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名词解释
集体劳动合同名词解释

集体劳动合同名词解释
集体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组织或工会代表,就劳动条件和权益问题进行协商,并经过双方的签字和盖章,达成的一种集体协议文件。
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组织或工会之间表现团结合作、维护劳动者权益、确立和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生产发展的一种法定形式。
在中国劳动法中,规定了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单位应当与其所在地的工会组织,根据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名词解释

劳动合同名词解释劳动合同名词解释以下是关于劳动合同名词?劳动合同,大家是否真正了解其含义! 解释,欢迎阅览劳动合同名词解释明确双方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明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条第一款规定,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保证劳动者享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律、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主体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名词解释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新招用的劳动者、对象包括: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人员。
①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用人单位的例如,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
“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参股单位人员;②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劳动名词解释

劳动名词解释劳动:是指人们为创造社会财富所进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对于人类具有特殊的作用,首先,劳动对于人类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实,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最基本条件;第三,劳动也是人类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
劳动法上的渊源:也称为劳动法的形式,即劳动法律规范以什么样的立法形式体现出来。
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这样的法律对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
国际劳动立法起源于19世纪初主张采取国际统一行动处理劳资关系中普遍、共同的问题的思想,其立法形式主要是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巴黎和会,它是通过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来影响成员国劳动立法的国际性政府组织。
国际劳工公约: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公约,对批准的会员国具有约束力。
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域、什么时间和什么人,即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
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应地,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获得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失的一切客观情况。
3、法律行为: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人的意志活动。
4、法律事件:是指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客观现象。
(法律事实的分类:行为、事实)5、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6、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确立、变更、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的民事合同类型,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8、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9、要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建议。
10、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劳动合同的要约内容表示完全的同意和接受。
1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2、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包括所有在一名雇主、一个雇主群体或者是一个以上的雇主组织同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之间的谈判。
13、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14、工资:也称薪金,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获得的,用人单位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15、劳动安全卫生:又称职业安全卫生,我国过去称为“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16、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专门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这两个特殊劳动者群体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
2013年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06089

三。
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3.雇主协会:是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5。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
6。
劳动就业权: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7。
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再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8。
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休息休假: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意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9。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10。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依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11。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是共同指向的劳动活动。
12。
劳动就业:是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大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过程;从劳动法的角度看,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有报酬的职业。
13。
劳动就业具有以下特点其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在我国境内,具有我国国籍的公民一般应满16周岁,包括能够参加劳动的残疾人;外国的公民应年满18周岁。
14。
下岗:指劳动力与劳动岗位相剥离的状态。
15。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6。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的渊源:由我国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就业⽅⾯⼀律平等不因⺠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受歧视。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防⽌伤亡事故发⽣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规章制度。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劳动关系。
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表现,是当事⼈之间发⽣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义务。
劳动就业: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和劳动⾏为能⼒并有就业愿望的公⺠获得有报酬的职业。
劳动就业权:是指公⺠享有的使⾃⼰的劳动⼒与⽣产资料结合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
劳动合同:只劳动⼒的提供⽅劳动者雇员和劳动⼒的使⽤⽅⽤⼈单位雇主确⽴劳动关系,明确双⽅在劳动⼒的使⽤和被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于⽤⼈单位或雇主事先约定合同,终⽌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和⽤⼈单位实⾏不约定合同的终⽌时间在合同的履⾏过程中,只要不发⽣法定的单⽅解除情形,劳动合同关系就⼀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或者⽤⼈单位或雇主作为主体,不存在之⽇竞业限制: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约。
劳动合同无效:指劳动合同虽然订立,但由于订立的主体和订立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被认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职责劳动合同的旅行中出现了法定或者当事人商定的合同,履行暂时停止的事由,当事人双方暂停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带暂停事由消失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或单方的法律行为,在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履行完毕之前,结束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经济补偿金:指法律规定的,当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为过错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解除或终止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的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金钱。
劳务派遣:指依法受理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把劳动者拍到用工单位去劳动的一种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是指什么劳动合同,简称劳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时,通过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雇佣关系、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可以详细规定劳动者的职责和要求,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劳动者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可以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这样一来,劳动者就能够明确知道自己的工资构成和工资发放方式,以及其他可能的补贴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还可以约定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劳动者享受的权益和待遇,例如休假、年假、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和其他法定保障等。
这可以让劳动者了解自己在工作过程中享受的权益和福利,并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可以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加班工时和休息时间等。
这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意义。
用人单位可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而劳动者也可以享受合理的工作时间,维护自己的生活和休息权益。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劳动关系的基础。
因此,对于双方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电大劳动法名词解释

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4、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6、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
7、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对待。
8、就业服务:是指法定机构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
9、职业培训,即职业教育,亦称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是指根据社会各种职业需求以及要求就业的失业者和在职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其进行的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
10、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国外还称为雇佣合同、雇佣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1、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也称竞业避止、竞业避让)12、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4、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劳动力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又称要派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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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名词解释劳动合同名词解释篇一:劳动法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劳动法:狭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
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劳动关系:是指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无业可就或者曾经就业而又失去工作岗位的人。
劳动就业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制定的劳动就业工作的总原则。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亦称团体契约、劳动协约、集体协议,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工资:是指基本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
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最低工资: 是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
工资等级制度:是指根据劳动的复杂性、繁重性和责任大小划分等级,按等级发放工资的制度。
结构工资制度:亦称“分解工资”制,它把劳动者的工资与本人的工作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结合起来,以立于提高劳动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使人才的合理流动。
效益工资制度:又称工效挂钩制度,即企业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
工资形式: 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
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卓越成绩得职工得一种奖励。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得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依法或按协议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工资保障:是指实现“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的宪法原则的全部制度,如提高工资、稳定物价、扩大劳动就业、举办各种福利事业、修建住宅等确保工资水平的稳定和提高的所有制度。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由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休息和休假: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日。
工作日:也称劳动日,是指法定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日:指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
缩短工作日:指少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无固定的工作时间。
公休假日:是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每个星期日。
法定假日:事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探亲假: 是指职工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居住他不属同一城市而分居两地时,每年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年休假:是指职工每年享有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加班: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加点: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
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障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指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劳动卫生规程: 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消除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有危害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长期影响所造成的人体器官的疾病。
职业培训:(也称职业技术培训)是指直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就业前职业培训:是指对新成长起来的、尚未进入职业领域的求职者所进行的初始培训,目的在于帮助其掌握某种基本职业技能、准备进入劳动市场的必要条件。
学徒培训: 是由用工单位招收学徒工,在师傅的直接教导下,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学习并掌握生产技艺或业务技巧从而成为新技术工或专业人员的一种培训方式。
就业培训中心:是指劳动部门及有关社会组织为城镇待业人员和其他求职人员培训职业能力、准备就业条件而举办的独立的教学实体。
学校培训:是采用规范的教学实体形态、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按既定学制,以规范的教学活动所进行的培训教育。
在职培训:也称职工教育,是对企业内部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提高教育。
在岗业余培训:是指职工基本不脱离工作岗位,在坚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培训,它是实现企业全员培训的基本形式。
离岗专门培训:是指职工带薪脱产,进入学校或专门研究机关,从事系统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是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的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考试。
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职业技术证书: 是一定的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颁发的,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伤病、残废、生育、死亡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或失去职业岗位等客观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职工福利:是指用工单位和国家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
劳动纪律: 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
职业道德:是指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完成岗位职责活动中形成的评价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真、善、美与假、恶、丑,光荣与羞耻,公证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文明与愚昧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工会:是代表和维护公人利益的组织,是工人运动发展和阶级斗争的必然产物。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
篇二:劳动关系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合作: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的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3雇员: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人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存属于这种决策权利的工作者。
4雇主:也称为“管理方”或资方,是指雇佣他人为其工作,并须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5雇主组织:是指由雇员依法组织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的团体组织。
6管理模式:作为一套成文或不成文的指导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
7职权结构:是工作场所管理权力的结构、组织的主要管理形式以及工作监控式、具体体现为分配工作任务的方式、监督工人行为的方法以及奖惩办法。
8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作有关的决策,即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固定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发展。
9;劳资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10工会: 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11工会性:是指工会参加劳工运动并利用这种力量的程度。
12工会的组织结构:是指工会借以安排其内部管理体制、代表制度及职权体系的机构与过程,其中心问题是如何吧效率与民主结合。
13工资:是雇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4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因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5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16缩短工作时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即每天工作时数少于8小时或者每周工作时数少于40小时。
17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主要适用于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嫩实行工作日的劳动者。
18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分别采取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形式。
19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20 计件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
21加班加点:即延长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
22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2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来动权利和义务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协议。
24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
25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26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以小时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口头或书面签订的劳动合同。
27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弃,具体包括工作内容、功过地点、工资福利的变更。
28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或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解除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29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时,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
30;劳动合同的续订: 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劳动关系双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31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