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更新政策基础实务与相关案例解读
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解读和工作步骤流程整理_图文

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2.3 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
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2.3 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定计划; 已具备实施条件的拆除重建类和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
其中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可以单独制定年度计划 相关资金来源等内容;
Part 3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饰、装修许可文件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2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
功能改变后补缴地价怎样计算?
——改变功能后的原有建筑面积地价+增加建筑面积地价.
原有建筑面积 部分补缴地价
销售额
改变后土地使用权剩余 期限的公告基准地价
销售额
原土地用途剩余期限 的公告基准地价销Βιβλιοθήκη 额增加建筑面积 部分补缴地价
改变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 市场评估地价标准
——由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经费来源多元化.
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涉及改善基础设施、公 共服务设施和市容环境
申报 区政府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经费 来源
市政府
区政府
权利人
其他相关人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2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
进行功能改变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1、符合城市规划; 2、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付清地价款; 4、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城中村是指我市城市化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 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强区放权”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城市更新流程,保障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其他相关规定,我区制定新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一、出台新办法的背景及目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定位要求,强区放权工作的持续推进,市区机构改革以及市政府及市级部门陆续出台的系列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均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落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定位要求,市政府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市级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工业区转型升级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法规,旨在发挥城市更新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深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序、规范、高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二是随着强区放权工作的持续推进,区级决策权不断调整和强化。
事权下放以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开具城市更新项目《付清地价款证明》、城市更新项目已移交贡献用地涉及地上地下互联互通空间审批权问题等事宜明确由区城市更新机构负责。
三是2019年以来市、区机构改革方案对机构职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部分机构名称、职能也发生变化,与原有城市更新办法存在较大差异。
四是市政府以及市级部门陆续印发了《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规定》等系列政策法规,并且正在研究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城市更新审批提出了新的要求。
综上,结合我区城市更新工作实际,需对《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福府规【2016】1号)进行修订后研究出台新办法。
二、出台新办法的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290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规定》(深规土规【2018】15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2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11号)《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深府办规【2019】9号)三、各职能部门角色有何变化,如何配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区政府成立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深圳市城市更新问题总结及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深圳市城市更新问题总结及典型案例分析报告2016-11-16目录一、深圳城市更新问题梳理 (3)(一)价值导向:忽略了对城市更新本质的思考,缺乏人文关怀 (3)1、当前城市更新处于“见物不见人”的状态 (3)2、以大拆大建为主导的城市更新建设对历史记忆与文化遗传传承重视不够 (3)3、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定位不清晰,缺乏有效协同 (3)(二)管理机制:职能配置不清,政策设计滞后 (4)1、职能配置:纵向职责定位不清,横向权责边界模糊 (4)2、制度设计:制度零碎、缺失、缺乏有效协同 (5)3、操作流程:现行零散、复杂的操作流程给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增添压力 (9)二、深圳城市更新典型模式及评价 (11)(一)特区内城中村改造模式—拆除重建类 (11)1、蔡屋围旧改模式 (11)2、岗厦旧改模式 (13)3、渔农村改造模式 (13)4、大冲旧改模式 (14)5、鹿丹村旧改模式 (15)6、模式特征总结 (18)(二)原集体经济组自改模式——传统旧改类 (19)(三)工改商更新改造模式——功能改变类 (20)1、集体合法用地的旧改:西乡劳动村 (20)2、制度边界上的预期:未经批准改变功能 (22)(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模式——综合整治类 (22)1、沙浦国际艺展中心模式 (23)2、笋岗艺展中心综合整治 (23)3、华侨城创意文化园三期项目 (24)4、葵涌鸿华印染厂综合整治项目 (25)5、模式特征总结 (26)一、深圳城市更新问题梳理(一)价值导向:忽略了对城市更新本质的思考,缺乏人文关怀1、当前城市更新处于“见物不见人”的状态城市更新是为了实现城市整体功能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以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及新型城镇化建设。
而当前所谓“绅士化运动”的城市更新建设一直是物的视角,缺乏人的考虑,忽略了城市的生命主体——人,尤其是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
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城市的生活质量是提高了,但与此也带来了不断增高的生活成本,导致城市中不可缺少的低收入外来人群如农民工等无法在城市立足,而他们是城市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
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探索与实践

二、政策亮点(规划审批)
Ø 创建更新单元规划制度
• 自主编制 • 各方深度参与 • 政府审批
政府
保障公共利益 的实现
保障合的法获权取益
开发 主体
更新 单元
保的障分发享展权利
相关 权利人
二、政策亮点(规划审批)
• 将产权分散的用地归整,通过地权重构,优化用地布局,
保障公共利益落实。
• 建立公开透明容积率审查机制,建筑面积可转移、奖励。
二、政策亮点(实施主体确认)
Ø 实施方式多样
• 原权利人自行实施 • 市场主体单独实施 • 双方合作实施(城中村)
市场化方式协调解决搬迁补偿,避免政府直接介入。
二、政策亮点(用地出让)
Ø 改造用地协议出让 Ø 差异化的地价标准
PART 3
思考和探索
三、思考和探索
(一)
加大政策创新力度
l 促进公共利益供给,研究出台“飞地”
4 专项规定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
......
PART 2
政策亮点
二、政策亮点(计划制定) )
• 源头管控: 纳入计划后,方可享受“三旧”
改造优惠政策。
• 与上层次规划衔接:明确改造范围、更新方向、
公共利益。
• 常态申报:尊重意愿、自下而上、随报随批
改变、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基本情况
Ø 政策体系
1 法规层面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2 政策层面ຫໍສະໝຸດ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 《深圳市城市更新历史用地处置暂行规定》 ......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
深圳城市更新典型案例

深圳城市更新典型案例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城市更新是其发展的重要部分。
下面列举了深圳城市更新的十个典型案例。
1. 深圳市福田区的CBD改造:深圳市福田区的CBD改造是深圳城市更新的典型案例之一。
福田区CBD改造项目通过拆除老旧建筑,建设高层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和公共设施,提升了该区的商业和办公环境,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企业入驻。
2.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是深圳城市更新中的一项重要项目。
该园区利用深圳湾的地理优势和科技资源,建设了一批高科技企业总部,形成了集科研、孵化、创新和产业化为一体的创新生态圈。
3. 深圳市龙岗区的老旧小区改造:深圳市龙岗区的老旧小区改造是深圳城市更新的重要任务之一。
通过拆除老旧建筑,建设新的住宅楼和公共设施,提升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4. 深圳市南山区的文化创意园区:深圳市南山区的文化创意园区是深圳城市更新中的一项重要项目。
该园区利用区内的旧厂房和废弃工业用地,打造了一批文化创意企业聚集的园区,促进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5. 深圳市罗湖区的城中村改造:深圳市罗湖区的城中村改造是深圳城市更新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拆除老旧建筑,修建新的住宅楼和公共设施,改善了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6. 深圳市宝安区的交通枢纽建设:深圳市宝安区的交通枢纽建设是深圳城市更新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修建地铁站和交通枢纽,提升了该区的交通便利性,促进了区域的经济发展。
7. 深圳市盐田区的滨海旅游开发:深圳市盐田区的滨海旅游开发是深圳城市更新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开发滨海旅游资源,建设旅游景点和配套设施,提升了该区的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增加了就业机会。
8. 深圳市龙华区的新农村建设:深圳市龙华区的新农村建设是深圳城市更新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9. 深圳市光明区的生态城建设:深圳市光明区的生态城建设是深圳城市更新的一项重要任务。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细则解读

❖ 历史遗留的房地产权登记问题、违法用地或者违法建筑根据有关规
定完善手续后,可作为权属确定的更新对象。违法建筑和违法用 地只有接受处理之后才可进行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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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更新办法》的主要亮点
5 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更新模式并行 ❖ 各个不同的区域或项目对更新的具体形式有不同的需求 ❖ 《更新办法》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更新模式——综合整治、功能
处理意见》深府[2006]258号 5. 《关于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07]159号 6. 《关于开展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
办[2008]25号 7. 《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75号 8. 《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深府办[2008]35号 9.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旧工业区升级改造的工作方案》深府办[2008]93号
❖ “城市更新”概念定位与过去的旧改相比更加准确、内涵 更单元”概念
❖ 《更新办法》首次引入 城市更新单元这一全新的概念 ❖ 过去的“旧改”一般是以行政单位或者地块为改造单元 ❖ 城市更新单元的划分可以不为具体的行政单位或地块所限,
而通过对零散土地进行整合,予以综合考虑,以此获取更 多的‘腾挪’余地,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 相对完整性。 ❖ 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
和居民正常经营和生活的城中村; ❖ 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需要改造的城中村; ❖ 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市(区)政府决定进行改造的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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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1——地价补缴

一、现行深圳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补缴政策解读(一)城中村用地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城中村部分,建筑容积率在2.5及以下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在2.5至4.5之间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20%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超过4.5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二)旧屋村用地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旧屋村拆除重建的,现状占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不再补缴地价,超出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三)工改工项目改造后项目自用: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50%缴纳地价。
改造后项目整体转让: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测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约定整体转让的,按照公告基准地价补缴地价。
改造后项目分割转让: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测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约定部分分割转让的,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照工业和办公公告基准地价的平均值与其所在整体(不含已批准分割转让并缴足地价的建筑面积)已缴交的平均楼面地价的剩余期限地价之差作为单价测算并补缴地价;配套设施约定部分分割转让的,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照市场评估地价补缴地价。
(四)工业改商业、住宅、办公项目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土地用途及剩余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
城市更新政策解读改善城市环境

城市更新政策解读改善城市环境城市更新政策是指针对老旧城区进行改造和更新的一系列政策和举措。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宜居城市环境的需求提升,城市更新政策成为了解决老旧城区问题、改善城市环境的有效途径。
本文将对城市更新政策进行解读,重点探讨其对改善城市环境所起的作用。
一、背景介绍城市更新是指对老旧城区进行土地开发、建设和改造的一项重要任务。
老旧城区通常存在建筑老化、设施陈旧、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城市更新政策,旨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打造宜居城市。
二、城市更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城市更新政策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土地整理、旧城改造、绿化环保等手段,提升老旧城区的建设质量和居住环境。
具体来说,城市更新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整理与规划:城市更新政策要求对老旧城区进行土地整理和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使之更加高效、紧凑。
通过重新规划土地用途和优化空间布局,可以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和绿化带,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2. 旧城改造与保护:城市更新政策注重旧城保护与改造,强调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
对于条件较好的历史建筑,可以进行修缮和改建,使其发挥更多的功能。
对于无法保护的老旧建筑,可以进行拆除,用新的现代化建筑代替,以推动城市形象的提升。
3. 绿化环保与生态建设:城市更新政策鼓励绿化环保和生态建设,通过植树造林、建设公园绿地、保护水资源等途径,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和居住环境。
三、城市更新政策的意义与作用城市更新政策对改善城市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升城市形象:城市更新政策能够对老旧城区进行综合改造,使得城市形象焕然一新。
通过改善道路、修建公共设施、提升建筑品质等措施,增强了城市的美观度和整体形象,吸引了更多外来投资和人才流入,推动了城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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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域规划均属于法定图则的上层次规划;详细蓝图规划须按照法定 图则确定的指标提出建设方案。
三、城市规划——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层面
岗贝村改造 项目位置
三、城市规划——分区规划
分区规划层面
岗贝村改造 项目位置
三、城市规划——法定图则(控制 性详细规划)
法定图则层面
岗贝村改造 项目位置
二、城市更新分类——拆除重建
(4)用地、建筑、施工行政许可
申请行政许可条件——
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完成后,实施主体凭实施主体确认书、监管协议、更新单元规 划批复、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向规划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相关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内容——
征转地手续、选址、用地方案图、宗地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建筑工程规 划许可证‥‥‥
实施主体确认及用地、建筑、施工行政 许可 实施主体确认
竣工验收 项目监督 竣工验收
区更新 局:不 合格的, 书面答 复
1、先开展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后向相 关单位征求意见, 同时组织更新意愿 公示 区更新局:复函申 报主体,修改完善 后审查通过的报区 更新领导小组审批
区更新 局:不 合格的, 书面答 复 报请更新领导 小组审议 区更新局: 未改变已 批准法定 图则强制 性内容的, 报区城市 更新领导 小组审批
《深圳市龙岗201-06号 片区【吉祥路地区】法 定图则》
深圳城市更新政策基础实务
与相关案例解读
一、深圳城市更新背景
1986 2004 2007 2009 2012 2014 2016 2017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特区农村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提及到农 村的旧城改造,为深圳城市更新政策最初的雏形。
发布《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大规模城中村改造开始。 发布《关于推进深圳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将工业用 地纳入城市更新范畴,这段期间一直被命为旧城改造。
“三规”:深圳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2009)
三、城市规划——分类
城市规划五个阶段
总体规划(全市)
次区域规划(特区、龙岗、宝安)
分区规划(组团规划)(内:区;外:功能组团) 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内:片区;外:镇) 详细蓝图(修建性详细规划)(街坊或地块)
备注:由于政策规定的不完善及私改功能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几乎没有主动申报的案例 。
二、城市更新分类——综合整治
定义
改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和既有建 筑节能改造等内容,但不改变建筑主体结 构和使用功能。
程序
计划立项 区主管部门报市城管局
综合整治规划
报规划国土部门
审批部门
区政府主管部门 初步设计项目概算
几个要点
由政府主导; 不涉及建筑物拆建; 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 一般不加建附属设施,加建附属设施应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评概
报发改
批资金计划
项目招投标
施工
验收
二、城市更新分类——拆除重建
定义
特定的城市建成区按规定需要改造,且 通过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方式难以实 现的,可以通过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城市 更新。
区更新局:汇总意 见后复函申报主体 修改意见,并审查 修改后规划 建环委审批的 情形 区更新局:涉及未 制定法定图则地区 或改变已批准法定 图则强制性内容的, 报区更新领导小组 审议通过后,报请 市建环委审批
1、街道办:组织编制更新单元实施方案并报区更新 局备案 2、权利主体:形成单一主体向区更新局提交材料申 请实施主体资格确认。 3、区更新局:核查申报材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 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4、实施主体:制定拆除方案、建筑废弃物减排处理 方案向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建筑拆除并注销 房地产证
程序
更新单元计划审批
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
“特定的城市建成区”——省“三旧”(旧城 镇、旧厂房、旧村庄)、深“四旧”(旧工 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 村),建成区而非空地。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主体确认Fra bibliotek审批部门
区规划国土部门
用地、建筑、施工行政许可
竣工验收
龙岗区城市更新流程
更新计划审批
申报主体:提交相关材料申报计 划(权利主体单一的,可同步申 请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工作) 区更新局:初步审查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实施主体向区更新局提 交相关材料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施主体向区更新局申请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桩基础提前开工的, 实施主体应向区更新局申请桩基础提前开工,通过 的《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涉及修改已批 准施工图的应先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审 核通过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 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上加盖验线合格专用章
二、城市更新分类——拆除重建
(5)其他:工改工、村民统建、用地审批、地价
工改工项目——
属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
工业区升级改造的方向(工改居、工改商、工改工)由法定图则确定; 产业项目一般指工改工和部分工改商项目; 工改工项目分为物流型和研发型项目; 工改工项目可建设不超过总建筑面积30%的配套(公寓、商业用途),70%用于产 业用房; 工改工出售物业需以公司名义购买。
二、城市更新分类——拆除重建
(3)实施主体确认
实施主体形式——
权利主体自行实施
单一主体
市场主体单独实施
政府组织实施
合作实施
仅限城中村项目,单一市场主体与股份 公司合作。
二、城市更新分类——拆除重建
(3)实施主体确认
审批程序——
单一主体 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形成单一主体
向区更新部门申请实施主体确认 公示 区更新部门审核相关材料
二、城市更新分类——拆除重建
(5)其他:工改工、村民统建、用地审批、地价
用地审批——
协议出让 开发建设用地≤拆除范围内五类合法用地 +3000平方米零星用地,如何完善拆除改造 范围内用地手续
原用地有合法手续
变更其规划条件和使用年限
签订补充合同
调 整 非 农 用 地
核 定 旧 屋 村 用 地
按“ 两规 ”“ 三规 ”完 善手 续
出台《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正式将各类旧改统一为城市更新,并 提出“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三类更新模式。
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解决在城市更新中遇到的各 种具体问题,进一步明确更新项目实施流程及后续监管。
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进一步完善 旧工业区升级改造路径。
1、实施主体:完成入库移交后向区更新局申请建设 用地审批 2、区更新局:报区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核发《建 设用地方案图》 3、实施主体:向区更新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获批后申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用地行政许可
区更 新局: 20个 工作 日内 完成 相关 工作 并复 函申 请单 位。
区更新局:规划草案公示。公示 期满后对公示意见汇总和处理。 公示期间公示意见对更新单元规 划有重大调整的报城市更新领导 小组处理 区更新局:公告并函复申报主体; 规划成果报市规土委备案,同时 抄送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
项目监管
二、城市更新分类——拆除重建
(1)更新单元计划
更新单元的划定——
划定原则: 规划路网; 自然实体(山水)边界; 权属清晰的合法土地面积占拆除范围 >60%, 60%>50%可申请简易处理; 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 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住宅区100%同意; 用地面积的比例规模(市要求>1万平 方米,原特区内>3000平方米 ); 配套搭配(贡献率>15%且超3000平 方米)。 不纳入更新单元的: 单独的政府社团用地特殊用地; 政府土地整备范围; 国有未出让用地和基本农田用地; 未建设用地(<3000平方米、10%); 单栋零散的危房; 旧住宅区不满20年; 旧商业区、工业区不满15年; 已实施城中村综合整治未满5年。
签订监管协议
核发实施主体确认书
几个要点:1.单一主体形成属收购方式而非征地拆迁(市场行为非政府行为); 2.监管协议(公共设施用地移交、回迁房及过渡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监管等) 3.区更新部门核发实施主体确认同时抄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施主体股权后续发生变 更,市场监督部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向税务部门进行通报,由税务部门督促企业依法纳税。因此,如 果想要规避税务风险,最好是在实施主体确认前完成相应已经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公司的股权变更工 作或者仅一直保留部分股权至项目开发完毕。
二、城市更新分类——拆除重建
(1)更新单元计划
更新单元的审批程序——
区城市更新部门审查更新单元计划的内容:更新意愿达成情况、申报主体资格、单 元范围内建设情况、改造的必要性、范围的合理性; 区规划国土部门查更新单元计划的内容:范围的合理性、改造方向与规划关系、土 地权属---五类地核查(国有已出让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地、旧屋村用地、 已经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和已按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用地,简称“两规 ”用地; 区规划国土部门复核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材料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明确5年内深圳将 争取完成各类城市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发布《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正式 实行“强区放权”,各区承担起城市更新计划的审批。
1986年
龙岗区
宝安区
罗湖区 福田区 南山区
2018年
大冲村城市更新
2008 2008年 年
更新单元计划公示;
区政府批准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