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规宣贯-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使用管理
合集下载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引用标准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维 修改造、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且不涉及技 术细节
原则性和工程性:法规规定所管辖产品的最基本的安全要求(ESR-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标准除了要符合这些基本要求之外, 还要规定在工程上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具体方法和合格指标。法规的数量 应该很少,管辖的范围很宽;与之配套的协调标准确会涉及到材料、设计 计算方法、成形。焊接、无损检测、压力试验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内容。 稳定性和时效性:国家的法规是国家的行政法规的一部分,其内容的相对 稳定不变对行业的安全管理有利;而协调标准是实现产品安全质量的技术 规则,要与时俱进,随时反映行业的综合能力和相应技术的发展。
1/31/2019
14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
3、解决《容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压力容器分类问题 引入风险工程、基于失效模式设计的概念 按风险程度对压力容器进行分类监管 重要技术内容变化要有论证报告、调研报告和实验数据的支撑
1/31/2019
15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
4、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
1/31/2019
18
《容规》主要内容变化
1、《容规》修订的主要变化
适用范围 信息化要求 材料制造许可 设计资质 容器制造许可 安装改造维修 应急预案 出厂资料 年度检查 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时的 耐压试验 合于使用评价 基于风险的检 验技术
材料质量证明 风险评估报告 书 类别划分方法 节能要求 材料成分、性 新技术 设计条件 能 引用标准 液化气体压力 复合材料 安全系数调整 铸铁、有色金 属应用范围 焊接接头系数 材料 新材料的范围 复验 快开门容器
新固容规宣贯讲义

器
者等于 1 50m m 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 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 2M 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 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 . 0M 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 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 21 00 21 1 0 21 30 21 50 21 70 2200 221 0 2220 2230 2240 2250 移动式压力容器 铁路罐车 汽车罐车 长管拖车 罐式集装箱 管束式集装箱 固定式压力容器 超高压容器 第三类压力容器 第二类压力容器 第一类压力容器
非金属、超高压等专业小组, ;
(3) 2013年12月,在北京召开起草工作组全体会议,经过讨论与修改,形成了《大
容规》征求意见稿;
(4) 2014年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4‟5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
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一、综述
2、新容规的修订历程
(5)2014年6月,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 论,形成送审稿。
(6)2014年7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
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分别于2014年9月、10月、11月召开工作会议,对 审议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报批稿。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4.整理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有关 文件,汇总《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收集网上咨询意见,增补相应内 容,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容规宣贯-第6章 使用管理幻灯片PPT

2021/5/10
9
?容规?宣贯——第6章 使用管理
本规程条款 6.4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 一保管。
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压力容器登记卡;
(5)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6)压力容器维修和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证明 文件等技术资料;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2021/5/10
11
?容规?宣贯——第6章 使用管理
主要变化:
(1)增加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明确了压力容器一台一档的要求; (2)增加了使用登记证、年度检查报告等。
释义:
明确了压力容器一台一档的要求。
2021/5/10
12
?容规?宣贯——第6章 使用管理
本规程条款 6.5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材料成分、性 能
复合材料
铸铁、有色金 属应用范围
材料
设计条件 液化气体压力 安全系数调整 焊接接头系数 快开门容器
焊接试件(板) 无损检测方法 选择
耐压试验
泄漏试验
器
报废过户移装 容器
装卸连接装置 要求
耐压试验 合于使用评价
基于风险的验 技术 安全附件
新材料的范围
胀接
复验
有色金属容器
搪玻璃压力容
器
2021/5/10
使用年限,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 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合于使用评价)的规定。
报废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移装容器 增加不得采购报废的压力容器的强制性条款,并对停用、
容规宣贯-制造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制 造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2009年10月 年 月
2011-4-17
1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与本章的主要内容变化 容规》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 容规》
定位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与条例的统一 ; 定位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与条例的统一); 与条例的统一 充分吸收事故教训; 充分吸收事故教训; 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不涉及与产品有关的技术细节; 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不涉及与产品有关的技术细节; 解决《容规》中对行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重要内容变化有论证 重要内容变化有论证、 解决《容规》中对行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 重要内容变化有论证、 调研、数据的支撑。如安全系数问题、定期检验的耐压试验问题、 调研、数据的支撑。如安全系数问题、定期检验的耐压试验问题、 产品焊接试件数量问题); 产品焊接试件数量问题 ; 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 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 体现节能原则(换热器效率 保温保冷); 换热器效率、 体现节能原则 换热器效率、保温保冷 ; 安全性与经济性结合,促进生产,方便企业; 安全性与经济性结合,促进生产,方便企业; 吸收成熟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RBI、TOFD、风险报告、合于 吸收成熟科技成果 ,促进技术进步 、 、风险报告、 使用评估); 使用评估 ; 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 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 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焊接工艺评定 超使用年限容 器 焊接试件(板 焊接试件 板) 报废过户移装 无损检测方法 容器 选择 装卸连接装置 耐压试验 要求 泄漏试验 胀接 有色金属容器 搪玻璃压力容 器
2011-4-17
制 造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2009年10月 年 月
2011-4-17
1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与本章的主要内容变化 容规》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 容规》
定位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与条例的统一 ; 定位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与条例的统一); 与条例的统一 充分吸收事故教训; 充分吸收事故教训; 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不涉及与产品有关的技术细节; 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不涉及与产品有关的技术细节; 解决《容规》中对行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重要内容变化有论证 重要内容变化有论证、 解决《容规》中对行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 重要内容变化有论证、 调研、数据的支撑。如安全系数问题、定期检验的耐压试验问题、 调研、数据的支撑。如安全系数问题、定期检验的耐压试验问题、 产品焊接试件数量问题); 产品焊接试件数量问题 ; 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 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 体现节能原则(换热器效率 保温保冷); 换热器效率、 体现节能原则 换热器效率、保温保冷 ; 安全性与经济性结合,促进生产,方便企业; 安全性与经济性结合,促进生产,方便企业; 吸收成熟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RBI、TOFD、风险报告、合于 吸收成熟科技成果 ,促进技术进步 、 、风险报告、 使用评估); 使用评估 ; 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 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 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焊接工艺评定 超使用年限容 器 焊接试件(板 焊接试件 板) 报废过户移装 无损检测方法 容器 选择 装卸连接装置 耐压试验 要求 泄漏试验 胀接 有色金属容器 搪玻璃压力容 器
2011-4-17
容规宣贯-1总则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一、《容规》编制的背景
5、国内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变化
2003 年 3 月,国务院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随后国家质检
总局颁布了一批安全技术规范。 与压力容器相关的技术标准也在技术内容上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一、《容规》编制的背景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颁布
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自2003年6 月 1日起施行,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003 年《条例》颁布后,于2007年启动修订工作,进行实施后评估, 并于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案,1月24日第549号 国务院令发布,2009年5月1日施行。 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内容;明确特 种设备事故分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的主体职责;进 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 察纳入条例调整范围;下放特种设备审批权限;明确行政许可的收费依 据;将水处理的要求加入等。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法规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批准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实施条例》或: 《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 劳动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承压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等
第三层次 部门规章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三、《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1、根据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研究的成果,转化《容规》为特种设备安全技 术规范TSG,确立其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容规宣贯总则

《容规》宣贯——第2章 材料
2.4.2 断后伸长率 (1)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板、钢管和钢锻件的断后伸长率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以 及相应钢材标准的规定; (2)焊接结构用碳素钢、低合金高强度钢和低合金低温钢钢板,其断后伸长率(A)指 标应当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 钢板断后伸长率指标(注2-2)
2.4 力学性能 2.4.1 冲击功 厚度不小于6mm的钢板、直径和厚度可以制备宽度为5mm小尺寸冲击试样的钢管、任 何尺寸的钢锻件,按照设计要求的冲击试验温度下的V型缺口试样冲击功(KV2)指标应 当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钢管和钢锻件)冲击功(注2-1)
《容规》宣贯——第2章 材料
《容规》宣贯——第2章 材料
2.1 通用要求 (1)压力容器的选材应当考虑材料的力学性能、化学性能、物理性能和工艺性能 ; (2)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规格与标志,应当符合相应材料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规定,其使用方面的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 (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的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4)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在材料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采用其他方法的 标志,实施制造许可的压力容器专用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上的标志内容还应当包括制 造许可标志和许可证编号; (5)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向材料使用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 清晰,并且盖有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 (6)对于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 钢板质量证明书的份数;由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分别为每张钢板出 具质量证明书; (7)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 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压力容器专 用钢板除外);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 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容规宣贯-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使用管理
2019/11/11
7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4.1.4 产品出厂资料
4.1.4.1 通用要求
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 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 和“竣工图”字样);如果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 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 晰标注,标注处有修改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
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
2019/11/11
4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主要变化: (1)取消进口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99版“容规” 第9条),明确境内外制造单位统一许可证制度; (2)删去99版“容规”第60条中“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 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及特殊方法标准等)”内容;
(2)统一技术规范名词术语的需要;
(3)为了和国际通行作法接轨并为今后信息化管理创造条件,增加了产品 数据报告的要求,明确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增加了材料清单、 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焊接记录3种质量证明文件。
2019/11/11
12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4)考虑到容规在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取消99版“容规”中过 于详细的附件三和附件七,今后受压元件质量证明文件的内容与 要求由有关标准规定或者由制造单位按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制 定。应当指出的是,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仍可参照99版“容规” 附件三和附件七,由制造单位根据产品特点确定。
(2)将“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统一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证书”;
TSG R0004-2009容规宣贯-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使用管理课件.ppt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制造,安装、改造与维 修,使用管理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固定式压力容器标委会
袁榕
2021/1/11
1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容规》制造部分修订的主要变化 1、容器制造许可; 2、出厂资料; 3、焊接工艺评定; 4、焊接试件(板); 5、无损检测方法选择; 6、耐压试验; 7、泄漏试验; 8、胀接; 9、有色金属容器;
第60条 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 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 导书、通用工艺及特殊方法标准等),保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企业法定代 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 由企业管理者代表或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担任,并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5)“管理办法”中对固定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级别已有详细规定, 无需重复具体级别,改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可。
(6)目前仅对蓄能器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因此明确当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 的容器类型。
(7)由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另订专门法规,因此本规程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 器的全部要求(下同)。
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
2021/1/11
4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主要变化: (1)取消进口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99版“容规” 第9条),明确境内外制造单位统一许可证制度; (2)删去99版“容规”第60条中“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 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及特殊方法标准等)”内容;
10、搪玻璃压力容器。
2021/1/11
2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制造,安装、改造与维 修,使用管理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固定式压力容器标委会
袁榕
2021/1/11
1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容规》制造部分修订的主要变化 1、容器制造许可; 2、出厂资料; 3、焊接工艺评定; 4、焊接试件(板); 5、无损检测方法选择; 6、耐压试验; 7、泄漏试验; 8、胀接; 9、有色金属容器;
第60条 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 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 导书、通用工艺及特殊方法标准等),保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企业法定代 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 由企业管理者代表或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担任,并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5)“管理办法”中对固定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级别已有详细规定, 无需重复具体级别,改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可。
(6)目前仅对蓄能器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因此明确当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 的容器类型。
(7)由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另订专门法规,因此本规程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 器的全部要求(下同)。
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
2021/1/11
4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主要变化: (1)取消进口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99版“容规” 第9条),明确境内外制造单位统一许可证制度; (2)删去99版“容规”第60条中“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 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及特殊方法标准等)”内容;
10、搪玻璃压力容器。
2021/1/11
2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见附件三)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
3.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未实施监检的产品除外)。
4.移动式压力容器还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含安全附件使用说明书)、随车工具及 安全附件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等。
5.本规程第33条要求提供的强度计算书。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内 容见附件七)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 量证明书。
对应99版“容规”第63条、第64条
11.03.2021
9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对应99版“容规”条款 第63条 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向用户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若制造中发生了材 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修改通知单的要求 在竣工图样上直接标注。标注处应有修改人和审核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竣工图样上应 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
对进口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制造过 程进行监督检验;
如果做不到对境外制造单位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则应当在压力容器进入 中国境内后,按照1985年6月6日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5】4号文《进出口锅 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 标准,对其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1.03.2021
6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4.1.3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制造过程的监督 检验。
释义:本条依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新增加。按本规程及本规程引用标 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及本规程引用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 督检验。
(4)本规程3.4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11.03.2021
8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4.1.4.2 封头、锻件的产品出厂资料 封头、锻件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 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4.1.4.3 现场组焊竣工资料 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提 供本规程4.1.4.1和4.1.4.2要求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外, 还应当将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
容规宣贯-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使用管理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释义:
(1)按WTO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应当享受同等国民待遇,故对压力容器的制 造许可也应当境内外要求一致。
(2)《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制 造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 管 理 办 法 ” ) 、 TSG Z0004-2019《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对 质保手册、企业标准已有详细规定,没有必要再重复。
11.03.2021
7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4.1.4 产品出厂资料
4.1.4.1 通用要求
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 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 和“竣工图”字样);如果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 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 晰标注,标注处有修改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
第64条 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并经验收提供给用户。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质量验收, 应有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
11.03.2021
10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主要变化:(1)对99版“容规”63条的竣工图要求进一步明确,如竣工图 上增加了“审核人”签字,而修改标注处只需修改标注人的签字及日期即可, 责任明确;
(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99版“容规”第60条中“压力容器总 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的硬性规定不 适合在本规程中规定,如果有考核方面的需要,将根据《条例》,在国家质检 总局的部门规章中规定。
(4)为和ISO9000-2000取得一致,方便企业管理,将“质量保证体系”改为 “质量管理体系”。
关于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同时参见劳动部文件劳锅字 【1991】1号文《关于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几项规定的 通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司发文质技监锅字【2000】61号文《关于进一步 做好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的几点意见》。
对出口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对境内使用、境内设计单位采用境外或者国际标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 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2)将“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统一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证书”;
(3)保留了出厂资料基本要求,增加了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 焊接记录3种质量证明文件。删除99版“容规”附件三、附件七中具体质量证 明文件格式要求,只保留铭牌和产品合格证格式(含产品数据表);
(5)“管理办法”中对固定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级别已有详细规定, 无需重复具体级别,改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可。
(6)目前仅对蓄能器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因此明确当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 的容器类型。
(7)由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另订专门法规,因此本规程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 器的全部要求(下同)。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式样见附件B)、产品质量证明文 件(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 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 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
(3)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