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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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济学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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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现状摘要:本文是在分析农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意义及其产生的原因,并论述农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现状,在这些的根底之上来提出我国如何来建立完善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制度的响应政策。

关键词:农地增值收益分配农地增值收益是指集体的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或者是个人、企业、团体、组织将其购置或租用,从而来进行相应的开发投资,由于这块土地的用途及其使用的方式发生了改变,其价格也往往会出现成倍的增加。

而当各个利益相关者对这块土地的收益进行分配时我们就将其称为农地增值收益分配。

土地的增值也可简单的理解为土地价值的增(一) 土地增值的原因分析1.土地自然增值土地是最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最为重要的社会财富。

人多地少是我国最根本的国情。

随着城镇化脚步的不断加快,这一现象也越来越明显,大量的人口集聚到城市这也便导致了建设型用地的供不应求,土地价格的急剧上涨。

2.用途改变导致土地增值。

土地价值变化可以表示为:商业土地价值> 住宅土地价值> 工业土地土地价值> 耕地土地价值> 农牧地土地价值> 荒地。

1由此可见建设型用地后,其价值将远远的高于农村土地本身的价值。

3.投资型增值。

农民对于农地进行耕作劳动,来提高了土地的肥力及其生产力,随着农转非,这些物化在土地的劳动最终将随着土地的征用,以地租Ⅱ的形式转移到国家的手上。

土地也受周围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影响,具有外部性,这种性质当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尤为的突出,这便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增值。

政府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成熟再进一步的进行转让,土地便再一次的增资。

4.价格扭曲导致土地增值。

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土地农转非增值收益分配的问题上,政府占有了巨大的优势,而老百姓却总是处于被损害的位置,政府成为了征用土地的审批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它集多种职能于一身,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征购土地,再以较高的价格卖出。

这也形成了巨大的价格扭曲。

〔二〕我国土地增值收益的现状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具有两面性。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土地价格的大幅上涨,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由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很多农民未能充分分享土地价值增长所带来的利益,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加剧了城乡差距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土地价格的上涨,二是土地收益的增加。

土地价格的上涨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的,而土地收益的增加则是由于农民经营方式的改变、耕地转用等原因导致的。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研究,需要考虑这两个方面的因素。

在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研究中,应该首先明确土地增值收益的性质。

土地增值收益可以理解为土地利润,也可以理解为土地所有权的收益。

对于前者,可以通过税收的方式进行分配,对于后者,则应该通过产权制度的安排来分配。

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土地增值收益作为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分配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该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法治为基础,坚持以公平为目标。

在具体实施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土地产权制度是解决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的关键,可以通过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土地交易制度等手段来实现。

只有通过明确土地所有权,才能够真正实现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

建立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机制。

农民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应该直接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

可以通过设立农民收益补偿基金、建立农民股份制合作社、设立土地增值税等方式来实现。

通过这些手段,可以实现农民对土地增值收益的合法分享。

加强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监管和监督。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研究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

浅谈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浅谈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的 问题 , 更 有政 府土 地财 政模 式 、 农 民 群 体 地 位
的农 业人 口数计算 。需 要安置 的农业人 口数 , 按 照 被征 收 的耕 地数 量 除 以征 地前 被 征收单 位平 均每人 占有耕地 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 的 农业人 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 三年平均 年产值 的四至六倍 。但是 ,每公 顷被征
地 增 值 收益 中 占 比偏 低 的原 因进 行 了深 入 的探 讨 ,并提 出了提 升农 民土地增 值 收益 占 比的具 体路径 。

右 ,而 当前 一个 时期 中国正 处 于城镇 化 的关 键 阶段 。预计 未来 相 当长 的一 段 时 间 内 ,我 国征 地 规 模 以及 由此 导致 的失 地农 民数量 还 会进 一
化 一 直保持 了较 高发展 速度 , 截至 2 0 1 2年 底 , 中国城 镇 化 率 已经达 到 了 5 2 . 2 7 %, 城 市 面 积 相 比改 革 开放之 初 扩 张 了五倍 , 城 镇化 率持 续提 升 的背后 是 大规 模 的土 地征 收 。 由 于
当前 中国土地征收制度还存诸 多问题 , 农 民在 土地增值收益 中所 占的比例非 常低 , 这不
三农聚焦
浅 谈 提高 农民 在 土 地 增 值 收 益 中 的 分配比 例
荣宏庆 李 玮
( 辽 宁省 委党 校 , 沈阳 1 1 0 0 0 4 )
内容提要 :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地提 出“ 改革征地制度 , 提 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
中的分配比例 。 ” 这预示着持续多年的征地补偿制度将要有大的变革。 这些年来 中国城镇
中 的分 配 比例 成为 了解 决征 地 矛盾 频发 、保 障
[ 收稿 日 期] 2 0 1 4 一 O 1 — 1 6 [ 作者简介] 荣宏 庆 , 省情研究所所长 、 教授 , 研究方 向为宏观经济 、 区域经济 ; 李玮 , 法学部主任 , 教授 , 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问题及政策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问题及政策

四川理工学院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问题及对策姓名:XX学号:XXXXXXX班级:XXXXXX指导老师:XXX完成时间:XXXX摘要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土地改革以来,家庭联产承包制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演进,市场经济的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客观上要求将土地资源由地边际效益的农用地转向高边际效益的市用地。

大量的农地被征用转化为非农用地,在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涌现了一些列问题,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加,围绕农地转让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和矛盾不断涌现。

土地增值是客观存在的,是由生产性因素、非生产性因素等原因导致的。

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分配,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国家、国有土地使用者的利益,也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由于土地增值表现为不同形态地租的资本化,所以土地增值的分配应以地租理论为依据,从影响城市土地增值的主要因素以及各自的作用力来研究。

农民集体所有者凭借农地发展权、国有建设用地者以持有的土地业权(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获得一部分土地自然增值收益,国家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将大部分土地增值收归国有。

面对这一些列问题,应构建完善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本文主要从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分配中的问题入手,再加之以对该问题的认识及对策进行阐述。

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国内外研究现状,对国内外对土地增值研究状况加以阐述;第二章是相关概念说明及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第三章是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第四章是对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最后是结语和参考文献。

关键词:土地增值收益农村集体土地土地流转增值收益分配目录第一章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3)第二章相关概念及我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2.1相关概念解释 (4)2.2我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 (4)第三章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的问题 (6)第四章就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提出的相关对策 (7)参考文献 (8)第一章研究背景和意义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也在进一步加速。

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作者:傅姝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20年第08期[提要] 快速推进的城市化建设带来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城市规模扩大也导致众多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农村土地用途改变所带来的增值收益不断增加,但是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仍是较为突出。

因此,从影响土地征收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的集体土地产权、土地制度、土地市场、政府等相关因素分析,并结合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和监督现状,在土地产权、监管体制以及土地流转市场三个角度,提出解决我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集体土地;土地征收;土地增值收益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20年2月18日一、引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加快了劳动人口、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

农村劳动人口大规模地向城镇转移,促进城市的发展与繁荣,各大城市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也不断地向外扩张土地。

与此同时,城市规模的扩大导致众多农村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土地用途改变给被征收的农地带来了巨大的增值收益。

但是由于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问题牵涉到多方主体的权益或者利益,难以得到有效解决,逐渐成为了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中心。

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影响因素(一)集体土地产权。

界限分明的产权关系能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财产,促成我国农村地区的安定和发展。

但是由于我国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还在不断探索之中,产权制度难以得到有效完善。

目前,集体土地产权中的所有权主体存在界定不清的问题,农民的土地处分权也受到法律制约,这些问题让农村集体土地在被征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国家的直接介入,而土地交易环节中存在的土地价格差异,导致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们失去了享有土地增值收益的权益。

(二)土地制度。

首先从土地征收制度来讲,我国在2004年版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了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但在制度上又建立了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探析

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探析

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探析作者:臧微王春敏马明韩冬来源:《中国房地产·学术版》2014年第04期摘要:农地征收出让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关系到“三农”发展甚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

尽管国家不断地提供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但农地非农化征收与出让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收益占土地出让收益比例偏低,而地方政府的收益份额则居高不下。

研究结果表明,保障农民土地收益权、构建农民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需要改革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在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测算方法的基础上,确定增值收益分配比例、分配方式及建设用地与农民留用土地的比例,建立国家土地基金制度及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制度。

关键词: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9138-(2014)04-0018-21 收稿日期:2014-03-101 引言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实现了举世瞩目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以每年平均1%的速度提高到了2012年的52.57%,现阶段城镇化也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

作为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突出特征,我国新型城镇化不仅引发了土地产权的变化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而且使土地的经济属性变得更加重要,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导致政府和农民之间产生了如何分配的问题,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201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目标是建立两种所有制土地权利平等、市场统一、增值收益公平共享的土地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尽管国家不断出台提高农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但农地非农化征收与出让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收益占土地出让收益比例仍然偏低,而地方政府的收益份额则一直居高不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探析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探析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探析摘要:新《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的合法地位。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有很高的潜在价值,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农村农民对其需求呈现减少趋势,而城镇建设对土地需求与日俱增,需要更多的土地资源承载丰裕繁多的产业。

为了平衡城乡土地需求的关系,亟须盘活农村土地,尤其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市场决定要素资源配置的形式和内容,土地市场化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也从试点探索逐步走向全国范围的改革。

本文主要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探析,详情如下。

关键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引言入市意味着原来土地价值会产生外溢的增值。

增值收益是一种财产性利益,是在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采取各种有利措施,与未入市时的土地价值相较下的价值上涨。

增值收益如何分配,取决于入市过程中的参与方,一般而言是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三大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竞争和利益分配必然存在。

增值收益的分配应以实现各利益主体所获收益最大化且保持均衡状态为目标。

1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主体存在纠纷,需要厘清权、责、利之间的关系,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明晰土地归谁所有。

在土地交易流转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在进行前期的土地调查工作时要注重真实性,做到实地踏勘,详细掌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数量和质量、地理位置和用途等,厘清农村集体组织和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组织之间、农民个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厘清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

同时,健全土地登记制度,确保土地交易流转的程序和方式规范化、合法化,从法律上确保土地产权的归属,为土地交易提供参考和依据。

2构建科学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体制增值收益分配最重要的环节是设置合理科学的分配比例并按照比例进行不同主体间的分配工作。

因各地发展差异性较大,应由地方制订具体方案,尤其是农民个体的增值收益分配需要公开透明、科学合理,不得牺牲农民的利益。

浅谈农村土地增值效益的分配制度

浅谈农村土地增值效益的分配制度

2016年第5期 (总第74期)543.3 “私工兼顾”论该观点是周诚教授首先提出的。

他认为,土地收益和土地增值的分配应“优先对于失地农民进行公平补偿、剩余部分归中央政府所有,用于支援全国农村建设” 。

虽然,在土地增值效益分配方面有着三个理论上的观点,但却始终达不成一致,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成的合理的分配观点。

4 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效益分配存在的问题4.1 土地增值效益分配中政府所占比例偏高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当政府征用农村的土地时,应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

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效益分配的格局很不平衡,大致是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政府占有份额偏高,而作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和农民占有的份额偏低。

根据2008年的一项研究,以全国土地出让为例,1995年全国每公顷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为66.1万元,其中政府获得47.2万元,集体和农民获得18.9万元,政府与集体和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为2.5∶1。

到了2005年,这个比例扩大到了9.7∶1。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部分被政府所获得,而且政府获得的比例还在不断增加,这就会使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

4.2 地方政府、村集体以及业主侵犯农民的利益村集体、地方政府和业主主要通过压低租金和强制流转土地两个方面对农民的利益进行侵犯。

首先,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民没有组织,因此农民的租金被业主压低。

由于土地家庭承包制导致的土地零散化的经营状况,一些需要土地的企业需要和分散经营的农户一一进行谈判,但分散的农户因为缺乏组织所以不能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身的利益,结果通常是在谈判中不占优势,以致他们应该得到的收益被过分的压低。

其次,一些地方的乡村组织采用行政强制手段,用很低的价格从农户中得到土地,然后高价转让给企业,并从中赚取相当一部分利润,还有些村组织不顾农民的利益,随意挪用土地增值效益。

5 对现有土地增值效益分配制度的建议5.1 加大公众参与度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政府总是处于主导地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农民对于国家政策的了解程度较浅,对于政府执行政策时的参与度较低,农民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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