人有权在三个月内起诉确认合同解除无效。”这样,就产生了两个问题: 1、如果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时生效,那么主张合同解除的一方能否立即进一步主张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后续权利(以下简称“后续权利”),比如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向承租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后,在承租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解除合同无效之前,出租方是否可以要求承租方立即搬离房屋? 2、如果合同解除一方这种后续权利存在的话,对方当事人是否有权以三个月期限未过为由,对合同解除方的后续权利予以抗辩?还是拿这个租赁合同纠纷为例,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正在着手准备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无效,但出租方在承租方向法院起诉前,以合同已经解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方搬离,法院是否应予支持?承租方可否以三个月期限尚未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上述两个问题,合同法解释二均未回答,但实践中,这类案件已有发生。 大家都知道,在合同法实施以前,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一般是由合同解除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已经解除,并同时主张其后续权利。也就是说,未经法院判决确认,一方当事人即使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实体权利上并不具备现实意义。如果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而承租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甚至承租方都无需提出异议,只要不搬离房屋,出租方仍然无法实现收回房屋的权利,出租方必须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并且诉请判令承租方搬离房屋,才能够通过法院判决确认,实现自己的实体权利。 合同法实施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合同解除方仍然沿袭着原来的做法,通过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已经解除。但随着对合同法学习的深入,许多律师开始建议当事人不再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解除,而直接按照合同法字面上的理解,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并进而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合同解除后的后续权利。他们的理由也十分简单,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通知到对方,合同即已经解除,当事人无须再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解除。他们进一步认为,既然当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已经解除,则合同解除方就有权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后续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就这类案件的审理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同时也对合同法提出了挑战,即要保护合同解除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就剥夺了对方当事人三个起诉的诉权;要保护对方当事人三个月起诉的诉权,就剥夺了合同解除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从本人对合同法解释二的理解看,应该倾向于保护对方当事人三个月的诉权,理由如下:1、一方当事人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即合同解除,不利于维护交易行为的稳定性。 随时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人们经济行为经常会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而且这种市场变化,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全球化经济的环境,是经常发生,甚至是剧烈变动的。

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房屋的用途,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后,改变房屋的用途,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却又不能依据合同找回自己的损失,实为得不偿失。 可能大家都知道,不管是针对怎样的合同,其实在订立、履行过程中都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而对风险的处理就关系着当事人自身的利益问题。具体说到租赁合同,大家知道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吗?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的风险包括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所谓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就是指对于上述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二、租赁合同风险该由谁来承担

1、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2、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负担。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出租人造成,那么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承租人造成,那么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第三人造成,那么出租人首先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不可抗力或者自然损耗造成,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了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两种,但在不同的风险下,承担风险责任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20个法律要点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最多的是合同效力,其次是解除合同,还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等。 2、房屋租赁合同被法院确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有: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司法实践中,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和合同效力纠纷的数量相近,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比例也相近。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承租人未经同意违法

改建、拖欠租金、擅自转租等。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出租人交付房屋不符合规定、出租人未配合办理消防或验收手续、承租人经营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原因等。 4、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违约金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当事人只能按照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而不能主张违约金。根据司法实践,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法院应充分考虑出租方的损失和承租方为违约所支付的成本,租赁保证金作为已经事先支付的款项,应当考虑到守约方违约损失的计算之中,酌情减免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当然如果租赁保证金数额过高,守约方违约损失已经弥补,且出租方对合同解除也有过错的,法院会酌情判令出租人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 5、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6、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7、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

装修免租期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装修免租期合同 篇一:内圈房屋租赁合同(免租装修期版) 内圈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构成为以下第【】种(详见第 四、第五条): 1、租金,租赁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2、租金、管理费,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3、租金、管理费、设施补偿费,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租赁物,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类型为【】,【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该房屋用于计算房屋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租赁面积即 【实测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1.3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用途,不得擅自改变该用途(包括商铺的名称)。 1.4商铺的营业时间为每日【】至【】,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调整该营业时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免租装修期和开业日 2.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甲方同意的免租装修期届满次日起算】。 2.2如需续租,双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天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仍未签订新合同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 2.3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个月的免租装 修期,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无需承担装修免租期内的房屋租金,但应当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费、装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057-54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 ,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天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月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口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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