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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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开
1.1 会议可由校长亲自召集,也可由校长办公会部门协调召开。

1.2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校长事先确定,通知参会人员需提前
一周发送。

二、会议议程
2.1 会议议程应包括主要议题、讨论内容、决策事项等,提前发送
给参会人员。

2.2 参会人员可提议加入议程事项,需提前提交给校长审核。

三、会议参与
3.1 参会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相关部门主任等重要管理人员。

3.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专注,积极参与讨论并做出决策。

四、会议记录
4.1 会议需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如会议纪要,以备后续查阅。

4.2 会议记录需准确无误,对重要决策事项要有详细描述。

五、会议纪律
5.1 参会人员需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者需作出解释。

5.2 会议期间,不得私下交谈、打电话或使用手机,应专心听取讨
论内容。

六、会议决策
6.1 会议产生的决策事项需由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6.2 对于重要决策事项,校长宜听取全体参会人员意见后做出决断。

七、会议档案
7.1 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需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7.2 会议档案应包括会议纪要、决策文书等相关资料,保存至少五年。

以上即是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内容要点,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
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管理机构,他们决策着学校的方向和发展,对改进学校管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和有序进行,制定一定的会议事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供参考。

一、会议召集1.定期召开办公会议,一般每月至少一次,并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通知会议参与人员。

2.会议召集人应在通知中明确会议议程、地点、时间以及相关材料的发送,以便与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二、会议议程1.会议议程按照重要性和紧急性确定,应尽量保持简洁和具体。

2.每项议程应注明主题、目的、讨论内容和预计时间。

三、会议秘书1.会议应由秘书担任记录人,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发送。

2.确定秘书时需考虑其记录能力和机密性,不宜委派任何与会人员。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1.确定会议时间时需充分考虑与会人员的时间安排,避开重要的课程安排或其他紧急事务。

2.会议地点应选在能够提供良好环境和设施的场所,确保与会人员的舒适。

五、会议纪律1.准时参会是参与办公会议的基本要求,迟到者应向主持人说明原因。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专心听取发言,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私人设备,严禁闲聊和干扰会议秩序。

六、主持会议1.主持人应提前熟悉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并按计划准备好相应的辅助工具。

2.主持人应确保每项议程按时进行,并合理安排发言时间和顺序,确保大家有机会表达意见和建议。

七、会议发言1.与会人员应准备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便其他与会人员参考。

2.发言时应尽量简洁明了,避免重复和废话,鼓励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3.参会人员的发言应尊重他人意见,不得攻击别人的个人形象或观点。

八、会议记录1.秘书应详细记录会议中的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责任分配等。

2.会议纪要应在会后的48小时内发送给与会人员,以便大家确认无误。

九、会议决策1.会议决策应通过表决方式进行,以确保公正和民主。

2.决策结果应被固定在会议纪要中,并及时执行。

十、会议评估1.定期对办公会议质量进行评估,包括会议效率和会议决策的实施效果等。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形式,为确保会议的效率、规范和科学性,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宗旨校长办公会议旨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效率,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会议原则1. 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2.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实效。

3. 尊重与会人员意见,充分听取各方面建议,形成共识,推动工作。

4. 严格执行会议决定,确保决策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范围1.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

2. 学校重要改革措施。

3.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规章制度。

4. 学校人事调整、财务预算和重大经济事项。

5. 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权益的问题。

6. 其他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四、会议组织1.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校长代为主持。

2. 会议通知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3. 会议记录由校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4. 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校长请假。

五、保密规定1.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内容未经批准不得泄露。

2. 会议纪要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保管,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销毁。

六、本议事规则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以往规定与本规则不符的,以本规则为准。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一、会议筹备1. 确定议题:各部门需在会议前向校长办公室提交议题,议题应明确具体,包含议题名称、背景、目的、方案建议等内容。

2. 审核议题:校长办公室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审核,确保议题符合会议范围,并对议题进行整理、归类。

3. 发布会议通知:校长办公室在确定议题后,提前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与会人员。

二、会议议程1. 会议签到:与会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签到,确保会议的出勤情况。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前的准备工作1.确认会议目的和议题:在召开会议前,校长应明确会议的目的和具体问题,确定邀请的与会人员,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2.制定议程:校长应根据会议目的和议题制定详细的议程,明确每个议题的时间,以及与会人员在会议上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二、会议的组织与主持1.会议的组织:校长应在会议开始前提醒与会人员保持会议纪律,准时参会,并保证会议场所设备完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会议的主持:作为会议主持人,校长应确保会议的秩序井然,注重时间控制,安排参会人员按照议程进行发言和讨论。

同时,应尽量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会议的公正和民主。

3.会议纪要的记录与分发:校长应指派专人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将纪要发放给与会人员,以便于参会人员回顾、核对会议内容。

三、会议的原则与规范1.公开透明原则:会议的结果和决策应对所有与会人员公开透明,不能出现私下安排、内定等不公平的行为。

2.言行规范:与会人员在会议中应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恶意插话等不当言行。

同时,参会人员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不得擅离会议议题。

3.听取多方意见并保持公正:校长应做到平等对待并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偏听偏信、以权压人,确保会议的公正和民主。

4.会议内容的保密:对于涉及敏感信息或个人隐私的议题,校长应采取措施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并确保与会人员了解保密义务,不得将会议内容外传。

四、会议的后续工作1.督促决策的执行:校长应将会议决策的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并负责督促决策的有效执行,确保决策的落地。

2.会议纪要的归档和跟踪整改:校长应将会议纪要进行归档,并设立相应的跟踪整改机制,及时核查和跟进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3.定期评估会议效果:校长应定期评估校长办公会议的效果和参会人员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会议制度和工作效率,提高校长办公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版)为了建立和贯彻科学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各行政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高能高效的校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议事规则。

一、校长办公会议事原则校长办公会是校长日常办公的议事机构,校长负责建立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校长办公会一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由校长商定随时召开。

校长办公会一般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或可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有关人员与会。

与会人员要根据事先通知的议题,认真准备发表意见或建议,给校长决策提供理论与实践的根据,一旦形成决议,全体与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若有不同意见,可在下次会议上提出复议。

二、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1、学习领会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计划等。

2、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总结,制订实施意见和措施。

3、研究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教师培训学习,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问题,有计划地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研究学生各方面发展及团队工作有关事宜;研究决定对班级和学生的奖惩意见。

5、研究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做好工作的措施。

6、研究学校的校舍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经费和设备的管理工作。

7、研究教职工的工作安排,教研组长、班主任的任免出任等事宜。

8、研究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等事宜。

9、研究并决定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竞赛项目,召开校运会、学生军训、社区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等问题。

10、根据工作要点,安排下周全校工作日程。

三、校长办公会议事程序1、重要议题,会前校长与书记要先沟通,取得共识后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2、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分轻重缓急或中心问题集中讨论研究,集思广益,校长集中大家意见进行决策,决定的事情要有明确分工,分头实施完成。

3、下次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汇报上次办公会分工实施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参加有关会议的重要内容。

4、校长归纳下周的工作要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一)议事范围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

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重大决策和决定,制定具体的落实计划和实施办法。

2.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

组织拟订学校发展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3.研究课程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管理与改革、科研管理与组织、资产经营公司与幼教集团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学校与校外、国外合作交流的重要问题。

4.拟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组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教职工职称评定,负责教师职员的调配、奖惩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与行政事务方面相关的教职员工奖励处分事宜。

依据有关规定,研究落实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聘任与解聘事项。

拟订并执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5.研究决定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外事、安全、稳定、学生、德育、招生、就业等工作的具体事项:研究决定教学工作中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实验实训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研究决定学生管理工作中学生学籍管理、奖助学金评审和奖励处分中的事项等:研究决定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工作方面的发展、评估考核及管理中的问题等。

6.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

听取系(部)、行政部门重要工作汇报。

7.研究决定依法依规管理学校、签订合同、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事项。

8.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其重要调整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更好地规范校长办公会议,保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日程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的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向上级书面或口头报告。

2.坚持依法治教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保证学校教育决策的合理和合法性。

3.坚持依法接受监督原则,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监督和教育局的工作监督。

4.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校长对学校工作的处理有决定权,必要时可以否决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但在决定问题前必须充分听取意见,集中集体的智慧,保证工作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二、议事范围1.根据政府的方针、政策、指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

2.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教育发展形势,研究本年度工作安排及学校的行政工作。

3.研究解决学校领导在日常工作中个人职权范围内决定不了的问题,审定以学校名义上报政府和教育局的重要文件。

4.其他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议题的准备1.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校长决定或受校长委托的副校级领导决定。

各处室提出需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经办公室收集、筛选,列出必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送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级领导审定。

2.列入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条件是:⑴议题属于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⑵议题内容涉及多个处室、年级、科组,主管处室已作充分协调,各方面的意见未达成一致;⑶上会讨论的材料需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证据充分,反映情况真实准确。

3.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校长可决定随时召开。

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在会前两小时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同时发给与会人员准备意见。

上会材料由主管处室准备,校长办公室分发。

四、议事程序与有关事项1.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或由校长指定一名副校长主持。

校长的任务是:主持会议,掌握会议进程,组织与会人员讨论有关问题,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议题作出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一、总则。

1. 咱们这个校长办公会啊,那可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就像汽车的发动机,得让学校这个大车子稳稳当当往前跑。

2. 会议的目的呢,就是为了高效地讨论、决定学校的各项重要事务,从教学安排到校园建设,都得在这儿说道说道。

二、会议成员。

1. 校长那肯定是要参加的啦,校长就像船长,掌舵的嘛。

副校长也都得在,副校长就像是大副、二副,各自分管不同的事儿,都得在会上发表发表意见。

2. 办公室主任也得在这会议里,就像个管家,记录会议的点点滴滴,提醒大家各种事项。

还有那些和要讨论的事情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比如要是讨论教学相关的,教务处主任就得参加;要是说校园建设,后勤处主任就得过来。

三、会议的召开。

2. 校长或者由校长委托的副校长都能召集这个会议。

校长要是说:“咱得开个会商量商量这事儿。

”那就得开起来;副校长要是受了校长的委托,也能把大家召集起来。

四、会议议题。

1. 议题从哪儿来呢?各部门的负责人可以提,他们就像各个岗位的小侦察兵,发现了自己部门的问题或者有什么好点子,就可以把议题报上来。

校长和副校长也能提议题,毕竟他们站得高、看得远嘛。

2. 议题可不是随便就能上会的。

得提前[X]天报给办公室,办公室要像个筛子一样,先初步看看这个议题是不是成熟,有没有必要上会。

如果办公室觉得行,就把议题整理好,给参会人员提前[X]天发下去,好让大家有个准备的时间,就像学生考试前得预习功课一样。

五、会议讨论与决策。

1. 开会的时候呢,提出议题的人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就像讲故事一样,把背景、问题、自己的想法都讲明白。

比如说教务处主任提一个关于调整课程设置的议题,就得说清楚为啥要调整,现在的课程设置有啥问题,想怎么调整。

2. 然后大家就开始讨论啦。

讨论的时候可别藏着掖着,有啥想法就说啥想法。

副校长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部门负责人也得从自己的实际工作角度出发说说看法。

大家就像一群朋友商量去哪儿旅游一样,七嘴八舌,但是都是为了把事情办好。

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和《学院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

二、议事决策范围第四条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常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一)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学科建设、校园建设等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工作计划等。

(二)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方案,学术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三)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要人才政策、重要人才工程计划,涉及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成长环境优化等重要事项。

(四)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未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预算追加和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它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五)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六)国家或地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学校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

(七)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建设,以及学校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八)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省部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和校级重大表彰事项。

2024 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详细版)

2024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详细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议事范围 (2)第三章议题确立 (4)第四章会议组织 (6)第五章议事程序 (7)第六章会务工作 (7)第七章决议执行 (9)第八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体制,保障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实现依法治校,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在遵循国家教育方针的前提下,秉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的理念,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各项决策,行使相应的职权,全面统筹教学、科研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作为学校行政议事和决策的核心机构,主要负责提出需提交学校决策层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落实相关决策的措施,并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进行研究处理。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校长办公会的主要议事范围涵盖:(一)学习并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学校决策机构决定由行政执行的相关决议;(二)研究拟定需提交学校决策层研究决定的行政工作中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事项的方案;(三)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以及重要行政改革措施的方案。

同时,研究决定重要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事宜,以及重要办学资源的配置;(四)研究拟定学校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并核定工作人员编制;(五)研究决定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全校性委员会负责人和委员的任免;(六)讨论拟定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并拟定年度用人计划。

依据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教职员工的聘任与解聘;(七)研究决定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队伍建设、国际交流、文化建设、审计监察、财务资产管理、教育收费、后勤基建、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八)研究决定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奖励或处分中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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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院党字〔2016〕29号关于印发《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和《枣庄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和《枣庄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2016年8月28日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2016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学院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会议(简称“党委会”)是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和决策。

党委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着力提高党委会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党委会的主要议事范围是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

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0次。

内容包括:(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指示、决定、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执行的措施。

(二)研究决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针、办学定位、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讨论确定学校党政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党代会工作报告、校长工作报告等。

(三)研究决定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规划和重要制度。

(四)研究决定学校思想政治、德育、宣传、统一战线、安全稳定、和谐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和重大事项。

(五)研究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和处、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教育、监督、轮岗和交流,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研究决定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以及老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决定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案及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七)审批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和成员改选结果。

(八)研究决定教代会、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学生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决定以学校党委名义进行的表彰和报送上级表彰的人选;审定报送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按规定权限研究决定对犯错误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理。

(十)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社会服务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大人才政策及年度进人计划。

(十二)研究决定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收入分配方案,大额度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重大基建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产业发展政策,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项目;审定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及预算外大额经费支出;预算外大额度资金的借贷、使用;预算调整及大额捐赠。

(十三)研究决定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以及重要无形资产管理和授权使用方案。

(十四)审议校长办公会提交的有关事项。

(十五)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

(十六)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主要内容按照《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枣院党字〔2016〕18号)规定执行。

(十七)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三章议题确定第四条需要提交党委会的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委办公室汇总议题后报党委书记审批。

党委书记确定议题前,应就议题内容与校长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每次会议的议题应适量安排,优先审议重要、紧急议题,重要议题可安排专题讨论。

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原则上不临时动议或表决事项。

第五条凡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充分论证,由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论证材料及方案或建议,并将议题和有关材料于会前两天送交党委办公室。

第六条会议议题及时间和地点,由党委办公室提前1天通知到与会人员,并将需要提请会议讨论的文件及有关材料一并送交,以便作好议事准备。

第四章会议召开第七条党委会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

如遇重要或紧急情况,由党委书记确定,可随时召开。

第八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等人员参加,党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党委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又确有重要问题或事项需要研究时,可由其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对议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请其他党委委员代为转达;确需表态的重大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其征求意见;成员缺席会议时,其分管事项一般不列入会议议题。

讨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议题时,必须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党委书记和校长必须同时参加。

对于因故缺席的党委委员,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派党委办公室主任通报本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

第十条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可召开党委扩大会,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根据议题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只在讨论相关内容时列席。

第五章会议决议第十一条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就会议议题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事先应当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第十二条会议议题应逐项讨论,议题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委员汇报,党委副书记和其他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根据议题需要,主持人可以征求列席人员意见。

一般情况下,党委书记最后作表态发言。

第十三条会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主持人对讨论和表态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提出决策方案进行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以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一半为通过。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

如对重大事项争议较大,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党委会作出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坚决执行,不得在会议之外发表与决议不同的意见。

第十五条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全体党委委员,必要时将相关决议传达相关部门。

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整理归档,永久保管。

第六章落实督办第十六条根据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会议做出的决议,由党委书记明确责任人,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十七条党委会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后,校长办公会应当及时提出落实意见,并就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党委报告。

第十八条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原定方案,由责任人提出意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报党委会讨论决定。

第十九条党委办公室协助分管领导负责会议决议、决定的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书记和党委会报告。

第二十条党委会的决议事项,根据《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第七章会议纪律第二十一条会议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其他人的发言,不能私下讨论。

主持人宣布会议决定时,其他人不能再发表新的意见,影响会议决策。

第二十二条会议讨论党员发展、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若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本人应主动回避,或主持人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三条对会议讨论情况和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违者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党委成员如需查阅会议记录,可到党委办公室查阅。

学校其他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需列出所查阅范围和问题,经党委书记书面批准。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校党委授权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则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相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枣庄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16年修订)为进一步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我校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学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决定可临时召开。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纪委书记等人员参加,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党委书记、副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其他列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原则上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且只在讨论本议题时参加。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必须有校长办公会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能举行。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校领导应提前请假,并尽可能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对议题的意见。

第五条会议的组织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二)研究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作出的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举措。

(三)研究学校发展规划的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及专项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四)审议学校章程、学校行政规章制度。

(五)研究教学工作重大事项。

1.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方案,学科专业建设经费管理等;2.学生培养方案;3.教学管理改革方案,课时计划、学校校历、学位管理、学位授予等方面的重要问题;4.思想品德教育、学生就业与学生奖惩、学生处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科研工作重大事项。

1.科研政策的调整;2.科研平台、实验室、科研基地建设;3.科研奖励评选的条件、范围、选拔程序、评选结果;4.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等。

(七)研究人事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1.根据党委意见,讨论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的拟定和实施、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任免;2.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年度人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3.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与解聘,重点岗位人员的人事调动;4.专业优秀人才推荐选拔条件、选拔程序、选拔结果;5.职称评定条件、评定程序、评定结果;6.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措施,工资福利、行政考核与奖惩等方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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