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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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称:公共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宗旨:联系师生、服务同学、锻炼自我

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

2 、树立尽责意识;

3 、实力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 、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细心;

6 、工作、学习两不误,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第四条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分级管理制:

1、主席团将任务分配给部长,再由各部门部长进行安排后带领本部人员完成工作。

2、如某部门副部长,干事未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此部门部长将因为监督不力而与当事者共同承担全部职责。

3、如因副部长或干事单方面不服从部长安排管理,或私自改变工

作方法而导致问题发生,则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因为未能及时

正确地下达或监督不力导致工作延迟出错,如无特殊原因,全部责任由负责此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承担。

5、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有任何意见可即刻通过主

席团成员向团总支老师反应,也可与其他学生干部沟通探讨。

如因将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工作安排产生不协调现象及问题,所有责任将由个人承担,学生会对于此类事件将作严肃处理。

第二章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凡取得淮南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系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成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2、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成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意见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5、公共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党支部、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

学生会的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学生会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

3、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

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

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院乃至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

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

物、主管纪律工作,主席不在时,由常务副主席代理主席职责;

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

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建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和表决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规模。

第十一条凡受到国家、政府、学校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因病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团总支内部结构由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组成,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纪检部、外联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编辑部、心理咨询部、女工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就业服务部、勤工助学部、公关策划协会组成。

第四章各项制度

第十三条会议制度

1、学生会主席团部长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组

成。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下时间可以变动,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2、部门例会,由各部门部长组织,部门副部长、干事参与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3、特殊或紧急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或任务的,主席团可召开相关

成员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以上各会议都要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工作,特殊情况不能按时

参加会议者,应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第十四条任免制度

1、学生会干事的产生:

•正常流程:提交申请书——参加学生会面试——学院领导老师面试审核——出板牌公布

•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2.部长的产生

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各部干事中选拔。

由上届该部门部长推荐——上交自荐表——参加竞职演讲——主席团面试考核——学院领导老师审核批准。

3.主席团的产生

•主席1名,副主席3-4名

•流程由部长上交自荐表——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竞职演讲——学院领导老师面试——张榜公示。

4. 部门职务调动:

•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学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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