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063-2009复混肥料
肥料产品包装标识知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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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063-2009 复混(合)肥料
高氯 警示语
精品课件
商标
肥料名称 养分含量 总养分 QS标志 产品标准编号 净含量 肥料登记证号 生产许可证号 生产/经销商 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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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国家标准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T 10205-200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肥料产品包装标示 知识解析
精品课件
目录
一. 肥料标准的分类 …… …… …… …… …… 2 二.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 …… …… … …4 三. 主要产品国家标准 …… …… …… …… …19
1. 复混(合)肥料 2. 磷酸二铵、磷酸一铵 3. 氯化钾 4. 尿素 四. 常见肥料的执行标准 …… …… …… ……34 五. 肥料相关法律法规…… …… …… …… …35
最小比例
最大比例
1/2/4
1/3/9
1/1.5/3
1/2.5/7
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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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识印刷、字体字号要求
1.3 标识区内主要项目和文字尺寸
标识标注内容应用印刷文字,标识项目的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1 2
3
组成
标识标注主要内容
肥料名称及商标 规格、等级及类别 作为主要标识内容的养分或总养分
配合式(单养分标明值) 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标明的项目,如氯含量、枸溶性磷等
GB18382 对标识、标签、包装肥料、容器、肥料、缓效肥料、包膜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单一肥料、大量元素(主要养分)、中量元素(次要养分)、微量元 素(微量养分)、肥料品味、配合式、标明量、总养分,均有明确定义。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抽样,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
样品选择应根据贮存情况确定,地面层和明显受潮、破袋产品不抽。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根据标准有关规定,袋装产品抽样时,若总的包装袋数小于等于512袋时,抽样袋数按表1“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选取;大于512袋时,按公式3×3N(N为总的包装袋数)的规定计算的袋数(遇小数进为整数)抽取样品。
表1 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GB/T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按照表1或公式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3/4处,每袋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kg,缩分至1kg,其中0.5Kg作为检验样品,0.5Kg作为备用样品。
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产品:包装规格不大于50kg时,按表1或公式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3/4处,每袋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kg,包装规格大于50kg时,按表1或公式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样器从包装袋上开口中心位置垂直向下、向左、向右方向插入至袋的3/4处,每袋取出不少于3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kg,缩分至1kg,其中0.5kg作为检验样品0.5kg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见表2~表5。
2.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2.2 复合肥料2.3 包装标识和内容要求表4 GB/T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表5 GB/T 15063-2020 复合肥料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复合肥检验操作规程

复合肥检验操作规程1.检验依据与配药依据1.1检验依据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21633-2008掺混肥料GB/T8572-2010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GB/T8573-2010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GB/T8574-2010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GB/T8576-2010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T85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法1.2配药依据HG/T2843—1997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2.样品缩分和试样制备2.1样品缩分将采取的样品迅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500ml塑料瓶中,密封并贴上标签,一瓶做产品质量分析,另一瓶保存两个月,以备查用。
2.2试样制备将2.1中一瓶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mm孔径筛,混匀,置于洁净、干燥的瓶中,做成分分析。
余下样品供粒度测定用。
3.总氮含量测定3.1操作步骤3.1.1试样称量根据含氮量标识,称取试样约0.5~1.0g(总氮不大于235mg)于蒸馏烧瓶中,精确至0.0001g。
3.1.2试料前处理根据样品原材料,按照GB/T8572-2010中6.2规定,样品主要含酰胺态氮和铵态氮,加25ml硫酸进行消解。
3.1.3蒸馏3.1.3.1将处理好的样品冷却至室温后,于蒸馏烧瓶中加入约300ml水,放入防爆沸物后将蒸馏烧瓶连接在蒸馏装置上。
3.1.3.2于接收器中加入40.0ml硫酸溶液【c(1/2H2SO4)=0.5mol/L】,4、5滴混合指示剂,并加适量水以保证封闭气体出口,将接收器连接在蒸馏装置上。
蒸馏装置磨口连接处涂硅脂密封。
通过蒸馏装置的滴液漏斗加入120ml氢氧化钠溶液,在溶液将流尽时加入20~30ml水冲洗漏斗,剩3~5ml水时关闭活塞。
gb15063-复混肥料复习过程

G B15063-2009复混肥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国化肥网 2011-01-29 10:48:14 来源:本网论坛【大中小】【关闭】【讨论】关键词: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表1中水分的要求和4.3除外)、第6章、第7章(7.5除外)和第8章(8.3除外)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 15063一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本标准与GB 15063一2001的主要差异是:——进一步明确了范围;——调整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指标;——将水分改为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增加了标明含氯的产品的氯离子含量指标,按低氯、中氯、高氯分别规定;——增加了用自动分析仪测定产品的氮、磷、钾含量,适用于快速检验;——将粒度和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的测定写在附录A和附录B中;——增加了缩二脉含量的测定方法和应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注缩二脉含量的要求;——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增加了含尿素态氮的产品和含氯(高氯)产品的警示语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分别规定了粒度和氯离子的测定方法。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出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之日六个月后,市场上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外包装禁止标注GB 15063一200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C/TC 1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一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明洪、王连军、刘刚、郑树林、周兰影、刘俊会、杜显兰、杨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063一1994、 GB 15063一200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复合肥检验操作规程

C——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
m——试样质量,g
0.01401——氮的毫摩尔质量的数值,g/mmol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3.2.2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绝对差值不大于0.30%
3.3注意事项
a.消化要完全,消化完全与否,主要取决于消化时的温度,温度过低,消化不完全;但过高的温度,会导致氮的损失。一般对热源的要求,要达到7~7.5分钟沸腾试验。所谓沸腾试验,即在蒸馏瓶中加入250ml蒸馏水,在电炉上加热,若在7~7.5分钟内,使25℃的水达到激烈沸腾,则该电炉的供热达到消化要求。
4.3有效磷的提取
按称量要求,另外称取试样置于滤纸上,用滤纸包裹试样,塞入250ml量瓶中,加入150mlEDTA溶液,塞紧瓶塞,摇动量瓶使试样分散于溶液中,置于60±1℃的恒温水浴振荡器中,保温震荡1h。然后取出量瓶,冷却至室温,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干过滤,弃去最初50ml滤液,即得溶液B,供测定有效磷用。
2.2试样制备
将2.1中一瓶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mm孔径筛,混匀,置于洁净、干燥的瓶中,做成分分析。余下样品供粒度测定用。
3.总氮含量测定
3.1操作步骤
3.1.1试样称量
根据含氮量标识,称取试样约0.5~1.0g(总氮不大于235mg)于蒸馏烧瓶中,精确至0.0001g。
4.4水溶性磷的测定
用单标线吸管吸取25ml溶液A,移入500ml烧杯中,加入10ml硝酸(1+1)溶液,用水稀释至100ml,在电炉上加热至沸,取下,加入35ml喹钼柠酮试剂,盖上表面皿,在电热板上微沸1分钟,取下,冷至室温。用预先在180±2℃干燥箱内下干燥至恒重的4号玻璃坩埚式滤器过滤,先将上层清液滤完,然后用倾泻法再洗涤沉淀1~2次,每次用25ml水,将沉淀移入滤器中,再用水洗涤。所用水共约100~125ml,将盛有沉淀的坩埚置于180±2℃干燥箱内,待温度达到180℃后,干燥45min,取出移入干燥器内,冷却,称量。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 为“枸溶性磷”。 •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应根据4.2要求的“氯离子的质 量分数”,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 “含氯(高氯)”,而不是标注“氯”、“含Cl”或“Cl”等。标明 “含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 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 产品不含氯的标识。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 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 标签 labcl • 供识别肥料和了解其主要性能而附以必要资料的纸片、塑料片或者包 装袋等容器的印刷部分。
• 配合式 formula
• 按N-P2O5-K2O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 示其在复混肥料中所占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 (注“O”表示肥料 中不含该元素)。 • 外观 粒状、条状或片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 4 微量元素肥料
• 应 分 别 标出各种微量元素的单一含量及微量元素养分含量之和。
• 5 其他肥料 • 参 照 3.1和 3.2执行。
GB18382-2001肥料标示内容和要求
• 标识内容——其它添加物含量 • 1 若加人其它添加物,可标明其它添加物,应分别标明各添加物的含 量及总含量,不得将添加物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
• •
含有尿素态氮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以下警示语:“含缩二脲, 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包括:警示语(如“氯含量较高、 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使用方法、适宜作物 及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等。
4、申办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技术文件管理详解

青岛XX肥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文件汇编(四、技术文件管理)编制:审核:批准:受控状态:2012年10月31日发布 2012年11月1日实施目录1文件管理制度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明细表4技术文件明细表4产品使用说明书5原材料消耗定额6配方设计书7下料通知单8产品合格证9产品质量证明书10包装版面文件管理制度1目的对质量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编写、批准、发放、更改和回收等控制要求进行规定,确保在文件的使用现场得到有关文件的适用版本,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2范围适用于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控制。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管理规定;3.2办公室是文件的归档管理部门,要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文件的分类4.1质量管理文件4.1.1质量方针、目标:企业质量行为的纲领文件4.1.2质量管理程序、管理制度:阐述本企业对各质量管理过程的规定,明确控制的目的、范围、各部门职责和具体工作程序的文件。
4.2技术文件:原材料质量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工艺规程、各工序岗位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4.3外来文件:包括本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供方提供的标准、资料、规范等。
4.4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4.4.1文件的编写:各类文件由各分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编写,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职责等由经理批准发布。
4.4.1.1文件审批人员对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负责。
4.4.1.2审批部门或人员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注明原因后退回原起草部门重新修订。
4.5文件的发放4.5.1根据文件的使用范围,由办公室确定发放范围和发放数量。
4.6文件的更改4.6.1更改方法:将原文件更改部分换页或将原文件换版。
4.6.2在使用中发现有不适用的条文时,使用部门可提出更改申请。
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注明提出部门、文件名称、编号、更改原因、文件原内容、建议更改内容等,报文件编制部门,由其按规定进行审批。
这些肥料再便宜也不能要,大企业也不行

这些肥料再便宜也不能要,大企业也不行肥料是重要农资产品。
我们农民朋友在购买肥料时大都看包装上的含量,阿拉伯数字。
其他英文字母好多老百姓看不懂。
所以大家觉得含量高肥料就好。
然而有些不良商家就在肥料包装上动起了歪心思。
下面,我们一起来揭穿肥料包装上的猫腻!下面这款标称聚合三铵:该产品执行标准既然是GB15063-2009,那么它应该是属于复合(混)肥料,钾一项应该为K2O,而不是HaK,同样按规定,HaK是不得计入总养分的,该产品没有标注总养分,却标了20-20-20,Ca+Fe+Zn+Si≥20%这些数字,它的总养分怎么算?看着养分好高哦,加一起超80了。
你敢要吗?下面这款标称复混肥料,该产品标明为复混肥料,执行标准是GB15063-2009,那么它的钾一项应该为K2O,而不是Kom,Kom 是不得计入总养分的,还有,该产品标识为总成分,却不是总养分。
以下这个标称功能性双酶二铵,根据该肥料的执行标准:GB15063-2009,判断该产品应为复合(混)肥料,而包装上的产品名称却是功能性双酶二铵,而且在总成分中,HA.K2O也计入了当中,这是一种什么东西呢?包括硫-钙-镁-铁-硼也都计入了总成分,这符合标准规定吗?二铵应该只标识氮养分(N)和磷养分(P2O5)以下这款标称复合颗粒肥(一等品,长效加速效),N氮≥20%,Na2SO4≥14%,铵态氮≥20%,高效54该产品包装上标识为复合颗粒肥?(N氮≥20%,Na2SO4≥14%,铵态氮≥20%),高效54是代表什么?这个Na2SO4又是什么鬼?复合颗粒肥究竟是什么肥?反正我没见过。
我只知道复合肥,复混肥。
下面这款螯合三铵:该产品所执行的企业标准未能查到。
该产品标注的总成分≥60%,注意而不是总养分,合理的标识应该是总养分。
然后:HaK计入了总成分60%,那么HaK又是什么鬼呐?按规定这里应该标注钾养分(K2O)的。
以上这些肥料,从包装上就能看出猫腻,真是欺负我们农民什么都不懂吗?可想而知如果袋子里装的东西有假农民又从何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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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国化肥网 2011-01-29 10:48:14 来源:本网论坛【大中小】【关闭】【讨论】关键词: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表1中水分的要求和4.3除外)、第6章、第7章(7.5除外)和第8章(8.3除外)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 15063一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本标准与GB 15063一2001的主要差异是:——进一步明确了范围;——调整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指标;——将水分改为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增加了标明含氯的产品的氯离子含量指标,按低氯、中氯、高氯分别规定;——增加了用自动分析仪测定产品的氮、磷、钾含量,适用于快速检验;——将粒度和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的测定写在附录A和附录B中;——增加了缩二脉含量的测定方法和应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注缩二脉含量的要求;——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增加了含尿素态氮的产品和含氯(高氯)产品的警示语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分别规定了粒度和氯离子的测定方法。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出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之日六个月后,市场上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外包装禁止标注GB 15063一200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C/TC 1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一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明洪、王连军、刘刚、郑树林、周兰影、刘俊会、杜显兰、杨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063一1994、GB 15063一200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缓释复混肥料同时执行相应的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03.1一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8170一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GB/T 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GB/T 8574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T 8577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费休法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T 22923 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GB/T 22924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复混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3.2复合肥料complex fertilizer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3.3掺混肥料bulk blending fertilizer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也称BB肥。
3.4有机-无机复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含有一定量有机质的复混肥料。
3.5大量元素(主要养分)primary nutrient; macronutrient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3.6中量元素(次要养分)secondary element; nutrient对元素钙、镁、硫等的通称。
3.7微量元素(微量养分)trace element; miceonutrient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如硼、锰、铁、锌、铜、钥或钴等。
3.8总养分total Primary nutrient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分数计。
3.9标明量declarable content在肥料或土壤调理剂标签或质量证明书上标明的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3.10标识marking用于识别肥料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标识可用文字、符号、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3.11标签labcl供识别肥料和了解其主要性能而附以必要资料的纸片、塑料片或者包装袋等容器的印刷部分。
3.12配合式formula按N-P2O5-K2O(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其在复混肥料中所占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
注:“O”表示肥料中不含该元素。
4 要求4.1 外观:粒状、条状或片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4.2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应符合表1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包装容器上的标明值。
符合供需双方约定的要求。
5 试验方法GB/T 22923中的方法适用于快速检验。
5.1 外观目测法测定。
5.2 总氮含量的测定按GB/T 8572或GB/T 22923进行测定。
以GB/T 8572中的方法为仲裁法。
5.3 有效磷含量的测定和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计算按GB/T 8573或GB/T 22923进行测定。
以GB/T 8573中的方法为仲裁法。
5.4 钾含量的测定按GB/T 8574或GB/T 22923进行测定。
以GB/T 8574中的方法为仲裁法。
5.5 水分的测定按GB/T 8577或GB/T 8576进行。
以GB/T 8577中的方法为仲裁法。
5.6 粒度的测定按附录A进行。
5.7 氯离子含量的测定按附录B进行。
5.8 缩二脉含量的测定按GB/T 22924进行测定。
以液相色谱法为仲裁法。
6 检验规则6.1 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产品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表1中氯离子的质量分数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余为出厂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测定:——正式生产时,原料、工艺发生变化;——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到一定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缩二脉的质量分数在供需双方有约定时进行检验。
6.2 组批产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1000 t。
6.3 采样方案6.3.1 袋装产品不超过512袋时,按表2确定采样袋数;大于512袋时,按式(1)计算结果确定最少采样袋数,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最少采样袋数=3× (1)式中:N——每批产品总袋数。
插人至袋的3/4处,每袋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 kg。
6.3 .2 散装产品按GB/T 6679规定进行。
6.4 样品缩分和试样制备6.4.1 样品缩分将采取的样品迅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 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500 mL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或塑料瓶中(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可用洁净干燥的塑料自封袋盛装样品),密封并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姓名,一瓶做产品质量分析,另一瓶保存两个月,以备查用。
6.4.2 试样制备由6.4.1中取一瓶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0 mm孔径试验筛子(如样品潮湿或很难粉碎,可研磨至全部通过1.00 mm 孔径试验筛),混匀,置于洁净、干燥的瓶中,做成分分析。
余下样品供粒度测定用。
6.5 结果判定6.5.1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GB/T 8170一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
6.5.2 出厂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6.5.3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袋中采取样品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4每批检验合格的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总养分、配合式或主要养分含量、氯离子含量、缩二脉含量、本标准号和法律法规规定应标注的内容。
以钙、镁、磷肥等构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注明为“构溶性磷”,并应注明是否为“硝态氮”或“尿素态氮”。
7 标识7.1产品中如果含有硝态氮,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硝态氮”。
7.2 以钙、镁、磷肥等构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为“构溶性磷”。
7.3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应根据4.2要求的“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含氯(高氯)”,而不是标注“氯”、“含Cl”或“Cl”等。
标明“含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产品不含氯的标识。
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7.4 含有尿素态氮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以下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7.5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包括:警示语(如“氯含量较高、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使用方法、适宜作物及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等。
7.6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如50 kg。
7.7 其余应符合GB 18382。
8 包装、运输和贮存8.1产品用符合GB 8569规定的材料进行包装,包装规格为50.0 kg、40.0 kg、25.0 kg或10.0 kg,每袋净含量允许范围分别为(50±0.5)kg、(40±0.4)kg、(25±0.25)kg、(10±0.1)kg,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50.0 kg、40.0 kg、25.0 kg、10.0 kg。
8.2 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
8.3 在符合GB 8569规定的前提下,宜使用经济实用型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