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方案

湖北省大冶市摩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Hubei Daye Motian construction work co.,Ltd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

实施方案

东楚文苑住宅楼工程观摩现场

外场

大冶市摩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 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1、《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试点的通知》(黄建文[2014]40号) (1)

2、《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4]57号) (3)

3、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8)

4、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1)

5、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3)

6、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6)

7、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18)

8、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20)

9、目标管理制度 (23)

10、文件管理制度 (25)

11、记录管理制度 (29)

1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2)

13、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35)

14、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36)

15、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41)

16、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46)

17、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52)

18、分包方管理制度 (56)

19、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8)

20、培训管理制度 (61)

21、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68)

2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69)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试点的通知

黄建文〔2014〕40号

黄石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市铜录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石扬子建安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下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冶摩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4〕57号)精神,结合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就我市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企业

黄石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市铜录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石扬子建安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下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冶摩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

二、试点示范项目

杭州公馆项目BCJH栋(华厦)、第三标段(摩天)、ADF栋(下建),扬子尚居项目(扬子建安),金湖新天地项目(铜建)。

主要内容: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覆盖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具体内容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三、试点示范时限

试点示范时间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各试点企业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初步实施方案,提出试点示范的意见与建议;2015年元月10日前,确定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内容及实施方案,2015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质量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四、成立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市城建委成立《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导小组,委副主任倪文明任组长,委建筑业科科长冯先利、质监站站长曾怀宇、质监站书记李松林任副组长,毛象海、黄锋良、吕超、陈敬映、罗才能、曹建、郭超志为小组成员。负责指导、规范、完善、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逐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站,李松林任办公室主任,毛象海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具体要求

(一)各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筹措试点专项经费,抽调有关技术人员,加强专题培训,确保试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掌握标准和内容。依据(鄂建文〔2014〕57号)要求,结合我市和本企业实际,借鉴外地经验,按照委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圆满、按期完成。

(三)做好试点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流程均达到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并做好现场示范观摩准备,为全市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做好示范。

附: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年12月25日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建文[2014]5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控制,根据住建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下称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以施工企业为重点,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评价为基本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控能力,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

我省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

分步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促使施工企业自觉贯彻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日常质量管理、施工现场质量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每道工序的责任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实现施工企业的质量行为规范化、质量管理程序化和质量控制标准化,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有效,全省工程质量均衡发展,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覆盖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一)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对施工企业和现场项目经理部应该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企业、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和施工方案策划、实施及现场布置、技术交底、教育培训、作业挂牌、质量标识、成品保护等,参考内容详见附件1。

(二)推进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 502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等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按照“质量

标准样板化、方案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精细化”的要求,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到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的全过程,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安装等分部工程中主要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具体做法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参考内容详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我省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2014年至2015年6月,为试点示范阶段。制定相关管理文件,指导各地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同时确定武汉、宜昌、襄阳、黄石4个地区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试点示范地区,各试点示范地区负责培育3个试点企业,每个试点企业各承担1个试点示范工程项目。试点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全面组织实施本地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充分调动试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参与度和积极性。要督促试点施工企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好试点项目,同时根据附件1、2的内容,结合地区和企业实际,对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内容进行完善、充实和细化,并加强内部检查、考核,促进试点示范工作有序推进。鼓励其他地区、施工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总结推广阶段。各试点地区应从建设主管部门、试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等各层次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形成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评价标准等成果。在此基础上,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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