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样本)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样本)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样本)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

开工日期:

一、船舶概况

新建□整体建造□分段建造□重大改建□

设计船长:;设计船宽:;设计型深:;设计用途:;船厂识别编号或代码(新建船舶):;船名(如已取得):;(拟登记)船籍港:;

二、船舶设计方

设计单位:加盖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三、实际承建方

船舶建造厂/船舶改造厂:加盖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实际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四、船舶所有人/定造人

船舶所有人/定造人:中盖公司章或个人印章(仅限自然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五、船舶检验机构

船舶审图机构:加盖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实施现场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加盖船舶检验机构专用章;船检编号:;现场验船师及联系电话:。

六、海事管理机构

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无需加盖印章;建造地海事管理机构:加盖船舶管理业务专用章。

七、现场确认

兹有建造地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船厂、船舶所有人/定造人四方委派代表共同现场见证,年月日(船名,未取得船名的新建船舶填写船厂识别编号或代码)船舶在(船厂名称)船厂(具体位置)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重大改建开工。

船舶所有人/定造人代表:船厂代表:

船舶检验机构代表:海事管理机构代表:

八、附现场照片(包括安放龙骨或开工仪式照片。照片上必须含有地理经纬度,船名或船厂识别编号或代码、四方代表,改建船舶还应当附具船舶识别

号标记位置照片。)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

完工日期:

一、船舶概况

新建□重大改建□

船舶识别号:;船名:。

二、实际承建方

船舶建造厂/船舶改建厂:加盖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实际厂址):;联系人及电话:。

三、船舶所有人/定造人

船舶所有人/定造人:加盖公司章或个人印章(仅限自由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代表:;联系人及电话:。

四、船舶检验机构

实施现场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加盖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船检编号:;现场验船师及联系电话:。

五、海事管理机构

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无需加盖印章;

建造地海事管理机构:加盖船舶管理业务专用章。

六、现场确认

兹有建造地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船厂、船舶所有人/定造人四方委派代表共同现场见证,年月日(船名)船舶在(船厂名称)船厂(具体位置)船舶建造/重大改建完工。

船舶所有人/定造人代表:船厂代表:

(姓名正楷并签名)(姓名正楷并签名)

船舶检验机构代表:海事管理机构代表:

(姓名正楷并签名)(姓名正楷并签名)

七、备注

八、附现场照片:船舶左右正横全貌各1张、正侧艏1张、正艉1张、

船舶识别号标记位置1张

拍卖成交确认书(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6126 拍卖成交确认书(新版)

拍卖成交确认书(新版) 拍卖会地点:________ 确认书编号: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拍卖师: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记录员: ____________ 竞买号:____________ 第______号竞买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拍卖人举办的______拍卖会上,竞得如下标的,成为该拍卖品的法定买受人: 拍卖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成交金额 (大写) 佣金额 (大写) 总金额 (大写) 1.买受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拍卖

规则》和有关规定,自愿遵守执行,承认拍卖结果,当场签署本确认书。 2.拍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竞买协议》是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3.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拍卖成交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佣金。 4.拍卖成交款的交付与拍卖标的的交割按照《竞买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 5.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因拍卖人失密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拍卖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或与展示的标的不一致,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否则,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9.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拍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 监管(备案)机关(盖章)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船舶建造生产计划管理要点

一、前言 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满足市场需求,追求利润最大化;制造生产是企业获得利润的手段;生产计划是生产制造的方向、是生产控制的相关文件;计划的成功,决定了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成功;追求利润是企业经营的目标;生产计划是利润的保障,是企业管理的第一目标;组织生产要以生产计划为依据;生产监督要以生产计划为准绳。 二、必须全面了解计划 1、首先要了解计划的概念和要求 1)计划是未来行动的方案;是确定组织未来发展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式、时间周期; 是在一定的设施、设备配备的条件下,实现人、场地、设备的最佳安排,实现作业 流程的完美结合,从而获取最大的产能。是公司、各个部门、各个作业区以及各个 班组,为了实现某项目标和完成某项任务而事先做的安排和打算;是均衡、组织生 产的方法;是资源整合和负荷平衡,确保生产进度得到有效控制的方法。 2)计划要明确目的、规范要求、表达清楚、重点突出;做到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模式化;表达出有目标的做事、定量做事、有程序的做事、有成本的做事、由谁做 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做事、如何做事、在什么时间做事、什么时间做完事、结果如 何。 3)计划要做得精细,但不要杂乱;要通俗,又不要深奥;要形式稳定,不需要变化无常。 2、计划的特点 1)预见性;这是计划最明显的特点之一。计划不是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和状况的描述,而是在行动之前对行动的任务、目标、方法、措施所作出的预见性确认。但这种预 想不是盲目的、空想的,而是以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指示为指导,以本船厂的实际条 件为基础,以过去的问题和成果为依据,对今后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之后作出 的。可以说预见是否准确,决定了计划编制成功与否。 2)针对性;一是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划、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而定;二是针对本船厂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的产量来定的。总之,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来的计划,才是有意义、有价值和可操作性的计划。 3)可控性;可控性是和预见性、针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预见准确、针对性强的计划,在现实中才真正可行。如果目标定得过高、措施无力实施,这个计划就是空中楼阁;反过来说,目标定得过低,措施方法都没有创新性,实现虽然很容易,并不能因此取得有价值的成就,那也算不上有可控性。 4)考核性、严肃性;计划一经通过、批准或认定,在其所指向的范围内就具有了约束作用,在这一范围内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必须按计划的内容开展工作和活动,不得违背和拖延,给公司的业绩考核提供了依据 3、计划的作用

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人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网拍委托代理人XXX,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在________省________县人民法院________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参加拍卖,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双方签订本成交确认书予以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一、买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物,即(贵________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成交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买受人自愿把冻结的保证金________元人民币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价余款________元人民币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拍卖标的已知的详情已在拍卖公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公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进行了展示。拍卖人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无论买受人是否看样、是否查看网站拍品介绍,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对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瑕疵,属买受人参与竞买的风险,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照手续;拍卖标的物的过户费用、其他所涉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各自承担,对由此而造成的无法过户与拍卖人无涉。 五、其他约定:经买受人认可的拍卖须知等拍卖资料是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组成部分。 六、本确认书一式四份,拍卖人二份,买受人二份,经买受人和拍卖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QI6-3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1 概述 本管理规定对经批准建造的工程船舶设计、建造、验收和接船等实施过程的工作进行规定,以确保新建造施工船舶的技术性能合理、质量可靠,并符合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要求,满足企业发展和施工生产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工程船舶的设计和建造管理工作。 3 职责权限 3.1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职责 3.1.1负责组织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3.1.2负责编写公司本部建造船舶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并组织审核。 3.1.3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1.4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监造、验收、接船和办证工作。 3.1.5对子公司船舶建造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 3.1.6对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并参与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1.7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关键项目试验和竣工交船验收。 3.2公司投资管理部的职责 3.2.1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审核、控制投资费用。 3.2.2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合同评审和结算。 3.3公司工艺技术部 3.3.1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3.2参与公司本部新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3.3参与公司本部新建造船舶竣工验收。 3.3.4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3.5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关键项目试验和竣工交船验收。 3.4公司安全管理部 3.4.1参与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4.2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4.3参与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竣工交船验收。 3.4.4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船舶建造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4.5参与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造船舶竣工交船验收。 3.5公司财务会计部

拍卖成交确认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人(证件号:)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在拍卖人举办的拍卖会上,通过电子竞价成功买受下述标的,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1、买受人请于成交之日后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汇入委托方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上述付款时间是指款项到帐时间。 2、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除上述已载明的基本情况外,以买受人办理过户时实际状况为准,提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查勘。 3、拍卖标的税费承担:拍卖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须补交的相关费用以及拍卖成交前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会拍卖之标的,拍卖人已经向竞买人履行了瑕疵告知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交易惯例,拍卖标的依其现状拍卖,竞买人一经买受,即视为接受、认可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章即为生效。若在本《成交确认书》履行时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提交芙蓉区人民法院诉讼。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船舶建造和重大改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和《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在中国登记和拟在中国登记的海船。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组织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各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新建船舶或实施重大改建的船舶应在下述日期3个工作日前向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位于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管辖区域以外的,按就近原则由主管机关指定管辖,下同)申请对相应重要日期的确认:(一)建造第I阶段日期:新建船舶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日期;实施重大改建船舶的开工日期。 (二)建造第II阶段日期:船舶建造或重大改建的完工日期。 上述两个阶段的日期统称为船舶建造重要日期。 第五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的申请应由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会同船厂提交。未确定船舶定造人的新建船舶,由实际建造船厂提交。 第六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确认,由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会同执行船舶检验任务的验船师与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船厂法定代表授权人在船舶实际建造(改建)地于相应日期四方共同现场实施,并实名签署相应阶段格式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 第七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现场确认是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和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是船舶检验技术资料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为一式五份,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船厂、船舶检验机构各保留一份备查,海事管理机构保留二份,其中一份移交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 第九条申请第I阶段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应陈明申请实施确认的准确日期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对于新建船舶,提交拟登记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即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准书(如已取得)复印件。对于拟重大改建船舶,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船舶国籍证书》原件和船舶信息卡。 (二)船舶建造(重大改建)技术合同副本。对于船厂自建船舶,可仅提交符合《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规定》附件1规定的图纸审核初步申请确审记录或经建造地船舶检验机构确认的足以反映船舶技术条件的证明文件。 (三)经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清单以及业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的审图意见书和审图交换意见备忘录(如有时)。 (四)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船厂填写相关信息完毕并请船舶设计单位、船舶审图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加盖印章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格式I)》(格式见附件1)。 第十条船舶从境外进口后立即实施重大改建或中国籍船舶实施重大改建,已受理建造检验申请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在重大改建开工前对船舶实施现场验证,以确认拟重大改建的船舶系《旧船舶进口状况勘验评估报告》或原船舶检验证书

成交确认书(样本)

成交确认书(样本) 组织方: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受让方: 受让方于2018年月日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旗下在线资产处置O2O平台——产金所网站,由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房屋承租权公开招租中,通过在线报价,竞得下列标的,现双方签订本成交确认书予以确认,并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交标的:杭州市西斗门路14号楼2、3号房屋三年租赁权。 交易标的位于杭州市西斗门路14号楼2、3号,招租面积约83.6平方米(招租标的无单独房屋所有权证,出租面积系转让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 二、成交价款:第一计租年度租金元/年(小写:¥元/年)。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成交总价:三年年租金之和为元整(小写:¥元)。 三、交易服务费:受让方应向组织方支付成交总价(三年租金之和)的4%计的交易服务费¥。 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三年,自2018年月日起至2021年月日止。出租房屋的装修期为1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以租赁期满自动延长1个月不计租金租期体现,出租人未能在起租日交付招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日为起租日,自动后延为租赁期限整三年)。 五、租赁用途:商业,经营内容以房屋出租单位出具的《经营业态确认函》为准。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有安全隐患的项目;不得售卖烟草;不得经营产生油烟的项目;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煤气炉、煤饼炉、柴油炉等所有明火炉具,使用大功率电器须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只能经营一种业态,不得拆分经营。 六:款项支付: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受让方须在签约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通过“用户中心—未使用资金”对成交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资金包括第一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及第一计租年度租金20%计的履约保证金¥,三项合计金额为¥。 后续租金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2个月前由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具体以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受让方负责支付承租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卫生费等经营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水电费按商铺管理规定用水用电价格计收。受让方必须按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人:合同编号:YG [2010]01 签订地点:珠海 买受人:签订时间:2010年3月 15 日 买受人于2010年 3 月15 日在拍卖人于拍卖公司拍卖厅举行的第1期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的拍卖物: 二、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买受人即应向拍卖人以转帐方式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 买受人不能当场全部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的,应向拍卖人支付定金 5万元,并承诺在2010 年 3月22日前付清余款元。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拍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买受人经通知后仍不能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物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再行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支付。 三、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天内到————(拍卖物存放地)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过期不提取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每天--- %的保管费,超

过保管期限又不宜保存的物品,拍卖人可依法再行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支出的费用后,多余款项退回原买受人或以其名义存入银行。 四、拍卖人到期不能交付拍卖成交的拍卖物,应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没有定金的,按拍卖物成交(总)金额的20%计算违约金,拍卖人逾期交付成交拍卖物的,应向买受人支付成交拍卖物总金额每天------%的违约金。 五、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以保密。 六、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 七、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份;拍卖人在拍卖前宣布的拍卖规则,与本拍卖成交确认书有不同规定的,以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九、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约定; 1、拍卖人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以现状交付,不承担标物的瑕疵责任。 2、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规定收取佣金,成交价款不含佣金,佣金需在三天内付清。 3、拍卖人按标的总价拍卖,面积、功能、用途仅供参考,拍卖成交价不与建筑面积、功 能、用途挂钩。 4、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生产监督管理,保证船舶生产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船舶生产秩序,加强和改善船舶生产能力的宏观调控,促进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船舶生产许可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舶生产(包括建造和修理)的企业,必须依照本条例申请船舶生产许可。未取得船舶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从事船舶生产。 第三条实施船舶生产许可,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船舶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船舶生产能力进行宏观调控。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舶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称船舶生产许可管理部门。 第六条从事船舶生产的企业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并对其建造、修理的船舶质量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船舶。 第七条国家支持发展先进船舶生产能力,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鼓励船舶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和现代管理方式,提高船舶生产质量和安全水平,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 第二章申请、审查与批准 第八条船舶生产许可分为船舶建造(含船舶重大改建)和船舶修理两个序列,并按照生产船舶的用途(一般船舶、渔业船舶)和船体材质(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木质)对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国务院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发布船舶生产许可的分类分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生产各种类型、级别和等次船舶的生产条件要求及其评价方法,并适时作出调整。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船舶生产企业以及相关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的意见。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Sample confirmation of auction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拍卖会地点:________ 确认书编号: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拍卖师: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记录员:__________ 竞买号:__________ 第______号竞买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拍卖人举办的______拍卖会上,竞得如下标的, 成为该拍卖品的法定买受人: 拍卖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成交金额 (大写) 佣金额 (大写) 总金额 (大写) 1.买受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和有关规定,自愿遵守执行,承认拍卖结果,当场签署本确认书。 2.拍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竞买协议》是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3.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拍卖成交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佣金。

4.拍卖成交款的交付与拍卖标的的交割按照《竞买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 5.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因拍卖人失密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拍卖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或与展示的标的不一致,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否则,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9.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拍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 监管(备案)机关(盖章)_____

《关于实施《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

《关于实施《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检〔2011〕226号 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局(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海船检〔2010〕475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0年9月21日起施行,现就实施《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一)除特别要求外,《规定》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已在和拟在中国登记的海船;对于为境外建造并在中国临时登记的船舶,暂不进行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工作。 (二)2011年1月1日前业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在建船舶和重大改建开工的现有船舶,不需要申请第Ⅰ和第II阶段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二、关于管辖区域 现场确认工作以直属海事局辖区管辖为原则。如确认工作涉及非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辖区的,按就近原则管辖,即由该地省级行政辖区内或距离该地最近的直属海事局管辖。 三、关于联合工作机制 同一地区的直属海事局和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工作的联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确保各自实施工作程序及要求的相互协调,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沟通制度。 四、关于验证报告 对拟实施重大改建的船舶,已受理建造检验申请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在重大改建开工前对船舶实施现场验证,出具的验证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实施验证的人员; (二)验证的时间和地点; (三)船舶基本数据(船长、船宽、型深、船舶种类、船用主机型号和产品号、船舶识别号(如有时)等); (四)确认且明确陈述被验证船舶与《旧船舶进口状况勘验评估报告》或原船舶检验证书是否一致。 验证完成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在上述报告、证书和原船舶总布置图的复印件上加盖检验业务章,并经执行验证的验船师签字,作为验证报告的附件。 五、关于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由船厂负责摄取,直属海事局执法人员和执行船舶检验任务的验船师共同见证完成。船厂向直属海事局提供的照片应采用5寸彩色照片。如照片涉及军事等敏感信息,应符合保密要求。 六、关于巡查制度 各直属海事局应梳理辖区船厂基本信息并建档,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巡查辖区船厂,督促船厂做好新建或重大改建船舶所使用船台经纬度和船台大小等基础信息的标识工作,掌握辖区新建和重大改建船舶的动态。 七、关于确认书 (一)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仅作为船舶新建和重大改建开工和完工日期的四方见证材料,不代表对船舶所有权关系的确认,也不改变各相关方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二)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中的“船厂识别编号或代码(新建船舶)”栏填写船舶在船厂的工程编号;“船厂具体位置”栏应填写经纬度坐标或船台号。 (三)对于建造重要日期确认船舶拟登记船籍港为非建造地的,实施确认的海事局应在完成

成交确认书(范本)

附件1 成交确认书(范本) 订立确认书双方: 出让人(转让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招标人(拍卖、挂牌人):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竞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举办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确定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一、成交标的 探矿(采矿)权基本情况(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勘查区、矿区范围、面积,以往地质工作简况,出让年限,勘查、开采方式等)。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 主要包括选择合理的勘查、开采方式、采矿方法,及提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 三、成交价(出让金、价款)及支付方式

四、竞得人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内容及全部挂牌出让程序无异议。 五、在招标拍卖挂牌成交后10日内,中标人、竞得人须按如下比例一次性向招标拍卖挂牌人缴清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服务费。 级距成交价(万元) 费用比例(%)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4% 2 100-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4% 3 500-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3% 4 1000-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 2% 5 5000万元以上 % 超额累进法计算: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相应级距部分金额×相应级距费用比例) 六、《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生效。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可以转作中标、竞得探矿(采矿)权的成交价。请中标人、竞得人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昆明市北京路1018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签订《探矿(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将取消中标人、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份,挂牌人执份,出让人执份,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人:合同编号:YG [2010]01 签订地点:珠海 买受人:签订时间:2010年3月 15 日 买受人于2010年 3 月15 日在拍卖人于拍卖公司拍卖厅举行的第1期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的拍卖物: 二、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买受人即应向拍卖人以转帐方式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 买受人不能当场全部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的,应向拍卖人支付定金 5万元,并承诺在2010 年 3月22日前付清余款元。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拍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买受人经通知后仍不能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物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再行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支付。 三、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天内到————(拍卖物存放地)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过期不提取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每天--- %的保管费,超

过保管期限又不宜保存的物品,拍卖人可依法再行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支出的费用后,多余款项退回原买受人或以其名义存入银行。 四、拍卖人到期不能交付拍卖成交的拍卖物,应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没有定金的,按拍卖物成交(总)金额的20%计算违约金,拍卖人逾期交付成交拍卖物的,应向买受人支付成交拍卖物总金额每天------%的违约金。 五、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以保密。 六、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 七、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份;拍卖人在拍卖前宣布的拍卖规则,与本拍卖成交确认书有不同规定的,以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九、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约定; 1、拍卖人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以现状交付,不承担标物的瑕疵责任。 2、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规定收取佣金,成交价款不含佣金,佣金需在三天内付清。 3、拍卖人按标的总价拍卖,面积、功能、用途仅供参考,拍卖成交价不与建筑面积、功 能、用途挂钩。 4、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

船舶日常管理制度

《宿迁市千百纳物流有限公司》船舶日常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日常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船舶日常管理。 2 职责权限 2.1 船务工程公司 负责船舶的日常管理,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并组织实施。 3 船舶各类证书的管理 3.1 船舶各类证书包括: a)船舶检验证书; b)船舶国籍证书; c)船舶所有权证书; d)油水记录簿; e)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f)垃圾记录簿。 3.2 每年初由船长登记《船舶检验和证书一览表》,记录年检情况。 《船舶检验和证书一览表》的内容应包括: a)证书名称; b)主管科室; c)签发日期/有效期; d)年检日期; e)其它检验日期。 3.3 船舶证书由船长直接负责管理、登记、保管,按照《船舶检验和证书一览表》的有效期,船长应提前通知证书主管科室办理有关船舶证书的年度检验或更换,确保船舶证书的有效性。 3.4 船舶证书未经船长同意不得携走,如有遗失须报船机管理科申请补办。因公司需要船舶证书原件离船,需经公司领导同意,船长负责办理登记,经办人签字。 4 船舶图纸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4.1 图纸及技术资料管理的分工: a)甲板部图纸及技术资料由大副负责管理、登记、保管、清点和领退,也是大副交接班工作内容之一。 b)轮机部图纸及技术资料由轮机长负责管理、登记、保管、改正、清点和领退,也是轮机长交接班工作的内容之一。 4.2 为了便于查阅,图纸和资料应放在固定位置,如因工作需要借阅,应做好出借登记,并按时收回。 4.3 应每月清理盘点图纸和资料,如有短缺或残损应报呈船机管理科申请补领。 4.4 对于船体某些部位及有关设备的改动,应对相应的图纸或资料进行必要的说明,以保证其有效性。 5 船员证书的管理 5.1 船员证书包括: a)船员服务簿; b)船员适任证书(包括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人:合同编号:YG [2010]01 签订地点:珠海 买受人:签订时间:2010年3月15 日 买受人于2010年 3 月15 日在拍卖人于拍卖公司拍卖厅举行的第1期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的拍卖物: 二、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买受人即应向拍卖人以转帐方式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 买受人不能当场全部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的,应向拍卖人支付定金5万元,并承诺在2010 年3月22日前付清余款元。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拍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买受人经通知后仍不能在确定的期

限内支付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物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再行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支付。

三、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天内到————(拍卖物存放地)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过期不提取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每天--- %的保管费,超过保管期限又不宜保存的物品,拍卖人可依法再行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支出的费用后,多余款项退回原买受人或以其名义存入银行。 四、拍卖人到期不能交付拍卖成交的拍卖物,应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没有定金的,按拍卖物成交(总)金额的20%计算违约金,拍卖人逾期交付成交拍卖物的,应向买受人支付成交拍卖物总金额每天------%的违约金。 五、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以保密。 六、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 七、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份;拍卖人在拍卖前宣布的拍卖规则,与本拍卖成交确认书有不同规定的,以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九、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2016汇总

船舶建造生产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造船生产管理,缩短船舶建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履约合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应用过程方法将造船生产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造船生产管理四大职能: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协调、指挥生产调度、督促和考核造船生产全过程为主线。 2、船舶建造所需的主要过程,分为: ⑴生产技术准备; ⑵下料加工; ⑶分段制造; ⑷船台合拢; ⑸拉线镗孔; ⑹下水作业; ⑺发电机动车; ⑻主机动车; ⑼倾斜试验 ⑽航行试验; ⑾完工交船。 3、生产技术准备 3.1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合同及总技术规格书; b)方案(报价)设计任务书; c)建造说明书; d)建造方案(建造法)。 e)合同与技术交底 3.2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件: a) 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 b) 建造方针; c) 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d)质量保证大纲; e) )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

f) 产品实现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 g)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开工令)。 f)“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适用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船级社确认) g)“船用产品持证清单”(适用民船建造,由科研所报船级社确认) 3.3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 3.3.1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应确定项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以及完成项目的考核期限,内容应包括以下文件: a)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总进度计划; b)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c)主要材料、设备纳期表; d)建造方针; e)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f)质量保证大纲; g)生产(施工)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供图计划; h)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 i)大型铸锻件定订货清单; j)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k)主要材料、设备持证清单; l)自制件和外协件清单; m)主要设备订货资料确认。 3.4合同与技术交底 3.4.1合同签署一周后,市场营销部和技术开发部应组织向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与技术详细交底。 2.4.2合同与交底的主要内容: a)合同要点与内容的解释; b)顾客要求与合同背景材料情况; c)船舶主要技术状态、性能; d)船舶的特殊技术性能和工艺要求。 3.5开工条件的确认 为确保船舶开工后能连续施工,在开工前一周,造船办应依据“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的安排对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验证。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交船级社确认后反馈造船办。3.5.1主管监造师应加强督办各相关部门按“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的内容

拍卖成交确认书(EF-20xx-06)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186-94 拍卖成交确认书(EF-20xx-06) 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拍卖成交确认书(EF-20xx-06)标 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拍卖会地点:________确认书编号: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拍卖师: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记录员:____________竞买号:____________ 第______号竞买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拍卖人举办的______拍卖会上,竞得如下标的,成为该拍卖品的法定买受人: 1.买受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和有关规定,自愿遵守执行,承认拍卖结果,当场签署本确认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暨买卖合同

拍卖成交确认书暨买卖合同 确认书编号 拍卖人(即出賣人) 竞买人/买受人 竞买人于年月日时在本拍卖人举办的关于处 1、买受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有關的《拍卖公告》和《投 标前须知》等有关投标文件内容,自愿遵守执行,承认拍卖结果,当场签署本确认书。 2、买受人当场一次性全额支付人民币(下同) 元至出卖人指定账户: 名称:合库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4884 6253 5848 3、因买受人违约造成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就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上述成交金额的, 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并赔偿再行拍卖之程序费用。 4、买受人应在付清上述全款后2日内(节假日可顺延)受领拍卖标的,逾期须支付每台500 元/日的保管费用;在此期间未能取得拍卖标的则有权要求拍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5、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当为其保密。因拍卖人失密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 拍卖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特約事項: (1)标的物于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交付给买受人,另标的物交付过程中产生的所有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运输、保险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品质及瑕疵不承担责任,且以点交时之现况交付受人,买受人不 得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或瑕疵提出异议。

7、其它事项: 。 8、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确认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买受人(签章)拍卖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船舶建造日期记录规定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船舶建造和重大改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在中国登记和拟在中国登记的海船。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各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新建船舶或实施重大改建的现有船舶应在下述各阶段向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位于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辖区以外的按就近原则管辖,下同)申请对相应重要日期的确认:(一)第I阶段:船舶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重大改建的开工日期。 (二)第II阶段:船舶建造或重大改建的完工日期。 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的申请,应同时抄报已受理建造检验申请的船舶检验机构。 上述两个阶段的日期统称为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的申请,由船舶所有人提交;未确定船舶所有人的新建船舶,

由船厂提交。 第五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由建造(改建)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会同执行船舶检验任务的验船师与船舶所有人、船厂的代表在船舶建造(改建)的现场实施确认,并实名签署相应阶段格式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现场确认是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和船舶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是船舶检验技术资料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现场实名签署前,船舶所有人和船厂应分别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印章;《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现场实名签署后,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应分别加盖船舶检验专用章、船舶登记专用章。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为一式五份,船舶所有人、船厂、船舶检验机构各保留一份备查,海事管理机构保留二份,其中一份移交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 第七条新建船舶应在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前取得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在《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的备注栏内加注:此船名在船舶建造阶段用于船舶标识。自船舶名称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不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的,按《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建船舶或实施重大改建的船舶在建造(重大改建)期间,船舶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船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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