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英法律翻译中的词汇问题
英汉法律词语空缺与译者的主体性

词 汇空缺 。
语所 指代 的物 体 、 系 、 为 或 程 序 在 其 他 法 律 体 关 行
系并 不存 在 。例 如 , 只有 英 国 法 中有 蹦 v o ni y C u c l ( 密院 ) 枢 一词 。再 如 , 只有 在 英 国 , 师 被 分 为 两 律 种 :ar t 和 sl i r br s r ie oi t 。这种 划 分是 由英 国独 特 的 co
语 空缺 现象 , 成 了法律 术语 翻译 的最 大障碍 , 构 并在 翻译 实践 中产 生 了很 多 问题 。 要解 决这 些 问 题, 需要 译 者在 翻译 实践 中站在 决策 者 的高度 , 挥 其 主体 性和创 造 性 。这 同 时也 对译 者 自身 素 发
法律翻译中的“条”、“款”、“项”、“目”

法律翻译者在翻译立法条文、法学论文、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时,常常会碰到诸如“条”、“款”、“项”、“目”等词的翻译,参阅国内一些法律翻译(英汉、汉英)工具书,我们发现,各工具书对上述四个词的翻译或者没有涉及,或者十分混乱。
这些翻译之中,不乏十分正确的翻译,但是有些翻译则值得商榷。
本文作者旨在探讨这一组词的译法,为法律英语词典编纂及法律条文的翻译提供借鉴。
本文从英译汉、汉译英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问题。
一、英汉法律翻译中的“条”、“款”、“项”、“目”在英汉法律翻译中,上述词条的翻译不可一概而论。
我们知道,一般意义上而言,在英文中能够表达法律中“条款”之类的词汇大概有:article; section; subsection; paragraph; subparagraph; item; clause; rule; regulation; provision,以及stipulation等等。
(1)关于“article”一词的翻译。
将article一词译为“条”,争议不大。
例如,《美利坚(seven 合众国宪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789)共有“7条”articles)。
再如,世界贸易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文译本也将“article”译为“条”。
根据美国权威的《布莱克法律字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Garner, 1999:106),Article: A separate and distinct part (as a clause or stipulation) of a writing, esp. in a contract, statute, or constitution. (斜体字为作者所加)。
法律英语词汇翻译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法律英语词汇翻译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摘要]法律是一门讲求精确的学科,法律英语的翻译应力求精确,否则极易产生纠纷。
本文对法律英语词汇翻译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如何避免这些错误的建议。
[关键词]法律英语词汇翻译中外法律信息的交流离不开翻译。
作为一门专业性很强,精确性要求很高的学科,法律的绝大多数词汇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非深入其中难以理解其意思,因此,法律英语的翻译比一般材料的翻译显得困难一些。
本文拟对我国现行法律英语词汇翻译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的论述,供各位同行参考指教。
一、望文生义这是外行的大忌。
英国科林编著的《英汉双解法律词典》中文译本,将accusatorial procedure译为“告发程序,控告程序”(第7页),将inquisitorial procedure译为“调查程序”(第280页)。
初看似无不妥,因为控告、告发、起诉、调查都是需要程序的,但对于内行来讲,却莫名其妙。
从这两个词的英文解释上看,其翻译也是不妥的。
Accusatorial procedure: procedure in countries using common law procedures, where the parties to a case have to find the evidence themselves. Inquisitorial procedure: procedure in countries where Roman law is applied, where an examining magistrate has the duty to investigate the case and produce the evidence. 其意思主要涉及两大法系和举证情况,但从其中文翻译中却找不到这些意思。
这两个词的正确译法是“(英美法系的)对抗制程序、辩论制程序”;“(大陆法系的)审问制程序、纠问制程序”。
法律术语的英汉翻译策略

法律术语的英汉翻译策略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法律术语的英汉翻译变得越来越重要。
准确的法律术语翻译有助于确保法律文件的准确理解和执行,进而维护法律权益和促进国际合作。
以下是一些在翻译法律术语时可以采用的重要策略。
专业化翻译对于法律领域的翻译,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以准确传达法律概念。
因此,在进行法律翻译之前,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深入理解,以确保翻译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词义准确在法律翻译中,每个单词都可能影响一整段文字的含义。
因此,在翻译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每个单词的词义,以确保译文的准确性。
如果遇到不确定的词汇,应借助专业词典、网络工具或其他资源进行查询。
语境考虑在翻译法律文件时,语境是决定词义的关键因素。
在不同的语境下,同一个词可能有不同的含义。
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应根据上下文来确定词义。
遵循惯例在法律翻译中,有些术语有固定的英文表达方式,应遵循这些惯例,以确保译文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例如,“法人”通常翻译为“legal person”,“合同”通常翻译为“contract”。
语序调整由于英语和汉语的语法结构不同,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可能需要调整语序以使译文更符合目标语言的习惯。
例如,在英语中,状语通常放在句首,而在汉语中,状语通常放在句中或句末。
术语统一在一份法律文件中,应确保同一术语使用统一的译法,以避免产生歧义。
如果遇到多种可能的译法,应与法律专家协商以确定最佳译法。
注重修辞法律文件需要具有权威性和庄重性,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应注重修辞,使译文的语言风格符合目标语言的习惯。
还应注意文体的选择,以使译文更符合目标语言的表达方式。
法律术语的英汉翻译需要遵循专业化、准确性、语境化、惯例化、语序调整、术语统一和注重修辞等策略,以确保法律文件的准确理解和执行。
只有通过深入理解法律知识、熟练掌握语言技能和运用恰当的翻译策略,我们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翻译服务,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出积极贡献。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法律术语的翻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
法律英语词汇解释

法律英语词语用法区别英语中原本没有所谓法律英语,但由于有关法律方面的英语有其特殊的用法和规律,慢慢地就像科技英语、商业英语等一样,自成一门学科。
法律英语不同于“法言法语”(legal terms),而是跨越英语与法律之间的边缘学科,所以有人将法律英语译为English for the prdession。
许多地区,比如上海等地,还为此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
由于英汉语言习惯的不同,加上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用法的影响,法律英语中常常出现一些容易混淆或错用的词语,在中英互译中常会发生一些有趣的语言现象。
本文就是想以比较轻松的漫谈方式,与读者作一些共同探讨,以引起广大读者对法律英语的兴趣。
China, China's 和Chinese作定语时大有区别这三个词都可以作定语用,译成“中国的”,但其含义却有很大区别。
如China law firms是指“在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未必是中国人开的,它应包括获准在中国设立的“外国律师事务所”(foreign law firms)。
若指中国律师开的律师事务所,应用Chinese law firms。
在法律文书中,这很有讲究。
在WTO法律文件中,如“中国经济的特性”(the special characteristic of China's economy);“中国的关税配额制度”(China's TRO system);“中国的具体承诺减让表”((China's Schedule of Specific Commitments);“中国专利法”(China's Patent Law)等用语中,几乎都用China's而不用Chinese。
但着重“中国人的”意义时,应该用Chinese。
如“中方”(Chinese side);“中国人”(Chinese nationals);“中国政府”(Chinese government);“中国执业律师”(Chinese national regis-tered lawyers)。
法律术语的英汉翻译

法律术语的英汉翻译张恩华摘要:在法律术语英汉翻译这个翻译领域中的难题中,译者通常会面临两大挑战:一是法律翻译要求语言功能上的对等和法律功能的对等;二是法律术语英汉翻译中经常没有确切对等词,而是出现了接近对等、部分对等或完全不对等等情况。
本文探讨了这些不完全对等的现象,并提出了相应的翻译方法:使用功能对等词、扩充词义、释义、使用非法律专业用语的中性词、借译或创造新词等。
Abstract: In the field of English—Chinese translation of legal terminology, translators are often faced with two major challenges: Firstly, legal translation requires equivalence both in linguistic functions and in legal functions. Secondly, no exact equivalence but near equivalence, partial equivalence and non-equivalence can be found in English-Chinese translation of legal terminology. This article aims to explore the absence of exact equivalence and some ways to deal with it, such as the use of functional equivalent, lexical expansion,paraphrase,neutral term,borrowing and neologism.关键词:法律翻译;法律术语;不完全对等;确切对等词;Key words:legal translation;legal terminology;non-equivalence;exact equivalent术语翻译是翻译特定目的文本的译者经常面对的一个障碍。
汉英法律专业词汇

汉英法律专业词汇1. 引言本文档旨在整理汉英法律专业常用的词汇,以供学习和参考之用。
法律领域的专业术语对于翻译、理解和分析法律文件至关重要。
通过掌握这些词汇,读者将能更好地理解法律文件,并在跨文化交流中进行有效的沟通。
2. 法律制度和组织•法律制度:Legal system•宪法:Constitution•刑法:Criminal law•民法:Civil law•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司法体系:Judicial system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刑事诉讼:Criminal procedure •民事诉讼:Civil procedure •诉讼程序:Legal proceedings•律师: Lawyer•法官: Judge•检察官: Prosecutor3. 合同法•合同:Contract•合同主体:Parties to a contract •订立合同:Enter into a contract •合同条款:Contract clause•无效合同:Void contract•有效合同:Valid contract•违约:Breach of contract•合同解除:Termination of contract•争议解决:Dispute resolution•法律适用:Governing law•合同违约赔偿:Contractual damages 4. 知识产权•专利:Patent•商标:Trademark•著作权:Copyright•商业秘密:Trade secret•侵权:Infringement•专利申请:Patent application•商标注册:Trademark registration•著作权登记:Copyright registration•知识产权保护: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颁发专利证书:Grant a patent certificate •撤销专利:Invalidation of a patent5. 公司法•公司:Company•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董事:Director•股东:Shareholder•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注册资本:Registered capital•股权转让:Transfer of shares•股东会议:Shareholders’ meeting•公司清盘:Liquidation of a company6. 人权法•人权:Human rights•平等:Equality•自由:Freedom•法律权利:Legal rights•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经济权利:Economic rights•社会权利:Social rights•歧视:Discrimination•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宗教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雇佣歧视: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7. 犯罪和刑事司法•犯罪:Crime•刑事责任:Criminal liability•盗窃:Theft•谋杀:Murder•袭击:Assault•妨碍司法公正:Obstruction of justice•罚款:Fine•判刑:Sentencing•缓刑:Probation•无罪释放:Acquittal8. 婚姻和家庭法•婚姻:Marriage•离婚:Divorce•配偶:Spouse•夫妻共同财产:Marital property •孩子抚养权:Child custody•探视权:Visitation rights•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家暴:Domestic violence•遗嘱:Will•遗产分配:Inheritance distribution 9. 国际法•合同国家:Contracting state•条约:Treaty•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外交豁免权:Diplomatic immunity •战争犯罪:War crimes•领土争端:Territorial dispute•领事:Consul•外交关系:Diplomatic relations•人道主义法:Humanitarian law•国际仲裁: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以上是汉英法律专业常用词汇的简要介绍,希望能为读者提供参考和学习的资料。
法律英语的词源与专门术语

法律英语的词源与专门术语本文旨在探讨英汉法律术语的特点、词源及翻译方法。
我们将简要概述英汉法律术语的主要区别和,接着深入挖掘英汉法律术语的词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翻译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
英汉法律术语具有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特点。
这些术语涵盖了法律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英汉法律术语也呈现出各自的特点。
英语法律术语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和法律专业知识才能准确理解和运用。
例如,“ Testament”在英语中通常指代遗嘱,而在汉语中则翻译为“遗嘱”或“遗嘱书”。
汉语法律术语则更多地体现了本土化特点,往往与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相关联。
例如,“土地产权”在英语中翻译为“land property right”,但这一术语在汉语中则具有更为丰富的社会和文化内涵。
英语法律术语的词源主要涉及拉丁语、法语、古英语等语言。
例如,“jurisdic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语的“iurisdictionem”,原意为“统治者的权力”。
而汉语法律术语则主要源于古汉语、民间俗语、外来语等。
例如,“不动产”在英语中翻译为“real estate”,该词源于古汉语中的“不动之产”。
在翻译英汉法律术语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尊重原文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在翻译过程中应尽可能保留原文的法律专业含义,避免歧义和误解。
考虑到目标语言的习惯表达和语境。
翻译时需要结合目标语言的语境和习惯表达方式,以确保译文的自然和地道。
例如,在英语中常用“null and void”来描述某项法律条款或合同无效,而在汉语中则更习惯使用“无效”或“作废”来表达相同的意思。
注重保持文化的差异性和特色。
在翻译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法律术语的文化内涵,以体现不同法律体系的特性。
例如,“无罪推定”在英语中翻译为“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这反映了英美法系中对于被告在未经证实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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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务聘任时,学校可采取倾斜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开出过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在双语教学实施阶段,在安排课程时,可适当增加该课程的授课学时;学校每年进行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时拨出一定的立项指标和经费资助,积极推进双语课程的建设和研究工作,同时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的立项审查和管理工作。
(七)实施分级教学,营建语言环境,提高学生的双语学习能力为切实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弥补入校时学生之间的外语水平差距,可考虑在一、二年级实施英语分级教学,根据学生的英语基础,循序渐进地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为学生在三、四年级进行双语学习打下坚实的语言基础。
为保证学生在不同阶段、不同年级进行双语教学的衔接性,可考虑为三、四年级学生开设后续英语选修课程,使学生在校四年的英语学习不断线。
此外,还要营建浓郁的语言学习环境,让学生在一定的社会和学校环境中不断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学校可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拓宽学生学习语言的途径;可利用无线发射台定时播放英语节目,组织学生收听外语广播、收看外语影视节目;还可充分发挥高校多媒体教学设施,进一步开放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购买和引进外语学习软件,挂在校园网上,为学生学习外语、查阅资料提供方便;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团委和各班级可以双语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兴趣活动,组织外语故事会、朗诵会、演讲比赛、外语文艺演出、外语文化节等活动,强化学生的外语运用能力;另外,还可开辟外语角等场地,定期在晚上、周末营建一个学生自主交流、畅所欲言的语言场所,让学生在愉快的校园生活中,轻松的学习环境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外语交流和表达能力。
实施双语教学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发展需要,是培养具有国际合作意识、国际交流与竞争能力的外向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高等院校紧跟时代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举措。
开展双语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贯穿“育人为本”素质教育理念,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各学校必须充分利用多年的语言教学经验和管理优势,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这些年的实践教学经验告诉我们,双语教学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语言的习得是日积月累的结果,不能一蹴而就。
各高校只有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经过长期锲而不舍的实践和探索,才能培育出既具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又具有深厚人文底蕴的双语人才,并积累下丰富的、颇具成效的双语教学经验。
参考文献:[1]Fisherman,A.Joshua.“BilingualEducation:WhatandWhy?”A Plural Nation:The Language Issue in the United States.Eds.MargeretA.Louie&NancyConklin.Rowley,Mass.(作者单位:山东艺术学院,山东济南250014)一、引言现今需要将大量中文法律文本译成英文,以满足涉外法律事务的需要。
然而,法律文本英译却问题迭出:立法文本的英译版本繁多,各自为政,误译现象严重;诉讼文书、合同文本的汉英翻译也往往不甚规范,欠准确严谨,以至造成歧义。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文本的英译往往不但没有达到便于国外读者理解的功用,反而产生误导作用,这也是与法律文本翻译重在准确、规范、庄重的精神相背离的。
制约汉英法律文本翻译实践的因素不一而足,其中词汇因素不可小觑。
对于一些译者来说,在法律文本的专业术语、措辞特点研究方面的劣势,反映出其法律翻译意识、中外法律文化与体系知识之缺失,成为制约汉英法律翻译的瓶颈。
从整个翻译界来说,虽然汉英法律翻译实践不断增加,但相关的翻译理论研究、翻译著作不多,尚未形成完善的翻译评价标准;并且,对于一些法律术语的英译,长期以来未有定论。
在具体翻译实践中,要面对这些问题,需要从细微处着手,从译好一字一词开始,切实提高法律文本翻译的质量。
二、汉英法律文本的措辞规范法律文本翻译的词汇瓶颈,究其根源,在于中外两种法律文化背景的差异,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律专业术语和法律语言的鲜明特点。
这一切都给译者带来了很大挑战,他们不仅需要弥补自身法律文化背景和语言水平方面的缺陷,还要遵循源语与目标语法律文本的措辞规范。
在措词方面,汉英法律文本具有一些共通之点,也各有独特之处。
一方面,作为法律文本,汉英法律语言都应当具备用词准确、精练、专业、严谨的特点,如:Theriskfromtheseller’spointofviewisthatthebuyermight,beforebe-cominginsolvent,havedoneoneofthefollowing…The retenion of title clause关于汉英法律翻译中的词汇问题○张法连张茜[摘要]词汇是影响汉英法律文本翻译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词汇瓶颈根源于中外法律文化背景、专业术语、措辞规范的差异,以及译者综合翻译能力的缺陷。
词汇贯穿于原文理解、法律术语译名、译文措辞表达三个阶段。
本文认为要打破词汇瓶颈,需要深入研究法律术语及其文化背景,并就此提出了几项翻译准则。
[关键词]汉英法律文本翻译;词汇瓶颈;措辞规范;法律翻译准则143may seek to cover these eventualities.“Theretentionoftitleclause”为法律专业用语,意为“货物买卖合同的条款,规定尽管买方有权管有货品,但只有在已缴付款项或已履行若干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货品所有权才会转移到买方身上”,用在这里十分精当、确切。
情态动词“may”显示出了法律语言的权威性。
“eventualities”一词既有“可能发生的事件”又有“风险”的含义,简练而精确。
再如: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立法法》第九条)分析起来,本条款用语十分严密,每一处都不可增减。
“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一处“授权”和“可以”两词的运用看似繁冗,而实际上表示出两个含义,一是国务院制定相关行政法规须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二是国务院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用在这里十分精当。
“强制措施”和“处罚”含义互有交叉,两词联用使得法律概念更加严密,从而避免歧义。
在英语中也不乏类似情况,如“dutiesandobligations”“lawsandregulations”“grantandassignment”等等。
在翻译实践中,译者应当悉心用词,反复推敲,尽力使译本符合用词准、精、专、谨的规范。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法律与英美法律分属不同的法系,其法律文本背后的法律渊源、文化语境迥异,两种法律语言在用词方面呈现出各自的特点。
在汉英法律翻译实践中,译者应当特别注重研究目标语,即英语法律文本特有的措辞规范,从而翻译出地道、规范的英文法律文本。
由于英美法律长期以来的传承性,英文法律词汇有其“特有的稳定性和保守性”,包含着大量的古体词,如“pursuantto”“forthwith”,以及一些复合副词,如“herein”“hereto”“hereunder”“hereinabove”“therein”等等。
这些词语在法律的延承中,逐渐承载特定的法律概念,并为人们所公认,使英文法律文本更加精炼而庄严。
法律英语还大量借用拉丁词汇和法语,这与英国的历史传统有关,但是这些词语无疑表现出法律文本较于一般文本的独特之处,展示出法律的威严和语言的典雅,例如“assize”(巡回审判)、“bail”(保释)、“proviso”(限制性条款)、“defacto”(事实上)。
除专业术语之外,英文法律文本往往会运用一些带有特定法律含义的一般词汇,如:Thisassignmentofcontractproceeds(“Assignment”),datedasofFebruary18,2004,fromPARAGONSYSTEMS,INC.,anAlabamacorporation(“Paragon”)toLSQFUNDINGGROUP,L.C.,aFlori-dalimited1iabilitycompany(“LSQ”).在法律语境下“assignment”不再含有“任务、分配”的意义,而是指“根据法律文书、据法权产或债务而做出的权利或责任的转让”。
像这样的词语在英文法律文本中还有许多,如“pro-ceed”(进行诉讼程序)、“claim”(申索)、“performance”(履行)。
三、汉英法律文本翻译过程中的词汇瓶颈在许多法律文本的汉英译本中都可以发现受词汇瓶颈制约的痕迹,这种制约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对原文词汇的理解、专业术语的译名以及译文的措辞表达。
(一)对原文词汇的理解在汉英翻译实践中,对于中国译者来说,正确理解原文词汇一般不难,但这也最容易遭到忽视。
一些译者理解原文词汇浅尝辄止,对其语境含义、隐含含义不做深入分析,使得译文的准确性与严密性大打折扣,甚至导致误译。
以下是在某权威法律网站上摘录的一段翻译:原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译文:ResolutionoftheStandingCommitteeoftheNationalPeople’sCongressonContinued Disseminationof and Education in the Legal System如果只看译文,读者很难将“Dis-seminationofandEducationintheLegalSystem”和“法制宣传教育”联系起来,显然译者望文生义,未加思索就将“法制”简单的理解为“legalsystem”。
另外也有些译者将其译为“legaleducation”,但在英美法律文化背景中,“Legaledu-cation”含义为“theeducationofindivid-ualswhointendtobecomelegalprofes-sionalsorthosewhosimplyintendtousetheirlawdegreetosomeend,eitherrelat-edtolaw(suchaspoliticsoracademic)orbusiness”,而“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普通大众,显然这种译法也使之偏颇,比较恰当的译法为“universallegaleducation”。
(二)专业术语的译名许多汉语法律文本术语在英美法律语言中没有对应词,如中国的“户籍制度”“基层群众自治”,这成为法律文本翻译的一道难关。
并且由于语言背后的法律文化语境差异,汉语特有的法律术语与国内公认的译法往往存在意义上的分歧,这就要求译者加以谨慎甄别,在必要的情况下探索新的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