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火工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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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制度(6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6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爆炸物品被盗、丢失、流散,对社会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____,并结合中交二公局多丰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火工品的存储1、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

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人或个人保存。

2、爆炸物品要按“两库一室”即炸药库、雷管库、警卫室的要求,选择安全可靠的地点存放,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爆炸器材库房,应采取防雷措施,设置消防蓄水池或室外消火栓。

4、爆炸器材库内温度,一般保持15-30℃为宜,最高不应超过35℃,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方法降温。

5、爆炸器材应严格按公安机关审批制度储存。

一般库房最大储存量不超过10t,雷管不超过____万枚。

6、储存爆炸器材的库房,必须做到;1)、建立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二、火工品领取1、领取火工品前,作业队爆破员先填写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然后由队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队长)和安全员签字。

安全员在签字时,要检查炮眼数量,审核领用火工品的数量,最后交项目部审批,并开具发料单。

爆破员持签字后的火工品领用申请表与安全员一起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

2、火工品申请单必须填写清楚,使用地点、使用时间必须正确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申请单上签字不得冒签,漏签,若存在冒签、漏签现象炸药库一律不给予发药。

3、进入炸药库领药时,只允许爆破员、安全员进入库区内,进入库区后严禁吸烟,接打手机。

进入值班室后按要求填写登记表。

三、火工品的发放1、库管员在发放火工品时先检查领用申请表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笔迹和本人笔迹是否相同,若存在漏签或冒签情况,库管员一律不得发放。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三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三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1、火工品支领,必须根据现场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爆破员填写好支领单,库工核对爆破员作业证,无误后按支领单发给同等数量和品种的火工品。

发现人证不符或用假冒、过期证件时,必须将人和证件一同扣留,交保卫部门处理。

2、火工品发放硐室台帐上有因填写错误而改动的地方,必须有更改人盖章;改写时不能涂抹,只能在错误的数字上打一横杠,然后在其上方或右边写上正确的数字。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帐页;因帐目太乱确需重新填写时,必须保留原帐页。

4、现场班组长必须监督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爆破作业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在现场班组长监督下清点炸药和雷管数量,现场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直至完成爆破作业任务;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回药库。

5、火工品发放硐室必须留有现场班组长姓名和签字笔体样本,以便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对替班且原来没有在药库留下姓名和签字笔体的班组长,班后要到药库进行登记。

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现场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6、剩余爆破材料退库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员携带;背药工必须和爆破员同行;库工必须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发现人证不符严禁发放火工品;严禁一人代替多人退库。

7、火工品消耗单上有改动消耗数量的地方,必须经现场班组长签字。

8、爆破员和库工要经常检查爆破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一面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9、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将其存入发放硐室爆破员个人专用架,仍归原爆破工再次领取使用。

10、当电雷管的编码严重毁损或其它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发出,按报废电雷管处理。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二)第一章引言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在保护公众安全、预防火灾事故、提高火工品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一、绪论火工品是指能产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热能、光能、压力等能量并引起爆炸的物品。

由于火工品的特殊性,其管理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确保火工品的安全运输、储存、使用以及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火工品管理(一)火工品存放1.火工品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存放于专门的仓库或指定场所,禁止存放于住宅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

2.火工品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湿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

3.火工品仓库应严格按照品种、数量、等级进行分类存放,防止混放发生事故。

(二)火工品运输1.火工品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人员和货物安全。

2.火工品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应的规定,装载和卸载过程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

(三)火工品使用1.火工品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2.使用火工品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其符合要求,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

三、放炮管理(一)放炮前准备1.放炮活动应进行审批,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安全计划和措施,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2.放炮场地应选择在开阔无障碍、远离居民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识。

(二)放炮操作1.参与放炮操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有相应的操作许可证。

2.放炮操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并且在现场设置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操作的安全。

(三)事故应急处理1.放炮活动应设立应急救援小组和现场医疗救援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的安全。

2.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一)职责分工1.相关部门应制定具体的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的工作职责,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2.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日常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火工品存放、运输、使用及放炮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火工品存放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存放火工品的场所、设施及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火工品存放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监督和检查。

2. 设立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工作。

四、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1. 火工品存放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库房保持安全距离;(2)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3)有良好的通风、排水设施;(4)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应急措施。

2. 火工品存放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标准;(2)结构牢固,不易变形;(3)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火工品受潮、受热、受撞击等。

3. 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措施:(1)火工品存放场所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人职责;(2)定期对火工品存放场所、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3)对火工品存放场所、设施进行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4)对存放的火工品进行分类、分库管理,明确标识,便于查找;(5)对存放的火工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工品存放场所;(7)禁止在火工品存放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焊接作业等。

4. 火工品存放人员要求:(1)火工品存放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熟悉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制度;(2)火工品存放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火工品存放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4)火工品存放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1. 火工品存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火工品存放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火工品存放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3.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火工品存放安全。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3篇)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3篇)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保证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爆破物品必须由持爆破作业证人员到炸药库领取爆破物品,严禁其他人员领用爆破物品。

2.炸药库不得发放非专用容器领取爆破物品。

3.对同一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炸药和雷管。

4.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有临时存放当班使用的爆破物品的容器,炸药、雷管分开锁放好,放在安全地点存放,由专职爆破工保管钥匙,下班后,容器内禁止存放爆破物品。

5.爆破工必须用专用容器领取、存放雷管,每次领取炸药量不得超过工作面爆破图表中当班用药量。

6.当班爆破作业结束后,剩余炸药和雷管必须在本班时间内退回爆破物品仓库,按照销帐单的内容填写销帐单,剩余退库的爆破物品经库工清点核实后填写退库登记表。

销帐单上的内容必须和领料单、退库登记表上的数量相符,并由双方共同签名。

7.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____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安监局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和爆破员证。

8.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雷管、炸药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

9.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放炮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10.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在引药外面。

11.装药时,首先必须掏清炮眼内的煤(岩)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密接,用水炮泥、炮泥封实炮眼。

严禁无水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

12.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必须在“一炮三检”手册上签字后,方准放炮。

严禁瓦斯超限放炮,工作面出现异常情况严禁装药放炮。

13.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

14.严格执行放炮后洒水除尘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以及下属各部门所有使用、存放、运输和销售的火工品。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本单位负责制定火工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六条火工品的采购、储存、运输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火工品的管理应按照分类进行,分类存放,禁止混放。

第八条火工品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远离易燃物品和高温区域。

第九条火工品的存放应有专人负责,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存放区域。

第十条火工品的运输应采取专用运输工具,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火工品的销售必须核实购买者身份和使用目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定期对火工品的存放、使用和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火工品的管理情况进行举报。

对举报属实的,应予以奖励,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甚至解雇。

第十五条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火工品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管理措施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火工品在使用、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火工品相关的行为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销售等。

二、管理责任1. 企业管理层负责制定、实施、监督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并为此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火工品管理制度(4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火工品仓库管理制度1..严执行“三专、三严、五双、六对”等制度,即专库储存、专车运输、专人保管,严格手续、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手续、严格管理,双把锁、双本帐、双人领、双人管、双人用,购进、库存、发出、领用、清退销毁与帐目要符合。

2..严格领发审批手续。

做到“二不批”“五不发”即不是专用领料单不批,不是专职人员不批;没有领料单不发。

手续不全不发,不到发放时间不发,质量有问题不发。

3..建立出入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库房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爆炸物品间堆放需要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可以使用垫板。

为便于检查、清点、装运,垛距不小于____米,墙距不小于____米,主通道不小于____米。

6..堆放炸药、导火索时,总高度不超过____米,宽度以四箱或四袋为上限,袋高不超过____米,雷管须放在木架上,木架高度不超过____米,雷管箱堆垛不超过____米。

7..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

必须及时报丢失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找。

爆破器材流向登记制度1..购买炸药雷管要提前向上级申请,按照上级的规定量购买。

2..对购买入库的炸药要认真核对数量、品种,确保票物相符。

3..按照火工品的保管规定,做好炸药雷管的码放储存工作。

4..按照正规的手续发放炸药雷管,对雷管要逐个导通,合格后方准出库下井。

5..抓好火工品的使用关,对当班未用清的炸药雷管要及时清退入库。

6..对变质的火工品要报请上级保卫部门和安全部门批准后及销毁。

火工品储存保管制度1..严格执行“三专”“三严”“五双”“三对头”制度。

2..严格领发审批手续,做到“二不批”“五不发”3..建立出入检查登记制度。

4.库房内不许超量储存,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火工品堆垛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使用垫板,雷管必须放在木架上,木架高度不超过____米,雷管堆垛高度不超过____米。

火工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火工品使用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火工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三、火工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 火工品采购:火工品采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确保火工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火工品储存:火工品应储存在专用库房内,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库房结构安全,通风良好,防止潮湿、高温、腐蚀等影响;(2)库房内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烟火;(3)库房内应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 火工品领用:火工品领用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领用人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领用;(2)领用火工品时,须填写领用单,明确领用数量、用途和责任人;(3)领用火工品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不得擅自转移、转借或留存。

4. 火工品使用:火工品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火工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2)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3)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防止火工品残留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5. 火工品销毁:火工品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销毁过程中的安全。

6. 火工品安全教育培训:单位应定期组织火工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火工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火工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

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

程序如下:(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

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____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____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库内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药粉、粉尘。

7、严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转让、倒卖和以物易物。

8、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设置醒目标志牌,放炮时设专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

火工品管理制度(5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火工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

三、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四、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它物。

五、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续,做好退回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六、对新购进的火工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

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

火工品管理制度(2)火工品指的是具有爆炸、燃烧、放热或发光等特性的化学制品,如炮竹、烟花、鞭炮等。

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需要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火工品的存放管理:明确火工品的存放区域,要求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

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 火工品的采购和配送:规定火工品的采购程序和配送方式,确保采购渠道合法,采购数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配送过程中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监管,防止火工品的泄露和损坏。

3. 火工品的使用管理:详细规定火工品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包括场地环境的检查和控制、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证书要求、使用时的防护措施等。

禁止未经许可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火工品。

4. 火工品的销售和展示:明确火工品销售的条件和程序,要求销售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要求销售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对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检查,防止非法销售和未成年人购买。

5. 火工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的要求。

对火灾、泄漏等事故进行及时的报告和处理,确保及时控制事故扩大和减少人员伤害。

6. 火工品的检查和监督:建立火工品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通过对火工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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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爆破器材储存管理制度 (1)火工品的警卫制度 (2)爆破器材领取清退制度 (3)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4)惩处和奖励制度 (5)爆破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6)电雷管导通编号制度 (7)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安全管理制度 (8)火工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9)爆破器材交接班制度 (10)火工品出入库检雷管编号制度 (11)手持机使用及相关规定 (12)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13)火工品安全生产责任制 (14)火工品经办人员管理制度 (15)火工品管理内部押运制度 (16)放炮员操作规程 (17)爆破器材储存管理制度1、爆破器材的储存保管应严格执行《条例》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和《规程》第二百九十五条至第三百零九条之规定。

2、火工品库保管员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格证,持证上岗,火工品库要建立正规的帐卡和台帐,库内实行收、发存、牌板管理,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帐卡物相符。

3、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不同批号不同规格不同制造厂的产品,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别存放,分库储存。

4、库房要注意通风、防潮、防火、保温等,须设双道门双锁。

库房避雷针装置要灵活、可靠,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库区内不得有干枯杂草、竹子和针叶树。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6、火工品必须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失效的要单独存放,并按规定申请销毁报废。

销毁前要登记、造册,销毁报告必须填明待销毁的品种、数量、原因等,销毁爆破器材原则上回原供应商或者有处理权的单位,任何人不得自行销毁。

7、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找。

火工品的警卫制度1、火工品库房必须建立防火警卫组织,要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每月检查一次防火和警卫措施的落实情况。

2、保管人员任何时间不准脱岗,凡检查、参观的人员进库房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有领导带队方可入库,并建立入库登记簿。

3、严禁将明火易燃品带入仓库,不准在库区范围内吸烟、生火做饭,不准养家禽,严禁穿钉鞋进库,各项工作不准委托无关人员代办。

4、火工品库内必须使用安全防爆灯具,开关也必须是防爆型的,照明线路用不可燃电缆,禁止用矿灯照明和将矿灯带入库房。

5、火工品库房的避雷装置,每年应定期检查维护,做出记录,特别是雷雨前要做一次全面的检查测试。

6、当发生火灾时,要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及时组织扑救。

7、加强火工品库房的夜间巡逻,建立夜间巡逻制度。

巡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必须两人以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8、加强仓库安全设施维护,必须有专人负责定期对专用设备的检查和保养,设施的失爆、失效、过期、坏损的应及时更换以确保安全。

1、严格执行“五不发”制度,即:没有当班审批计划不发;放炮员不对号、不持证不发;没有炸药包、雷管盒不发;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失效变质的火工品不发。

2、严格火工品清退制度,放炮员当班实际使用量必须经当班班长核实后,安监员签字后可交回火工品库,做到审批、实发、实用、清退“四对品”,严禁将剩的火工品私自存放、销毁,若清退数量不符,则追究放炮员的责任。

3、火工品的领取和清退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内进行,放炮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的发放要遵循发零、存整、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4、发放工作前必须检查放炮员。

(1)炸药包、雷管盒是否完好、有效。

(2)是否持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3)有无两人领取,领取时一人领取炸药,一人领取雷管,不编号不导通,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严禁发放。

5、发放和清退工作要加强账务管理、交接要清楚,手续要齐全,不准用铅笔记账,不准随意涂改。

1、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2、运输爆破器材前,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同时办理《爆破物品购买证》,确定运输任务后,必须严格检查车辆是否良好,刹车、起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车厢内清洁卫生,严禁无关人员乘车、车前应挂有“危险”标志的旗帜,并配备灭火机。

3、车辆运输时,必须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必须持证,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能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装车高度不高于车厢,对雷管和灵感度较高的炸药装货高度应低于车厢十厘米,并配有上盖下垫的柔软性材料。

4、运输爆炸物品应实行“三定”,即:定车辆、定人员、定运输路线,车辆运输行驶和途中严格按《条例》第二十五条3、5、6项规定,停车要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5、装卸运输爆炸物品,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要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拖、拽,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装货时,押运人员应在场并清点货物数量,运到目的地后,必须立即清点数量、品种无误后,火工品保管员签收后,方可解除运输任务。

如发现有差错,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明原因。

惩处和奖励制度1、爆破器材的惩处和奖励按《条例》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及《管理细则》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2、凡违反《条例》及《管理细则》规定,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其它事故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治安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单位领导人不负责任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转让、转借、转卖爆破器材或私自改作其他用途,一经查出,视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治安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保管员应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凡是经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按公司惩处规定处罚,对经指出不整改的,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建议单位给予处罚外,调离该岗位。

5、任何人不得违反《条例》及《管理细则》规定,强行安排,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将视同上述一样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6、对积极参加爆破器材管理,严格执行制度,坚持向盗窃贩卖火工品的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的同志,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爆破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1、火工品库保管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熟练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并且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格证书。

2、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值班时坚守岗位,持证上岗,严禁脱岗、漏岗,不准私自找人替班,不准酗酒,不准在库区或库房内会客、留宿,根据库房库存量负责提供合适的申请供应计划。

3、坚持双把锁、双人管制度,严格领发、审批手续,做到“五不发”,同时爆破物品堆放要符合要求,保持清洁、整齐,保管好爆破器材,负责失效爆破器材销毁申报工作。

4、严格爆破器材领用、清退制度,对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应杜绝入库或发放,做到“帐、卡、物”相符,交接班时必须对帐交货和验收,发现短少,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

5、严格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没有参观证件和检查证件,任何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和库区,对出入人员可以定行检身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

电雷管导通编号制度1、雷管发放使用前,必须逐个编号和导通试验,否则严禁发放使用,对于清退的雷管必须进行二次导通试验,并将脚线结成短路。

2、雷管的导通要在专用的导通室内进行,导通室内必须按规定铺设一定的木板和胶皮,导通时一次只能取一百发雷管在测试室内进行,测试时要理好脚线,在操作台上,最多20发编为一组,并做好记录,未经导通测试的雷管,严禁发放使用。

3、导通雷管电流不准超过规定电流,全电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并定期校验雷管导通仪。

4、导通防爆箱的保险系数为20发雷管起爆不会被击穿。

5、雷管导通测试后,要核对数量,经导通不合格的雷管要剪掉脚线,放在废雷管箱内保存,等候处理。

6、雷管要专人进行编号,字迹要清楚,牢固,编号可用铁笔进行,编号位置应在杆体的上部或下部,并配备安全保护罩。

7、认真填写好雷管导通的各次记录,含不通雷管的记录,一、二次导通的记录,坚决杜绝无导通记录现象。

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三专、三严、五双、六对头”制度。

即专库储存、专车运输、专人保管;严格制度、严格手续、严格管理;双把锁、双本帐、双人管、双人领、双人用;购进、库存、发出、领用、退回、销毁与账目要相符合。

(二)严格领发审批手续,做到“二不批、五不发”。

即不是专用领料单不批,不是专职人员不批;没有领料单不发,手续不全不发,不到发放时间不发,不是双人领料不发,质量有问题不发。

(三)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四)库房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五)火工品堆垛需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可以使用垫板。

为便于检查、清点、装运、垛距不小于1米,墙距不小于0.5米,主通道不小于1.5米。

(六)堆放炸药导火索时,总高度不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四袋为限,袋高不超过1.4米,雷管需放在木架上,木架高度不超过1.6米,雷管箱垛不超过1米。

(七)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找。

火工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条例、细则、规则。

2、组织并领导本单位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

3、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技术培训、考核。

4、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全体职工执行。

5、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对爆炸事故原因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爆破器材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时间早班5:30分、中班1:30分、夜班21:30分,交接班必须在爆破材料库房内交接。

2、交接班要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3、交接班要做到材料库帐、物、卡相符;货物要堆放整齐,库房和包干区卫生要干净整洁。

4、接班人必须对爆破材料库房的货物认真清点,如帐、物、卡不相符、卫生不合格、消防器材损坏,有权拒绝接班。

5、交接班人员认真执行交接手续,如因交接不认真造成后果,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交上级领导处理。

火工品出入库检雷管编号制度1、雷管与放炮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号,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库管员严禁发放无编号的雷管。

2、雷管打号机安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雷管打号机安全操作人员应掌握打号机的原理结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

4、严禁雷管打号机人员将带电设备及矿灯带到操作室,操作人员应穿棉布衣,严禁穿化纤及羽绒服装。

5、打号机台面不得超过20发,装雷管的容器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

6、打号机和周围环境不得产生静电和存在散电流,不得有火花和明火产生。

7、使用打号机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打号机零部件是否齐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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