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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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浅析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浅析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作者:兀洁来源:《科教导刊》2012年第27期摘要结合水产养殖管理和水环境监测的实际工作情况,对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行了探讨,并就加强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提出统筹管理、考核评估、制度创新等建议。

以保证水产、水质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加优质高效地为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水环境监测服务。

关键词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图分类号:TE254.7 文献标识码:A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是农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

随着国家对水产品质量、水质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水产检验检测在科学研究、科学探索中是理论基础和基本的数据来源,在水产业生产和水产品养殖、渔业发展科研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建设和管理好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是日常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而目前实验室管理在运行和制度建立上还没有与实际需要形成同步发展,从而限制了实验室检验检测水平的提高。

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对于保障我国水产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 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面临的形势进入21 世纪以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被大量的新信息、新知识所包围。

实验室作为实验、科研、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基地,其特殊性决定了它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作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水产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密切关注水产品灾害发生演变规律,有效地开展水产品质量、水质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应对,提高了科技对水产、水质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为水产品药物残留、水质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完整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如何加强实验室日常制度建设,如何健全仪器设备的管理体系,加强检测设备的管理,如何有效实施检测人员队伍建设,以保证所出具检测数据的准确和检验结论的可靠,已成为实验室管理中的重要部分。

2 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建设与管理水产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主要是为完成相关的试验而基本配备的,实验室主要有水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水质监测相关研究等方面,仪器设备的采购要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科研方向和检验检测内容制定相关设备采购计划,同时要加强实验室的一线检测设备仪器建设,确保重点仪器的集中投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9.09•【文号】国质检动[2009]387号•【施行日期】2009.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2009年9月9日国质检动[2009]387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工作,规范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局组织制定了《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附件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境水生动物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工作,服务进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44号令)、《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99号令)、《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遵循客观性、可行性、代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原则。

第三条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包括所有进境、出境水生动物以及水生动物养殖水质、相关养殖投入品,监测对象包括水生动物疫病以及影响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

第四条总局负责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和调整国家进出境水生动物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总局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协作组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开展监测结果的评估,草拟国家进出境水生动物年度监测计划方案,组织水生动物监测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和人员培训。

各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进出境水生动物监测计划,制定本地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建设规范SICOLAB

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建设规范SICOLAB

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建设规范SICOLAB
一、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建设概述
1、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是一种专门用于检疫实验动物,用于动物疾
病检测和管理的实验室。

它具有独特的结构和空气过滤系统,能够有效地
保护实验室人员及其他实验室动物免受外界病原体的污染和传播。

2、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应在院内受控环境下建立,满足实验室安全
和实验质量的要求。

实验室空气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并确保动物及
其他标本的整体检疫安全性。

二、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的建设规范
1、空间设计
(1)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应设计成两个独立完整的实验空间,实验
空间之间应当有明显的分隔。

(2)实验空间的尺寸应根据实验动物的存放量及实验的要求进行设计,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保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也应当不受空间限制。

(3)实验室内应设有水洗和消毒设施,以满足实验室日常清洁及消
毒的需要。

2、建筑围护
(1)实验动物检疫实验室围护要完整,入口及出口应有明显的分隔,保证动物及其他样品不会被污染。

(2)实验室外部应设有金属屏障,以便阻止外部空气中的病原体污染。

502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建设要求

502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建设要求

502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建设要求动物疫病是农业生产中的一大威胁,为了提高动物疫病的检测水平,加快疫情的检测速度,防止疫情的蔓延和传播,建设健全的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建设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的要求和重要性。

建设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验室建设需具备完善的实验设备和设施。

包括显微镜、离心机、冷冻离心机、光谱仪、显微摄像机、PCR仪器、电泳仪器等一系列实验设备,以及具备消毒、无尘、通风、保温等功能的实验室设施。

2.实验室建设需具备一定的人员配置。

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兽医、实验人员、技术员和管理人员,确保实验室能够正常运转和实验项目的顺利进行。

3.实验室建设需具备标本采集、保存、处理等操作流程。

要求实验室制定完善的标本采集、保存、处理流程,确保采集标本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4.实验室建设需具备疫情监测和报告的能力。

实验室要能够对动物疫病进行快速、准确的监测和检测,同时及时报告疫情情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5.实验室建设需具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能力。

实验室要鼓励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和技术含量,为解决动物疫病问题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

建设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动物疫病的检测水平。

建设健全的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可以提高对动物疫病的检测和监测能力,准确诊断疫情,及时防控疫情蔓延。

2.加快疫情的检测速度。

实验室配备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设施,能够快速、准确地检测疫情,提高疫情检测与报告的速度,有效地遏制疫情的蔓延。

3.促进兽医技术水平的提高。

建设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促进兽医技术的传播与交流,提升兽医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4.有利于推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

建设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有利于推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健全,为动物疫病的防控与疾病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总之,建设县级兽医诊断实验室是提高动物卫生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和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进境水生动物指定隔离检疫检疫场基本要求

进境水生动物指定隔离检疫检疫场基本要求

进境水生动物指定隔离检疫检疫场基本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动物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二、配备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

三、须远离其他水生动物养殖场、水产加工厂及居民生活区等场所。

四、四周须有与外界环境隔离的设施,并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具有独立的供水系统及消毒设施。

水源无污染,养殖用水应符合我国渔业水域水质标准,并经过滤净化处理。

六、有可靠的供电系统、良好的增氧设备,具备与申请进出境动物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养殖环境和条件,必要时还应有可调控水温的设备。

七、排水系统完全独立,并具有无害化处理设施。

八、隔离检疫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

隔离场和隔离池舍入口均须设有消毒池(垫)。

九、具有防逃逸设施。

十、配备供存放和运输样品、死亡动物的设备。

十一、有供检验检疫人员工作和休息的场所,并配备电话、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动物实验室设计国标标准

动物实验室设计国标标准

动物实验室设计国标标准动物实验室是进行科研和医药试验的重要场所之一,其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实验结果的可信度和动物福利的保障。

为了确保动物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达到国际水平,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国标标准。

本文将从动物实验室的建筑设计、设备设施、环境控制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动物实验室设计国标标准提供一些参考。

1. 动物实验室的建筑设计(请根据需要自行补充文字。

)2. 动物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动物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对实验过程和动物福利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设备设施要求:2.1 动物笼舍:动物笼舍应根据不同动物种类的需求设计,提供充足的空间和合适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

笼舍必须具备易于清洁和消毒的特点,并能提供适当的隔离区域。

2.2 饲料系统:饲料系统应能够为动物提供经过严格配方的饲料,并具备自动化投喂和定量控制功能。

同时,应设有实时监测功能,确保饲料的质量和供给量。

2.3 水质净化系统:动物实验室应设有水质净化系统,确保动物饮水的卫生和安全。

系统应包括水源处理、水质监测和水质净化设备等。

2.4 实验台和仪器设备:实验台和仪器设备应根据实验种类和动物种类的需求进行设计和选配。

设备应具备先进的功能和易于操作的特点,并设有远程监控和数据记录功能。

3. 动物实验室的环境控制动物实验室的环境控制是确保实验过程和动物福利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环境控制要求:3.1 温度和湿度控制:动物实验室应能够提供稳定的温度和湿度环境。

温度范围和湿度水平应根据不同的动物种类和实验要求进行合理调控,并具备实时监测和调整功能。

3.2 噪音和振动控制:动物实验室的噪音和振动水平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减少对动物的干扰和影响。

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应具备吸音和隔振的特点,以减少噪音和振动的传播和影响。

3.3 照明控制:实验室应提供适宜的照明条件,以满足不同实验和动物的需求。

照明系统应具备调节光照强度和光照时间的功能,并能提供适当的光照模式和节能措施。

动物实验室设计规范

动物实验室设计规范

动物实验室的设计布局是规范工作流程和人员、动物、物品等相互关系和移动,并确保实验室安全,此外,对形成屏障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三个防护区(外围防护区、建筑防护区、饲养防护区)和四条控制路线(人员控制路线、动物控制路线、物料控制路线、废物控制路线)等方面详细介绍。

动物实验室1.外围防护区外围防护区主要指建筑外围的区域。

鉴于实验动物饲养的特殊性,外围可能需要设监控设备、人员进出的控制、卫生防护带等。

如果设施内从事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动物实验活动,须考虑设施的安保要求,以及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对周围控制区域、疏散和救援的需求。

外围的防护主要通过设置栅栏、围墙等方式实现。

鉴于景观的需求,使用栅栏更显人性化。

栅栏不应低于2米,栏杆的间距不大于10厘米,栏杆要坚固、易于清洁。

此外,需要设置照明系统、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更高级别的防护包括地下的电磁场报警、红外线报警和运动物体报警、低压电击等措施。

防护区内一般不布置绿化,以免影响监控,同时也可减少昆虫、老鼠等。

为保证正常的外来服务,如邮件、送货、访客等,通过风险评估决定是否需要建设安检、特殊通道、中转站等措施。

对控制区域应设置警示牌,避免无意闯入。

对防护要求高的设施,应保证外来车辆不能靠近设施,距离保持至少30米。

在外围防护区,宜设专用的外部人员和车辆入口。

2.建筑防护区建筑防护区主要指动物实验室所在的建筑。

建筑内有动物设施和其它设施之分,其它设施可以与动物设施有关,也可以无关;动物设施可以就是建筑的主体,也可以是其部分。

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动物设施环境与建筑物内其它区域环境的相互隔离与相互关系,人员、动物、物料和废物的进出路线。

使用时,动物设施及其相关的设施宜集中布置,从事感染动物活动的设施需要单独布置。

建筑除主入口外,要考虑设置动物、大型设备和废物的出口和入口。

出于安全考虑,必须评估和明确对门窗的性能要求。

在合理控制数量的前提下,对门窗的大小、形状、耐冲击能力、耐火性、保温性、光学特性等均要有要求。

水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方案

水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方案

水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方案一、前言水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水产养殖和加工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全面详细的方案,以帮助有需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水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

二、选址1. 选址原则(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2)环境优美,气候适宜;(3)周边无污染源。

2. 选址步骤(1)了解当地政策法规和规划;(2)考察多个候选地点,对比各项指标;(3)选择最合适的地点。

三、实验室设计1. 实验室布局(1)分为样品准备区、试剂配制区、仪器分析区和数据处理区;(2)根据工作流程进行布局,使操作流畅、安全;(3)设置防护措施,如洗眼器、紫外线杀菌灯等。

2. 实验室装修(1)采用防火材料,保证安全性;(2)墙面应平整光滑、易清洗;(3)设置通风系统,保证空气质量;(4)设置地漏,方便清洁。

3. 实验室设备(1)仪器设备:根据检测项目选购相应仪器,如pH计、电导率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等;(2)辅助设备:如称重器、离心机、水浴锅等;(3)试剂及耗材:根据检测项目选购相应试剂及耗材。

四、人员配备1. 实验室主管(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2)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2. 实验员(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2)负责样品处理、实验操作和数据分析。

3. 其他人员根据实验室规模和需要,可配备助理、管理员等其他人员。

五、质量管理体系建设1. 建立质量手册明确实验室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管理体系等内容。

2. 建立标准操作规程(SOP)制定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IQC)通过对样品进行内部质量控制,评估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准确性。

4. 建立外部质量控制体系(EQC)参加国家或行业组织组织的外部质量控制活动,评估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和准确性。

六、安全管理1. 实验室安全规定制定实验室安全规定,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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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DB43/T 433-2009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的分类与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检验能力、仪器设备、人员配备、设施与环境要求以及实验室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25 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T 15805.1 淡水鱼类检疫方法第一部分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dt ISO/IEC 17025:2005, CNAS-CL2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SN/T 2025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DB 43/ 221 水生动物检疫规程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3号湖南省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湘牧渔发〔2002〕21号 ,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Aquatic animal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Lab从事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病原学、免疫学、酶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诊断与研究的专设场所。

3.2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Aquatic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ations由同级或上级人事编制和渔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从事水生动物病害测报、疫病预防与治疗和疫病检疫检验的公益性事业机构。

3.3 生物安全Biosafety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综合措施。

3.4 检疫性疫病Quarantine disease指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水生动物疫病。

3.5 应检疫病Quarantine should be for Disease除检疫性水生动物疫病外,在进行水生动物及其产品贸易时,在贸易合同、协议、信用证等文件内明确规定的或报检人申请检疫的疫病。

1DB43/T 433-20093.6 委托检疫Commissioned quarantine受有关单位、集体、个人委托对水生动物检疫性疫病和应检疫病进行的检疫检验。

3.7 隔离检疫Isolation quarantine指向新的地区、水域、养殖场等引进而迁移的生物在隔离暂养期的检疫检验。

4 分类与建设目标根据实验室的设备设施、技术水平、人员组成以及承担的任务划分为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参考,国家,实验室、中级,省级,实验室、常规,市、县,实验室, ——参考实验室由农业部指定,并对外公布,——中级实验室应建设有综合实验楼,实验室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配备有病毒、细菌、真菌和寄生虫疾病病原诊断、采样以及检测的仪器设备,生物安全达到SN/T 2025规定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水平,——常规实验室应建设有综合实验楼,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备有细菌、真菌和寄生虫疾病病原诊断、采样以及检测的仪器设备,生物安全达到SN/T 2025规定的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1,水平。

5 业务范围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实验室资质认证合格后,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疫病监控工作,负责汇总和报告水生动物疫情,出具检验检疫证明、监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

中级实验室承担农业部下达的检疫检验任务,承担省内出入境水生动物及产品的室内检疫检验和委托检疫检验任务,承担重大疫情监测检验和引进种苗的隔离检疫检验任务,对不确定疫病样本送参考实验室检验,按照相关规定复核下级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的检验结果,指导常规实验室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为常规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持与帮助,负责下级水生动物检疫检验结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技能鉴定,收集、制作、交换、保存检疫性疫病标本、资料,收集、调查、分析国内外水生动物疫病检疫检验及研究新技术、新动向,开展疫病疫苗研究工作。

常规实验室承担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检疫检验任务,承担辖区内水生动物及产品的产地检疫检验和委托检疫检验任务,承担辖区内疫情监测检验任务,对不确定疫病样本送中级实验室检验,负责培训基层水生动物病害测报工作人员,为基层水生动物病害测报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收集、制作、保存辖区内检疫性疫病和应检疫病标本、资料,研发有关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技术和方法。

6 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6.1 中级实验室应具备对送样样品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疾病病原进行检疫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疫检验报告的能力,能承担湘牧渔发〔2002〕21号文件规定的二、三类疫病和《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的三、四类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应具备一定的水生动物检疫检验技术、病原微生物处理技术的研发能力,能独立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6.2 常规实验室应具备对患病水生动物进行诊断、采样和预处理能力,能够开展细菌、真菌、寄生虫疾病病原检疫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疫检验报告,能承担湘牧渔发〔2002〕21号文件规定的部分二类疫病和三类疫病、《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的四类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具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疫情调查、收集整理疫情数据和材料以及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能力。

水生动物病原检疫检验报告单参见附录A。

2DB43/T 433-2009 7 仪器设备要求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备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

8 工作人员要求根据湘牧渔发〔2002〕21号文件规定,检疫检验实验室应有足够的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人员必须受过与从事工作相符或相近的专业教育,必要时应有相应的科学、技术或学历证书,接受过防疫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知识、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并通过专业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要求工作人员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GB/T 15805和DB 43/221进行病原检测,并对实验操作负全责。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人员配备按附录C的规定执行。

9 设施和环境要求适合GB 14925、GB 19489 、GB 50346、GB/T27025和CNAS,CL22 规定的设施和环境要求。

10 实验室管理中级检疫实验室按照国家有关实验室认证的质量体系进行管理,常规检疫实验室应参照中级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10.1 组织管理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有责任确保所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符合GB/T 27025、CNAS-CL22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要求,如果实验室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为识别潜在利益冲突,应规定该组织中涉及检验检测有影响的关键人物的职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

10.2 人员管理应建立实验室人员工作守则、准则等规章制度,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利和资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验检测和/或校准程序的偏差,以及采取预防或减少这些偏差的措施,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指定一名质量主管,不论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与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实验室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应经常性的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10.3 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应具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和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当实验室需要使用永久控制之外的仪器设备时,应确保满足GB/T 15481、CNAS-CL22的要求,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用于检测和校准并对结果有影响的每一设备及软件,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检测和校准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失效的调整。

10.4 实验质量管理实验室检验检测一律采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规范、指南,在缺乏标准时,应建立实验室检验3DB43/T 433-2009检测方法,每个实验有设计、优选的实验方法、严格的程序、质量控制方法与手段,每个阳性实验设有实验、复核两个过程,对有异议的实验采取送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复核。

10.5 生物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执行GB 19489和SN/T 2025的相关规定。

实验室管理层对所有员工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最终责任由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的与其职位相当者承担,应任命一名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实验室安全2人协助管理层负责安全事宜,实验室中所有传染性材料一概不准拿出实验室,所有与传染性材料有接触的器材要进行消毒处理,检疫样本由常规实验室向中级实验室转移或由中级实验室向参考实验室转移的过程中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做到样本不丢失,病原不扩散。

10.6 报告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每半年向上一级实验室和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一次阶段性检疫工作总结,检疫中发现重大疫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南省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上报处理。

4DB43/T 433-2009附录A(资料性附录)水生动物病原检验报告书编号,检验报告样品名称委托单位抽样单位检验类别×××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制5DB43/T 433-2009注意事项1,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和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制表、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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