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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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考核制度

博士后考核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博士后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后考核工作贯穿于博士后管理工作全过程。

主要包括进站考核、开题考核、中期考核、出站考核。

第二章博士后考核工作原则、内容和标准第三条博士后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创新性科研成果和创新性思维能力为核心的考核原则。

第四条博士后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博士后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科研能力、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做出的实际贡献等主要内容。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由本站按照博士后考核工作原则、内容、基本考核标准等要求自行制定,并报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进站考核第六条进站考核是指博士后工作站拟定了博士后的研究项目和合作导师,且筹集到研究项目相关经费,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时所进行的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职业道德、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以及项目研究思路等。

采取的主要形式是答辩。

第七条进站考核程序和要求:(一)确定进站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包括合作导师、2-3名同行专家、流动站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设站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等。

(二)博士后管理联系人将申请者提供的全部材料送流动站(工作站)负责人和申请者的合作导师审阅,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初审通过后,将申请者材料送流动站(工作站)考核小组成员审阅,根据博士后岗位和科研工作发展需要,确定答辩人选,安排时间进行答辩。

(四)答辩时间确定后,及时通知申请者。

相关人员可观摩答辩。

(五)申请者携带博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文章等材料按时进行答辩。

(六)答辩开始前,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进站做博士后考核表》中的有关内容。

形成进站考核决议时,应充分考虑合作导师的意见。

第四章开题考核第八条开题考核指博士后完成开题报告,进站3个月(最多不超过5个月)时所进行的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科研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项目研究的内容、采取的研究方法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预期的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等。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开放创新”的原则,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科研人才,推动公司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第二章工作站职责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职责:1. 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招聘、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2. 组织博士后人员进行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3. 促进博士后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的交流与合作;4. 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5. 建立健全博士后工作站的规章制度,保障工作站的健康运行。

第三章博士后人员管理第五条博士后人员的招聘:1. 博士后人员的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校、人才市场等多种渠道进行;2. 招聘对象应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3. 招聘程序应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

第六条博士后人员的培养:1. 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人员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2. 定期组织博士后人员进行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其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3.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

第七条博士后人员的考核:1. 公司对博士后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科研工作进展、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人员续聘、出站、奖励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积极开展科研项目,支持博士后人员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博士后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五章工作站运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全面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工作站管理制度;2. 审议博士后人员的招聘、考核和晋升事宜;3. 监督工作站各项工作的开展;4. 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站运行情况。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考核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考核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考核办法1 总则根据国家博士后管委会为规范公司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培养和使用好博士后人才,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的开题审查、中期考核、出站考核等内容。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

3 管理机构3.1 公司设置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是工作站的咨询和学术评议机构,成员由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聘任。

3.2 考核小组职责:a) 参与博士后进站人选审核;b) 参与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审核;c) 指导博士后课题研究;d) 指导工作站开展学术活动。

4 博士后在站管理4.1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科研道德规范,杜绝科研不端行为。

按照规定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定期报告博士后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工作站的管理。

4.2 工作站对博士后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工作检查,包括:a) 博士后进站后3 个月内,应与导师共同协商,制定可行的研究计划,并做开题报告。

如无特殊情况超过3 个月不能开题的,由导师提出申请,批准后可作退站处理;b) 进站满一年时,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见附录A)。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c) 进站满两年的前一个月,博士后应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

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登记表》(见附录B),公司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对博士后出站报告进行评审,并检查验收其成果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同时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况作全面评定。

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不发博士后证书。

4.3 考核等级4.3.1 优秀:综合素质高,工作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意识强,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且全职在站工作,同时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 篇或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1 项。

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流程

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流程

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流程
一、学校发布工作通知。

博士后进站满12个月时,学校统发布中期考核通知。

二、博士后填写相关表格。

博士后下载《XX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一式三份,学院(系、所)留存一份,交人才办两份),填写研究情况总结和进站以来工作成果目录(包括论文、著作、成果),交至相关学院(系、所)。

三、学院(系、所)组织博士后中期考评会。

注1:评审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由6位以上专家组成,组长由学院(系)博士后工作主管领导担任。

注2:考评会参考流程:
(1)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工作情况;
(2)博士后做工作述职,接受提问并答辩;
(3)专家评议,形成考核结果及处理建议(同意票超过2/3为通过),并在《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中亲笔签名。

注3:考评结果:博士后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长期不在站的,未按要求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未以“XX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以及违反校规校纪的,中期考核均为不合格。

四、学院(系、所)形成考核意见。

学院(系、所)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及专家处理建议做出相应处理,并将《XX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盖学院(系、所)章)交至人才办。

注意: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的,学校从次年1月开始增发一级薪级工资。

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不得继续从事研究工作,学院(系、所)应通知博士后办理退站手续。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 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一年后需接受与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的科研单位流动站专家指导小组主持进行的中期考核。

第二章博士后需提交的材料第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填写《XXX 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后附表1),提交日常科研工作情况汇报及科研成果学术报告等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和参与的研究课题等。

考核时如果科研成果尚未正式发表,可以提交相关的录用通知(如注明编辑部通讯地址、电话)或其它证明性文件。

第三章考核评定方式第四条在中期考核评审会上博士后向专家组汇报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期考核小组根据博士后提交的材料对博士后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根据其表现,在《XXX 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审表》(后附表2)上签署评定意见。

第四章考核评定结果第五条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获得优、良者享受全额岗位津贴,结果为合格者岗位津贴减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由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XXX公司2009年7月14日XXX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表1表2。

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

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

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讨论稿>博士后进站满一年,流动站对其在站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

考核应于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后的二个月内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博士后填写《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并向流动站学术委员会汇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工作及其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考核等级:1、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作风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进站二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并拟定在站两年的研究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且以山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2)在核心期刊(山东大学公布的目录)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同时主持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含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基金一等资助);(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特别资助项目);2、合格: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作风,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进站二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并拟定在站两年的研究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且以山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2)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3)作为主要骨干人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且取得阶段性成果(含山东省博士后基金)。

3、不合格:博士后研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1)不符合流动站规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2)受警告及以上处分;(3)违反学术纪律行为;(4)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国或经学校批准出国逾期未归;(5)进站二个月内未完成开题报告、未拟定在站两年研究工作计划和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6)因个人原因预计难以完成研究工作;(7)其他不合格情况。

东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中期考核表

东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中期考核表

东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中期考核表所属学院:流动站名称:进站日期:博士后姓名:联系导师姓名:填表日期:
东华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考核条例节选
(中期考核)
在站博士后至少参加一次科研工作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由学院、流动站及人事处进行评议考核。

每年9月份以后进站的博士后可参加下一年的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评审参考标准
中期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①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为优秀):
◆进站后工作进展很快,初步作出创造性的阶段成果;或已申请到高水平的课题。

◆进站后发表或录用在核心期刊或源刊(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上的学术论文2篇及
以上或发表、录用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或申请2项专利。

◆全面素质好,工作态度刻苦认真,科学作风严谨,协作关系良好。

②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为合格):
◆进站后工作努力,已取得初步成果;或正在申请课题。

◆进站后撰写过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或申请一项专利。

③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不合格):
◆由于主观原因迟迟不能进入课题,课题进展慢,本人不努力。

◆进站后没有撰写过一篇论文或研究报告。

◆全面素质差。

二、中期考核办法
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后,应填写《东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中期考核表》,并附上相关的材料,如论文复印件等。

考核时如论文没有正式刊登出来,可以交稿件的录用通知(注明编辑部通信地址、电话)。

论文只计第一作者或联系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为第二作者。

作者第一单位为东华大学。

承担的项目依托单位为东华大学。

博士后研究人员综合考核及评定办法

博士后研究人员综合考核及评定办法

博士后研究人员综合考核及评定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或“我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有效促进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学术研究,根据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站《博士后管理办法》(2013)和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综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时间博士后研究人员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为期两年,即自入站时间开始至出站手续完成。

第二条考核内容博士后科研人员综合的考核内容包括开题、中期考核、出站答辩、科研成果、学术会议与交流、文体活动、突出成绩及贡献。

第二条考核等级博士后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三条考核标准一、基本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完成科研成果基本要求,按规定完成博士后研究开题、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以及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通过答辩评审小组的专家评审均在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在站期间参与站内组织的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及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即视为合格。

否则,其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并且《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为“良好”以上的博士后,可确定考核为“良好”。

二、科研成果考核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以主要成员身份积极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积极申请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

博士后在站期间,发表本研究领域内的论文、专著和科研奖励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同时以“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为第一作者单位。

在国内检索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本研究领域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其中理学学科至少有一篇SCI检索论文;工学学科至少有1篇SCI检索论文或1篇EI检索论文或一篇一类论文;其它学科发表至少1篇A类论文,或2篇B类期刊论文。

撰写本领域专著并已出版,且作者简介中注明为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每10万字可折算1篇B类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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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
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 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一年后需接受与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的科研单位流动站专家指导小组主持进行的中期考核。

第二章博士后需提交的材料
第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填写《XXX 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后附表1),提交日常科研工作情况汇报及科研成果学术报告等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和参与的研究课题等。

考核时如果科研成果尚未正式发表,可以提交相关的录用通知(如注明编辑部通讯地址、电话)或其它证明性文件。

第三章考核评定方式
第四条在中期考核评审会上博士后向专家组汇报研究工作的进展情
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期考核小组根据博士后提交的材料对博士后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根据其表现,在《XXX 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审表》(后附表2)上签署评定意见。

第四章考核评定结果
第五条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获得优、良者享受
全额岗位津贴,结果为合格者岗位津贴减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由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XXX公司
2009年7月14日
XXX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表1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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