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出具格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出具格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出具格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出具格式

第一部分法律意见书的结构

一、首部,即标题;

二、正文,具体包括:

1.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背景资料;

2.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3.法律分析,其中必备内容如下:

3.1项目主体的合法性;

3.2项目标的物的合法性;

3.3项目操作模式的合法性;

3.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结论;

四、尾部

1.报送单位总法律顾问及法律部门负责人署名盖章,并签署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

2.附件。

注:标题为宋体小二字体

正文为仿宋小三字体

第二部分法律意见书内容的基本要求

一、首部,即标题,按照投资项目的不同阶段具体写明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例如:在项目立项阶段为“关于××项目的初步法律意见书”;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为“关于××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在项目投资合同报送签署阶段为“关于××项目投资合同的法律意见书”。此外报送单位可依据内部文书管理规定对法律意见书予以编号。

二、正文。

1.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背景资料,各类资料和相关事实应如实写明。

2.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具体到条款,只需要说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名称即可。

3.法律分析部分:法律分析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应当对于事实和法律规定作详细的分析,引用法律法规甚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完整具体,如有必要还应进行法理上的阐述。法律分析必备内容如下(投资决策阶段已出具意见的,投资合同签署阶段无须另行出具):

3.1项目主体的合法性:主要包括投资人及其投资载体、投资项目相对方(如BT项目招标人)或投资合作方(如房地产项目联合投资人)、以及担保人等其他参与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是否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2项目标的物的合法性: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是否合法完备(如BT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建设审批手续),标的物的现有法律状况是否符合项目实施的需要(如房地产项目土地性质、规划许可等),标的物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瑕疵。

3.3项目操作模式的合法性:针对项目拟采用的投资操作模式及路径(如房地产项目二手地转让、以股权收购方式获取土地、以旧城改造或城中村改造方式获取土地等;BT项目的收费权或土地收益权质押、工程换土地、信托融资等),引用法律进行分析和论证,说明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该风险对拟从事的商业获得存在的影响。

3.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本法律意见书格式未明确要求,但对投资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应当发表法律意见。

三、结论:结论部分是实现法律意见书目的的载体,因而具有重要意义,在措辞上应该严谨慎密、客观直接。

四、尾部

1.署名盖章和签发日期:报送单位的总法律顾问作为“审核人”,法律部门负责人作为“出具人”,共同在法律意见书的右下角署名并加盖法律部门印章(如总法律顾问与法律部门负责人同为一人则注明后合并署名;尚未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则由法律业务的分管领导与法律部门负责人共同署名),签发日期指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时间。

2.附件:对法律意见书的结论可能产生影响的文件应附于法律意见书之后,附件较多的,应另行编制附件目录。

增资法律服务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48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增资法律服务合同标准 版本

增资法律服务合同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

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致:XXX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四川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的委托,就关于贵公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相关法律文件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 致:XXX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 四川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的委托,就关于贵公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参考。 一、贵司提交我所律师审查的法律文件 1、贵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2、贵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3、XXX实业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二、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法律分析 1、关于“资金使用费” 《合作协议书》第三条项目公司融资中约定:“1、项目公司需要甲方(即贵司)融资时,甲方同意承担融资义务,项目公司按年利率12%向甲方支付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按季度收取。” 该项条款所约定的利率如超过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超过部分属于税前向股东分配利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 由于以上原因,XXX有限公司的税前利润可能与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有一定差异。我们特提醒贵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计缴应纳所得税款。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XXX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XXX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贵司与XXX投资有限公司各占50%,存在贵司与XXX投资有限公司意见相左而出现股东僵局,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的风险。 (2)董事会 XXX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中

中国建筑公司100强世界500强企业及其所在地企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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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0大建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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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41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42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4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44中铁建工集团 45浙江中成控股集团 46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47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8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49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50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5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2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 5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 54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56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 57广西建工集团 58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59山东三箭集团 60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 61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6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63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5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67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8青岛建设集团 69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70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71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72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73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7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75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 76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 77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78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80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 8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8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3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介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介 总体情况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总公司),正式组建于1982年,是我国专业化发展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全球排名第一的投资建设集团,也是我国建筑领域唯一一家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目前,中建总公司主要以上市企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建股份,股票代码601668.SH)为平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近年来,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中国建筑继续保持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以优秀的经营业绩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地方经济持续繁荣做出积极贡献。2015年,中国建筑新签合同额约1.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营业收入约8800亿元,利润总额477亿元,在全部110家中央企业中营业收入排名第四位,利润总额排名第六位,位居2015年度《财富》“世界500强”第37位,是全球最大的投资建设集团。获得标普、穆迪、惠誉等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信用评级A级,为全球建筑行业最高信用评级。 业务领域 中国建筑的经营业绩遍布国内及海外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工程建设、投资开发、勘察设计等多个领域。 工程建设方面,中国建筑是世界最大的工程承包商,代表着我国房建领域的最高水平,业务范围涉及城市建设的全部领域与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跟随伟大祖国前进步伐,伴随中国改革开放大潮,中国建筑在国内建造了许多记录时代变迁、铭刻经济文化发展的经典地标,在公共建筑、酒店、科教、体育、人居、医疗、使馆、工业、国防军事等房建领域与城市轨道交通、高铁、特大型桥梁、高速公路、城市综合管廊、港口与航道、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飞机场、核岛等基础设施领域完成了众多经典工程,目前国内施工项目平均体量超6亿元,全国超过90%的300米以上超高层,众多技术含量高、结构形式复杂的建筑均由中国建筑承建。 投资开发方面,中国建筑是我国最具实力的投资商之一,目前全集团计划投资额过万亿元,年度投资额约2000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房地产、基础设施等城镇综合建设领域。公司强化内部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打造“规划设计、投资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等“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为城市建设提供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的一揽子服务。截至目前,已先后与数十个省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总开发面积逾百平方公里。中国建筑拥有“中海地产”、“中建地产”两大地产子品牌,其中中海地产盈利能力多年来始终处于中国房地产企业领先地位,品牌价值连续十二年居行业之首。 勘察设计方面,中国建筑是我国最大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工程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综合企业集团之一,完成了一大批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优秀建筑设计作品,在机场、酒店、体育建筑、博览建筑、古建筑、超高层等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中国建筑

增发法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增发法律服务合同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增发法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 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 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 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

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精品文档-债权融资计划信托项目法律意见书模版

XX (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XX医药XX年第一期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致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 XX (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医药”)委托,指派XX律师(下称“承办律师”),担任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XX 年度第一期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承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承办律师查阅了认为必须查阅的所有文件,并就设立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问题向XX医药及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人员做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 本所已得到XX医药及其他有关机构的如下保证:(l)xx医药及其他机构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确认函;(2)XX医药及其他机构保证其所负责的、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应与其正本或原件一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XX医药、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出具本法律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介 2018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业绩丰厚的年份。简称:中国建筑(CSCEC),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代码:601668,股票简称:中国建筑。该公司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法定代表人是易军。按照业务性质不同,公司经营要紧分房建、基建、地产和设计勘察等。2018年,公司调整了房建、基建、地产收入结构,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公司的房建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基建业务实施“总部引领、工程局协作、项目孵化、滚动进展”等举措,抢抓国家“扩内需、促进展”的机遇,实现了新的跨过,公司按照董事会战略决策精神,积极应对房地产业务宏观调控,确保了地产业务的健康、稳固进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净利润达92.4亿元,同比增长51.6%,差不多每股收益0.31元。公司营业收入突破3,700亿元,同比增长42.3%。新签合同额超过8,000亿元,同比增长74.5%,创历史新高点。中国建筑差不多完成了从规模扩张向成长与效益并举的转变,差不多开始了品质与价值的长征,品质保证、价值制造是公司新时期的经营理念。2018年,中国建筑将秉持公司“一最两跨,科学进展”的战略目标,立志将中国建筑建设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建筑地产综合企业集团,到2019年,公司跨进世界500强前一百强,跨进世界建筑、地产同行业前三强。中国建筑市场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建筑市场,中国房地产市场已形成商品房屋与保证住房体系并驾齐驱的格局,国家“十二五”规划已展现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崭新蓝图,中国建筑既面临难得的进展机遇,又处于艰巨的战略转型时期。2018年,中国建筑将侧重高中端市场,确保全年待施合同额超万亿;完成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亿元;经营效益连续稳步增长。 二资产负债表水平分析 表2.1 资产负债表水平分析表(元) 资产负债表水平分析表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增长率(%) 流淌资产: 货币资金82,098,599 79,205,623 3.7 应收账款48,063,843 39,284,747 22.3 存货115,678,582 58,652,534 97.2 已完工尚未结算款44,274,116 33,142,441 33.6 流淌资产总计325,157,259 254,071,829 28 非流淌资产:

增资合同

增资合同 中国 [ ] 年月日

增资合同 本增资合同(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下称“签署日”)在[ ]签署: 1)[ 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系投资人拟进行投资的标的公司),其住所位于[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下称“公司”); 2)[ 公司](标的公司股东),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位于[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下称“[ ]公司”); 3)[ 公司](标的公司股东),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位于[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下称“[ ]公司”); 4)(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写) 5)【投资人甲】; 6)【投资人乙】; 上述[ ]和[ ]以下合称“现有股东”,投资人甲和投资人乙以下合称“投资人”;上述[ ]、[ ]、投资人甲和投资人乙,若无特别说明,以下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公司为一家致力于【】企业,有意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2)投资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并获取公司股份,对此,公司现有股东均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现,各方经友好协商就投资人向公司投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公司增资 1.1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生效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其中:[ 公司]出资人民币[ ]万元,持股比例[ ]%,[ 公 司]出资人民币[ ]万元,持有公司,持股比例 [ ]%,。 1.2公司本轮接受的投资额总计人民币万元(RMB¥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RMB¥元),剩余 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1.3在上述投资及增资中:(1)投资人甲拟向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 (RMB¥元),其中,以增资的形式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额人民币万元(RMB¥元),剩余资金计入公司资 本公积;(2)投资人乙拟向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RMB ¥元),其中,以增资的形式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额人 民币万元(RMB¥元),剩余资金计入公司资本公 积 1.4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基本情况将发生下列变更: 1.4.1注册资本有人民币万元,变更为人民币万元;其 中投资人甲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持股比例为 %, 投资人乙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为 %。 1.4.2股权架构变更为: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持股比例 %; 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持股比例 %;投资人甲出资人民币 万元,持股比例 %;投资人乙出资人民币万元,持股比

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出具格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出具格式 第一部分法律意见书的结构 一、首部,即标题; 二、正文,具体包括: 1.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背景资料; 2.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3.法律分析,其中必备内容如下: 3.1项目主体的合法性; 3.2项目标的物的合法性; 3.3项目操作模式的合法性; 3.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结论; 四、尾部 1.项目主张单位总法律顾问及法律部门负责人署名盖章,并签署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期; 2.附件。 注:标题为宋体小二字体 正文为仿宋小三字体 第二部分法律意见书内容的基本要求 一、首部,即标题,按照投资项目的不同阶段具体写明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例如:在项目立项阶段为“关于××项目的初步法律意见书”;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为“关于××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在项目投资合同报送签署阶段为“关于××项目投资合同的法律意见书”。此外项目主张单位可依据内部文书管理规定对法律意见书予以编号。 二、正文。 1.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背景资料,各类资料和相关事实应如实写明。 2.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具体到条款,只需要说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名称即可。 3.法律分析部分:法律分析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应当对于事实和法律规定作详细的分

析,引用法律法规甚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完整具体,如有必要还应进行法理上的阐述。法律分析必备内容如下(投资决策阶段已出具分析意见的,投资合同签署阶段无须重复出具分析意见): 3.1项目主体的合法性:主要包括投资人及其投资载体、投资项目相对方(如融投资建造项目招标人)或投资合作方(如房地产项目联合投资人)、以及担保人等其他参与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是否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必要时应进行工商调查。 3.2项目标的物的合法性: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相关审批文件是否合法完备(如融投资建造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建设审批手续),标的物的现有法律状况是否符合项目实施的需要(如房地产项目土地性质、规划许可等),标的物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瑕疵,必要时应在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3项目操作模式的合法性:针对项目拟采用的投资操作模式及路径(如房地产项目二手地转让、以股权收购方式获取土地、以旧城改造或城中村改造方式获取土地等;融投资建造项目的收费权或土地收益权质押、工程换土地、信托融资等),引用法律进行分析和论证,说明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该风险对拟从事的商业活动存在的影响。 3.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本法律意见书格式未明确要求,但对投资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应当发表法律意见。 三、结论:结论部分是实现法律意见书目的的载体,因而具有重要意义,在措辞上应该严谨慎密、客观直接。 四、尾部 1.署名盖章和签发日期:项目主张单位的总法律顾问作为“审核人”,法律部门负责人作为“出具人”,共同在法律意见书的右下角署名并加盖法律部门印章(如总法律顾问与法律部门负责人同为一人则注明后合并署名;尚未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则由法律业务的分管领导与法律部门负责人共同署名),签发日期指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时间。 2.附件:对法律意见书的结论可能产生影响的文件应附于法律意见书之后,附件较多的,应另行编制附件目录。

中国建筑公司100强名录

中国建筑公司100强: 1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3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6 上海建工集团 7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8 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 9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11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国海外集团 1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15 广州市建筑集团 16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7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 18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19 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20中国建筑一局集团 2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2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5上海城建集团 26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7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8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30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3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2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集团)33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3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3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36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7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江苏苏中建设集团 3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40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41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4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44中铁建工集团 45浙江中成控股集团 46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47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8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49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50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5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2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 5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 54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56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 57广西建工集团 58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59山东三箭集团 60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 61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6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63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5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67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8青岛建设集团 69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70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71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72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73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7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75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 76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 77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78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80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 8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8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3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增资协议(模板)

增资协议 本增资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下称“签署日”)在[ ]签署: 1)[ 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系投资人拟进行投资的标的公司),其住所位于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下称“公司”); 2)[ 公司](标的公司股东),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位 于[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下称“[ ]公司”); 3)[ 公司](标的公司股东),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位 于[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下称“[ ]公司”); 4)(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写) 5)【投资人甲】; 【投资人乙】; 上述[ ]和[ ]以下合称“现有股东”,投资人甲和投资人乙以下合称“投资人”;上述[ ]、[ ]、投资人甲和投资人乙,若无特别说明,以下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公司为一家致力于【】企业,有意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1.1投资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向 公司投资并获取公司股份,对此,公司现有股东均同意放 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1.2现,各方经友好协商就投资人向公司投资事宜达成 如下一致: 1.3公司增资 1.4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生效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万元,其中:[ 公司]出资人民币[ ]万 元,持股比例[ ]%,[ 公司]出资人民币[ ]万元,持 有公司,持股比例[ ]%,。 1.5公司本轮接受的投资额总计人民币万 元(RMB¥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RMB¥元),剩余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1.6在上述投资及增资中:(1)投资人甲拟向公司投资 人民币万元(RMB¥元),其中,以增资的形式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额人民币万元(RMB ¥元),剩余资金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投资人乙拟向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RMB¥元),

法律意见书模板

关于对xxx资产处置情况之 法律意见书 xxx律师事务所 年月

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对xxx资产处置 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纬法意[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xxx公司的委托,指派何建生律师、卢海霞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关于对轻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律师声明 xxx律师事务所是在中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安徽省xxxx,有资格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提供本法律意见书项下之法律意见。 安徽纬伦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已得到发行人的如下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其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口头

增资法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增资法律服务合同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增资法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 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 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 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

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项目投资相关法律风险的法律意见

关于贵司参与某项目投资相关法律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XX投资有限公司: 贵司就将参与XX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潜在法律风险及相应规避措施,向本所律师进行咨询。本所律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实务经验,结合贵司提供的有关具体情况,向贵司出具以下法律意见,谨供贵司决策时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贵司介绍,贵公司正与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商谈项目投资合作一事。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此项目为一住宅项目,共有A、B、C 三个组团。目前A组团已竣工,并开始预售;B组团尚未开工,但已取得前期相关手续;C组团尚未开发。贵公司计划投资“XX”公司的B组团,以获得收益。 二、可行性及法律风险分析 根据项目的上述实际情况,本所律师认为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可供参考:(一)采取合作建房方式进行合作 1、贵公司与“XX”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贵公司分取利润 此种方案,由贵公司与对方签署《合作协议》,贵公司提供资金,“XX”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双方约定房屋销售后利润的分配比例。 有利处:贵公司只提供资金,不用参与开发,在不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收取一定的固定利润。 弊处及风险:首先,因贵公司不参与项目的实际经营,“XX”公司的实际运作贵公司无法掌控,存在风险。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若贵公司与“XX”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纠纷,根据上述规定,最终可能被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一旦被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贵公司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就难以得到完全支持,只能按照我国金融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贵公司与“XX”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贵公司分得房屋 此种方案,由贵公司与对方签署合作协议,贵公司提供资金,“XX”公司负

中国十大建筑工程公司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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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知名品牌) 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名品牌) 10 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知名品牌) 排名企业名称总承包营业额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6610818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1 4936800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26832044中国交jibb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9543585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87492006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50210007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23718298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25489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179 1210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648571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8950012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161730813上海城建(集团)公司146218814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146096915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8125416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33029217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128712718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12585191 9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5766220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2294252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112351022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1649323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102136024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101389625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司100218926大庆油田建设集团91090127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240428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623829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88261930青岛建设集团公司84253331浙江宝业建设集团chuwei1有限公司80399432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79308633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7 6800334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76586635证太集团有限公司72733636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68123337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5629538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62167339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627740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60520841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59299942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59102043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5 8961544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8237845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000046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1129347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824848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531049金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50391850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802315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46696052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655953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44150554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3183855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2363656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630657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406258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4600059中国水利电力2011wuyifangjia对外公司32582 760上海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 ?小四之鲁豫有约 ?浙江卫视《快乐蓝天下?中国梦想秀》的十大败笔 ?我们的童年回忆视频集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真是、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上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于股份公司各级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对于外境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的原则,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另行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从事特殊业务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或核算办法,经股份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科目编码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第五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实现为对象,记录和放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各企业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历起讫日期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期间。 第八条;各境内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境外企业可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或者所在国(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为币的,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折成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各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各境内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各境外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可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家的文字。 第十一条;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二条: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会计核算或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项目法律意见书

项目法律意见书 ______________单位: 关于你单位送审的_______________项目及相关材料收悉,法务部就其进行法律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如下,请考虑。 一、法务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4、《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5、国有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法务部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 1、_____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_____公司《章程》; 3、_____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_____公司转让所持有_____公司股权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5、_____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_____公司章程; 7、_____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8、_____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次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 1、转让方全称为_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设立,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万元。经营范围:_____。公司经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_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度均通过工商年度检验。 2、转让标的企业__________公司全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系一家 __________企业。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设立,企业所在地为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注册资本金_____万元。经营范围:_____等。公司持有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年度均通过工商年度检验。 法务部认为,本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均具有实施本次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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