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方式分类
承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承包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形式,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承包行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承包的法律规定,包括承包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合同签订、履行与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二、承包的基本概念1. 定义承包,是指一方当事人(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项工程、工作或服务的建设、施工、生产、供应等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发包方)支付相应报酬的法律行为。
2. 分类根据承包的内容和方式,承包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建设工程承包: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
(2)工程承包: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安装等责任。
(3)农业承包: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等责任。
(4)服务承包: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物流服务等责任。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承包的规定主要包括:(1)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合同。
(2)合同的内容: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规范建筑活动的专门法律,其中关于承包的规定主要包括:(1)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法律,其中关于承包的规定主要包括:(1)招标投标的范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的招标投标,必须依照本法进行。
(2)招标投标的程序: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投标人应当依法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依法评标、定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分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分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的种类繁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承揽方式分类1. 工程总承包合同:这是由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涵盖了从项目施工方案的选择、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直至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过程。
2. 工程分包合同:这是总承包商将中标工程项目的某部分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分包给某一分包商完成所签订的合同。
总承包商对外分包的工程项目必须是业主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
如业主允许分包,则承包商应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工程项目招标中,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分包合同。
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只能在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发生。
业主与分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民法典律关系。
但分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业主承担的与分包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义务。
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也不得免除招标合同对总承包商所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应对分包商工作中的一切违约或失职负责。
3. 转包合同:这是承包商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承包权的转让,即中标单位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由其他承包商来承担。
在我国施工企业不直接具有对外承包权的情况下,一般是由对外经营权的单位如对外承包公司统一进行。
二、按合同内容分类1. 工程范围:包括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如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之间的专业界限划分应当明确。
2. 建设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天数。
工期总天数是指从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之间的总天数。
3. 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
4. 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质量要通过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等级、质量责任制度、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对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严格按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工序管理、检测等手段来保证。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是指在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和方式进行合作的决策过程。
它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效果的达成。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建筑工程发包方式。
一、总承包方式总承包方式是指业主将整个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全部委托给一家总承包商负责的发包方式。
总承包商负责承担风险和合同义务,并与各种专业分包商合作,把工程分解成更小的任务并进行整体管理。
总承包方式适合规模较大且复杂的建筑项目,可以减少业主的合作伙伴数量及协调工作的复杂度。
二、分包方式分包方式是指总承包商将整个建筑工程划分为不同的施工专业范围(如土木工程、钢结构、装饰等),然后与相关的分包商签订合同,在总承包商的指导下进行施工的发包方式。
分包方式可以提高专业化程度,减少总承包商的风险承担,但分包商之间的协调合作也是一个挑战。
三、施工管理总包方式施工管理总包方式是指业主聘请专门的施工管理总包公司,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施工管理总包公司负责施工任务的划分、合同签订、进度控制、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等,同时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
施工管理总包方式适用于业主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要求较高的情况。
四、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是指业主将设计和施工任务一并委托给同一个单位负责的发包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挥设计与施工的协同效应,减少设计变更和信息传递的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然而,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要求发包单位具备较高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对承包商的选择有一定的要求。
五、建设与运营一体化方式建设与运营一体化方式是指业主在建筑工程实施完成后,委托同一单位负责工程的运营和管理,以保证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这种方式注重建筑工程的整体规划和运营模式的设计,可以实现工程建设和运营的一体化管理和效益最大化。
总结起来,建筑工程发包方式的选择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确定。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确保合同的约定明确、风险可控、效果可预期,以实现建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实现。
建筑施工企业目前的分包模式及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目前的分包模式及分类合法的分包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合理的分包模式对总承包企业、专业化公司、劳务公司共同协调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工程分包模式进行分析研究。
1、工程分包的意义工程分包有利于大型施工企业做大做强。
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施工企业要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管理密集型转换,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迈进,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工程分包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内容繁杂、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实施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多,施工环境复杂多变。
为了适应变化,总承包商会授予项目部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为提高效率而更加重视对分包工程的管理,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有效率;工程分包有利于先进企业文化的传播。
在对分包工程的管理过程中,作为总承包商的大型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实现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刚性指标,维护其企业信誉,一定会将其成熟的先进管理理念等企业文化精髓传播到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在实施分包工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借鉴发包单位的先进企业文化,使自身素质得以提升。
2、传统分包管理模式(1)根据分包对象的差异,可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与具有合格资质的分包队伍,以完成建设工程某一部分或若干部分为目的而进行的分包;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施工单位与建筑劳务企业就提供劳务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完成建筑施工生产为目的而进行的分包。
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专业分包是分包人要自己完成一部分工程或若干工程,其自身要具备完成该部分工程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管理能力及资质等条件;劳务分包只需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务,以满足施工的劳务需求。
(2)根据材料供给方式的不同,工程分包可分为双包(包工包料,含主材、辅材)、简双包(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含辅材)、半双包(包工包料,含部分主材、含辅材)、清包(包工不包料,即劳务分包)等。
建筑工程劳务发包方案

建筑工程劳务发包方案一、前言建筑工程劳务发包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承包方将一些工程施工与管理服务分包给其他专业的劳务公司或团队,以完成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
对于建筑业来说,劳务发包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能够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减少劳动力管理的难度,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二、劳务发包的分类在建筑工程劳务发包中,通常有几种不同类型的发包方式,包括:1. 整体发包:将整个工程的施工和管理服务全部发包给一家专业的劳务公司或团队,由其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2. 分部发包: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发包给专业的劳务公司或团队,比如钢结构、水电安装等;3. 单项发包:将特定的一项工程服务发包给专业的劳务公司或团队,比如装修、地基处理等。
三、劳务发包的优势1. 专业化优势:劳务发包能够有效地利用各类专业化的施工公司或团队,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率;2. 资源优势:通过劳务发包,可以有效地利用资金和人力资源,降低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3. 风险控制:劳务发包能够有效地降低工程施工的风险,减少因承包方施工不当而带来的损失。
四、劳务发包的挑战1. 供应商管理:劳务发包需要对大量的劳务公司或团队进行供应商管理,包括资质审查、合同签订、进度管理等;2. 交叉协调:在劳务发包过程中,不同的劳务公司或团队之间需要进行协调和配合,需要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3. 质量管理:劳务发包需要对各个劳务公司或团队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劳务发包的发包方案1. 制定发包计划:在劳务发包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发包计划,包括发包范围、发包方式、发包标准等;2. 供应商选择: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对各个劳务公司或团队进行调研和筛选,选择具有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3. 合同签订:制定详细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劳务发包的顺利进行;4. 施工监督:建立有效的施工监督机制,对各个劳务公司或团队的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5. 进度管理:对劳务发包的工程进度进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6. 结算验收:待劳务发包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和验收,确保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并进行及时结算。
分包发包方式及组织形式

分包发包方式及组织形式
分包发包方式指的是将一个大的项目拆分成多个小的子包,分别由不同的承包商承担。
这种方式常见于大型工程项目或复杂项目,以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降低风险。
常见的分包发包方式包括:
1. 总包分包:由总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将项目拆分成多个子包,分别由不同的分包商承担。
2. 分项分包:将整个项目按照不同的工作内容或分项划分成多个子包,每个子包由相应的承包商负责承担。
3. 包干分包:将整个项目划分成多个子包,每个子包由不同的承包商承担,但总包商仍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协调。
组织形式指的是承包商之间的组织方式和合作模式,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
1. 建立联合体:多个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项目的责任和风险,通过协作和合作来完成项目。
2. 建立合作关系:承包商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参与项目的实施,但每个承包商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3. 建立分包关系: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建立分包关系,总包商负责
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分包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工作内容。
以上是常见的分包发包方式及组织形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和形式,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评估和决策。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一、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设计—采购总承包(E-p)4、采购—施工总承包(p-C)二、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
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三、联合承包《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30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建设工程有那些承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有那些承发包方式有哪些工程承发包的方式,其实指的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者双方之间粗在的一种经济关系的形式。
它从不同的维度划分,会出现不同的分类,主要分类状况一般如下:▲一是按照承发包的范围,也就是内容上来划分有以下几种:1.建设的全过程承发包,也叫做统包和一揽子承包。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指的是发包人在对工程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后,承包人就可以进行勘察、采购、培训,直到投产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总承包。
建设过程的总承包一般来说都是适用于大中型的一些建筑项目,所以一般负责工程总承包的,都是具有雄厚实力和丰富经验的建筑公司。
2.阶段承发包,它其实指的就是承包人只承包某一项工程里面某个阶段的工作,比如说勘察、施工等方面的工作。
而施工阶段的承包又可以细分为包工包料、包公部分包料以及包工不包料这三种形式。
3.专项承发包,它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就某建设阶段中的一个或几个专门项目进行发包承包。
这种发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一些辅助研究的相关项目;工程在勘察设计阶段的地质水源等勘察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设备安装和电梯安装等。
▲二▲是按照承包人所处的地位来划分的话,主要有以下几种承发包方式:1.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其含义如上,但是总承包也可以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建设全工程的总承包,也就是说从勘察到设计再到投入使用等全过程的承包;而另一种则是建设阶段的总承包,这一种承包方式,是从勘察到设备采购,再到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在建设的阶段进行总承包的一种承发包方式。
2.建设工程的分承包,这种承包方式指的是根据承包人自己的承包范围来对建设中某一个分项的工程进行承包,比如说屋面的防水或者是室内的装修等独立的分项工程。
一般来说,分承包是不能够承包此项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或者是工程中的关键性部分的。
3.独立承包,其实指的就是承包人凭借自己的力量独自完成承包任务的一种承发包方式,这种方式一般来说适用于那些技术要求不高、规模也不大的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方式分类建设工程承发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与承包商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
从承发包的范围、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合同计价方法、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不同的角度,通常其主要的分类如下。
一、按照承发包范围划分按照承发包的范围划分,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可以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专项承发包和建筑—经营—转让承发包四种。
1.建设全过程承发包建设全过程承发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就是通常所说的“交钥匙”。
采用这种承发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或对其他重大决策性问题做出决定,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竣工验收,直到投产使用和建设后评估等全部过程实行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
为了有利于建设的衔接,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公司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设计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然应该由建设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做最后的决定。
这种承发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
大中型建设项目由于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要求工程的承包公司必须由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能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的总承包公司(集团)担任。
为了适应这种要求,国外的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企业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地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的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
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建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就属于这种承包单位。
这种承发包方式的好处是:由专职的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可以充分利用其丰富的经验,还可以进一步积累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2.阶段承发包阶段承发包是指发包人和承包商就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者某些阶段的工作(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或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进行发包承包。
例如,由设计机构承担勘察设计,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由设备安装公司承担设备安装任务。
其中,施工阶段的承发包还可依承发包的具体内容不同,细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包工包料,即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由承包商负责。
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其优点是:可以调剂余缺,合理组织供应,加快工程的建设速度,促进施工单位加强其企业管理的力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有利于合理使用材料,降低工程造价,减轻建设单位的负担。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所需工人和一部分材料,材料的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负责供应。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设单位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典型的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式。
改革开放以后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商(大多是分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此种方式又称为“包清工”,实质上是劳务承包。
目前,在国内外的建设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发包方式。
3.专项承发包专项承发包是指发包人和承包商就某建设阶段中的一个或几个专门项目进行发包承包。
由于专门项目的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所以专项承发包也称为专业承发包。
专项承发包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施工阶段的深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建设准备阶段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等专门项目。
4.建设—经营—转让承发包这种承发包方式在国际上通常称为BOT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Build Operate-Transfer缩写。
这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
其含义是一个承建人或发起人(非国有部门)从委托人处(通常为政府)获得特许权,成为特许权的所有者后着手从事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经营,并在特许期内拥有该项目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无偿地转让给委托人。
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对项目的良好经营得到利润,用于收回融资成本并取得合理收益。
通常投资者组成项目公司,从项目所在国政府获取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开发和安排融资的基础。
BOT方式的程序一般由一个或者几个大的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
这些一般都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
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则将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特许权授予财团。
财团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特许期内经营该项目,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货款并获取利润;特许期满即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经营管理。
对项目所在国来说,采用这种方式可以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且不形成债务,又可解决本国缺少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等困难,而且不用承担建设、经营中的风险。
所以,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欢迎和推广。
对承包商来说,则跳出了设计、施工的小圈子,实现工程项目前期和后期全过程总承包,竣工后并参与经营管理,利润来源也不限于施工阶段,而是向前后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器材供应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从被招标的经营方式转向主动为政府、业主和财团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扩大了经营范围。
当然,这难免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还要有风险的防范能力。
二、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1.计划分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在我国,计划分配曾是多年来采用的主要方式,改革开放后已为数不多,较为罕见。
2.投标竞争通过投标竞争,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
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从以计划分配工程任务为主逐步过渡到以政府宏观调控下实行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
我国现阶段的工程任务是以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
3.委托承包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即不经过投标竞争,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主要适用于投资额较小的小型工程。
4.指令承包指令承包就是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法指定工程承包单位。
这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仅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中有“少数特殊工程或偏僻地区的工程,投标企业不愿投标者,可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指定投标单位”的条文,实际上就是带有指令承包的性质。
三、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划分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
不同承包单位之间,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就形成不同的承发包方式。
总承包简称总包。
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个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他们的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业主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包方式叫总承包。
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单位,通常有咨询公司、勘察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
我国新兴的工程承包公司也是总承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承包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由总承包单位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如工业锅炉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
国际上现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总承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
可见,分包都要经过建设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不能是总承包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工程或关键部分(主要部分),主体结构工程或关键部分(主要部分)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己完成。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的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
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联合起来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荐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及风险的分担等。
这种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和管理上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能力承包大规模的工程任务。
同时由于多家共同作价,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互相交流经验,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较易中标。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外国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承包企业联合经营,有利于了解和适应当地的国情民俗、法规条例,便于工作的开展。
所以,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联合承包逐步得到推广。
5.直接承包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分包关系,现场的协调工作可由建设单位(发包人)自己做,或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做,也可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来加以管理。
四、按合同计价方法划分1.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又称总价合同,是指发包人要求承包商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小、风险不大、技术简单、工期较短的工程。
其主要做法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承包价,总价一次包死,一般不予变更。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因为有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发包人、承包商都能较准确地估算工程造价,发包人容易选择承包商。
其缺点主要是对承包商有一定风险,因为如果设计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不太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地质条件变化和气候条件恶劣等意外情况,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就会增大,风险加大不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最终对发包人也不利。
2.计量估价合同计量估价合同是指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承包价依据的承包方式。
通常的做法是由发包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咨询机构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由承包商根据发包人给出的工程量,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发包人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
这种承发包方式,结算时单价一般不能变化,但工程量可以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小,操作起来也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