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评价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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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著序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和选取的合理性,是评估结论合理性的前提和基础,规范评估参数的选取原则,提出评估参数选取需注意的问题,提供评估参数确定的参考资料,对保证评估的规范性,并帮助评估师选取合理的评估参数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参数指导意见》)规范评估参数确定和选取原则,不但可以保证评估的规范一致性,而且能够有效地指导评估师确定和选取合理的评估参数。

但就评估参数的确定和选取工作而言,它是评估师根据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评估目的进行分析、测算的重要工作之一,《参数指导意见》不应也不可能替代评估师确定和选取评估参数工作本身,这是评估独立性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估师执业水平的根本体现。

发布实施的《参数指导意见》,建立了矿业权评估准则动态完善机制。

《参数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是评估的本质要求,是评估师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参数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建议,是目前情况下可以参照执行的最佳做法;《参数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一般指标,是为了帮助评估师确定和选取评估参数的参考资料。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积累,更新一般指标、完善相关建议,不但是制定评估准则坚持的基本原则,更重要是保证《参数指导意见》的可操作性。

发布实施的《参数指导意见》,对参数进行分类规范和指导,充分体现评估参数的不同要求以及不同的动态完善机制。

对于税费类参数,我们要建立一种收集整理和发布的机制;对矿产品价格我们要建立一种适时的更新机制;对其他技术经济参数,我们要提出一套有效的测算方法。

因此,尽管我们相信它的现实意义,但也需要大家继续付出心血浇灌,才能使其茁壮成长!每位评估师和每个评估机构,都要学习、执行和宣传《参数指导意见》,自觉总结评估实践中好的做法,收集实践中积累的数据信息资料,积极参与《参数指导意见》的修订和完善。

也欢迎所有关心《参数指导意见》的人,及时提出修订和补充的意见和建议。

铜铅锌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试行)-自然资源部

铜铅锌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试行)-自然资源部

附件铜铅锌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铜铅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铜铅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

一、“三率”指标要求(一)开采回采率。

1.地下开采。

(1)铜矿体。

依据矿体厚度和综合品位的不同,铜矿体回采率确定为80~92%间共9个指标要求(详见表1)。

表1 铜矿体地下开采时回采率指标要求单位:%(2)铅锌矿体。

依据矿体厚度和不同矿种类型的综合品位,铅锌矿体的回采率确定为75~92%间共27个指标要求(详见表2)。

表2 铅锌矿体地下开采时回采率指标要求单位:%2.露天开采。

大型铜或铅锌矿山的回采率不低于95%,对于矿体形态变化大、矿岩稳固性差、矿床规模小的矿山企业,其回采率不低于92%。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矿石类型、结构类型、品位、粒度等不同的影响因素,铜、铅、锌矿选矿回收率分别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3、表4、表5)表3 铜矿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单位:%- 8 -表4 铅矿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单位:%- 8 -表5锌矿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单位:%- 8 -(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国家鼓励铜铅锌矿山综合利用其伴生资源。

其中,铜矿山根据铁回收状态和铜品位不同,确定其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如表6;铅锌矿山根据硫含量和矿石类型的不同,确定其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如表7。

表6 铜矿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单位:%表7 铅锌矿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单位:%二、监督管理(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铜铅锌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铜铅锌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

新建或改扩建的铜铅锌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三)现有生产矿山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规定要求。

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国土资源部

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国土资源部

附件《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煤炭资源,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标准(试行)》。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煤炭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以本标准为依据。

一、“三率”标准(一)煤矿采区回采率。

1.井工煤矿薄煤层(<1.3米)不低于85%;中厚煤层(1.3~3.5米)不低于80%;厚煤层(>3.5米)不低于75%;水力采煤的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分别不应小于70%、75%和80%。

2.露天煤矿薄煤层(<3.5米)不低于85%;中厚煤层(3.5~10.0米)不低于90%;厚煤层(>10.0米)不低于95%。

(二)原煤入选率。

煤炭矿山企业的原煤入选率原则上应达到100%。

对于褐煤(变质程度低,风化、泥化严重但不包括老年褐煤)和质量较好的动力用煤(灰分低于12%、硫分低于1%,经简单加工处理就可以达到产品质量标准),可以不入选。

受煤类、技术、市场条件限制,达不到100%的,应说明原因制定提高入选率的规划,入选率要在上一个年度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三)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国家鼓励煤炭矿山企业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煤炭及其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如煤矸石、煤层气、矿井水、油母页岩、高岭土、黄铁矿等。

煤矸石利用率应达到70%以上,矿井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70%以上,但受技术、市场条件限制不能利用或达不到标准的,煤矿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监督管理(一)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查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煤炭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标准。

达不到本标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煤炭矿山企业执行本标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

铁矿开采三率指标

铁矿开采三率指标

附件1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

一、“三率”指标要求(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1)大型、特大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3%。

(2)中小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

特大型露天矿是指铁矿石年产量大于1500万吨/年,或采剥矿岩总量大于6000万吨的露天矿铁矿;大型露天矿是指铁矿石年产量大于500万吨/年,或采剥矿岩总量大于1500万吨的露天矿铁矿;中型露天矿是指铁矿石年产量大于100万吨/年,或采剥矿岩总量大于500万吨的露天矿铁矿;小型露天矿是指铁矿石年产量小于100万吨/年,或采剥矿岩总量小于500万吨的露天矿铁矿。

2.地下开采。

根据铁矿矿床的赋存条件,地下开采铁矿的开采回采率应达到表一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一地下矿山开采回采率指标要求注:①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将矿体围岩稳固性划分为稳固(Ⅰ级、Ⅱ级、Ⅲ级)、不稳固(Ⅳ级)和极不稳固(Ⅴ级)三类;②缓倾斜是指矿体倾角α<30°、倾斜是指矿体倾角30°≤α≤55°、急倾斜是指矿体倾角α>55°的矿体;③薄矿体是指矿体真厚度h≤0.8m、中厚矿体是指矿体真厚度0.8m<h≤4m、厚矿体、厚大矿体是指矿体真厚度h>4m矿体;④鼓励采用安全、环保、高效、经济的充填采矿方法。

若受客观条件影响,设计采用崩落采矿方法采矿的,最低开采回采率在表一的基础上降低2个百分点。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含铁矿物的主要自然类型和磨矿细度的不同,铁矿的选矿回收率指标应达到表二规定的指标要求。

表二主要铁矿类型的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注:①磁铁矿是特指磁性铁占有率大于65%的铁矿。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4]17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4]17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正文:----------------------------------------------------------------------------------------------------------------------------------------------------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4〕1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为了服务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矿业转型升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一)是资源保障的重要途径。

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快速推进,对资源的需求集中释放,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日益突出。

我省矿产资源禀赋条件较差,资源利用方式较粗放,节约与综合利用潜力巨大。

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可以开源节流,释放和盘活一批资源储量,达到“小矿变大矿、一矿变多矿、呆矿变活矿”的效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二)是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

矿业开发形成的“三废”,压占土地,污染环境,产生了许多安全隐患。

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实现矿业“三废”资源化利用,可以减少排放增量,逐步消纳历史存量,有利于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经济升级的内在要求。

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资源型产业的发展底盘。

国内外经济正向绿色经济深度转型调整,矿业也必须同步转型升级,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走绿色发展道路,切实提高产业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落实省委“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要求,实施省政府“两计划一工程”,也迫切要求矿业及后续加工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传统优势资源产业,培育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矿业权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矿业权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矿业权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08)1 总则1.1为规范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合理确定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1.2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收益途径和市场途径评估方法中涉及固体矿产评估利用可采储量的估算。

收益途径和市场途径评估方法中涉及石油、天然气、矿泉水及地热等评估利用可采储量,应根据相应规范,参考本指导意见估算。

2 定义为本指导意见的需要,使用下列定义:(1)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编制的矿产勘查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储量检测报告等。

(2)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是指评估对象范围内评估计算时点的保有资源储量。

保有资源储量评估计算时点一般为评估基准日,管理部门有特别规定及评估业务特殊要求等,可与评估基准日不同。

(3)可信度系数,是在估算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时,将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资源量折算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系数。

(4)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是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经济基础储量与资源量经可信度系数调整后的资源储量之和。

(5)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是指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扣除各种损失后可采出的储量。

3 指导意见3.1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收集能满足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估算需要的、最近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3.2核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评估对象范围是否一致。

不一致时,可以依据相关规范进行调整或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补充说明确定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

3.3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根据不同的矿业权评估目的及相关规定,判断所收集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否应经评审或评审、备案(认定),谨慎引用未经评审或评审、备案(认定)的资源储量报告。

3.4生产矿山采矿权评估,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按不同方式确定。

(1)评估基准日在储量核实基准日之后: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的动用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的生产勘探净增资源储量(2)评估计算时点在储量核实基准日之前: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计算时点的动用资源储量(3)延续登记采矿权价款评估,评估基准日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后,应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末时点的保有资源储量参与计算。

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二级评价指标得分计算公式

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二级评价指标得分计算公式

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二级评价指标得分计算公式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是当前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因此,对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适用技术进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介绍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的二级评价指标得分计算公式。

一、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的二级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时,首先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应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是对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进行整体评价的指标,而二级指标则是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分评价的指标。

在建立了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后,我们可以根据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来计算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的得分。

1.计算二级指标得分假设一共有n个二级指标,那么对于第i个二级指标,其得分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二级指标得分i=(实际值i-最佳值i)/(最坏值i-最佳值i)其中,实际值i为实际应用该适用技术时的指标值,最佳值i为该指标的最佳值,最坏值i为该指标的最坏值。

实际值i、最佳值i和最坏值i可以通过对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进行实地调研或文献查阅来获取。

2.计算一级指标得分对于一级指标,其得分可以通过对二级指标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到。

假设第i个一级指标的权重为Wi,那么第i个一级指标的得分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一级指标得分i=∑(二级指标得分j*权重j)/∑权重j其中,二级指标得分j为第j个二级指标的得分,权重j为第j个二级指标的权重。

3.计算综合得分对于所有的一级指标,可以按照各自的权重计算各自的得分。

最后,综合得分可以通过对所有一级指标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到。

假设第i个一级指标的得分为一级指标得分i,其权重为一级指标权重Wi,那么综合得分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一级指标得分i*一级指标权重Wi)/∑一级指标权重Wi 综合得分即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适用技术的最终评价得分。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目录前言 (3)一.使用说明 (4)二.用词说明 (5)三.术语和定义 (5)四.基本准则 (22)《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101-2016)》 (22)《矿业权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CMVS102-2016)》 (31)五.评估程序规范 (33)《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201-2016) (33)《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CMVS202-2016)》 (36)《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CMVS203-2016)》 (39)《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CMVS204-2016)》 (41)六.评估报告规范 (43)《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205-2016)》 (43)七. 评估方法规范 (50)《矿业权评估方法规范(CMVS206-2016)》 (50)八. 评估应用指南 (66)《矿业权出让评估应用指南(CMVS301-2016)》 (66)《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CMVS302-2016)》 (79)九. 评估指导意见 (90)《矿业权评估基准日确定指导意见(CMVS401-2016)》 (90)《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402—2016)》 (91)《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403-2016)》 (140)《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404-2016)》 (143)《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405-2016)》 (146)《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406-2016)》 (147)《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指导意见(CMVS407-2016)》 (150)附录1:矿业权评估师声明(参考格式) (158)附录2: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参考格式) (159)附录3:地质要素专家评判表(参考格式) (160)附录4: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评判结果汇总表(参考格式) (161)前言《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章程》规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制定相关评估准则、规则、标准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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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评价体系(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科学合理地评价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现提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评价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如下。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对象分为单个矿山和多个矿山,评价指标均为开采回采率(K)、选矿回收率(ε)、采选综合回收率(M)、综合利用率(R)、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N)、矿产资源总回收率(T)。

一、单个矿山企业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开采回采率。

指采出资源储量占动用资源储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如下:
(1)
(二)选矿回收率。

指精矿中有用组分(可以是元素、化合物或者矿物,下同)的质量与入选原矿中该有用组分质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如下:
(2)
(三)采选综合回收率。

指采矿和选矿生产过程中回收的有用组分占动用资源储量
中有用组分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如下:
M=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3)(四)综合利用率。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是指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的主、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其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尾矿、废石、废水、废气、废渣等的综合利用程度。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主要是估算主、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

综合利用率:指采选利用的(主)共伴生有用组分的质量和与动用资源储量中(主)共伴生有用组分质量和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如下:
(4)
为解决不同矿种、储量单位差异的综合利用率计算,引入当量品位对计算公式进行修正。

修正后计算公式如下:
(5)
式中:m—矿床内有用组分的种类数;
n—已回收利用的有用组分的种类数;
选矿回收率i—第i种有用组分的选矿回收率;
当量品位i—第i种有用组分的当量品位。

其中,当量品位是按价格比法将矿床中某共伴生有用组分的品位,折算成主要组分的品位。


式中:某组分的品位为地质品位,单价均为元每吨。

(五)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产值与动用资源储量中主、共伴生有用组分质量和的比值。

计算公式如下:
(6)
其中,价格调整系数为上一调查年度平均价格与本调查年度平均价格的比值;共伴生有用组分质量按当量品位计算,然后计算出动用资源储量有用组分质量和。

(六)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是指采矿、选矿和冶炼三个阶段中矿产资源得到有效回收利用的程度,它是反映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综合性指标。

计算公式如下:
T=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冶炼回收率(7)
二、多个矿山指标汇总均值计算办法
(一)开采回采率。

计算多个矿山的开采回采率时采用以下公式:
(8)
式中:n—汇总的矿山数量;
采出资源储量i—第i个矿山采出的资源储量;
动用资源储量i—第i个矿山开采动用的资源储量。

(二)选矿回收率。

计算多个矿山的选矿回收率时采用计算公式如下:
(9)
式中:n—汇总的矿山数量;
精矿中有用组份的质量i—第i个矿山的精矿中有用组
份的质量;
原矿中有用组份的质量i—第i个矿山的原矿中有用组
份的质量。

(三)采选综合回收率。

计算多个矿山的采选综合回收率率时采用如下公式:
(10)
式中:n—汇总的矿山数量;
M i—第i个矿山的采选综合回收率;
动用资源储量i—第i个矿山开采动用的资源储量。

(四)综合利用率。

计算多个矿山的矿产综合利用率时采用如下公式:
(11)
式中:n—汇总的矿山数量;
R i—第i个矿山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动用资源储量i—第i个矿山开采动用的资源储量。

(五)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计算多个矿山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时采用如下公式:(12)
式中:n—汇总的矿山数量;
N i—第i个矿山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六)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计算多个矿山的矿产资源总回收率时采用如下公式:
(13)
式中:n—汇总的矿山数量;
T i—第i个矿山的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动用资源储量i—第i个矿山开采动用的资源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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