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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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12.20•【文号】教高函[2005]23号•【施行日期】2005.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5]2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引导高等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今年9月份,我部布置了“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和“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

在经过公布项目指南、接受高校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批准52个立项项目,其中,“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13个,“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改项目”15个,“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改项目”24个(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为了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立项项目纳入“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统一管理,我部高等教育司负责项目的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二、“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我部有关人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项目主持人负责立项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进度,统筹安排和负责使用本项目研究经费。

项目学校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

专题项目应在2006年底前完成,并向我部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三、“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改项目” 和“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和项目学校负责制。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
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7]14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04.28
【实施日期】2017.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湘教通〔2017〕147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38号)精神,我厅组织了2016年度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遴选工作。

经各地各校遴选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项目网上公示,确定2016年度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623项,其中高职教育项目318项,中职教育项目272项,社区教育项目33项目。

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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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09•【字号】教师〔2015〕1121号•【施行日期】2015.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121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920号)要求,在学校开展校级立项的基础上,经过学校遴选申报、网络评审和专家终评,依据全省规划和高校申报的总体情况,2016年我厅对河南师范大学李洪河教授的《基于河南省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研究》等385项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建设。

其中,重点项目89项(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216项,指导性立项项目80项。

对于省财政直供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对每项重点项目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对每项一般项目给予8000元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项目资金。

对于非省财政直供高等学校,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由承担单位或同级财政主管部门配套安排。

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重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一般项目和立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各校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保证相关配套经费投入,确保专款专用,要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师范生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之中,并以此为依据,要聚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职后培训等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问题研究上,注重培育一批教师教育和面向基础教育服务的重大成果,着力深化教师培养模式的改革,着力推动高等师范教育的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师范生的培养质量。

各课题组要立足实际,围绕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突出实践研究、行动研究的价值取向,突出解决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所面临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经过实践检验,力争在实现教师培养目标、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产生积极的影响,形成一批优秀成果。

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庆交通大学

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庆交通大学

高教所〔2017〕1号
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重庆交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16〕355号)的有关规定,高教所组织实施了2016-2017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评审工作。

现将“基于OBE的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等32项课题予以立项,其中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26项(见附件)。

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资助额度为:重大课题每项3万元;重点课题每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0.5万元。

课题所在单位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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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要求落实课题建设和配套经费,为课题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高教所将依据各课题确立的目标任务和计划进行阶段性检查以及课题实施结果的评估验收,对未按计划研究或成效不佳的课题,将视实际情况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其课题立项资格。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2016-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3月15日- 2 -
附件:
重庆交通大学2016-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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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重庆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17年3月15日印发- 6 -。

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

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

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经各部门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评审,学院批准设立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5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26项,指导项目11项。

为保证所有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的研究与实践成果,学院经研究决定资助各类别研究项目相应的支持经费,具体项目类别及支撑金额如下表所示:
学院资助的项目研究经费从2017年1月开始使用,按照金城学院《关于规范各类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暂行)》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学院教务处将分别在2017年6月、2017年12月对1年期教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2年期教改项目(重
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学院将对部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的性质进行重新认定和资助经费额度变更。

南航金城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南航金城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一览表。

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

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

卢亚楠
陈炜王丽 丛玉婷 王连顺
61
导师制在英才班学生海洋资源开发 实践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探索
谭成玉
李敏晶 张 敏 刘远
62
环境科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与实践
肖景霓
郑丽娜 张 燕 魏海峰 王 栋
63
食品工程类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建 设研究与实践
丛海花
任丹丹 汪秋宽 马永生
64
基于竞赛理论的大学生科技创新 团队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项目主持人 所在单位
信息工程 学院
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
34
面向应用型计算机专业的系统能 力培养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
孙庚
于 红 冯艳红 王 芳 曹立杰
信息工程 学院
一般项目
35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自动化 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实践
崔新忠
缪新颖 王 魏 马占军 丁丽娜
信息工程 学院
一般项目
36
基于微课的《货币金融学》翻转 课堂建设与应用研究
9
基于注册工程师制度导向的建能专 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与研究
10
创新型涉海日语翻译人才培养模 式研究
二、专业建设类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
11
国际合作办学驱动下机械类专业 应用型转型的建设与研究
12
应用型转型背景下环境工程专业 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13
一人一产品培养模式推动专业转 型的建设和研究
14
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的经济学 专业内涵建设探索与实践
一般项目
26
土木类专业力学课程体系的三维 拓展研究
牛海英
杨 杰 梁元博 娄亚非 袁旭东
海洋与土木 工程学院
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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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教务处

东南大学教务处

东南大学教务处校机教〔2016〕66号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通选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各院(系)、各有关单位、各课程负责人:根据《东南大学关于设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实施意见》(校机教〔2013〕69号)和《关于对立项通选课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校机教〔2016〕35号)文件的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09年、2010年、2013年经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通选课程开展了一个多月的检查和评估。

依据项目年度检查要求,结合专家听课,参考学生评教—1—等,经专家组评议、学校审核,共有148门次立项建设的通选课程通过年度检查,其中有21门次以“优秀”通过(见附件1);26门通过2013年度检查后就一直未开课,经与院(系)教师商定,专家审议,予以停开(见附件2);部分教师由于多种原因,致使课程自2013年立项起一直未予开设或建设成效不明显,经研究决定,1门通选课暂缓通过、6门通选课程予以撤销立项(见附件3)。

对于2013年立项建设通过年度检查的课程,教务处将按项目认定书中的经费资助额度下拨第二期建设经费;对于以“优秀”通过的21门次通选课程,学校将追加1万元/门次建设经费予以支持;对于自愿申请停开的课程,如果想申请复开课,需要重新参加下一轮通选课立项评审;对于撤销立项的通识课程,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希望院(系)重视课程建设与检查验收工作,及时通知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并在院(系)通报情况。

已通过检查验收的课程负责人应认真总结课程建设情况及实施效果,进一步厘清下一阶段课程建设计划,以保证我校高品质通选课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2—附件:⒈ 2016年校级通选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年度检查通过一览表⒉ 2016年度检查予以停开课程一览表3.2016年度校级通选课程撤销立项建设一览表东南大学教务处2016年5月12日(主动公开)—3—附件12016年校级通选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年度检查通过一览表—4——5——6——7——8——9——10—附件22016年度检查予以停开课程一览表—11——12—附件32016年度校级通选课程撤销立项建设一览表抄送:东南大学教务处2016年5月12日印发—13——14—。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8.09•【字号】教职成〔2016〕638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6〕63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362号),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组,通过群体评委、匿名评审等方式进行了评审,确定419项予以立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6项,规划项目281项,青年教师项目101项。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要将立项情况及时通知项目主持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研究与实践,并给予人力、经费的配套支持,确保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省教育厅对重大项目和部分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教师项目给予一定的项目研究资助。

部分重点项目、规划项目由项目研究申报单位给予项目研究资助。

具体研究经费资助和指导性资助在河南省职成教网《公告》栏公布。

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个别项目的名称进行了修改规范,请认真核对,按公布项目开展研究。

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

其中,省教育厅资助1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3个月内举行开题报告会,并应邀请相关研究领域国家或省内前沿专家学者参加,须有在省职教教改结项中获得推优的项目主持人参加,以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其他项目由市县、学校提出开题要求。

开题报告会的有关情况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项目结项要求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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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津工大[2017]47号
签发人: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津工大[2016]290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按照学校立项有关规定和要求,共有94项课题予以立项,其中,69项为资助立项项目,25项为无资助立项项目。

资助立项项目的研究经费由学校资助;无资助立项项目的研究经费由所属部门自筹。

现公布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一),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批准立项的项目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津工大[2016]123号)进行管理。

二、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从发文之日开始。

三、课题负责人须对所立项项目研究内容、研究实施方案、成果形式、项目类型及资助经费情况等进行确认,并填写《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任务确认书》(见附件二)一式三份,交所在部
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于2017年4月7日前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行政中心219室)。

四、资助立项项目的经费分两批下发,先下发总经费的二分之一,再根据结题验收情况,拨付剩余经费。

五、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照“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任务确认书”中所列研究计划及任务顺利完成,并力争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发挥积极的作用。

附件:一、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汇总表
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任务确认书
天津工业大学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二: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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