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落实关于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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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东南大学人事处

东南大学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东南大学人事处

东南大学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东南大学人事处一、协议双方甲方:东南大学人事处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乙方:_____(博士后姓名)性别:_____出生年月: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家庭住址:_____二、进站研究课题及预期目标(一)研究课题乙方进站后的研究课题为:“_____”。

(二)预期目标1、在进站期间,乙方应完成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科研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_____篇,申请发明专利_____项等。

2、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能够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或技术解决方案。

三、在站工作期限乙方在站工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般为 2 年。

在站工作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出站或延期出站,应按照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科研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评估乙方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2、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协议、追回已发放的科研经费等。

(二)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室、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等。

2、按照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时发放乙方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3、协助乙方解决在科研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科研资源开展研究工作。

2、按照东南大学博士后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二)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东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和预期目标。

3、定期向甲方汇报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4、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将科研成果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

大学博士后招募、进出站与在站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博士后招募、进出站与在站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博士后招募、进出站与在站管理实施细则
一、招募
1. 大学博士后招募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士后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明确招募条件和程序,并发布到相应官方网站和公告栏上;
2. 招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研究领域符合导师研究方向;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取得博士学位后5年内未获聘为正高级职称或者同等职称;具有较好的语言能力和沟通能力等。

二、进出站
1. 博士后进站前,需由导师提出进站申请,经学院及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会同博士后签订进站协议;
2. 博士后出站前,需由导师提出出站申请,并进行逐级审批及相应手续办理;
3. 博士后在站期间需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主动与相关同行进行学术交流;
4. 博士后在站期间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在站管理
1. 导师应指导博士后完成科研工作,并建立科研成果评价机制;
2. 博士后需按时提交科研进度报告、学术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
3. 学院应建立博士后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及评估,协助博士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
4. 学院应严格管理博士后各项待遇,保障博士后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大学博士后招募、进出站与在站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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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博士后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挂靠学校人事处,以下简称流动站办公室)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流动站办公室受博士后流动站站长直接领导。

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设联系人协助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工作。

二、博士后的资格及申请手续1.凡新近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毕业生(暂未拿到证书者,可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获得证书后,须及时补交证书复印件),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本人基本情况(已婚的含配偶及子女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委托、定向培养形式及现役军人身份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还应提交原单位同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3.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可直接向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人事处)提出申请,也可与我校有关教授联系申请。

4.流动站办公室汇总申请人材料,提交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及有关合作导师讨论,并确定拟进站人员名单、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5.将“博士后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送上海市博士后办公室审批,落实进站人员的住房、经费等事宜。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1.与进站博士后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在站期限内,博士后享受我校正式职工的福利待遇。

以委托、定向培养形式及现役军人身份的博士后,有关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根据流动站办公室与其原单位的协议执行。

2. 根据沪劳保养(2002)3号《关于本市单位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规定招收的具有本市户籍及进站工作时按规定在本市办理落户手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视同本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天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称流动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造就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的积极作用,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为我校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现根据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细则第一条身份博士后(计划内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属我校流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也是流动站所在学院的工作人员。

其人事、工资、组织等各类关系均在我校,享受我校正式职工的同等待遇。

并发放工作证、医疗证、图书借阅证等各类证件,证件中职务栏填写“博士后”。

第二条管理机构(一)学校博士后工作的领导机关为天津大学博士后管理协调委员会。

其职责为:1.指导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从事博士后管理工作;2.审查并通过有关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办法;3.制定学校博士后发展规划;4.协调学校各部门做好博士后工作;5.其他相关工作.(二)管委会下设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其职责如下:1.执行博士后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2.办理博士后招收、户口迁移、档案、住房、子女入学、考核、基金申请、出站、证书办理等日常工作;3.组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站申请及评估工作;4。

组织博士后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工作;5.组织博士后开展博士后联谊活动;6.协助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做好企业博士后的管理工作;7.其他相关工作.(三)各招收博士后的学院由一名主管院长负责博士后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以下博士后工作:1.认真作好本单位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困难。

2.组织接收博士后的系、学科成立博士后指导小组;3.完成对博士后的考核、评定等工作;4.其他相关工作.(四)博士后所在流动站应为每一位博士后成立3名教授组成的专家指导小组(其中一名为合作导师),并指定一名组长。

指导小组除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负责审议开题,指导工作和考核外,还应从生活方面关心、帮助他们,使其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

兰州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兰州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附件兰州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质量,完善学校选人用人制度,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师资博士后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选拔、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计划内容第三条师资博士后是指学校选拔部分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在站博士后作为师资进行培养,按非事业编制聘用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师资博士后招收人员范围是应届非定向博士毕业生或在站未满1年的非定向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五条师资博士后聘期满出站后,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师资博士后履行合同情况、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决定是否聘用为学校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六条学校根据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学院(研究院)的需求设置师资博士后岗位。

设岗单位根据学科发展状况、队伍建设目标等提出选聘计划,包括岗位数、岗位条件等,经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基本条件:(一)年龄不超过32周岁,可自主选择就业。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其中,本科学历获得学校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排名前30%的院校。

以硕博连读、提前攻博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者,其硕士学位不作要求。

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其前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

第八条科研能力:按照当年学校选聘博士毕业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申请程序第九条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向拟作为师资博士后培养的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兰州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

第十条博士后流动站审核。

接受申请的博士后流动站根据博士后管理相关办法提出相关意见。

第十一条学院(研究院)推荐。

师资博士后培养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博士后流动站审核意见,综合考察申请人各项能力,形成推荐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布日期】2018.11.04•【字号】浙人社发〔2018〕120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技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教育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的通知》(浙委发〔2017〕42号)精神,我们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技术学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教育厅2018年11月4日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培养一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精神,现就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博士后制度是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为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发挥博动政府引导与设站单位主体相结合,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人才项目科技市场相结合,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围绕博士后人才集聚融合增效,对于有效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六个浙江”、“四个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博士后培养协议书精选全文

大学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博士后培养协议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大学与_____________________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博士后培养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法人单位)乙方:XX大学丙方:________________(进站博士后姓名)为了推动我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之间的合作,保障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甲方研究工作的需要,甲、乙、丙三方达成联合招收和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协议如下:一、根据甲方提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甲、乙双方同意联合招收________博士进入_________ _______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XX大学____________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课题研究工作,在站工作时间为20_____年____月至20____年____月。

如需提前或延长出站时间,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

二、甲方权责1、提供博士后相应研究经费和相应工作条件,研究经费的使用需在博士后提出详细科研目标、项目方案和计划以及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叁___万元人民币作为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乙方的管理费、实验费及导师指导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应在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次在博士后出站前支付;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对博士后人员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4、成立科研项目指导小组,指派______________作为项目合作导师,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安排适当的科研助手;5、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进行经甲方同意的调研及相关科研活动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责安排并纳入课题经费,按财务制度报销。

三、乙方权责1、根据甲方提出的项目及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要求,与甲方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并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的有关手续;2、根据甲方提出的项目,指派______________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导师,指导丙方进行课题研究;3、在资料借阅、实验设备使用、科研信息交流及活动安排等方面,为丙方提供与乙方招收的博士后同等待遇。

关于2024年招收博士后入站工作计划

关于2024年招收博士后入站工作计划

关于2024年招收博士后入站工作计划一、前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是指按照规定条件,评审出一些学术、科研基础较好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工作的场所。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吸引高层次优秀博士毕业生进站,切实做好我校博士后招收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年度招收博士后入站工作计划。

二、工作计划1、明确招收博士后的目标和方向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科发展需要,明确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和招收目标。

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应与学科发展方向相一致,且具备学术研究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同时,应积极吸引高水平人才,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

2、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办法,明确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管理制度、薪酬待遇、学术成果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博士后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加强博士后导师队伍建设选拔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博士后导师,建立健全导师考核机制。

同时,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导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导师指导能力和水平。

4、强化博士后培养质量保障建立健全博士后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加强博士后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鼓励博士后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5、优化博士后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吸引优秀博士毕业生进站工作。

根据学科特点和地区生活水平,合理确定博士后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同时,加强博士后公寓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博士后的居住安全和舒适度。

三、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成立专门的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制度保障制定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管理制度、薪酬待遇、学术成果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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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落实关于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办法
2015年6月15日,学校人事处下发《关于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该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博士后招收工作,学院拟定相关办法如下:
1.基本政策
学院鼓励以各种合作形式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鼓励以各种创新形式提升博士后在站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

2.招收名额
学院每年年初向全院教师发布招收名额信息,2015-2017年计划每年招收博士后10名左右。

3.招收程序
(1)博士生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拟招博士后的名额、研究方向等信息,经院务会审议通过后,通过学院网站及其他信息平台统一发布。

(2)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入站申请人,经意向合作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申请书,学院组织包括合作导师在内的招收小组进行面试,确定是否拟招收。

确定拟招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站手续。

4.在站管理
在站期间,博士后视同为学院在岗在职教师统一管理。

除达到学校规定的出站评估要求之外,博士后在站期间还需完成:1)每年作2次院内学术报告;2)每年参加1次国内学术会议;3)独立承担或协助合作导师承担教学任务每年不少于40标准工作时。

学院每年组织博士后工作进度汇报会,由在站博士后汇报本年度工作进展和科研成果。

5.在站待遇
符合条件的在职博士后待遇参照学校讲师二级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纳入学院各类绩效激励制度的奖励范围,但不享受学院在岗在职教师的各项福利或津贴。

6.关于博士后在站期间薪酬福利所需经费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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