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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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巿博士后政策待遇

广州巿博士后政策待遇

广州巿博士后政策待遇博士后研究是高等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广州市作为国内知名的科技创新中心之一,一直以来重视博士后研究工作,为博士后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待遇保障。

一、博士后招收和管理广州市博士后招收和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科技局负责,博士后管理中心为具体实施单位。

广州市博士后管理中心是广州市博士后管理的统一机构,承担博士后管理、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广州市博士后管理中心在招收博士后时,将根据广州市的科技发展需要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计划,制定招收计划,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招收。

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限为一年至三年,其中,一年以上的研究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两年。

二、博士后津贴和补贴广州市对博士后提供了丰厚的经济支持,包括生活津贴、科研经费和住房补贴等。

1. 生活津贴:广州市对博士后的生活津贴标准为每月6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每月4000元,广州市财政补助每月2000元。

2. 科研经费:广州市对博士后的科研经费标准为每年不低于10万元,由招收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

3. 住房补贴:广州市对博士后的住房补贴标准为每月1500元,由招收单位负责发放。

三、博士后工作条件和环境为了保障博士后的研究工作和生活条件,广州市对博士后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1. 工作场所:广州市要求招收单位为博士后提供适宜的工作场所,包括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等。

2. 科研设备和材料:广州市要求招收单位为博士后提供适宜的科研设备和材料,以便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

3. 学术交流和培训:广州市要求招收单位为博士后提供学术交流和培训的机会,以便博士后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4. 生活保障:广州市要求招收单位为博士后提供适宜的生活保障,包括住房、医疗、交通等方面的保障。

四、博士后评价和激励广州市对博士后的评价和激励是博士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激发博士后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1. 评价标准:广州市对博士后的评价标准包括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合作和社会贡献等方面。

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博士人才引进政策随着国家发展的不断壮大,科技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而博士人才作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人才,其作用不可替代。

为了促进我国博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博士人才引进政策,以吸纳海内外的优秀博士人才,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实力。

一、海外博士人才引进政策1. 全职引进政策①引进海外博士人才来我国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全职工作,并提供符合该领域国际公认标准的薪资。

②提供符合该领域国际公认标准的科研启动基金和科研条件支持。

③提供与国际接轨的职称评审和职称晋升机制。

2. 学术访问政策①高校与科研机构可以向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研究团队、学者等邀请博士人才来我国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②提供符合该领域国际公认标准的交通、住宿、生活、办公等条件支持。

③提供科研成果和学术交流的发表平台和机会。

二、国内博士人才引进政策1. 全职引进政策①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对国内博士人才进行全职引进,并提供符合该领域国内公认标准的薪资待遇。

②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条件和平台支持。

③提供与国际接轨的职称评审和职称晋升机制。

2. 博士后引进政策①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全职引进,并提供符合该领域国内公认标准的薪资待遇。

②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条件和平台支持。

③提供与国际接轨的职称评审和职称晋升机制。

三、博士人才培养政策1. 全额奖学金政策①对在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籍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

②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条件和平台支持。

③鼓励在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提供全额奖学金和科研条件支持。

2. 公派留学政策①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为优秀博士研究生提供公派留学的机会,前往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

②提供符合该领域国际公认标准的经费和生活支持。

③鼓励并优先支持留学回国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后和研究工作岗位。

四、政策实施和效果评估1. 政策实施①国家应加大对博士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政策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发布。

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近年来,我国的科学研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博士后制度也逐渐成为高校和科研机构人才引进和培养的重要途径。

博士后是作为博士获得学位之后的进一步培养,旨在培养高层次的科研人才,提高其为科学事业做出贡献的能力。

博士后工作以科研为主,旨在探索新的科学问题,并进行创新性的研究工作,具有非常高的学术和社会价值。

为了更好地保障博士后的工作和学习,相关机构和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博士后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博士后的工作行为,提高博士后的工作效率和学术水平。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而设立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组织和机构的博士后,包括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三、博士后职责和义务(一)科研工作1.博士后应按照项目合同的要求,根据研究方向和课题要求,调查和研究相关学科领域的最新进展和研究成果,积极组织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博士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课题,准确和及时地完成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

3.博士后应根据项目组织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发表期刊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

(二)管理和服务1.博士后应遵守研究机构的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

2.博士后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如遇到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导师请教。

3.博士后应做好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工作,保障周围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三)其它1.博士后应主动参与与本领域相关的学术交流和讲座,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

2.博士后应努力为学科的发展和学术社区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如参与学术会议组织、发展学术网络等。

四、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指导研究1.指导教师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学术方向,提供深入的研究指导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

2.指导教师应跟踪博士后的研究进展,及时做出辅导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困难。

(二)培养人才1.指导教师应关注博士后的职业发展和优秀的科技成果,提供科研技术和学术交流方法等指导。

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的建设和管理,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设立的流动站,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招收、培养、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博士后工作。

2. 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注重博士后队伍的结构优化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博士后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3. 开放流动,竞争择优:实行开放流动的博士后制度,通过竞争择优选拔博士后研究人员,确保人才质量。

4. 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推动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负责博士后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博士后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咨询;2. 负责博士后招收、培养、管理和考核等工作;3. 负责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和验收;4. 负责博士后人员的培训、交流和考核;5. 负责博士后工作的信息统计和总结报告。

第三章招收与选拔第七条博士后招收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

第八条博士后招收对象:1.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博士后招收程序:1. 发布招收公告;2. 筛选申请材料;3. 组织面试和考核;4. 确定拟招收对象;5. 公示招收结果。

第十条博士后招收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收质量。

西安交大医学交叉博士后政策

西安交大医学交叉博士后政策

西安交大医学交叉博士后政策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相关政策如下:
1.博士后人员分为引进博士后和校内博士后两类。

引进博士后是指从校
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博士后创新引进计划入选者、省级博士后创新引进计划入选者、其他高水平博士后等。

校内博士后是指本校新毕业博士留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学校给予博士后人员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其中,
引进博士后根据经费渠道不同,可获得20万-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校内博士后的科研启动经费由各设站单位自行确定。

3.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或住房补贴。

其中,引进博
士后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或发放住房补贴1000元/月;校内博士后的住房由各设站单位自行解决。

4.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
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陕西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创新支持项目等国家和省级博士后人才项目,获得资助者按相应项目要求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5.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
资助,获得资助者按自然科学类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6.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鼓励设站单
位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

单位博士后管理制度文件

单位博士后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行为,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士后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招收和管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博士后管理工作遵循“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流动与固定相结合、开放与竞争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招收与选拔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4. 符合国家及我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程序:1. 单位发布博士后招聘公告;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申请材料;3. 单位组织专家评审;4. 确定拟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5. 与拟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协议》。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科研任务;3. 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学术水平;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5. 维护单位声誉,不得有损单位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1. 年度考核由单位组织,主要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展、论文发表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2. 中期考核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一年后进行,主要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等。

第八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有权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以下福利:1. 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 享受单位提供的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3. 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4.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学术交流活动。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一、概述
博士后管理工作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针对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规定。

二、目的
(1)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科学管理博士后,保障博士后的权益;
(2)建立科学、合理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强博士后管理,提高博士后管理水平;
(3)提高博士后管理效率,提升博士后管理质量,提升学校科研水平。

三、管理范围
(1)博士后的申请、招收、安排、培训、管理等;
(2)博士后的考核、评价、激励和晋升;
(3)博士后的职业规划、技能培训、职业发展等。

四、实施细则
(1)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博士后的申请、招收、安排、培训、管理等规定;
(2)学校将对博士后的考核、评价、激励和晋升等工作进行科学管理;
(3)学校将为博士后提供职业规划、技能培训、职业发展等服务。

五、管理机构
学校将设立博士后管理机构,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

六、责任
(1)博士后管理机构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科学管理博士后;
(2)学校各部门负责配合博士后管理机构开展博士后管理工作;
(3)博士后负责遵守学校的博士后管理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全国取消 在职博士后

全国取消 在职博士后

全国取消在职博士后(最新版)目录1.背景介绍:我国在职博士后的现状2.政策变革:全国取消在职博士后3.影响分析:对于学术界和求职市场的影响4.原因探讨:取消在职博士后的原因5.建议与展望:对于未来博士后培养的建议正文一、背景介绍:我国在职博士后的现状在职博士后是指在企业或研究机构中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他们在工作中进行科研,并获得相应的科研经费支持。

我国自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实施在职博士后制度,旨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在职博士后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政策变革:全国取消在职博士后为了优化博士后制度,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我国决定自 2022 年起取消在职博士后制度。

这一政策变革意味着,今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在高校和研究机构中进行科研工作。

三、影响分析:对于学术界和求职市场的影响1.对于学术界的影响:取消在职博士后制度将使博士后研究人员更加专注于学术研究,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有利于我国学术界的长远发展。

2.对于求职市场的影响:取消在职博士后制度可能会对求职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一些在职博士后而言,他们需要重新规划职业道路。

同时,企业的博士后岗位将减少,求职市场的竞争压力可能会有所增大。

四、原因探讨:取消在职博士后的原因1.在职博士后制度存在的问题:在职博士后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质量参差不齐、产学研结合效果不理想等。

取消在职博士后制度,有助于优化博士后培养体系。

2.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取消在职博士后制度,可以让博士后研究人员更加专注于学术研究,提高培养质量,有利于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

五、建议与展望:对于未来博士后培养的建议1.加强博士后培养质量:高校和研究机构应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提高培养质量,培养出更多高水平的科研人才。

2.建立多元化的培养模式:博士后培养应注重多元化,兼顾学术研究与产学研结合,以满足不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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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有关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一、国家政策
国家博管办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每年二月和七月份申报,资助等级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项资助8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特别资助一年评审一次,每年的三月份申报,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

二、山东省政策
山东省博管办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15万元,二等每项资助10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万元。

每年7-8月申报。

三、青岛市政策
博士后资助(补贴)工作是青岛市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的具体举措。

青岛市委市政府为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出台了《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和《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青人社发〔2013〕31号)等文件,针对青岛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及博士后流动站均给予了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和激励措施。

1、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开展相应工作后给予30万元的建站资助。

2、对已设站并招收博士后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的,经审核,每年给予每个博士后站5万元的科研资助。

3、对新进站的博士后承担的应用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的,在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4、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在我市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考核评估,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5、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经费资助。

对招收的博士后出站后留青创业的,再给予合作导师5万元奖励。

6、为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3万元,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生活补贴。

7、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

如设站单位自行提供博士后公寓的,按每名博士后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设站单位予以住房补贴。

对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

博士后进驻科技孵化器工作的,享受《青岛市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字[2012]76号)有关政策,可继续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三年,免租期间自愿选择不租住的,给予博士后本人每年3万元的住房补贴。

8、博士后出站后选择留青工作或创业的,配偶不随博士后来青的,两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两地分居生活补贴。

为留青工作和创业的博士后,分别发放10万元和20万元的安家补贴。

9、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留青自主创业。

对出站留青创业(或入驻市人才孵化器平台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给予银行贷款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10、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优先列为科技部门重点服务对象,鼓励支持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评选等。

四、学校政策
学校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公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

1、博士后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省市和中国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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