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奔驰撞死人后的顶包案
“顶包”案揭出贪官

24关注·反腐报道7年前,辽宁省抚顺市交通局原局长董春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他找人“顶包”侥幸躲过一劫。
后“顶包”者主动供述了代人受过的事实,由此揭出了董春然受贿犯罪等问题。
2020年10月23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书:董春然犯受贿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入狱13年。
肇事“顶包”2012年5月23日晚,时任抚顺市交通局局长董春然参加饭局后自行驾车回家。
21时30分许,车辆途经新抚区长寿宫门前,醉眼朦胧的董春然疏于对前方观察,撞倒了步行横过道路的一名妇女。
随着“哎呀”一声惨叫,董春然惊出一身冷汗。
他赶紧刹车并探身细看,只见对方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作为熟谙交通管理法规的交通局局长,董春然深知酒后驾车系违法行为。
时值醉驾入刑刚满一年,他头脑里迅速闪过逃避法律追究的念头,当即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路过群众纷纷围拢,见车内无人,有人打电话报警并叫了救护车。
被撞妇女被送往医院抢救,其头部及胸腹部遭受钝体暴力作用,造成颅脑及胸腹腔多脏器严重损伤,不治身亡。
董春然并没有跑远,一直在附近观察动静,并打电话通知其司机赵强赶到现场。
赵强找到救护车开往的医院,很快就得到了受害人已死亡的消息,遂返回与董春然会合。
董春然对赵强非常信任,平时迎来送往收到的礼品,都会分给赵强。
董春然心想,根据现场的公务车,公安机关很快就会查到交通局,自己的行为显然是肇事逃逸,必将面临牢狱之灾。
想起自己多年打拼出的前程转眼将成空,董春然很不甘心。
情急之下,他想让司机赵强“顶包”。
董春然强作镇静问:“赵兄,这几年我对你怎么样?”赵强诚惶诚恐道:“董局长对我的好,我永远铭记在心。
”董春然叹气说:“我现在有难,就看你肯不肯相帮了。
”他承诺,只要赵强扛下这件事,他一定会护其周全。
赵强思忖:“如果我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凭董春然的能耐,断然不会让我坐牢。
董局长保住了乌纱帽,必然会厚待我。
”他当即拍着胸脯说:“兄弟愿意两肋插刀,这事我扛下了!”第二天一早,赵强到公安机关投案。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行为的定性分析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行为的定性分析作者:王富娜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12期摘要: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未对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情形进行明文规定,加之在理论界也未形成统一观点,导致司法实务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各执一词,处理结果也不尽相同。
司法实践中关于交通肇事后并找人“顶包”的行为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有的将其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有的将其定性為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情节,有的将定性为包庇罪,有的将其定性为妨害伪证罪。
本文试图通过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将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可能情形进行分类,结合现有的刑法理论抽象出可以适用的一般方法。
关键词:交通肇事;找人顶包;逃逸;妨害作证罪一、问题的提出(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现象层出不穷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交通肇事”“顶包”为关键词搜索到1173个刑事案例,最早的一起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案件发生在2010年,且2013年前案件数量基本维持在个位数,而到2014年案件数量突增到73件,且近几年此类案件出现倍数的增长。
这一找人为自己大过错行为承担责任乃至刑罚处罚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罪责自负原则,更助长社会的不良风气。
(二)司法判决结果不统一对交通肇事并找人“顶包”的行为如何规制,我国刑法中尚未规定,理论上的研究比较少,且大多是基于具体案件的讨论,无法涵盖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形,也就无法从整体出发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提出一般性的、可以相互支撑的建议。
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而倒导致判决结果混乱的局面,因而也会导致较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二、对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者的定罪现状分析笔者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例进行分析,发现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案件中,对“顶包者”都毫无例外的定性为包庇罪,而对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行为人如何定性存在较大的分歧:(一)在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与单独定性为妨害伪证罪之间摇摆不定。
酒后驾车肇事让他人顶包的犯罪认定

酒后驾车肇事让他人顶包的犯罪认定作者:樊华中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2019年第03期摘要:饮酒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涉及一系列犯罪行为。
肇事后让他人顶包并保险理赔的,虽然保险合同并未将顶包作为免赔情形,但让他人顶包属于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人可减免的利益,属于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让他人顶包的,肇事者虽在现场,但基于法益保护目的与文义解释的双重理由,应将让他人顶包行为认定为逃逸。
顶包者既可构成包庇罪,亦可构成伪证罪或妨害作证罪,具体看肇事者与顶包者的合意内容。
饮酒后找人顶包致使无法对肇事者做血液酒精检测的,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间接证据充分的,仍然可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
关键词:顶包保险诈骗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妨害作证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
找人顶包之动机各种各样,如饮酒、吸毒后驾车担心失去公职;饮酒、吸毒、无驾驶证、一年周期内扣分已满12分后驾驶等担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
本文以如下案例展开分析。
[案例一]张某系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某日饮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致使前方摩托车驾驶员倒地不醒,血流如柱。
张某边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边让单位驾驶人员刘某到现场。
因担心丢失公职,遂指使刘某顶包,替自己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警察在事故勘查中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随后,顶包者刘某因被判决构成交通肇事罪,遂揭发领导张某酒后驾车并指使自己顶包。
因时过境迁,无法对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做出检测。
[案例二]邵某与朋友小聚,微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返家。
行至中途撞击路牙后翻车。
因担心饮酒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遂电话商请由刘某某作为驾驶员报警。
警察根据刘某某报案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后邵某又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明、刘某某身份证明、保险合同等文书证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商业理赔。
保险公司理赔人民币5万元整。
事后,保险公司发现顶包,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但事过境迁,公安机关无法对邵某体内血液做酒精含量检测。
特权奔驰撞死人后的顶包案

一一辆特殊牌号的奔驰轿车肇事后逃逸.造成两死一伤。
因为性质恶劣.再加上奔驰轿车的特殊牌号和车主的老板身份,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而随后前来自首的车主弟弟更让人备感疑虑:究竟谁是肇事者?特权奔驰撞死人后的顶包案文图◎章涵子倒在了地上,母亲的外伤不是很明显,儿子浑身是血,一条腿也被压断了。
司机看到撞了人。
立刻加速逃逸。
目睹此景。
李春梅吓得瘫倒在奔驰轿车肇事逃逸地。
在周围好心人的帮助下,他们被送进医院。
3月12日,家住河南省济源市的李春梅下午然而,因伤势过重,李春梅的儿子毛毛和母亲经带着两岁的儿子党敬豪(小名毛毛)回到母亲抢救无效身亡,父亲则被送往济源市第一人民医家。
晚饭后。
父亲骑摩托车送他们回家,李春梅院抢救。
独自骑着电动车走在前,父亲李绪山骑着摩托面对悲剧,李春梅趴在亲人身上放声痛哭,车,带着抱着毛毛的母亲在后。
悲愤交加,当场昏厥过去。
走到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时,李春梅突李春梅的弟弟李建军闻讯后急忙赶到现场。
然听到“砰”的一声,她回头一看,父亲骑的摩让他感到气愤的是,肇事地点离济源市第二人民托车被一辆黑色小车撞倒在地,父亲、母亲和儿医院不到50米的距离.司机没有将伤者及时送到嬲燃髋嬲嬲黝㈣㈣嬲嬲黝嬲燃燃㈣黝嬲僦凇黝㈣糊要案P O R TE R S ’N O T E S54医院抢救。
却肇事逃跑。
因为姐姐没有看清肇事李春梅的弟弟李建军在交警支队见到乔俊才车牌号.他当场悬赏5000元征集线索。
现场的后问他:“你为什么开车这么快?”乔俊才说,一位男子告诉他。
肇事车牌号是5个7。
李建军害怕有人打他。
李建军又问:“那天你为什么开急忙向处理事故的交警反映,交警部门迅速展开你哥哥的车?”乔俊才说:“哥哥到洛阳去了,调查。
.他和我换车了。
开我的普桑。
”警方在勘查车祸现场遗留的一些碎片时,发凭直觉,李建军认为乔俊才在撒谎。
乔俊辑‘晚一个玻璃碎片属奔驰车专有。
而在济源,牌照数是一个老板,而乔俊才只是一个帮忙的。
乔俊才字有5个7的,只有乔俊辑的“豫U 77777”。
肇事顶包负全责吗

肇事顶包负全责吗
一、肇事顶包负全责吗
顶包人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事故处理决定书上的肇事责任,或是全责责任,或是主要责任,或是相应责任,并且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如果是致人死亡,可能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后果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顶包实情被查出来后,还要被追究做伪证的刑事责任。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肇事顶包的车主具体的法律责任是哪些、有什么具体的处罚等等,往往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出来了之后才能够进一步的清楚。
对于肇事顶包的肇事者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自己不清楚,不知道怎么解决可以来问问律师。
车祸顶包怎么处罚标准

车祸顶包怎么处罚标准车祸顶包是指在发生车祸后,责任人为了逃避责任,将责任转嫁给无辜的他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法律正义,也给无辜的人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
因此,对于车祸顶包行为,法律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首先,对于车祸顶包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报警、不追赃、不救助,构成玩忽职守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而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不报警、不追赃、不救助,构成玩忽职守罪,最高可判处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一年。
这些都是对车祸顶包行为的刑事处罚标准,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律正义。
其次,对于车祸顶包行为,法律也规定了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车祸顶包行为,责任人将责任转嫁给无辜的他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这种民事责任的规定,可以让责任人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车祸顶包行为,法律还规定了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错、漏、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于车祸顶包行为,责任人将责任转嫁给无辜的他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综上所述,对于车祸顶包行为,法律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这些处罚标准的规定,可以有效地打击车祸顶包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律正义,保障无辜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车祸顶包行为,责任人必须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不能逃避责任,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交通肇事顶包案中隐藏的黑幕花垣交警大队王勇近日,花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慎密侦查,几经周折,终于还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事实真相,案情大白于天下。
顶替该起交通逃逸事故肇事元凶的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付××,男,38岁,家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毕业于湖南省一所知名外国语学院,接受过高等教育,是地地道道的文化人,在深圳这座城市过着让人羡慕的生活。
然而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在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收受肇事元凶5000元的酬劳,替人顶包而铸成大错,使自已身陷囹圄。
案件回放:2010年11月25日,湘A15312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从重庆奇佳机械设备厂拖运机械设备运往长沙,在途经G209线湘西州花垣县窝勺2266Km+20m路段时,与对面行驶的一辆湘U55126猎豹小型越野车相碰撞,造成猎豹车上一人当场死亡三人受重伤。
事发后,货车驾驶人非但没有抢救伤者、报警和保护现场,反而弃车逃离现场。
“肇事者”投案:案发后第5天,付××来到花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办案民警对其进行讯问时,付供述了案发时湘A15312货车是由其本人驾驶,称货车上当时还有两人在场,一名是车主樊××,一名是另一位司机潘××,事发时樊、潘两人正躺在驾驶室内睡觉,因事故损害后果严重,担心遭到受害者家属报复,所以三人纷纷离开现场。
警方在询问车主樊××时,也印证了付××的说法,称其与付为多年好友,二人正准备合伙搞运输,付是从秀山县洪安收费站下高速公路后换下潘××的。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付××,肇事货车司机就是他,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合乎情理。
随着犯罪嫌疑人付××的到案,此案似乎可以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但这却恰恰是侦查工作刚刚开始,案件也因此变的更加扑朔迷离。
顶包者承担赔偿案例

顶包者承担赔偿案例《顶包者承担赔偿:一场错不得的闹剧》你听说过顶包这种事吗?就拿交通事故来说吧。
我朋友小王,他有一天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个过马路的行人。
那可不得了啊,行人当时就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周围人都围了过来。
这时候啊,小王心里就慌了神。
这时候他一个不靠谱的朋友小李出现了。
小李呢,心想,我和小王关系这么铁,我来帮他顶包吧,就好像他以为这是在演什么英雄救美、兄弟义气的戏码似的。
于是小李对交警说,是自己开的车。
交警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呀!人家开始调查,找了周围的监控。
嘿,这一查,真相大白。
本来小王开车肇事,他得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现在小李来顶包,这性质就变了。
交警就质问小李:“你为啥要顶包?你以为这是在玩游戏吗?”小李这时候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哭丧着脸说:“我就是想帮朋友。
”交警严肃地说:“你这不是帮朋友,是害了自己又扰乱执法。
”最终,小李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还得承担一部分赔偿费用呢。
这就像是一场拼图游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那一块,如果硬把别人的一块放在自己身上,整个拼图就乱套了。
顶包者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人好事吗?根本不是。
顶包这种行为啊,就像是在火上浇油,原本的事情就够麻烦的了,这下变得更加不可收拾。
还有一次,我听到街坊说的另一件事。
有个小伙子在工厂里操作机器的时候出了事故,伤到了另一个工友。
工厂老板的侄子,觉得自己能把事情摆平,就跑来顶包说是自己操作不当。
可是那些机器都有操作记录的呀,根本做不了假。
最后这个侄子啊,同样也得承担赔偿不说,还被工厂辞退了。
在这种顶包的事情里,顶包者本以为自己可以仗义一下,或者说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能躲过一些追查。
可事实上呢,就像纸包不住火一样,迟早会被发现的。
每一个被困在这种顶包事件里的人都没有好果子吃。
我就觉得啊,做人做事就得实事求是。
不论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作中的意外,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错误的“仗义”就去顶包。
不然就像掉进一个无底洞,不仅抹黑了自己的信誉,还得破财又栽跟头,这又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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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奔驰撞死人后的顶包案
作者:章涵
来源:《记者观察》2008年第11期
一辆特殊牌号的奔驰轿车肇事后逃逸,造成两死一伤。
因为性质恶劣,再加上奔驰轿车的特殊牌号和车主的老板身份,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而随后前来自首的车主弟弟更让人备感疑虑:究竟谁是肇事者?
奔驰轿车肇事逃逸
3月12日,家住河南省济源市的李春梅下午带着两岁的儿子党敬豪(小名毛毛)回到母亲家。
晚饭后,父亲骑摩托车送他们回家,李春梅独自骑着电动车走在前,父亲李绪山骑着摩托车,带着抱着毛毛的母亲在后。
走到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时,李春梅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她回头一看,父亲骑的摩托车被一辆黑色小车撞倒在地,父亲、母亲和儿子倒在了地上,母亲的外伤不是很明显,儿子浑身是血,一条腿也被压断了。
司机看到撞了人,立刻加速逃逸。
目睹此景,李春梅吓得瘫倒在地。
在周围好心人的帮助下,他们被送进医院。
然而,因伤势过重,李春梅的儿子毛毛和母亲经抢救无效身亡,父亲则被送往济源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面对悲剧,李春梅趴在亲人身上放声痛哭,悲愤交加,当场昏厥过去。
李春梅的弟弟李建军闻讯后急忙赶到现场。
让他感到气愤的是,肇事地点离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不到50米的距离,司机没有将伤者及时送到医院抢救,却肇事逃跑。
因为姐姐没有看清肇事车牌号,他当场悬赏5000元征集线索。
现场的一位男子告诉他,肇事车牌号是5个7。
李建军急忙向处理事故的交警反映,交警部门迅速展开调查。
警方在勘查车祸现场遗留的一些碎片时,发现一个玻璃碎片属奔驰车专有。
而在济源,牌照数字有5个7的,只有乔俊辑的“豫U77777”。
说起乔俊辑,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当地一位知名老板。
获悉车主信息后,警方迅速与乔俊辑联系。
而乔俊辑说他在洛阳,当天没有驾驶“豫
U77777”的黑色奔驰轿车,该车当天由他的弟弟驾驶。
他向警方表示,他还不知道肇事事故的详细情况,如果确实涉嫌肇事,会让弟弟投案自首。
当晚10时许,乔俊辑公司的办公室主任驾驶“豫U77777”的黑色奔驰轿车赶到事故处理大队门前。
他说,他接到乔经理电话后,立即与乔老板的弟弟进行联系,发现手机关机。
办公室主任说,他多方寻找,终于在济源市香园小区一个专用车库将“豫U77777”的黑色奔驰轿车找到。
警方问他是从哪儿拿到轿车的钥匙,他说,奔驰轿车有多把钥匙,自己也有一把。
真相扑朔迷离
3月13日,经当地媒体报道后,由于肇事车辆为高级轿车,牌照特殊,车主又是老板,相对敏感,加之伤亡惨重,这起恶性交通事故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
济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李刚也要求严厉查处。
此外,受害者家属也提出了疑问:“既然警方将肇事的奔驰轿车控制住了,为何不控制肇事司机?警方是怎样发现肇事车辆的?中间有没有什么隐情?”
3月13日上午,车主乔俊辑带着弟弟乔俊才来到事故处理大队自首。
乔俊才承认他开奔驰车肇事后逃逸。
当晚他没有喝酒,事发后由于害怕,将车开到济源市香园小区一个专用车库后,就到另外一个地方休息了。
当天,乔俊才被刑事拘留。
然而,受害者家属却越想越不对劲,乔俊辑一般是自己开车,怎么这么巧,肇事这天是他弟弟开车?他们还有一个疑问,事故发生后,警方并没有立刻传唤询问车主,而是在他们到市里上访后,警方才传唤乔俊辑。
李建军打探到了一个细节,事故发生后,乔俊辑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到现场打探情况,并称:“老板开车撞人了,让我过来看看。
”
李春梅的弟弟李建军在交警支队见到乔俊才后问他:“你为什么开车这么快?”乔俊才说,害怕有人打他。
李建军又问:“那天你为什么开你哥哥的车?”乔俊才说:“哥哥到洛阳去了,他和我换车了,开我的普桑。
”
凭直觉,李建军认为乔俊才在撒谎。
乔俊辑是一个老板,而乔俊才只是一个帮忙的。
乔俊才在济源又没有什么事,乔俊辑为什么要和他换车?
因为交通肇事现场附近有一个监控器,李建军到交警支队去了解时,被告知这个监控录像不显示肇事车辆通过的情况。
这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引起了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重视。
3月14日,交警总队一名副总队长赶赴济源调查了解情况。
受害家属自找证据
案件疑点重重,受害人家属怀疑车主弟弟向警方撒谎,于是开始自行搜集线索。
据此前警方提供的细节:奔驰轿车肇事后肇事者将车开到香园小区的一个专用车库内后逃走。
为验证奔驰轿车“豫U77777”当晚是否出入香园小区,受害人家属3月14日下午赶到香园小区调取了当晚的车辆通行监控资料。
“从案发到奔驰轿车出现在交警队停车场,我们对这段时间小区内的车辆通行监控资料进行了仔细查阅,发现其中并没有奔驰轿车‘豫U77777’的出入情况记录。
”受害人家属说。
3月15日上午,在受害人家属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位于济源市中心的香园小区。
香园小区有两个供机动车出入的进出口。
北出入口,一个摄像头正对大门,所有的车辆,小到一辆自行车都能被全部摄入。
而南出入口的大门紧锁,只留下一个小门供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出入。
大门上紧锁的铜锁上落满灰尘,附近居民称,南大门至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开过了。
随后,记者看到了受害人家属提供的小区北出入口摄像头拍摄的监控录像。
由于光线昏暗,监控录像显得有点模糊。
“如果奔驰轿车确实没有出入小区,那就证明车主弟弟向警方撒谎。
他为什么要撒谎?”受害人家属表示,希望警方能尽快查明。
几天后,案情出现了转机。
在警方的侦查下,也迫于各种压力,奔驰轿车车主乔俊辑于3月24日到交警支队投案自首。
乔俊辑承认自己是当晚车祸的肇事司机,之前弟弟乔俊才投案自首是为了给自己“顶罪”。
警方随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其弟弟乔俊才也因涉嫌“包庇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现在,两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目前,乔俊辑和受害者家属就民事赔偿方面已达成协议,将赔偿受害人家属130多万元。
两个破碎的家庭
车祸发生后,李春梅一家一直处于悲痛之中。
带儿子回姥姥家,却不想一场车祸将他们阴阳两隔。
在这场事故中,李春梅一下子失去了两位亲人,看到躺在病床上被压断一只脚的父亲,她内心忍受着煎熬。
李春梅的丈夫党剑名告诉记者,这件事对妻子的打击太大了,她不吃不喝,整天呼喊着儿子的名字,半夜时还常拿着儿子的照片边哭边看。
现在李春梅常常目光呆滞,党剑名担心妻子因悲伤过度患上精神病,就把儿子的照片藏起来,但是,李春梅一看到儿子的遗物还是哭。
现在,李绪山仍躺在济源市第一人民医院,已做了截肢手术。
害怕60多岁的老人知道实情后经受不住打击,李建军和亲人谎称,母亲和外甥在二院治疗,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让他安心养伤。
他们要求严惩肇事者,给死者一个交待。
济源市公安局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追究二人的法律责任。
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0年1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投资老板享有特权
济源是愚公移山故事的发源地,是河南省唯一的计划单列市。
它是“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篮球城市”和“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获得者。
在此背景下,济源的经济也很活跃,招商引资的力度也比较大。
乔俊辑就是2004年4月在郑州经贸洽谈会上被济源市领导招来的一个客商。
2004年7月,年产1000吨聚苯硫醚的河南天泰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落户济源。
乔俊辑本是东北人,后来,他把户口也迁往济源,连岳父、岳母和弟弟妹妹都搬迁过来。
河南天泰科技有限公司宣称,聚苯硫醚是一种化学添加剂,广泛应用于军事、航天、电子、机械、汽车等多种领域,目前只有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能工业化生产。
河南天泰科技有限公司的宣传资料说,计划投资3.2亿元,占地160亩,建成后年产值可达18亿元。
2005年计划投入资金1亿元完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完工后,可实现年产值1.1亿元,利税3800万元。
这样富丽堂皇的未来愿景让乔俊辑有了身价。
坊间传言,他随身携带的钱包里有政府发给他的一张金卡,有了这张卡,子女上学、看病优先,带着朋友去参观景区也可以免门票,还可以免交过路费。
后来,在有关领导的协调下,乔俊辑的奔驰S轿车上还挂上了“豫U77777”这个特殊的牌子。
那么,河南天泰科技有限公司的运营情况怎样呢?
记者在河南天泰科技有限公司看到,大门紧闭,里边冷冷清清。
附近一位做生意的妇女告诉记者,这家公司直到今天还没有投入生产,厂房内还没有安装设备。
知情人告诉记者,乔俊辑根本没有这么大的实力。
他的公司只是一个空壳,他靠在济源承包煤矿赚钱,当地政府也知道,但又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